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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08 19:36:54 偲颖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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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通用2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通用20篇)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

  1、学校教育处负责指导、安排上下楼疏导值勤人员,负责组织人员检查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教育处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针对防止拥挤事故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在楼梯间打闹,不开导致同学紧张的玩笑,以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班主任负责教育指导学生如何上下楼,在课间操、集合等集中上下楼梯的活动中,对学生要提出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训练,确保学生安全。

  4、学校楼道上要设置醒目的'慢行、避免拥挤的警示标志。

  5、要实行领导、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期间,要做到每一楼层的楼梯间和事故易发部位,都有教师负责疏导、保护和管理学生,避免学生拥挤。

  6、在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学校领导必须到现场疏导。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集中空调管理部门员工必须熟知并遵照执行。

  一、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包括空调系统设计说明书、竣工图、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日常卫生维护记录,清洗消毒资料记录,卫生学评价报告,空调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空调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等活动产生的气体污染物,不得通过集中空调对其他区域产生污染。

  三、开放式冷却塔启用前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运行期间应保持冷却水中消毒药物的有效浓度,并每三个月对冷却水水质进行嗜肺军团菌检测。

  四、冷却(凝)水检出嗜肺军团菌时,应立即消毒。

  五、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空调系统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冷凝水应及时排走。

  2、送、回风口应设防鼠装置,并保持风口表面的清洁。冷凝水盘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持排水口畅通;

  3、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应每个月至少清洗一次;空调机组应每6个月清洗一次。

  六、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期间管理措施: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2、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调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应当每周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3、空调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空调系统。

  七、每两年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积尘进行卫生学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卫生要求时对系统进行清洗。

  八、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后,应严格验收,签订合格验收单,并留档保存。

  九、建立清洗、维护及消毒药物余量检测等各项工作记录,并留档保存。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3

  为加强民主理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集中采购的目录和范围

  1、货物类

  水暖器材、电线电料、卫生用品、办公用品、工作制服、燃料油等。

  2、工程类(1万元以上)

  房屋修缮、装修工程、车辆维修、设备大修、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消防、监控智能系统改造、局域网系统改造等项目。

  3、服务类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卫生消杀、卫生保洁、设备设施和系统维养等。

  二、采购的报批和采购程序

  各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所需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书(即具体方案)报送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专班对方案进行初审后报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对方案进行评定,凡属于局采购办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由局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按以下程序实施。

  1、采购领导小组确定项目采购方案或工程招投标标书。

  2、在新闻媒体或公告栏上发布采购信息或招投标公告。

  3、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4、评标。

  5、公布集中采购或招投标结果。

  三、采购监督和验收程序

  不论属于局采购办集中采购项目还是本局科室自行采购项目,完成集中采购或招投标程序后均需按以下手续进行监督和验收。

  (一)货物类

  1、一次采购的货物。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须经采购项目所在科室和局采购监督验收小组成员共同验收,对货物的`价格、数量、品牌、质量等内容与标书进行核对,验收人员在采购验收单上写清验收情况并签字,再报采购监督验收小组组长审批后,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的依据。

  2、日常零星货物采购。

  水暖器材、电线电料、卫生用品、理发用品、药品等日常零星货物采购采用询价采购和定点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局采购领导小组每年一次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数量、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如果发现问题则重新选择供应商。

  具体程序为: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或科室、班组提供购货信息,填写请购单,由后勤管理科采购人员到定点供应商采购货物,货物采购后一律入库管理,采购人员将货物清单、请购单到仓库保管员进行入库验收,经仓库保管员核对后填写入库验收单,采购验收单需经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监督验收小组组长审核,作为报销依据。

  (二)工程类

  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前,要将标书和施工方案交付施工项目所在科室和监督验收小组,由工程项目经办科室工作人员和监督验收小组人员共同对施工项目的前期和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认真做好纪录。工程竣工后由监督验收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单要写明施工过程和监督人员签字纪录并经监督验收组组长审批后,连同工程项目合同,作为报销依据。1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不需要通过采购程序,但经办人员需填写工程项目验收单,经采购监督验收小组组长审核,作为报销依据。

  (三)服务类

  服务类项目监督验收工作由采购监督验收小组与项目所在科室、班组共同负责,按照服务项目招标标书规定的项目要求标准,采购监督验收小组每年年初与项目所在科室班组共同制订监督验收办法,涉及项目主要内容的指标验收时要有科室、班组经办人员与监督验收组人员共同签字,具体服务项目所在的科室班组每月要将验收纪录报采购监督小组,局监督验收小组年终召集有关人员对每个服务项目进行一次验收,确定服务项目实际支付额度,并填写采购验收单,连同服务项目合同,作为报销依据。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4

  1、车间内的地面保持平整,无破损开裂的地坪。破损处要及时维修。

  2、随时保持上、下水通畅。

  3、及时更换修理照明设备,以随时保持车间、库房内的良好照明。

  4、无菌包装的车间里应设有紫外线无菌灯,并在停机无人员工作时保持开启状态。(紫外线灯以一立方不得少于1.5W为准,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所有的`原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湿的表面上。

  6、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大面积冲水工作,不要时也尽可能放低喷头近距离冲洗,以减少水滴四溅,保持周围环境干燥。

  7、生产和原料包材贮存区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及建筑中的横梁、架构、管道等应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积水、任何碎屑和溅洒的液体应立即清扫干净;废料、垃圾等应随时处理,移至原理这些区域制定地点堆放。

  8、原料包材贮存区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堆积的尘土。

  9、所有的原料包材及成品都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10、定期检查存放的成品,及时去除破包产品。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5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中采购行为,发挥集中采购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中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第三条集中采购组织结构

  (一)集中采购系统组织结构由采购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各子分公司供应部组成。

  (二)采购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采购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分管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中采购中心。

  (三)集中采购中心是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集中采购制度建设、集中采购管理、采购计划制定、采购价格审查、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物资事故管理、废旧物资处置、仓储管理、采购信息报送、电子平台维护与使用等集中采购业务的管理部门。

  (四)物流配送中心与各子分公司供应部执行集中采购中心制定的采购方案。物流配送中心负责公司大型通用备品件的采购、仓储、配送,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公司备品件流通起来,共享公司库存物资。各子分公司供应部负责本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的验收、结算、质量跟踪等工作,负责本公司小件设备辅材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结算和质量跟踪工作。

  第四条集中采购制度建设

  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修订、更新、补充、评审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五条集中采购管理

  (一)集中采购范围

  1、原煤、外加剂、包装材料等大宗物资;

  2、耐火材料、耐磨材料、收尘袋、橡胶制品、带式输送机配件等通用物资;

  3、达到招标要求的工程、劳务、服务项目。

  4、其它需要集中采购的物资。

  (二)集中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以及股份公司许可的其他采购方式。

  (三)工程及劳务等非物资类招标必须首先进行立项,然后由集中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工程类立项由公司技术品质部负责,劳务类立项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

  (四)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集中采购的必须按照《XXXX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招标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的招标结果。

  第六条计划管理

  (一)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必须以预算模块化管理为依据,科学制订年度、月度采购计划。

  年度采购计划为全年物资采购的预测计划,月度采购计划为物资采购的实施计划。

  (二)物资采购坚持先有采购计划,后实施采购的原则。

  (三)需求单位按照供应链流程提交请购计划,采购计划根据流程审批通过后,由集中采购中心根据汇总的请购计划情况,确定采购方案。

  (四)采购方案确定后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采购方式或结果。

  (五)物资结算支付实行计划管理,按照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求做好资金预算计划和结算支付的支撑材料,准确无误地编制物资结算单与质量跟踪单。

  第七条采购价格管理

  集中采购中心对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的物资采购价格进行统一管理。

  (一)煤炭等大宗原燃材料价格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管控,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大宗原燃材料价格必须执行采购管理委员会和集中采购中心价格管理规定,价格变更必须以价格分析单形式按价格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大宗原燃材料价格不得擅自更改。

  (二)辅材备件等小额低值易耗品价格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需通过NC—ERP供应链系统,以价格审批单形式按审批流程报批。价格审批单的报送必须上传询比价记录作为审批依据。

  第八条供应商管理

  (一)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对注册供应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未在集中采购工作平台上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公司的采购对象。

  (二)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必须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人必须涵盖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生产部门、财务部门、检测部门,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准入是否继续有效和供应商分等级管理的主要依据。

  (三)公司对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度,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及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对资信状况差、履约能力差、缺乏诚信的供应商实行禁用制度,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九条合同管理

  (一)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必须建立合同台账,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

  (二)合同的编号严格按照《XXXX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细则》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

  (三)合同审批流程按照《XXXX有限公司合同审批权限制度》执行。除特殊原因外,合同文本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

  (四)合同的签订由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合同,非总经理签订的合同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审批。

  (五)合同原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由专人管理,单独存放。合同内部借阅须经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外部查阅须经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物资事故管理

  (一)物资事故是指非自然的损耗及磅差造成的物资损失,以及由于物资质量、安全及环保原因造成的损失。

  (二)各子分公司供应部是本公司发生的物资事故的直接处理人,根据本公司生产部与化验室现场验收情况和检测数据,依据合同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合理索赔。

  (三)集中采购中心受理物资事故处理过程中供应商的投诉与质疑。

  (四)风险控制部在物资事故处理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援,纪检监察部负责受理采购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对采购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凡发生的物资事故都须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对隐瞒事故不报、故意谎报、有意减轻推脱、转嫁事故责任的现象,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处置

  (一)各子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将已确定的`废旧物资妥善保管在指定位置。各子分公司供应部是废旧物资统一管理的责任部门,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对外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必须报集中采购中心备案,集中采购中心同意后方可处理。

  (二)废旧物资变卖处置价格确定,各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对外询比价,根据询比价情况确定处置价格,处置价格需经各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中采购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预计处置收入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废旧物资变卖,应按招标方式进行处理,择优选择价格高、支付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回收单位。

  (四)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必须交财务部门,不得私立小金库。

  第十二条仓储管理

  (一)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必须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二)物资验收要以合同或订单为依据,检查数量、质量、交货期,由采购员、库管员和技术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

  (三)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分类编目,A类物资按月进行清仓盘点,其余物资按季清仓盘点。清仓盘点必须由生产、财务、供应三方人员同时参加,并根据盘点情况编写盈亏分析报告。

  (四)库存物资必须凭单领用,严禁冒领、代领,坚持“一单一物”发放原则。库存物资发放须遵照“先进先发、易损先发、有效期短先发”的原则。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

  (一)公司统一管理各子分公司与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物资,组织建立仓储物资的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将公司备品件流通起来,共享公司库存物资。

  (二)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物资采购数据的统一报送工作。

  (三)各子分公司每年一月十日前必须报送上年度物资采购情况总结,每月一日报送采购物资的购销存报表。所报送数据必须确保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通过供应链系统报送的信息必须附件齐全,并要关注审批流程,由集中采购中心协调审批流卡顿在某一环节状况,不得以审批流程过长等借口解释信息报送不及时现象。

  第十四条电子平台维护与使用

  (一)集中采购中心负责指导各子分公司使用公司NC—ERP供应链系统和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

  (二)集中采购中心专人负责NC—ERP供应链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三)集中采购中心负责收集反馈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集中采购中心将根据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对各子分公司进行责任制考核。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中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6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学校参制定本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园长对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食堂管理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栏目信息。

  2.学校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交流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食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食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4.食堂负责人报送的信息公开内容,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5.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与维护工作,按规定时间把公开内容上网及贴校务公开栏。

  6.领导小组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送与更新信息公开内容。

  7.利用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及家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堂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8.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反馈。

  9.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7

  为了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使食堂食品采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安全,做到服务育人,使在校师生安心工作和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1、由学校通过公开报名审核确定各供货单位名单,同类食品原料的供货单位原则上定为2-3家。供货单位调整时,须及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2、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3、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通过各供货单位的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供货单位。所定原料价格及供货单位以本次采购有效。

  4、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符合食品要求,并提供相应批次的检疫证明。肉应为当日检验合格的新鲜猪肉,食用油应采用原包装色拉油(非转基因)或菜籽油。

  5、各食堂所用食品原料实行学校统一采购,严禁私购;需采购的食品原料(米面油等易保存原料除外)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各楼层负责人上报采购数量与品种→食堂办公室汇总→集中打价与定价→确定供应商。由食堂办公室统计好每天所需原料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于前一天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按点送货到校。交货的地点在学校食堂规定的区域,不得直接送进食堂的生产场所。

  6、米面油等易保存原料由食堂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供货人。

  二、验收

  1、食堂食品原料的验收由各楼层责任人及食堂办公室负责验收。验收的地点在学校食堂规定的区域,不得直接送进食堂的生产场所。

  2、供货单位必须主动提供相关证件(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畜禽肉食类产品要提供相应批次的检疫合格证。

  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

  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

  3、凡不能提供相关证件、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或以次充好食品的,各楼层责任人应予以当场退货,食堂办公室当班人负责督办。

  4、凡出现退货情形,按退货量的`同等价值1~2倍罚款,退货累计4次者没收其保证金,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5、各楼层责任人及食堂办公室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同时记录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并有各楼层责任人及食堂办公室负责人的签字。

  6、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同时由食堂办公室做好情况记录并由送货人签字以备案。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8

  为了提高学生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全体学生提供卫生、放心、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和氛围,维护和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建设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要从落实xxxx、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农村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必要性的认识,足额落实本地财政应承担资金,继续落实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满足学校食堂建设需要。

  二要突出建设重点,科学编报规划。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编制完善20xx-20xx年学校食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避免闲置浪费和重复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组织实施。二是突出重点,解决急需。三是坚持标准,因地制宜。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功能使用和综合防灾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学生食堂建设模式,贯彻“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建设和设计方案应征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

  (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安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不迟到不早退。

  2、确保安全生产,坚持人走关门,防火防盗,出现问题责任一查到底,直至追究到个人。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保管室和厨房,严禁学生在厨房内就餐。

  3、食堂运行(除采购外)一律不准进行现金交易。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随进随记,随出随记。

  4、要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穿戴整洁,工作前要洗脸净手,注重仪表。不准在工作间及库房内喝酒、吸烟、梳发,对着饭菜咳嗽,在工作期间一律穿戴工作服。勤洗工作服。

  5、保证饭菜质量,主食做到蒸、捞卫生,不糊不冷,松软可口;炒菜必须软硬适度,颜色纯正;汤菜要保证不生不冷,咸淡适度;工作人员若在操作技术和工序上出现失误,发现饭菜酸臭或虫子,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6、保持厨具整洁卫生,各种餐具、用具要做到餐前检查,餐后清洗消毒。保证餐具整洁,地面清洁。

  7、要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关紧水龙头。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三)账务管理

  食堂的一切收支业务都要记账,如实在账面体现,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食堂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予制单付款。每月进行食堂账务审核,做到日清月结。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收支,保管由出纳负责,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留现金。

  2、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3、不允许任何人或单位挪用公款或白条顶库。

  4、采购员可以借适当现金作为周转金。离开采购岗位时,应及时归还周转金。

  (五)集中采购制度

  采购组负责食堂的所有主副食原材料及燃料的采购供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质量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统计食堂所需的品种、数量,计划采购,避免积压和浪费。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市场购进的物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不私自挪用公款,每天的货物发票经保管员验收后及时报账。领取的周转金以及各种票证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及时结清账目。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大宗物品价格集体决定。熟悉市场行情,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采购物美价廉物品,保证食堂正常运转,库房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到出库有据,账物相符、干净、整洁、无虫鼠害。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9

  为了规范报帐单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运行工作,加强教育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核算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依法理财,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协助报帐单位编制预算,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好报账单位的各项资金,确保报账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统一办理和审核报帐单位的财务收支。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办理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监督管理报账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防止资金的浪费、挪用和挤占。

  3、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统一为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对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等财会事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保证核算操作规范合法达标。

  4、统一编制会计报表,为报账单位和各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并提供各种会计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接受报账单位对会计事项的查询和资金核对等。

  5、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知悉情况。

  6、负责报帐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取、保管、分发和核销。为报账单位保管会计档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则

  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会计服务业务中知悉的报帐单位经济(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报帐单位示意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予以拒绝。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对报帐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指导、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核算中心人员学习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以及思想教育;

  3、负责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领导报告工作信息;

  4、管理报帐单位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调度资金;

  5、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6、负责有关财务审批事项,控制资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运作情况,研究报帐单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优化收支结构的政策性建议;

  8、完成本局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协调部门关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会计主管)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具体办理核算中心的有关行政事务,管理核算中心日常业务工作;

  3、负责审核报帐单位收支凭证,以及各项申请、报告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4、负责建立制订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把关;

  5、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

  6、督促检查指导核算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确定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分工,指导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核算中心审核员(兼总会计、会计档案、票据、核算系统管理)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负责审核报帐单位各项收支凭证、委托单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3、负责监督执行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

  4、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以及规范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回收、核销等工作,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6、负责计算机录入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帐务结账工作,以及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作;

  7、检查指导会计组、出纳组开展业务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核算中心会计员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办理会计业务;

  2、负责指导报帐单位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方案,并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汇报,编制各种会计报表、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3、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一律予以退回更正、补充。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一切经济收支,一律不予受理;

  4、负责依照法规在计算机上录入记账凭证,进行帐簿登记工作,正确按会计制度办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按电算化的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5、会计年度内保管会计档案资料,负责财务稽核工作;

  6、维护财经纪律,监督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报帐单位的帐务和资产进行核算和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报帐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为报帐单位提供预算决策,对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8、负责向报帐单位通报财务状况。接受审计、税务机关和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档案资料;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出纳员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好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任何一切支付,必须以处理完善的凭证为依据。否则,均予以拒绝。

  2、登记好银行日记账。对未达账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存款账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3、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据逐日逐笔登记帐务,并按计算机管理规定操作。按时记帐、结帐交付单据。

  4、做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流动资金的安全,尽可能减少现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单位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遵纪守法,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等,按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办事。

  6、出纳人员将所有的支出凭证复核,必须是经会计主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是否与印鉴卡相符,查清确认真实准确后方能支付。

  7、凡经审核后报销的发票原则上以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形式支付,未经审核人员审核的支出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任何形式的支付业务。

  8、支付款项必须由领款人在凭证上签字,支付后加盖“付讫”章和出纳员印章。及时与会计组核对帐款是否相符。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产核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避免国家财产的流失,管好、用好公有财产,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指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对单位原有的财产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发现盘点损失或盘点盈余财产,应报告单位领导,研究处理。

  3、对单位新购买财产,必须由实物验收人验收,验收无误后进行登记,单位财产要全部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建立财产的保管、领用、交还等制度或办法,对领用财产进行分类登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谁归还。

  4、在每年的年底,应由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单位有关人员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做到实物与帐册相符。

  5、对有人员变动的,要将保管、使用的财产移交,不能出现无人使用、无人管理的财产。

  6、使用人员要珍惜爱护国家财产,尽量保证其使用价值的完好,为做好工作提供条件。对造成资产损坏、损失和浪费的,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

  7、大额财产的修缮、更新,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

  8、财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必须登记造册,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处理所得收入应作为单位其他收入记帐。

  9、财产不允许出借、出租、转让。

  五、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使用管理,保障计算机正常运行及会计资料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操作,正确使用计算机,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执行上机操作规程,遵守注意事项,按岗位分工和系统授权处理会计业务,不得越权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置。

  2、计算机要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允许无关人员操作。

  3、会计用计算机出现硬件、软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检修,立即报系统管理员派专人或联系软件供应商处理。

  4、操作人员要做好电算会计的安全。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将硬盘内的数据删除;本单位软盘或光盘不得带出,使用时注意保护数据安全性;使用外单位软盘或光盘,要先进行病毒监测,发现病毒立即封机并及时上报系统管理员。重要数据资料要及时进行备份,以保持与业务实际一致。一般要求软盘或光盘双备份,异地存放。

  5、要加强会计电算数据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机房内的软件、资料等转借或提供给外单位和他人,作废的数据资料要到指定地点集中销毁。

  6、不允许在计算机上进行与财会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得在计算机上使用游戏软件或非正常使用光盘,防止病毒侵入。

  7、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注意防火;出入要注意关门,做好防盗工作。

  8、对于操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核算中心操作规程

  1、单位报帐员将有关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统计、整理粘贴好,分别填写《收入凭证汇总单》或《现金支出报批单》。《现金支出报批单》要经单位负责人批示签字后,由报帐员填报《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第2页)》出自:

  《支出凭证汇总单》,送核算中心审核员审核。

  2、审核员根据单位资金情况(预算指标),审核其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符合规定的,由审核员签章确认。属于收入事项的,由审核员将收入凭证汇总单送出纳组;属于支出事项的,经审核员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核算中心主任审批,由审核员交给出纳组办理相关的支出手续。如不符合规定,退回单位报帐员处理。

  3、报帐单位需委托核算中心通过银行转款给其他单位时,填写《付款委托单》报审核员批准后予以办理。

  4、出纳组收到经会计核算组审核并完备有关手续的收支原始凭证后,再进行复核。如属于报帐单位直接缴入的收入,由出纳在资金帐套录入凭证并由审核员审核后,记入到各报帐单位帐套,并在《收入凭证汇总单》上加盖“收讫”章退回各核算组。如属于报帐单位报销的`支出,则与原领备用金一起清算。

  5、核算中心收到从财政局拨来各单位款项时,由会计根据财政局拨款明细单,由总会计通过收入分割单将收入划分到各单位,会计据此作为单位的入帐依据进行登记入帐。

  6、会计核算组对出纳组传递过来的加盖“收、付讫”章后的原始凭证进行登记入帐、打印报表等帐务处理。

  7、核算中心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计核算组、出纳组的工作及帐务进行监督检查。

  七、报帐员工作规则

  1、单位报帐员必须由专人担任,人员由报帐单位指定,确定后报核算中心备案。如因工作调整更换报帐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核算中心。

  2、单位报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实施细则办理业务工作。

  3、报帐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一个备用金的数额,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核算中心审批;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报帐,并保持备用金有一定的数额;按计划使用,不得透支;收入资金要及时缴存,严禁一切座支行为。

  4、认真审核支出的原始凭证,保证原始凭证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发票或收据。

  5、支出凭证必须手续齐备,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与预留印鉴相符,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齐全。

  6、报帐员要配合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收支票据和结算款项要当场核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或专项支出须银行转帐结算,属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范围的,要实行政府采购办理。

  7、每个月的前5天(节假日顺延)编制会计报表,不办理报帐。报帐单位每月按时领取报表,及时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核算中心核对清楚。

  8、妥善保管单位资金手册,严禁涂改、割补。违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银行帐户管理规则

  1、将委托单位的帐务核实,银行日记帐与开户银行余额核对相符后,取消银行帐户,把余额转入核算中心帐户。报帐单位原则上只能保留工资统发帐户,不得再保留其他任何银行帐户。

  2、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用于核算各集中核算单位的经费及有关的往来资金;帐户的印鉴应分别由会计主管、出纳保管,实行内部互相牵制。

  3、出纳人员负责支票的填写及办理有关转帐业务,并做好支票及印鉴的保管工作,确保资金划拨的安全性,负责银行日记帐的登记,月底与会计和银行核对帐款。

  4、每月底出纳人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对未达帐项进行调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银行帐户禁止出租、出借,对每一笔转帐支出,必须有正当、明确的用途,不允许开具无用途的支票。

  九、报帐管理制度

  1、报帐单位财务收支实行报帐制度。各单位设置报帐员,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报帐事务。报帐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2、报帐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各单位维持日常公务支出所需经费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金融部门规定的限额确定。在各单位预算和结余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保障必须的程序安排资金。备用金的支付使用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3、报帐单位按核算中心规定的时间领取备用金,报帐员要填制《备用金申请表》,按规定办理好单位备用金领用手续,1000元以上大额支出或专项支出须填写《付款委托书》委托核算中心办理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现金支付。因特殊需要而预借款项的先填写《借款单》,单位领导批示,报核算中心审核后支付,事毕借款人要及时报帐结清往来款项。

  4、报帐单位收取款项要及时缴到核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各单位根据财力作出计划或预算使用经费,不得透支。

  5、报帐单位发生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发票或收据,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规定,不得白条报帐。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填报《现金支出报批单》必须手续齐备,单位盖章,单位法人签字与预留印鉴卡相符。每张原始凭证须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报帐员和单位法人必须签字齐全。

  6、前一笔备用金报帐结算后方可领取第二笔备用金。

  十、核算中心报帐程序

  凡在核算中心报帐的单位,需预留一张盖有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印鉴片。核算中心发给报帐单位《资金核算手册》,手册填写单位名称、编号。报帐单位在手册上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字,要与印鉴片一致。

  (一)、一般报帐程序

  报帐单位报帐时,其报帐单据由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记入单位流水帐和资金核算手册。每月1至5日制作报表(节假日顺延),不办理报帐工作,每月6日报帐员领回本单位报表一式三份,核对相符后盖章退回一份存档。若有疑问到中心查询核实。

  (二)、收入报帐程序

  1、预算外资金收入(这里指除财政预算经费之外的所有收入)。报帐单位在收取预算外收入时,由单位填制解款单直接缴入核算中心银行帐户。并及时将缴款单和有关收据统计好报送核算中心进行登记入帐。

  2、预算内经费拨款。正常开支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或人大批复单位的预算指标)和专项经费财政划拨后,由核算中心在收到预算拨款单后,按收入性质进行分帐分户核算,报帐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

  (三)、支出报帐程序

  1、工资支出

  报帐员统计好本单位工资发放额,报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由银行统一代发。如有发生人员变动,由报帐员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核算中心每月定期同代发工资银行联系,将报帐单位的代发工资凭据取回进行核对入帐。

  2、其他费用支出

  报帐员办理报帐业务时,核算中心首先审核其报销发票印章(签名)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报销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金额与附件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办理转(付)款业务并登记入帐,同时记入报帐单位资金核算手册,核减资金结余数,严格控制报帐单位支出,杜绝透支。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会计档案由总会计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主管监督实行,会计员具体操作,档案管理员专职保管。

  2、会计档案的管理要达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保管安全、完整的要求。

  3、会计员核算完当月帐务后,要及时将会计凭证整理装订好,会计报表按单位装订,会计年度终了分别将各单位帐薄打印装订。

  4、会计员经手的会计资料在会计年度终了都要整理立卷,填制好封面,编制档案保管清册,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期限保存。

  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国家规定办法销毁,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及其他未了结重要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结事项终为止。

  7、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以防档案资料发生虫咬、潮湿霉烂、丢失等情况。

  8、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的,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会计工作移交办法

  为了保障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会计工作的延续性,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1、报帐单位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核算中心受理,20xx年6月30日会计帐务结转20xx年7月1日余额数据、出纳资产款项、会计档案等需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工作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由核算中心主任和报帐单位负责人担任。

  2、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长期保存的证照、文件、会议记录、备查簿等。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会计档案存放在原单位保管,由专人负责管理。20xx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由核算中心集中保管。

  3、报帐单位移交前必须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报帐单位对移交的有关档案资料列出清单,一式四份,核准后由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

  5、核算中心派人核实准确报帐单位的财务数据和资产数量,并办理接收手续。接收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金,在核算中心建帐过录会计帐务结转20xx年度数据。

  6、报帐单位将银行存款(报帐单位现金有余额的应先存入银行帐户)、有价证券移交给核算中心,由移交、接收双方盘点移交,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7、对往来帐的处理,提供往来款项明细清单和债权债务列出祥细清单,应尽可能的减少暂存款、暂付款的余额。对于未了事项要作移交说明。

  8、银行支票退回银行,并撤消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原领用的财政票据由报帐单位退回财政局注销。

  十三、票据管理规定

  1、接收、保管好各核算单位票据领购证,由核算中心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回收票据,对单位领用各种票据进行审批,并做好各种票据登记工作。

  2、对核算单位的票据使用、结存、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终了前核查报帐单位当月领用的票据,并督促报帐单位及时将各种收入款项存入核算中心银行帐户。

  3、做好各单位使用票据计划,保障票据的及时供应。

  4、负责做好核算中心有关文件签收、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5、做好核算中心各单位会计档案移交、保管、登记工作。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

  1.环境污染:由于人类在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向自然环境排放的、超过自然环境消化能力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能量致使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一类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的发展历程: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

  3.环境管理的核心问题: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4.环境管理学概念:研究环境管理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寻求的是正确处理自然生态规律与社会经济规律对立统一关系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环境管理者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导。

  5.决策的非程序化。

  6.环境管理的对象:

  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个人行为:只对个体的人为了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需要,通过生产活动或购买去获得用于消费的物品和服务。

  企业行为:通过向社会提供物质性生产或服务来获得利润。

  政府行为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

  第二章

  1.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布氏定义)害后代人满足的能力的发展。

  2.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3.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类容: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生态可持续发展(条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代内公平,本代人的公平;代际公平:世代平等。

  持续性原则:指人类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载能力。

  共同性原则:鉴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步骤不可能是惟一的。但是,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

  5.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论:1)资源永续利用理论;2)外部性理论:3)财富代际公平分配理论。

  6.三种生产理论:人口生产(原动力)、物质生产(物质结构转化器)和环境生产(物质基础)。

  7.环境生产:指环境在自然力作用下消纳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产生出自然资源(生活资源如风景,生产资源如森林、水源、矿源)的总过程。

  8.三种生产理论在环境管理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1)阐明了人与环境关系的本质;

  2)揭示了环境问题的实质及其产生的根源;环境生产在输入和输出上的不平衡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

  3)指明了环境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环境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推动人类建立一个新的生存方式,改变人类社会固有观念,调整目前的社会经济活动运行机制,将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废弃物的排放强度与环境生产力匹配起来。

  4)明确了环境管理的主要领域和调控对象;

  5)奠定了环境管理学的方法论基础。

  第三章

  1.体制:有关组织机构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以及管理权限的划分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2.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指国家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3.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分为五级:国家、省、市、县、乡(镇)。

  4.现行环境管理机构体系:环境管理行政机构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包括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环境管理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简称人大环资委。

  5.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执法地位平等。

  “统管”部门指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分管”部门指依法分管某一类自然资源保护或某一类污染源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管与分管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在行政指法上都是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其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只是分工的不同。

  第四章

  1.环境政策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法规是政策的法制化、定型化。

  1)党和国家的政策是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2)国家环境政策是环境法规的重要补充。

  作用:

  1)确定环境保护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2)奠定环境法治的基础;

  3)提高社会的环保意识;

  4)完善对环境保护的制度化管理。

  2.“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3.“三同步,三统一”方针: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实现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

  4.环境管理的三大基本政策: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水污染谁治理;

  3)强化环境管理。

  5.我国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①绿色税收;②环境收费;③绿色资本市场;④生态补偿;⑤排污权交易;⑥绿色贸易;⑦绿色保险。

  第五章

  1.环境法的概念: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规范在逻辑上的组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三种行为模式:①可以这样行为模式;②应当或必须这样行为模式;③不应该(禁止)这样行为模式。

  两种法律后果:①肯定性后果:法律允许的行为,加以肯定很保护;②否定性后果:从事与法律后果不相符的行为,否定并承担责任。

  3.环境法的任务: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2)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目的:

  (1)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3)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发展。

  4.国家法高于地方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特别法高于普通法;新法高于旧法。

  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效力高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5.环境法的基本制度:(八项制度)

  “老三项”

  “新五项”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6.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六章

  1.环境影响评价形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书: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用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不利,敏感,综合,尚未有过的影响。

  2.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评价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填报的关于建设项目的概况及其环境影响的表格。用于项目概况、自然地理、环境质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措施。

  环境影响登记表:用于项目概况、项目内容集规模、原辅材料、主要设施规格与数量、水之源及能源消耗量、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周围环境简况、生产工艺流程简述等。

  2.“三同时”制度概念: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三同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

  (1)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3)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

  (4)确有经济效益的

  综合利用项目。

  4.排污收费制度概念:关于全国范围内,对污水、废气、固废、噪声、放射性等各类污染物的各种污染因子,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以及有关排污费可以计入生产成本,排污费转款专用,以及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与治理等基本原则规定的总称。原则:排污即收费,超标即处罚。

  5.排污许可证制度概念:一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由排污单位的申报登记、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颁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部组成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许可证可分三大类:①防治环境污染许可证;②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③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生物多样性定义:指一个地区内的所有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三个基本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1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质量管理是指对静脉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过程规范化质量管理,应是全面、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建立持续自查与改进制度。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

  3、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药学部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处方审核、摆药贴签、静脉用药调配、成品核对、成品包装、成品运送、二级库管理各岗位主管。

  4、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具体质量管理细节的制定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定期全面审查静脉用药调配操作规程(SOP)实际执行情况和调配后的输液质量情况,自查调配中心调配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与改进。

  5、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调配中心质量管理的有关技术性、规范性、制度性文件的定期审查。

  6、定期检查药品效期管理情况,不合格药品管理情况和高危药品(或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7、对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监管,包括用药合理性、相容性分析讨论、医嘱用药情况分析等。

  8、对调配中心净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洁净台质量管理进行评估,检查设备工作状态、温度、湿度是否达标并每月定期检测洁净区空气菌落数。

  9、对药品的贮存和养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所用注射剂符合中国药典的质量规范。

  10、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研究调配中心工作质量情况,进行工作质量评析,差错事故分析,处理存在问题,并做好记录。

  11、持续组织调配中心质量管理教育和开展业务学习、岗位技术培训;对有关药品质量、合理用药、新药介绍、操作技能再培训等方面进行学习和讨论,并做好记录。

  12、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新进人员岗前专业培训和考核,建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包括差错登记、清场登记、合理用药登记、用药分析、打包送药登记等记录,并定期检查考核。

  二、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管理制度

  1、明确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临床药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药学服务在医院临床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增进人民健康。

  2、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根据科室学科发展规划,围绕科室中心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3、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应组成专业组,分管临床各专业,负责深人临床,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议医师为病人做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5、协助临床医师进行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6、直接向临床医师、护士、患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与静脉用药有关的信

  息与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7、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负责与病区的协调工作,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听取病区和患者意见,改善静脉用药调配工作,并及时反馈。

  8、开展处方点评、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三、处方审核制度

  1、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处方审核岗位应由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3、所有的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4、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5、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与评价。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

  6、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电话联系病区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审方药师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主任和医务处报告。

  7、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有处方医师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8、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由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宇确认,打印出一式二份标签按患者、病区分类集中后交给摆药人员,准备摆发药品。

  四、摆药贴签核对工作制度

  1、摆药、贴签、核对是指摆药、贴签、核对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正确的选择和摆发药品,去除外包装,清洁和消毒外表面,特别是安瓿的瓶颈和西林瓶的橡胶塞,然后送入进物传递窗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摆药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剂士担任,对摆药、贴签、核对的质量负责。

  3、所有的摆药、贴签、核对标签必须经过审核,未经审方药师审核、并签名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贴签。

  4、摆药、贴签、核对时应注意处方的合理性,如发现处方错误、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等差错应立即与处方审核药师联系,正确无误后方可摆药、贴签、核对,对高危药品和某些特殊用量的药品,应将药品调配用量计算方法和实际用量注明于标签。

  5、摆药核对人员应按摆药程序和要求对摆发药品正确性进行核对,以防摆药错误。

  6、摆药核对人员应拟将放行准备调配的输液以组为单位,按调配批次、科室、加药种类不同,分别放置在相应待调配区域。

  7、摆发药品区的药品应按规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对变质、破损药品应登记制表上报,经科主任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五、静脉用药调配工作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是指静脉用药调配工作人员根据通过处方审核的输液标签,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将药物准确无误地将相应的静脉用小针剂加于相适宜的载体溶媒中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静脉用药调配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士担任,对静脉用药调配的质量负责。

  3、调配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进入洁净调配区域应按规定洗手,穿戴隔离衣帽、口罩,着装须符合洁净区要求。

  4、调配加药时应注意药品的理化性状变化,有配伍禁忌时及时报告组长。

  5、应将调配后的输液袋和使用后的空安瓿按相应处方放置,以供成品核对人员核查。

  6、应随时保持洁净调配区、洁净台的清洁和整齐。每次调配完成后应按操作规程及时清场,上、下班前按规范做好洁净调配区的清洁、消毒工作,开放或关闭净化空调系统。

  7、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8、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意离开,确保调配质量。

  六、成品输液发放管理制度

  1、成品输液发放是指将调配完毕的输液经过成品核对、包装、运送与交接环节准确送达病区的'药学技术过程。

  2、成品输液核对、包装岗位可由经过培训的药士担任,运送岗位由后勤服务部门工勤人员担任,分别对成品输液的核对、包装、送达和病区交接环节的质量负责。

  3、所有的成品输液必须经过核对方可包装、运送到病区,未有成品核对人签名的输液不得包装、运送。

  4、成品输液核对人员应核对输液调配和标签的正确性,如发现调配或标签有错误应立即检出,待相关人员确认并纠正无误后方可包装、发送。核对时要特别汪意检查确认无理化性状变化,输液袋有无破损渗漏等。

  5、核对成品输液时,应按标签内容逐项对照核对,主要复核内容包括病房、用药时间、药物名称、规格、剂量、溶媒种类、体积,防止加错药物。

  6、儿科病房用药,应对其标签给药剂量、溶媒体积进行重点核对。

  7、药品包装时应按照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普通输液、危害药物分类包装,全静脉营养液(三升袋)、非调配药品分别单独包装。药品包装袋须标明临床科室

  名称、药品种类、数目。成品输液包装后须按照用药科室装置于送药车,加锁后,分别运送至各病区。

  8、按临床病区建立成品输液交接登记册,记录病区每日每批次各类静脉成品输液及不需要调配的输液数目及合计数目。药疗护士验查接收后,应在交接登记册附表登记各批次上述各类药品及合计药品实际送达数目,登记送达时间并签名。交接登记册是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与病区交接凭证和工作量统计凭证。

  9、复核、包装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包装间清洁、卫生和整理。医疗废物须按照《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分类,并由医院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回收。调配使用储药筐和送药车集中交予工人清洁、消毒。

  七、清场工作制度

  1、清场是指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场所包括各项仪器设备、各种辅助用物及工作间内的门、窗、椅等进行严格清洁、消毒的卫生打扫和整理工作,确保用物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工作间内无灰尘、无药迹、无死角残留,相关调配用物符合无菌或清洁标准,保障调配环节的洁净空间的技术过程。

  2、针对清场的内容、监督制约机制及相关卫生标准制定清场制度。

  3、清场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工作岗位操作结束后必须立即认真实施。

  4、工作结束后,各相关操作岗位(间)不得存放原料、敷料、包装材料、标签、半成品、成品。上述物品应按规定返回专用库(柜)。

  5、因特殊情况不易转移的半成品(中间体)及相应设备应有工作状态标志,其周围环境必须清场到位。

  6、小型器具送至器具间进行清洗后放入器具存放间,专用工具经清洁处理后定位存放。

  7、清场工作与卫生工作应相互结合、同时进行。

  8、清场工作中同时做好安全工作,对水、电、气、门窗以及各种设施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

  9、认真做好各操作岗位清场记录,并由清场人与复核人签字,将清场记录存入批调配记录中。

  八、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预防医源性疾病和污染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有效管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各种垃圾、特别是医疗危害药物产生的废弃物是我们的责任。

  1、医疗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国家规定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物的废弃物。

  2、废弃物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处置流程,严防垃圾外流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生命健康。

  3、中心建立《废弃物处理登记表》,在处理医疗废物时须认真填写并由操作人员签字,固定工人负责与医院废物处理单进行交接,交接记录登记清楚并签名。

  4、各班次工作人员均按管理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按规定分类放置,分类处理。

  5、医疗废物须用双层黄色专用垃圾袋盛放,并注明科室名称、垃圾种类。

  6、分离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废弃针头须装入利器盒,密封包装并注明科室。

  九、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是保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规范运行的基础,由于文件繁多,且具有法律效力,应制定规范文件管理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制定管理文件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要求。

  2、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根据文件的性质,应有药学部门主任或者医疗机构领导批准。

  3、有关医师用药医嘱和静脉用药调配记录等医疗文件应保存一年备查。

  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文件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文件要定点存放,各文件、表格单按要求排列整齐,不得丢失,不得随意涂改,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5、调配中心文件须为良好的纸版或电子版文件,按规定书写与记录。文件须语言通俗易懂、书写清楚,避免口头沟通时可能发生错误,可作为调配工作的追溯依据。

  6、有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的不合格处方修改记录、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及故障相关记录、药品出入库、药品抽检和相关特殊保存记录、有关调配环节的各项记录、质量管理与整改记录、药品配送与验收记录、病房医护人员及患者反馈与整改记录等各项工作均需有相关文字记录,有效保护患者、病房医护人员及调配中心的合法利益。

  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卫生管理是保持净化工作环境、保证药品调配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控制院内感染的有效举措。无菌操作是保证输液调配质量的前提,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直接影响无菌操作质量。为规范打扫卫生、消毒或灭菌,保证调配中心净化空间,加强对无菌操作质量的监控,保证药品调配精确无误,特制定该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三个不”、“两个经常”:不洗手不调配、不留指甲、不留胡须及长发;经常洗澡,经常换衣、袜。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人员调配前必须按规定穿戴衣、帽、鞋、手套,不得戴饰物,不得化妆。

  3、在工作区内工作人员不得吸烟、用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工作区内肃静。

  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人员的手不得直接接触药品和接触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

  5、调配中,操作人员如确有必要去卫生间,要脱去工作服、换鞋。返回时重新洗手、消毒、换鞋、更衣。

  6、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外伤感染和药物过敏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7、洁净室内物品应整洁、存放有序,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

  8、卫生工作除日常进行外,每周应对室外卫生清洁处理一次。每月应对室内

  卫生清洁处理一次。洁净室按洁净室管理制度中清洁消毒处理方法进行。洁净室内墙面、地面、设施除常规清洁外,必要时也要进行消毒处理。需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场所,应在工作前消毒30分钟,并作记录。

  9、在缓冲区和洁净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应设置专柜或专用区域存放,并保持整洁。

  10、工作场所地面不应存水,墙面不得有污渍和霉斑,室内应无浮尘。

  11、工作室内不得有明沟,门窗不得有大裂隙,以防鼠害。

  十一、安全与环保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人员都应高度重视安全和规范操作,对药品、设施、设备、文件以及清洁卫生、生活和医疗垃圾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这对调配中心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直接影响成品输液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均应增强安全与环保意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2、全体工作人员均应注意人员防护,做到:

  (1)、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任何时间内都应按规定穿戴与静脉用药调配相关的专用工作服装,且应按规定定期清洗;

  (2)、用于洁净区的服装和普通工作服应分开存放在有标志的指定柜中;

  (3)、私人衣服和物品放在普通更衣柜中,不准带人缓冲区和洁净区;

  (4)、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内严禁吸烟,不准带入食品或在室内饮食;

  (5)、在对眼睛有害的地方工作时,一定要戴上防护眼镜和其他保护设施;

  (6)、处理浓酸或强碱时,戴乳胶手套和口罩等进行操作;

  (7)、调配危害药物应按操作规范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调配,以免受伤害;

  (8)、在处理废弃物时要戴手套,若手套有小孔,则需更换手套,更换前后要用洗涤剂彻底洗干净手,丢弃的手套须同其他废弃物一起处理。

  3、全体工作人员均应注意物品存放,做到:

  (1)、个人物品不准带进缓冲区和洁净区,巳开封的食物或饮料不得带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2)、不同药品必须清楚区别,标示日期,安全存放,药品和配好的输液应立即转移至指定储存区;

  (3)、药品的储存应按照供应商的标签或说明书来储存,谨防污染;

  (4)、毒性药品必须安全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并有接收、储存、领用记录;

  (5)、对所有易燃易爆的液体,在收到后必须马上存放在符合消防要求的专库保管。使用场地应有禁明火标志。使用时,应将液体倒入安全的容器中,并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洒落地面或流入下水道。使用后剩余物品应放回专库。不使用时所有容器和柜子应关闭。任何泄露必须马上由受过训练的人清理干净以减少火灾和环境问题。清洁用具的废弃应遵守环保安全制度。易燃易爆液体,清洁用后的海绵或布应存放于密封的容器内以防气味散发和火灾危险。

  4、在运送毒性药物和盛有毒性药物的容器时,需小心避免打破。可在运送过程中放在另一不会破损且封闭的容器中,以减少污染。毒性药物或肿瘤药物溢出和有可能已暴露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并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调配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同一般废弃物分开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应剪断针头,针头应放入利器盒中。损坏的玻璃器皿用适当方式丢掉。废弃液体药物应稀释后排放。有毒性物丢弃前应经特殊处理。应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当有意外事故发生时,首先应考虑工作人员受伤害及被污染的危险。

  当有毒物质溢出时,应立即关上门离开,在门上贴上”不得入内”和“毒物污染”的标记,以避免吸入有毒粉尘。在人员进入处理被污染的表面前,应等待30分钟以上,让有毒粉尘充分沉降。将所穿衣物和认为被污染的物品放入带标签的收集袋中。清洗手和暴露的皮肤,穿上干净的衣服。报告主管,组织人员清洗,并填写处理报告。

  调配中心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对电器设备应在使用前检查有无漏电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对水、电、气的阀门或开关,除清场时检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所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应检查确认门窗关严,锁好。

  十二、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人力资源是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最重要的资源,人员知识水平、道德修养、实际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工作质量。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对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考核及继续教育,特定该制度。

  1、调配中心全体人员在上岗前均应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调配中心全体人员均应学习《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培训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通过各自岗位的操作培训。

  4、组织参加专题学术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调配中心知识、管理制度,操作技术、工作质量、工作成绩等。考核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

  6、每年根据考核成绩的优劣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考核不合格者,一般人员调离所在工作岗位,管理人员调离管理岗位。

  十三、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请领管理制度

  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请领与验收、贮存与养护均设专人负责。

  1、药品的请领

  (1)、静脉用药调配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应当按规定从药库及有关部门请领,调配中心不得直接对外采购。

  (2)、请领药品前,应清点现存药品数量并根据药品消耗量情况制定药品领取计划,定期向药库请领。临床有急需药品,可以与药库联系,临时领取药品,或与其他药房协调解决。

  (3)、药品库存量为本中心十天的消耗量。

  2、药品的验收

  (1)、药师应依据药品质量标准,与实物逐项核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及效期)是否正确,药品标签与包装是否整洁、完好,检查合格后,分类放

  入相应货位。

  (2)、凡对药品质量有疑点或规格数量不符、药品过期或有破损等,应及时与药库沟通退药或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3、药品的储存管理与养护

  (1)、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贮存应当按其性质与贮存条件要求分类定位存放在二级库中,不得堆放在过道或洁净区内。

  (2)、库区应当干净、整洁,地面平整、干燥,门与通道的宽度应当便于搬运药品和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药品贮存应按“分区分类、货位编号”的方法进行定位存放;按药品性质分类,同类的集中存放。对高危药品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

  (3)、库区要确保药品储存要求的温湿度条件:常温区域10~30℃,阴凉区域不高于20℃,冷藏区域2~8℃,库区相对湿度40%~65%。

  (4)、需避光的药品在拆去包装后应当使用不透明容器存放,注意避光,以免药物失效。

  (5)、药品堆码与散热或者供暖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cm,距离墙壁间距不小于20cm,距离房顶及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

  (6)、规范药品堆垛和搬运操作,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不得倒置存放。

  (7)、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等应有完善的制度和记录。

  4、物料的领用与管理

  注射器和注射针头等物料的领用、管理应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参照药品请领、验收管理办法实施,并应与药品分开存放,专人负责管理。

  十四、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效期管理,避免药品失效造成浪费,甚至发生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而导致医疗事故的现象,制定本制度。

  1、每种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遵循“先产先用”、“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和按批号发药使用的原则。因此,新领取药品上架时,应当注意先检查药品效期,将相对近效期药品放置在外侧,易于先行发放。若不宜分开摆放,应做出明显标示哪些药品先行发放。

  2、负责管理药品的药师发现半年以内即将失效的药品时,应当及时报告配液中心负责人,并进行登记。同时药师应积极联系临床科室使用,若临床科室无法使用,应及时与其他药房协调使用。如果都无法解决,应与药库联系退药,并按有关规定执行退药程序。

  十五、退药工作制度

  少数药品因病区要求自行调配,调配中心会将药品和液体打包进行配送,如果病区过后因特殊原因没有调配,就可能会出现药房退药的情况。而药品从调配中心外进入中心,质量无法保证,因此很有必要严格退药程序。

  1、病区退药由调配中心当班负责审方人员受理,为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下午3:00以后集中退药,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2、为避免因药品退换过程造成药品安全隐患,调配中心在接受病区退药时,药师应当严格检查药品,确认所退药品是否符合退药条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一律不得退换。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的,如浑浊、变色等;

  (2)、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冷藏、避光等;

  (3)、药品批号与本中心不一致的;

  (4)、已超过有效期的;

  (5)、特批特购药品或因其他原因引起本院已无此品种的;

  3、退回调配中心的药品,药师应当及时办理入库和退费确认。

  十六、药品盘点工作制度

  1、药库及药房对库存药品要定期进行清理盘点,周期为一月。

  2、各部门组长具体安排,盘点时间按院部规定时间进行。要求认真仔细清点,按盘点表内容填写清楚,不得错盘、漏盘,如实反映药品实存数量,并签名备查。

  3、盘点前尽可能将往来帐结清,若遇特殊原因暂不能结清的,要将借、欠单上药品数量在盘点表上反应出来。

  4、做好计算机月结处理,盘点结果正确输入计算机,及时打印盘点表及相关报表,各部门负责人及科主任将盘点表审核、汇总签字后报财务处审核。

  5、盘点中注意清查药品质量,对已变色、变质、污染、失效的药品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盘点结果误差较大的药房,安排重新盘点,并及时核对查找原因。

  7、严禁科室各类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进行药品数量统计,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配液错误处理制度

  调配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如实签名,防止配错药的发生。

  1、摆药发生错误,在摆药时发生错误应立即核查,如确定是药师发药错误应与其沟通,及时纠正。

  2、溶药时发生错误

  (1)调配中或调配后发生错药,在确保绝对正确的前提下内部调换,否则应废弃,重新调配。

  (2)废弃药物不可随意丢弃,经药师登记后将药袋剪破,放入医疗垃圾袋中,细胞毒药物要进行双层包装才可丢弃。

  (3)分析错药原因,吸取教训,当事人酌情赔偿。

  十八、处置调配液体发生不良反应制度

  1、在病区对患者进行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调配中心人员如接到病区通知出现因或疑似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调配的药物引起患者发生不良反应的通知时,立即上报负责人,负责人应与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联系,请临床药师一同到病区了解情况。

  2、中心负责人、临床药师应向病区医务人员详细了解用药情况及出现的不良反应症状,确定是否因该药物引起,并与患者及其家属做好沟通解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3、中心负责人、病区医务人员与患者应当三方均在场的情况下将患者静脉用药物、输液器、皮肤消毒用具、头皮针及贴膜等实物进行无菌密封,由病区保存。封存后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科室、时间、药物名称、给药途径,并在封口处盖科室用章,中心负责人、病区医务人员和家属签字。

  4、需要做药检的药物应及时送交药检部门做药检。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2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校家长委员会人员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检查内容:

  ①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②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③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④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⑤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

  序。

  ⑥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因此,膳食委员会成员将对食堂的器具的洗涤和消毒作不定期检查并记录。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8、从业人员给学生服务时必须戴上口罩、帽子和穿上卫生服。

  四、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及监督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1、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①、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②、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③、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④、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⑤、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⑥、手感,是否有异样

  2、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①、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②、闻:是否有异味;

  ③、手感受有无异样;

  ④、蔬菜是否新鲜。

  五、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及监督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4、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5、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6、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7、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六、操作间检查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检查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3、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4、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5、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6、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7、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8、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9、操作间不用时要锁上门,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不能随意进入。

  七、食品试尝留样监督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

  《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5、学校膳食委员会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库房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膳委会将在如下方面作出检查。

  1、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2、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3、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4、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6、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7、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8、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九、对学校大宗食品的采购、经营权及食品质量的监督

  1、对学校大宗食品的采购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有效监督,食品采购尽可能是源头的。

  2、对学校食堂三楼的经营权的承包权进行有效监督。

  3、对教师用餐,菜的质量、数量及价格实行特别监管,尽可能做到让每个老师都安心在食堂就餐,从而把更多的尽力用到教学上去。

  4、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师生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学生膳食,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制订具体地操作规程。

  5、每周两次对伙食质量进行抽查,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搞好民主管理伙食,每月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会议征求对伙食的意见,坚持改革,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十、对食堂突发事件的监督

  1、食堂管理者应对从业人员突然提出罢工制定应急预案。

  2、食堂管理者应对食品中毒的处理制定应急预案。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3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XX年70号)和《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XX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

  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十二、药剂科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各司其职,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抓好质量关和入出库管理关,保证账务相符。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4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云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5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省外工作人员逐渐增多,原有休假制度已不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加强员工集中休假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总部集中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对本公司员工集中休假及其费用报支制度重新进行调整,其规定如下:

  一、享受对象与适用范围:

  (一)劳动用工关系在山西紫金,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省外聘用工、临时工;

  (二)未婚员工父母在繁峙县及其毗邻县份(代县、应县、五台、浑源等)之外居住的本省在职聘用工;

  (三)已婚员工家属在繁峙县及其毗邻县份(代县、应县、五台、浑源等)之外居住的本省在职聘用工;

  (四)夫妻双方均在本公司工作且符合上述1-3条规定的省内外聘用工、临时工;

  (五)不符合集中休假条件的员工可选择享受探亲假、周末休假或其它休假形式,具体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享受集中休假的员工取消探亲假;

  (六)劳动用工关系在集团总部的员工,执行总部的休假标准。

  二、集中休假次数和时间规定:

  (一)凡符合集中休假条件的聘用工、临时工可以选择每两个月或三个月集中休假一次。其中:每两个月休假一次的单次最大休假时间为10天

  (含路途)、每三个月休假一次的单次最大休假时间为15天(含路途)。无论是两月还是三月休假一次,每年每人只允许报支4人次往返差旅费(含家属反探亲)。

  (二)夫妻双方均在本公司工作且符合集中休假条件的省内外聘用工、临时工,每半年集中休假一次,每次假期18天(含路途),每年可报支5人次往返差旅费。

  (三)符合集中休假条件的'员工在非休假期间:

  (1)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必须正常上班,每周六可休息半天,其它时间外出需向有关领导请假,超过半天的按事假处理;未请假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2)非休假期间当月出勤超过25天部分,岗位工资不翻倍计算,休假期间享受带薪。

  三、集中休假的申请和审批:

  (一)总助以上的干部休假直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总助以下的员工休假按下列程序报批:

  中层领导以下人员: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中层领导直接由总经理审批。

  四、集中休假的费用报支标准:

  (一)总经理助理(及相当职级)以上者,可报支全额飞机或软卧火车票价;

  (二)在职中层干部(含协议薪酬人员),可按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卧或七折(含)以下飞机票报销差旅费;

  (三)其它工作人员:可按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卧报销差旅费。

  (四)家属探亲差旅费报支随其所探对象职务报支标准。

  上述费用报支前须到人力资源部门登记、核实,报销标准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本制度作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本规定的解释权授予公司人力资源部。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6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新进设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7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五、有关规定

  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

  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台长、分管台长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

  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

  六、违规处罚

  1、记者当天使用设备在外过夜,没有归还,也没有经部门以上领导批准,除通报批评外,由技术服务中心登记报台财务,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出现二次扣当月考核奖600元。

  2、设备借出后,非突发事件,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0%;设备丢失,按设备购买价格及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设备管理员,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耽误记者借用采访设备,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二次扣100元。

  4、设备管理员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违反其他规定,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8

  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

  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xx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记

  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

  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

  (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

  (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

  (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

  (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5、对需要呈报局领导接待的来访问题和重要来访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其中需要报领导审定后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报领导审定。

  1、上报

  上报的载体有《重要信访呈报》、《要情专报》、《信访工作情况》。

  (1)对群众进京赴省来局xx反映的问题,需要局级领导阅批或亲自协调处理的;市级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和有关单位、部门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等,编写《重要信访呈报》。

  (2)对有关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方面的重要意见、建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反映;设计群体利益的政策性、地方性情况和问题;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群众集体访、突发异常等情况,编写《要情专报》。

  (3)定期对xx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专题调研,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编写《信访工作情况》。

  2、交办

  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和合理的诉求,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或可能引发xx,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意见明显不当来访事项,应发函交办处理,有关地方和部门按要求书面回告结果。情况紧急的,先电话交办,再补发交办函。

  在发函交办时,对省、市交办函和市、局级领导批示件,应及时报领导签发,以转字号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各单位、部门应按“三签字”要求办理并填写《结案回告表》,一式三份向本局书面回告办理结果。对省厅、市信访办交办函和市、局领导批示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省厅、市局级领导反馈办理结果。

  3、转送

  对其它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事项实行转送,原则上每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转送。

  4、批报

  (1)需呈报局主要领导,经分管领导阅审后,报局主要领导阅批。

  (2)对省厅、市信访办交办函,由分管领导阅审后,报主要领导。对紧急的信访事项用口头或电话形式速报主要领导。

  5、结案材料审核把关

  对发函交办、转送件按照“谁签发、谁审核、谁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时,要做到“七看”:一看对xx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要求、调查核实情况是否清楚、准确;二看引用法律政策是否正确;三看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四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五看xx人对处理意见是否满意,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未解决或不能解决的,是否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六看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是否到位;七看《回告表》的填写及其应附报的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七看”之一的应退回重新办理。

  6、对跨部门或单位应由我办协调解决的xx问题,由我办报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同意后,请有关部门或单位派人参加协调处理,并跟踪督办落实。

  (四)督察督办

  需督察督办的信访事项,按照《xx市信访办督察督办工作规则(试行)》进行办理。

  对交办、转送的xx事项,承办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明显违法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又不自行纠正的,办理的信访事项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规定时限报结果又没有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并经签发人同意的,我办先按职责分工进行督察督办。难以督办的重大来访事项,应及时报本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阅批。

  四、来访告知

  (一)告知范围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阐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对情况复杂的'来访问题,经有关领导批准,按《信访条例》规定延长办理期限的,告知来访人延期理由。

  3、对来访人再次来访查询来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告知来访人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情况。

  4、来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又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来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告知来访人不再受理。

  (二)告知方式

  视其来访内容和来访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口头、电话或者书面告知。书面告知只出具一次。

  接访文稿编写的基本要求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练,篇幅简短,措词用字规范;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简称要规范;结构层次序数用法符合规定。

  五、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xx省信访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xx市信访办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的要求,做好接访档案的分类、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列入长期保存的办信档案的范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中央、省、市发函交办件,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形成的文字材料需要归档存查的资料。

  六、特殊情况处理

  (一)异常情况处理

  来访人有下列行为,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够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xx人员拒不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多人xx推选代表反映问题超过5人的;

  2、在局机关周围非法聚集,未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3、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4、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5、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6、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xx或者以xx为名借机敛财的;

  7、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二)来访人患病情况的处置

  1、来访人在接待过程中患病需要紧急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到场,必要时送医院急救。

  2、来访人患有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市卫生行政部门处置。

  以上两项处置费用由来访人或地方有关部门支付。

  (三)其他

  来访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纪律

  接访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市信访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访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干预接访工作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19

  1、车间内的地面保持平整,无破损开裂的地坪。破损处要及时维修。

  2、随时保持上、下水通畅。

  3、及时更换修理照明设备,以随时保持车间、库房内的良好照明。

  4、无菌包装的车间里应设有紫外线无菌灯,并在停机无人员工作时保持开启状态。

  5、所有的原料、包材、半成品及成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湿的`表面上。

  6、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大面积冲水工作,不要时也尽可能放低喷头近距离冲洗,以减少水滴四溅,保持周围环境干燥。

  7、生产和原料包材贮存区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及建筑中的横梁、架构、管道等应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积水、任何碎屑和溅洒的液体应立即清扫干净;废料、垃圾等应随时处理,移至原理这些区域制定地点堆放。

  8、原料包材贮存区应保持干燥、无积水、无堆积的尘土。

  9、所有的原料包材及成品都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10、定期检查存放的成品,及时去除破包产品。

  集中隔离点规章制度 20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XX年70号)和《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XX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十二、药剂科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各司其职,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抓好质量关和入出库管理关,保证账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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