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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时间:2024-05-22 18:22:23 林强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本(通用1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范本(通用16篇)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 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六、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一次性验收合格__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

  14.合同总价暂定 157830 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 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_70_%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八、质量保证期为 5 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九、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2

  甲方(承包方):

  负责人:

  乙方(分包方):

  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内容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承包范围:

  3、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工程价款:

  5、结算方式:

  每月______日,按乙方完成进度实际工程结算,工程完工时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______年后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职责

  1、甲方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后提出意见。

  2、甲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并且及时协调有关建方的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

  3、工程开始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图纸,完成技术交底。

  4、收到乙方竣工通知时,及时安排人员验收。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任务,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质量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乙方所采购的辅材必须是合格产品

  2、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卸货并运到仓库或作业面,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乙方应赔偿有关损失。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仓库。

  3、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

  5、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特种工人,包括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上岗作业前,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中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起重及吊物下严禁通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和吊栏”等规章制度.

  (2)甲方负责人强令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时,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乙方因施工不慎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各种经济损失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甲方权利

  乙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异议,甲方仅须支付乙方工程款的60%。

  1、乙方不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不服从甲方、业主、监理方的指挥、安排、监督、验收;

  3、乙方无理取闹、破坏现场,不保护已经验收的工程或擅自停工。

  五、乙方权利

  甲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得异议,甲方需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贰年后支付。

  1、甲方强制乙方人员违章操作,乙方人员拒绝后仍强制要求执行;

  2、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乙方停工,乙方解释无效;

  3、甲方应提供基本的施工条件,施工图,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未能及时提供,乙方提出以后,仍不履行义务的。

  六、保修

  工程保修_____年,_____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管道、线路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无条件赶到现场维修。如乙方违反该义务,则甲方可委托他人履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3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5)工程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6)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DL 5009.3)。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9)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0)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1)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______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_____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______人。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9)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10)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1)按规定拨付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并对乙方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13)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4)如可能对其他施工项目部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

  (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信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

  (14)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液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15)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16)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17)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等应使用合格的专用工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8)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1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0)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1)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2)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

  (23)起重吊装应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域,管道安装等高处作业应设置相应作业平台,并采取有效地防止高处坠落和高处落物等安全措施。

  (24)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应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

  (25)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具有相应的动火工作票,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防止火星溅落的隔离措施,重点区域要加强监督。

  (26)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27)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28)压力试验、喷淋试验应通过甲方向相关单位提前公告,采取明显的警戒区域,设置相应的警示标牌,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设备消缺应确认设备已经停电、隔绝、泄压、放水,并采取安全措施,才可进行工作。

  (29)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0)设备试运前应进行验收确认,试运期间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31)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32)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3)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4)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______万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在合同价款中单独列支,并按照规定以及实际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期支付。

  (2)乙方应按规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__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计提。

  (5)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8)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4

  总承包单位(甲方):____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联投龙湾二期A区(二组团)10#楼

  分包内容:

  二、甲方责任

  1、报监理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格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积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张贴安全标语及安全警示标志,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3、积极宣传和落实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奖罚规定。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甲方应积极组织乙方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搞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5、甲方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机械电器设备、脚手架及施工电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遵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2、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施工电梯等提升工具的使用,应服从甲方的调度安排。

  4、加强对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分包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现场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认真落实工完场清,工序交接制度,安装完成后将垃圾全部清理出场。

  6、对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和连墙件)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报甲方批准。

  7、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为现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作业人员。

  9、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认真贯彻甲方消防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负责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处罚规定

  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由乙方直接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每人次处以50-100元罚款,以示警惕。

  1、穿高跟鞋或上下班打闹玩笑者。

  2、酒后上班违章作业者。

  3、玩电器伤着自己或打人者。

  4、从高处向下随意抛物者

  5、在工地上打架者

  6、脚手架上人、物超载者

  7、危险地段施工不带安全帽、安全带者

  8、晚上打牌,第二天高空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者

  9、现场禁火区及木工房吸烟引起火灾造成自己或他人伤亡事故者

  五、成品保护

  1、甲方无义务看守乙方进场的成品材料,如有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负责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对甲方的成品(墙面等)破坏,由乙方负责。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分包工程范围

  甲方将_葡北6号转油站及所辖计量间综合维修工程_ 所属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乙方。

  乙方负责完成_葡北6号转油站及所辖计量间综合维修工程_所有项目施工。

  第二条:分包期限

  分包期限自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即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第三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以施工总合同价款的30%拨付工程进度款。

  2、结算方式:甲方以油田公司最终审定工程结算后,按工程定额直接费中人工费总造价乘以1.55%结算。

  第四条、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

  1、保证施工质量达到相应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等级

  2、本工程质保期为 贰 年。

  3、甲方按照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直接费中人工费的50%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工程所需的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委托乙方。

  3、负责协调本项工程中发生相关的一切事宜。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施工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 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 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乙方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所有材料的看护及设备保管维护。

  5、乙方负责承担因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一切后果。

  6、乙方负责处理工程质保期期间发生施工质量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 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 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

  身份号码:

  身份号码: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于____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6

  合同编号: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工程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分包协议书条款,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分包范围及工程量: (工程量可另附页)

  二、分包方式:

  三、分包协议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 : 按实际洽商填写总额及单价(可另附页)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 按实际洽商填写

  (2)进度款: 按实际洽商填写

  a、工程量计算方法:施工现场实际完成量及设计图纸、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甲方有关技术人员、工程部

  经理及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甲方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额外工程量增加,甲方不予认可,并按相应项目的甲供材数量扣回相应的费用。

  b、乙方在每月 日以前,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经有关部门审核会签的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表并附任务单,由项目经营人员审核办理工程量确认,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待甲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审批量的 %支付给乙方。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提供附任务单的工程进度表,导致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支付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c、按乙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结合甲方在该工程总的收款比例扣除各项应扣款项后,以银行转帐、汇款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领取工程款后应开具工程发票。 d、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必须及时支付职工或民工工资及材料商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自己所属的经济、法律纠纷带至甲方项目部;若发生此类事情,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则对乙方进行5-10万元罚款,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e、工程进度款按照主合同同比例支付,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甲方停止付款,待乙方现场临时设施撤离、清场完成并交付符合甲方及业主要求的竣工资料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时结付。质保金不计息。(具体已甲方和业主签的总合同为主)

  f、施工用水、用电按表计量(或按相关规定执行)结算,在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

  四、工期:

  1、开竣工时间: 乙方承担的工程开竣工时间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工期的考核按甲方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

  2、本工程的工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律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整。

  3、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分包价款的3‰扣罚(不低于相应的业主关于工期拖延的罚款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则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另增加。

  五、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满足业主及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质量优良率达到 80%以上;若乙方的施工质量经验收达不到标准,甲方则按本工程总造价的 %给予处罚(不低于相应的业主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整改到位,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情节严重的,酌情以清退出场处理,并不予办理结算及付款,所产生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施工中,甲方可根据乙方施工的具体情况做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3、乙方应针对本工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甲方有

  权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乙方遵行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

  4、在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中,若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整改或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部门的罚款单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罚;若被业主罚款的,乙方则应直接将罚款交到业主有关部门;而甲方则根据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可再次向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6、工程完工后,首先由乙方组织自检,达标后将有关资料上报甲方,份数按主管单位要求上报,由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专检和验评。

  7、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编制出处理方案,经甲方及有关单位或部门确认后方能实施,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做好交付工程后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到达现场,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中。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返修,甲方将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服务,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也无需乙方审核,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在保修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9、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甲方的主要责任

  1、负责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报业 主与监理方审批后,组织总体实施。

  2、每月(周)向乙方下达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本月所完成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考核。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对乙方的分包范围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及内容以书面形式为准。若乙方不能完成月(周)计划,项目经理有权书面指令对其乙方分包工程范围进行删减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方人员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合同对分包工程范围未具体明确时,须签定补充协议,且相关签证单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为准。

  3、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经理可按程序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4、负责协调业主与监理方的关系,及时解决设计和施工问题,创造正常施工的良好外部环境。若因乙方原因需进行专项协调时,协调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对业主方总结算,审查并上报一切有关工程及经济资料。

  6、负责工程款的及时足额回收,并按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7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8

  甲方: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劳务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辅助协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议不成,由地方仲裁机构仲裁。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证件。

  3、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督促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4、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教育

  2.1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进场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2乙方保证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重伤、死亡事故;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达的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标准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费用,并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原已预付的安全施工费,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领导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3.4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推诿。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没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设电器线路,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除负责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件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本行业所要求的各种操作证。

  5、安全事故处理

  5.1施工过程中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5.2乙方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内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损失。

  5.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造价的 ‰交纳,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罚款,甲方应将抵押金如数退还。若发生事故和违章罚款时,按照甲方的相关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本协议书填写一式三份,报甲方公司安监部门备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9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

  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

  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

  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

  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

  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0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

  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付款及结算方法10.2、预付款回扣方式:无

  10.3、进度款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0.4、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准认可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90%时,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余下的%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满1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条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说明。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向造成资金风险的甲方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10.8、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图纸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2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如主合同规定保修年限超过建设部规定,执行主合同规定)

  1.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予维修或不按照约定期限维修,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3.1、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则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4.1、《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节能环保协议》、《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告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签订。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项目的资金和付款情况、场地设施、实施条件等相关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与本项目业主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保修义务)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双方分别保存。其中: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1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合作权利和责任,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管理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内容及要求。

  1、经双方商定,乙方劳务承包本工程具体包括为:

  乙方必须把自己所用材料按规定码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现场文明施工。

  2、工期要求

  按甲乙双方认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完成。

  3、质量要求

  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按现有施工图纸施工)必须达到“合格”质量等级,观感为“好”,当时不能定出结果的`,必须待主体工程验收得出结论,方可结算全部劳务费。

  第三条:安全要求

  1、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进行安全上岗教育,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提高本人安全意识,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其后果一切自负。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连带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如有发生,不论有理无理,将对当事人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并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后果自负。

  3、乙方人员应爱护财产及半成品,如有损坏、丢失造价赔偿;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对有损失、浪费、返工材料等费用,从乙方工资内扣除。

  4、乙方进入场内的务工人员应缴纳有关费用,并照章办理一切手续。凡国家按规定应由乙方负担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如岗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保险费等。

  第四条:承包形式,价款结算方式。

  1、承包形式为劳务承包。

  2、承包价款:承包范围的工程,经验收评定后,达到①按实际加工面积计算_____元/平方米。

  3、结算程序

  乙方按实际加工平米结算。中途甲方可以预支乙方生活费,剩余待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甲方付乙方80%,其余的20%为保质金。等雨季过后无任何漏水现象甲方将尾款全部付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整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清退乙方现场所有人员,终止本合同并不予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未结算的劳务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义务按施工进度和预算定额需用量按时提供材料。(注:乙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一星期上报甲方)

  (3)甲方有义务及时、精确地做好技术交底抄平、放线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雇佣自己的劳工。

  (2)乙方有为所雇佣劳工配备各种手头工具的义务。

  (3)乙方应负责管好自己的人,要对进场工人核对身份,严禁现场打架斗殴。如有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连带责任的义务。

  (4)乙方雇佣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自身和他人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对其一切后果负责。

  (5)因乙方或雇佣劳工造成的失火,乙方对其后果负责。

  (6)因乙方或雇佣劳工盗窃造成甲方或他人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无权对外轻包工程,特殊分部(分项)工程非分包不可的,必须经甲方许可同意后方可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部分乙方要对甲方全部负责。

  (8)严禁乙方雇佣童工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尤其是质量违约,按有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结清价款即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程项目部各一份)。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现行的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文件法规和合同有关规章制度发生冲突,双方以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由甲方工程项目部负责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3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2、开竣工日期:

  1.3、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2条 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格

  2.1、本工程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承包:

  a、固定总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

  b、单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承包,列工程量清单,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2.2、本合同价格(单价或总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

  2.3、合同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

  2.4、_________元(合同价格的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保修责任终止后14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3条 转让和分包

  3.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让和再分包。

  第4条 农民工权益保障

  4.1、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必须依法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第5条 材料和设备

  5.1、除按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

  5.2、乙方须提交一份满足合同进度的材料和设备计划予甲方审批。

  5.3、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如低于市场价格的须核定消耗量),均应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5.4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工程进度

  6.1、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

  6.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6.3、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工程技术与质量

  7.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

  7.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7.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

  7.4、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5、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还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甲方,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6、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第8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8.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8.2.1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

  8.2.2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8.2.3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等损失负责。

  8.4、乙方应在其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

  第9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交底。

  9.1.2、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为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9.1.3、在(约定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控制点。

  9.1.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

  9.1.5、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监管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审查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9.1.6、按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9.1.7、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9.2、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9.2.2、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9.2.3、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管辖的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

  9.2.4、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5、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实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9.2.6、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

  9.2.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9.2.8、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第10条 结算与支付

  10.1、单价承包的项目,乙方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在每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但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不能超过监理人审核的量。

  10.2、总价承包项目的结算,甲方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分解其

  10.3、甲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乙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10.4、甲方应从第一个月工程结算开始,在给乙方的月进度结算中扣留%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10.5、在本合同工程保质完成并由监理人向甲方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甲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乙方。在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甲方将其余的保留金支付给乙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甲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第11条 完工与验收

  11.1、当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1.2、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主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照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11.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承担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

  11.4、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1.5、乙方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12条 违约和索赔

  12.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2.2、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

  12.3、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13.1、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3.2、方和乙方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风险和保险

  14.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4.2、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4.3、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4、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14.5、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4.6、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第15条 其他

  15.1、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5.2、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5.3、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乙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15.4、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5.5、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

  15.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15.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

  15.8、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施工范围。

  三、工程质量:

  优良。

  四、结算方式:

  1、墙面贴砖:/㎡;

  2、地面铺贴石材:/㎡;

  3、地面找平层:/㎡;

  4、卫生间防水:/㎡;

  5、砖砌隔墙(包括抹灰):___元/㎡,不除窗洞;

  6、粉墙/㎡,不除窗洞;

  7、零星事再协商;

  8、大理石干挂/㎡。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实际发生工日数据为依据,按每日_____元/人生活费,每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____,工程完工质检合格,支付工程款的____;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工程款付至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____。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自备施工工具,负责作业层面的卫生,施工中不得浪费和损失材料,保护好设备和制成品,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不得打架、闹事,处理好建设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

  4、乙方应按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发生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的约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未通过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验收,乙方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有关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的工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十、其它条款: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甲方随时有权调整其施工范围及减少其工作量,或者终止合同。

  3、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意见发生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通过仲裁解决。

  4、乙方中途撤场负全部责任,包括退还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发包人:承包人:

  日期:日期: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5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将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钢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正常住宿条件(宿舍和床铺)、就餐乙方自理。

  2.甲方必须及时的供应材料,乙方必须按楼层提前3~7天向甲方提供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3.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施工工作面的轴线,施工技术的要求数据。

  4.甲方保证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用(每人____元/月)。

  5.甲方必须提供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施工操作面的临边防护。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对乙方违规操作进行处罚(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合理配料,如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对材料要节约,做到日做日清,用料合理;并合理使用周转料,对所用材料工作面结束后剩余的堆放要整齐,如不能及时的清理,甲方将有权指派他人清理,工资双倍扣除;如果乙方不能合理使用材料,甲方发现按材质的双倍价钱扣除。

  8.乙方必须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本班组的工人,不得打架斗殴;施工操作必须按规范、规程执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9.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上班必须配戴安全帽,如有违规不戴最高罚款50元/人次;如有违规操作等,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要接受甲方的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的'返工,对材料要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

  10.乙方人员中如有偷窃行为的,一经发现送法办,并罚款500~1000元。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按____结算,乙方内容包括____钢筋加工,制作和绑扎及各项验收。

  2.施工期间,生活费按付工程款的____%,余款年底确保____%,争取结清。乙方每次付款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质量工期要求:

  1.乙方的施工在分部分项验收(按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中,都必须合格,如不合格,一切后果和所产生的费用皆由乙方承担。如工序验收时,发现不合格,从而影响其他工种施工程序,承担班组的窝工的损失,另外甲方还有权进行处罚。

  四.乙方如因进度、质量等问题不能按期甲方信誉造成伤害的,甲方只能按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给乙方结算,甲方有权增加力量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乙方同时积极配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16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

  1、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a、为完成全部图示内容中的直接工程、间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劳务。

  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工程价款

  1、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工程总价约_____元(RMB:_____)。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总价,乙方确认本合同价已包含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事项所需要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甲方。

  3、乙方应在最终结算前为甲方出具正式具备劳务资质公司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施工进度

  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熟练工种进行施工。

  本工程应满足两个阶段目标工期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业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劳务费中予以定量等额赔偿后进行清退,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第五条:材料和设备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所有图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转料、施工所需设备、周转料等。

  2、乙方根据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所需各种材料、机具设备每次使用。

  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常规。

  4、乙方自备材料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自行采购,如需甲方。

  (二)、设备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

  本工程两座桥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计量与支付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单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月工程进度款金额后________日内,按审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劳务费,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劳务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扣除应扣款项)给乙方。余下的累计20%劳务分包费用在乙方应提供的劳务分包内容全部完成后且经交工验收后的60日内一次结清。

  3、任何与乙方相关的计量支付所产生的单据均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有效,甲方现场的任何人所签字确认给与乙方相关的支付单据在未得到甲方总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并不能作为乙方支付的有效单据。

  4、乙方承诺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总量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时劳务费不做调整,当产生负变更不超过5%时,甲方不再调整乙方劳务费总额,当负变更超出5%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按后附清单的劳务费用的下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指定为现场施工联系及总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后由总负责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详述。

  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负责所带施工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甲方不再额外予以经济补偿。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二)乙方责任:

  l、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2、当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5、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6、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

  9、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内容及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13、本合同工期为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终劳务费中扣除10000.00元作为工期约束条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为奖励。

  14、甲方同意对乙方来工程施工人员的来程路费进行报销处理,报销处理以实报实销为原则。

  第八条: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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