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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03 23:51:00 炜亮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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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5篇)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

  一、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上班时间早7: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30

  迟到﹙早退﹚

  5分钟至30分钟:扣款10元

  30分钟至60分钟:扣款20元

  旷工

  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按当月工资计算每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按当月工资计算每天工资

  加班

  本着同舟共济精神,公司安排加班,应支持公司统一安排加班,加班

  工资按计件制

  奖励

  每月无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给予满勤奖励50元;加班时间超过三小时的,公司给予工资以外的加班辛苦费10元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如发现托、替人签到,或签到不实处,一律按迟到30分钟至60分钟处理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算早退处理

  7、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工作车间区域内严禁吸烟。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当月累计发生三次扣款10元,累计次数,下月清零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在试用期间内离职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书写离职报告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如胡乱填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当天工作量全部扣除,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员工工作交流会议,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由员工自身承担,具体标准,见计件制工价表。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3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我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职责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坚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坚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坚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坚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坚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坚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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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完善生产秩序,加强工厂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规定。

  二、工作时间: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将上下班时间分为冬令时和夏令时,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三、上班时间:

  早上上班时间:8:00下午下班时间:4:30加班时间:21:00三、未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即是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超30分钟按半天计算。迟到第6次开始20元每次(30分钟以内)。

  四、迟到4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按第三条进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以电子考勤为准,手工考勤为辅。手工考勤由门卫进行记录,如遇特殊原因或当天某一时段忘记打卡,应在当天或事后以书面形式向门卫说明,并有厂长签名证实,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因生产任务紧,需要加班,加班时间应到晚上21:00点,下午就餐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超过20分钟按迟到处理。每次扣10元

  七、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钟扣10元,连续早退三次视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罚款50元。取消全勤奖。

  八、未考勤、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无故不到岗或忘记考勤未书面说明情况的'即是旷工,旷工半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元,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此类推。

  九、员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岗,须提前1天向车间主任或厂长请假,如遇突发事件、急事,来不及先行请假的,应在上班后1小时内与车间主任或厂长取得联系,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罚款50元。

  十、病假、婚嫁、丧假、产假按公司规定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婚嫁必须有结婚证明;丧假必须有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丧亡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十一、员工有事需要请事假,请事假必须有请假单,并且有车间主任或厂长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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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0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坚持清洁且每一天必须更换了。

  0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0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0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0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到达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0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景,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0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景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0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坚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到达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坚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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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一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景应视情景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一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一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适宜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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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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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刊杂志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收发工厂报刊杂志、信件、电报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未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江苏奇胜石材有限公司

  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权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的环境卫生。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9

  为加强生产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有序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厂牌佩带整齐,换下的衣物不可放置于生产线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拉长,违者予以每次10元罚款。

  二、所有员工上下班一律从后门进出,前门未经过允许不可通行,违者予以每次10元罚款,特殊情况另外处理。

  三、规定上班的时间,上班铃响后所有员工必须就位,拉长开拉后,没有在自己所在的工位上且仍在车间走动的人员每人予以10元的处罚。

  四、上班时间,员工按安排的工位工作,不准随意窜岗、离岗、换岗,特殊情况需向拉长请示,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所在工位;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10元/每次处罚。

  五、禁止在工作时间谈笑、聊天、打瞌睡、唱歌、听mp3或交头接耳;禁止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任何人在生产车间吃东西,看书、报、梳妆打扮;禁止任何人将餐具、食品带入车间内;禁止任何员工在生产拉线用私人充电器进行充电;禁止上班的时间穿拖鞋、脱掉鞋子,坐姿不端正、翘腿;以上违反者每次予以10元罚款。

  六、上班时间,车间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关掉手机或手机调为震动(手机不能发出铃声),不可接打电话和接发信息,一经发现每次予以10元罚款。

  七、中午休息时间,在车间休息的人员必须要在指定可以休息的拉线上休息,并且要保证自己休息的位置在上班后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凳子必须归回所在的拉线,不准在车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严厉禁止员工躺在地上或包装材料上休息,违者予以每次10元的处罚。

  八、禁止带亲友进入车间参观,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元以上罚款。

  九、员工必须尊重和服从班组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拒绝、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和干涉领导的正常工作,车间管理人员屡次劝说警告,不服从管理者,违者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态度恶劣者可停工反省或直至辞退,在停工反省期间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补助。

  十、员工在车间内应讲究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吐痰要吐到垃圾箱内,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5元/每次处罚,并于当日下班后将工作的整条拉线用拖把清理一次。

  十一、爱护公司的包装物料和供应商的周转物料是每位要注意的事情,对于故意破坏或吐痰到包装物料上,一被发现将处以20元/每次进行处罚。

  十二、不可在流水线、纸板、机器等生产所需工具上乱涂、乱贴、乱写,违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判其清理干净整条生产线。

  十三、员工在工作时应做到文明生产,衣冠整齐、干净,坐姿端正,工作现场整齐有序,禁止在车间内争执、吵架、骂人等行为,违者予以20——50元以上罚款,对打架、斗殴者处50元以上200元的罚款并予以辞退,严重伤人者送派出所处理。

  十四、上下班时不可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或被人举报属实,双方均处以30元罚款,如未找到代打卡人员直接予以当事人50元的处罚。

  十五、员工请假须预先呈书面请假单,不得在上班前以电话形式请假,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拉长批准,请假时间1天以上3天以下由主管批准,超3天以上呈厂长批准;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十六、请假批准后不能按时上班者,需提前电话或传真形式向公司续假,没有充分理由被拒绝准假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获批准延长假期者回厂后需立即补齐请假手续交人事部。

  十七、旷工半天扣1.5天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月累计旷工3天按自动离厂处理(此旷工计算以正班时间为基准);迟到、早退5—10分钟(包括5分钟在内)扣5元/次,10—30分钟(包括10分钟在内)扣10元/次,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十八、安排加班时间该加班的员工应按时到位,有事情的员工应向拉长请假,如未获得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每人每次予以30元处罚,其它事项不再进行处罚。在赶货期间,正班时间旷工者,除扣掉相应的工资外,还另外予以50元处罚;晚擅自不上班者予以50处罚,其它事项不再进行处罚。此赶货时间的规定会在工作会议和公司公告中明示。

  十九、违反上述2项的员工,如员工有岗位津贴者,将影响当月的'岗位津贴,每月连续2次违反上述规定中任何一项者将取消当月的岗位津贴。另外即使获批准的假期,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也将影响岗位津贴的多少。

  二十、员工在工作中要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原、辅材料,妥善保管维护自已领用的工具,对破坏公司财物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处以2倍同等物品的赔偿,依据态度、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十一、在生产过程中,有意将严重外观或功能不良品打入成品中的或者有意破坏产品的功能、包装的并故意隐瞒事实的,最低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十二、偷窃公司财物或指使串通他人偷窃公司财物者一经发现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对检举他人偷窃行为者公司予以相应的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

  二十三、员工有责任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质保量完成班组或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不生产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是每位生产作业员的基本工作要求。

  二十四、车间或班组下达的合理的生产任务或产能,员工在生产时不得有意拖延工作进度,有意拖延者为怠工行为,对有意怠工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并停工反省,未达到产量时要进行延时生产或低扣时间。

  二十五、消防安全是每个员工切记的事情,擅自接拉电源、拆装机器每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十六、中途休息时间,每条拉线按序进行休息,休息时间为10分钟,休息时间完拉长开拉时必须全部人员到位,超时不就位的每次罚款5元。除中途休息时间外,其他时间任何人不允许离岗,若离岗,则按其离岗所耗的时间进行扣除工时。中途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再禁烟,但严禁在洗手间以外的任何地方抽烟,并且烟头和烟灰必须弹入洗手间指定的器具,上班时间(非中途休息时间)在洗手间抓到抽烟的员工,每次予以10元处罚。

  二十七、生产因短缺物料或其它突发事情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时,未经拉长或主管的调配不可随意窜岗或到其它工位工作,否者按窜岗处理。

  二十八、每天的早会由拉长或助拉主持,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安排当天的工作,各条拉线必须在7:50正式召开,原则7:58结束,8:00各条拉线正式开线生产。

  二十九、每天下班前由拉长安排到哪位人员打扫本拉线卫生的,必须认真打扫干净,没有安排到值日的拉上其他人员继续本工位的工作,对起哄、故意捣乱、停止本工位工作、离岗、窜岗的人员予以10元罚款。

  三十、每天下班前由拉长宣布收拾好自己工位,关拉线电源后员工方可起身离开工位,工位整理干净,使用的工具、物料摆放整齐,确认地上无散落的物料,将椅子归位后方可离开。打卡时全体员工(除管理人员外)必须按顺序排队,不允许任何人插队,拥挤;违反以上者罚款10元。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

  1、目的:

  为规范铁水包安全使用,避免因日常检查不到位或操作不当造成穿包、漏包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运转车间管理的铁水包、铁水罐、兑铁包。

  3、职责划分:

  4、细则

  4.1铁包的打结与投用.

  4.1.1铁包打结时应保证包胎放正,避免因包胎放偏导致浇注料薄厚不均匀,影响正常使用甚至发生穿包事故。

  4.1.2认真填写铁包使用跟踪卡,因包壳变形导致浇注料打结不均匀时应在包卡注明浇注料厚度(重点是两侧耳轴部位),应在包卡注明铁包打结所用物料数量。

  4.1.3打结完毕将包吊出包坑时应保持包胎在包内,不允许先拔包胎再吊包,避免导致包壳变形。

  4.1.4新打结铁包需养生8小时后拔出包胎进行烘烤,拔出包胎时应保证吊链位置,用力方向垂直,避免损坏浇注料,包胎拔出后要对浇注料进行检查,看有无塌料、明显裂纹。

  4.1.5严格按照烘烤制度进行烘烤未达到烘烤时间要求的包不允许投入使用。

  4.1.6需投包时三修人员、厂家、混铁炉当班班长要对新包包况进行确认(将包放在回炉钢包车上,开至转炉-精炼炉走廊下方观察包况)。

  4.1.7混铁炉要对新投入使用的铁包进行称重并记录。

  4.2铁包的使用.

  4.2.1铁包正常周转时,混铁炉每个班应对周转的每个铁包进行一次测温并记录,测温要求每包取三个部位六个测温点渣线部位、耳轴部位、包底。

  4.2.2测温时如果某处温度明显高于同一部位其它点(>20℃)则定位重点监测部位,当班需对该包测温3次,并通知炼铁调度要求关注此包包况。

  4.2.3铁包正常周转时,混铁炉每个班应对周转的每个铁包进行一次包况确认并记录。

  4.3甩包标准

  4.3.1测量包壳任一部位温度超过400℃,立即通知班长,复测确认后甩包处理。

  4.3.2使用过程中铁水包空载状态重量与该包投入使用是重量减轻≥4t,通知班长确认后甩包处理。

  4.3.3使用过程中检查包内耐材,发现明显掉块、裂纹通知班长进行确认,无法判断是否影响使用的,应先甩包并上报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4.3.4兑铁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作层侵蚀严重,能够观察到明显的永久层砖缝应立即甩包。

  4.3.5使用过程中发现包壳透气孔发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进行确认。

  5、考核

  5.1铁包跟踪卡未按照要求填写,考核责任人20元/项。

  5.2新包投用时未按要求测量并记录单重的`考核责任人50元/项。

  5.3未按照要求及时甩包的考核责任人100元/项。由此导致事故按照事故情节及造成损失大小加倍考核。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运转车间。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1

  1、目的:

  为了加强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炼钢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标准及考核细则的管理及具体要求,对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本细则适用于炼钢厂对消防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厂部下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3.2安全环保科为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3.4安全环保科负责与炼钢厂各单位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班组、个人逐级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

  4.管理内容

  4.1各单位要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有义务消防队,且职责要明确。

  4.1.1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

  b、负责消防知识的全员培训;

  c、负责消防演习的方案制定与实施;

  d、负责消防检查;

  4.1.2义务消防队职责

  a、负责组织、协助处理消防事故;

  b、负责消防知识与急救知识的培训;

  c、做到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所有消防设施全部落实到岗到人,在消防设施存放点张贴标识,注明名称,责任人。

  4.3灭火器必须放置于存放箱内,存放位置在值班室门外或门口内一侧;消防掀悬挂在墙壁上;消防胶管必须盘挂;消防阀门不得漏气、漏水;消防栓每三个月加一次油。

  4.4责任单位必须对所属消防设施列入检查,每周最少检查一次,并设置管理或检查台帐,定期检查。

  4.5安全环保科每天进行重要部位及消防设施检查;每周四对全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不合格项以整改单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4.6厂部专用消防水带存放在配电楼东墙消防箱内,灭火器等消防物品存放在渣跨西侧配电仓库内,钥匙分别存放在安全环保科和安全环保科。

  4.7每年元月份组织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厂部与车间、科室签,车间、科室与班组长、科员签,班组长与职工签,实行层层签订,无一人漏签。安全环保科、车间、科室、班组分别各留一份存档。

  4.8及时对新入厂、复工、换岗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进行消防安全考试。

  安全环保科每年组织次消防安全教育,一次消防演习。

  4.9炼钢厂动火管理实施办法

  4.9.1动火:是指在工作中动用明火作业。如电焊、气割等用明火作业。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4.9.2一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持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凡是在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一级动火证。

  4.9.3二级动火: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是在以上场所进行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4.9.4三级动火:是指一级动火及二级动火以外的场所动火作业。即指除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三级动火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应办理三级动火许可证。

  4.9.5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4.9.6职责

  a、安全环保科为动火证办理存档归口管理部门。

  b、安环科为动火区域安全确认归口管理部门。

  c、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动火、防范措施的确认和督促落实责任。

  d、动火单位负责人负动火内容确定,动火安全措施制定,包括动火周围安全措施确认责任。

  e、动火人、动火单位负责安全措施落实,每次动火结束后现场或中途消除、确认责任。

  f、动火人应严格遵守焊、割十不准规定,如有违背,负有违规动火直接责任。

  g、技改、维修工程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时的主要管理责任。

  4.9.7动火管理范围

  a、电焊或气割

  b、明火熬炼

  c、电钻、砂轮、风镐(仅限于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本体及防爆区域内)

  d、爆破作业

  e、原设计在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明火作业(含电加热等),不属于动火范围。

  f、新建设的项目区域还未列入动火区域的可参照相应的动火区域执行,但项目交工验收后必须及时补充到规定之中。

  4.9.8动火管理及要求

  a、全厂按生产消防要求划分三级防火区域,在防火区域内动火,必须执行相应的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违章动火,任何人有权检举并报厂安全环保科处理。

  b、动火原则。凡能拆卸的,应采取移动或拆卸,遗至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凡能用其他方法代替的,应尽量选用其他方法替代明火作业;一定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及责任。

  c、厂区禁止焚烧枯草、杂物、垃圾及其他遗弃物。

  d、厂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9.9动火等级的划分

  a、一级动火区域:各车间液压站、稀油站;氧气阀门站、2万立方煤气柜及煤气输送管道地下电缆层、电缆沟。

  b、二级动火区域;各操作室、电控室、监控室、配电室、档案室

  c、三级动火区域:为除一、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区域、固定动火点等。

  4.9.10动火审批手续与审批权限

  a、凡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和动火单位据实填写动火证,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动火作业。

  b、由动火负责人现场确认动火项目,按照标准确定动火等级,制定预防措施,经动火区域部门/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审查并到现场确认,填写动火证。

  c、一级、二级动火区厂部由安全环保科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并完善动火单位制定的动火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发动火证;

  d、三级动火由安全环保科现场确认批准签发。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动火单位监护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

  e、夜间设备抢修或节、假日期间的动火,动火单位将申请表填毕后,由厂部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值班作业长、与安环科夜间值班安全员现场确认审核,请夜间值班领导批准签发,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动火单位监护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

  f、施工与生产交叉部位,技改、维修工程的施工动火,按生产区域部门/单位的动火管理,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办理相应手续,项目负责人指派监护人并在动火证上签字。

  g、经常在固定场所进行电、气焊(割)等作业的部门、区域的部门/单位申报列为固定动火区域,固定动火区经安环科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备案。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4.9.11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期限内进行,不得延期,一级动火期限为一天,二级动火期限为二天,三级动火期限为五天。逾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9.12消防设施的配备

  a、动火点必须根据动火的对象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灭火器由动火区域单位负责提供,动火结束后,动火单位协助复原。

  b、动火单位必须妥善管理灭火器材,如随意损坏或非用于扑灭火情而放空的,由动火单位赔偿,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4.9.13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检查结果,确认时间,检查人的姓名签字动火申请表的背面,以备检查。

  4.10消防检查及考核

  4.10.1消防设施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一次考核100元。

  4.10.2灭火器用完后及时更换,在岗位上发现空灭火器考核40元。

  4.10.3消防沙内不得存放杂物、泼水或用完后不装填,发现一次考核20元。

  4.10.4无故放空灭火器的考核100元。

  4.10.5灭火器铅封无故损坏的考核20元/个。

  4.10.6消防标志丢失的考核20元/个。

  4.10.7消防设施用完后不归位,不按要求定置存放的考核10元/处。

  4.10.8无消防管理机构、义务消防队的考核单位50元;职责不健全或不履行职责的考核50元。

  4.10.9灭火器不得有浮尘,有浮尘的灭火器考核1元/个。

  4.10.10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者,发现一次考核2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造成严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11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一次考核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造成严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12配电柜(箱)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10.13重点部位要有防鼠及其它小动物的有效措施,不健全的一次考核20元。

  4.10.14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集中定置存放,不得散放或混放,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10.15重点要害部位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与设备无关的物品,检查不合格一次考核20元。

  4.10.16消防设施周围及上方不得存放物品,发现一次考核10元。

  4.10.17刁难、不配合消防员检查,拒绝接受处罚的每次考核100元

  4.11火灾事故按公司下发的《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定性(执行公司规定)。

  4.12消防安全管理奖惩标准

  月度内未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视其火灾隐患防护程度分别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各管理归口单位挂奖10%,安全环保科挂奖20%;月度内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按照火灾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否奖,并视情况挂罚归口管理单位1%-5%。

  5、附则

  5.1本细则由炼钢厂安环科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标准化领导小组审核,厂长批准,修改时亦同。

  5.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和细则自行终止。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2

  1、目的

  明确炼钢厂设备检修立项、准备、实施及结束期间各单位的管理责任及联系确认制度。

  2、使用范围

  炼钢厂所属设备检修工作,不包含车间内部组织的临时小故障处理。

  3、管理权限

  机械动力科为设备检修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设备检修项目的确立、设备检修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检修进程与检修质量监督及检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生产计划科为设备检修的组织协调单位。负责配合组织设备检修项目的确立,设备停机与恢复生产的指令下达及检修过程中的生产协调。

  安全科为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前安全方案的审核及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各车间为设备检修的主体单位。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申报、检修施工方案制定、检修施工组织、负责检修进程、检修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管理办法

  4.1日常检修

  4.1.1日常检修由机械动力科、生产计划科及安全科每周二组织全厂各车间召开“周设备检修会”共同确定。

  4.1.2各车间上报本周(周三至下周二)设备检修计划(项目、内容、时间与安全措施)。

  4.1.3机械动力科与生产计划科根据检修模型与各车间上报的检修项目共同确定“周检修计划”,明确每日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需要联合检修项目,明确检修单位主从配合关系。

  4.1.4模型外检修项目由机械动力科进行实际情况确认,明确检修内容与时间,并向生产计划科提出申请,由生产计划科根据生产情况进行生产安排,并分别向分管厂长汇报。

  4.1.5“周检修计划”形成后由生产计划科形成材料上报制造部总调度室、制造部计划处、炼钢厂生产厂长、设备厂长,由机械动力科上报设备部。

  4.1.6生产计划科按照“周检修计划”协调制造部计划处,安排每日品种生产与设备检修,每日早生产例会对当天检修项目、时间进行通报。

  4.1.7机械动力科按照“周检修计划”监督每日设备检修施工进度与质量,每日早生产例会对当天检修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通报。

  4.1.8安全科对每日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检查。

  4.1.9各车间按照“周检修计划”安排日常设备检修工作,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2年修、联合检修

  4.2.1配合公司其他单位进行的年修、联合检修,由机械动力科组织各车间研究并汇总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形成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

  4.2.2生产计划科根据铁钢平衡,按照检修方案,制定厂内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并根据检修情况制定能源介质平衡方案。对于无法安排的检修项目,与机械动力科及相关车间共同协商。

  4.2.3形成厂内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后经生产、设备厂长批准后,组织厂内联合检修准备会。

  4.2.4各车间根据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制定车间内部检修方案、安全措施,由机械动力科、安全科进行审批,最终由机械动力科形成厂内联合检修方案。

  4.3非计划检修

  4.3.1各车间临时发现的设备隐患需要平衡时间进行处理,需向机械动力科提出申请,由车间行政主任向生产厂长进行汇报。由机械动力科确认后将检修项目、内容、时间向设备厂长进行汇报。由生产计划科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3.2非计划检修项目由所属车间与机械动力科共同制定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由机械动力科协调相关配合车间,由生产计划科安排生产配合。

  4.3.3非计划检修项目影响正常日检修计划时,由机械动力科向设备部进行汇报,由生产计划科向制造部进行汇报,由两科室共同协调后续周检修调整。

  4.4突发设备故障检修

  4.4.1发生突发设备故障,责任车间与机械动力科、生产计划科执行炼钢厂《请示报告制度》。

  4.5生产调度检修信息联系

  4.5.1厂生产调度按照生产计划科运行科长制定的当班检修计划(含非计划检修),根据生产情况,在具备停机提前1小时通知相关检修单位车间调度。停机前再次通知车间调度进行确认,并做好停机记录。

  4.5.2各车间调度按照厂生产调度指令,按照《炼钢厂设备检维修、定修、年修安全管理体系》、《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炼钢厂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炼钢厂介质停送联系确认制》及车间内部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5.3涉及多个车间进行检修作业时,按主从关系进行配合检修。执行《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从属检修单位检修作业前需与主体检修单位联系确认,经主体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不能影响主体单位检修。

  4.5.4检修过程中停、送介质信息联系。厂生产调度在接到停、送介质指令后,厂生产调度向相关介质供应单位下达停、送介质指令。厂调度必须由专人负责停、送介质指令的接收与传达,指令传达采用录音电话。在绝保试验期间需履行签字确认。在指令下达过程中,双方要进行重复确认。同时,厂生产调度对“接受停送介质指令的时间”、“发令单位、部门名称”、“发令人的姓名”、“指令的具体内容”及“下达指令的具体时间”、“下达指令的具体内容”、“接收指令人的姓名”进行文字记录。

  4.5.5检修设备恢复生产时,由设备主体车间车间调度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后,通知厂生产调度。由厂生产调度组织恢复生产,并做好恢复记录。

  4.5.6突发设备故障检修时,厂生产调度、车间调度执行炼钢厂《请示报告制度》

  5、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要求各车间制定车间内部检修管理制度。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3

  为了保证炼钢厂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过冬,制定以下措施:

  一、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1、各作业区、工段班组制定煤气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过冬的详细管理措施,工段要将责任分解到班组岗位个人。

  2、对单位内所有人员登记造册,对员工冬季家用煤气、电气、取暖等设施定期全面检查,建立相关台账。

  3、动力作业区主要以转炉炉后以上平台、风机房区域为主,确保水封、持续排水器管道阀门的保温到位,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冬季转炉烟气放散要做到正常点火,每月确定时间对点火系统进行试验,对点火煤气定期检查吹扫确保转炉煤气放散点火系统正常运行。

  4、各煤气使用单位主要做到:

  (1)做好区域烤包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每班明确安排专人检查;

  (2)对区域持续排水器定期检查维护;

  (3)每周对阀门进行润滑加油一次,明杆阀门要有保护套,对可能积灰、积水要遮盖;

  (4)转炉区域按照转炉烟气控制措施及转炉生产过程中应急措施、转炉煤气使用应急措施,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5)连铸区域按照转炉煤气使用应急措施及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6)做好煤气使用点煤气报警装置、各类连锁装置的检查,对全员进行报警连锁知识(固定式报警器材及便携式报警器材使用维护、熄火报警、高低压连锁报警等)的培训。

  5、各涉及煤气单位按照分厂安排对员工进行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煤气性质,及时预防事故发生。

  6、安环科当班安全督察:

  (1)对当班煤气作业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2)做好当班煤气动态控制,及时向调度反馈各类煤气信息。

  7、安环科健全各类检查台账,设置检查项目及检查标准,每周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措施及技术方案进行整改。

  二、防冻安全措施:

  1、各单位制定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过冬的详细管理措施,工段要将责任分解到班组岗位。

  2、作业区、工段每周对设备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检查要确定检查内容、项目、检查标准、带队人员、参与人员、对问题的整改措施及防范措施;班组要做到每班检查一次,岗位不定期巡回检查,做到设备设施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管线和设备。

  3、各办公室、值班室、学习室采用暖气供暖的场所要安排专人检查,存在问题(管道漏水、刺汽)及时向工段、调度或当班安全督察汇报,及时协调处理问题。

  4、各办公室、值班室、学习室采用暖气供暖的场所,对员工进行防止蒸汽烫伤知识的教育培训。

  5、各区域煤气管道、阀门及安装的持续排水器(脱水器)、水封、排水阀等保证保温措施到位,做到班班检查,在气温降温幅度较大的情况下(≤-1℃),将伴热蒸汽开启。

  6、新区风管安装的持续排水器在转炉停止冶炼的情况下将水排空,并打开排污阀吹扫彻底。

  7、各维修工段按照设备科区域承包的原则,对区域内生产工段反应的问题及时给予修复。

  8、各泵房、操作间要确保门窗完好,泵房应有蒸汽供暖,备用泵及进出管道用完后即时吹扫。每班定时盘车。

  9、对于户外安装的水泵,冬季采取伴热的措施,严禁用蒸汽直接长期通入保温。

  10、冬季凡进行蒸汽作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由当班调度统一安排,安全督察现场协调,将信息及时告知相关工段负责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11、确保取暖及设备伴热畅通,压力表、液位计要经常检查,处于正常状态。

  12、检修设备,管线、容器等内部的存油、存水,必须彻底吹扫放空到干净,对死角应卸开接头放净。

  13、防冻防凝管线的伴热保证给汽,且伴热管线的疏水保证畅通,伴热汽量也不能过大。

  14、设备、管线底部放空阀保温要做到安全可靠,以防止冻坏阀门。

  15、开关不动的阀门不能硬开关,机泵盘不动车,不得启用。必须用温水浇注解冻或用蒸汽少量吹扫解冻。

  16、所有的保温管线无裸露、无缺损。

  17、各岗位要建立防冻防凝台帐(包括易冻凝设备、管线,防冻防凝措施落实表,检查表等)。

  18、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三、防滑安全措施

  1、员工应安全着装,做好自身防护。穿软底防滑鞋,不要穿硬底或光滑底的鞋,戴好棉安全帽,戴防护手套。

  2、在冰雪路面行走应该小心慢行,身体向前倾重心向下,注意脚下,走小碎步(步幅不超15厘米),禁止跑行。双手不要揣在兜里或双手插入袖口。

  3、选择路况比较好的通道或路面。上下梯子时,必须用手把扶好梯子扶手,沿梯阶逐级上下。

  4、在雨雪天,严禁高空作业。

  5、雨雪天后应组织人员尽快及时清除冰雪。

  6、作业现场、办公区等人员出入口的冰及时除净,有条件的地点应铺设吸水防滑毯。

  7、在冰雪未除净期间,每班应对岗位员工进行防滑、防摔提示教育。

  8、积雪应以人工除雪手段为主,确保消防通道和生产及辅助系统巡检通道无积冰积雪。对于现场难以清除的积冰积雪,采取撒盐、沙、钢渣等措施。

  9、以上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考核。

  四、防火灾:

  防止火灾事故是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烟火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动火管理,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度。

  2、认真执行防火制度,稀油站、液压站、氢氧站、风机房区域、动力冷却塔以及各配电室等易燃易爆区域必须严禁烟火,加强监护,严禁用汽油清洗衣物和擦洗配件,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身体。

  3、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应健全完善,并做到齐全好用。在入冬前要全面检查,排除消防栓井内及地面消防管线内积水,严防冻裂,岗位工人要对消防器材做到“三懂三能三会”。

  4、要加强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防火监控管理。

  5、加强生产生活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人走火灭。

  6、严防电器火灾发生。冬季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严禁设备及线路超负荷使用。

  7、加强对各个场所的防火检查,对用气、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杜绝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8、加强节假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要加强燃放爆竹的安全教育,严禁在要害部位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要害部位要设专人值班值宿,并保持通讯畅通。

  9、利用“119”消防日对员工进行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技能的训练,做到人员参与,人人掌握消防技能。

  五、防触电。

  1、在冬季来临之际各单位、员工(各居民用户)要提前对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

  2、尤其是各值班室、操作室(房间)内的电暖气要重点进行排查使用,对有问题的设备要及时上报进行整改。

  3、对临时用电线路、作业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用电设施和电源线路,所有电源线路安装、拆除以及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作业必须由电工(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无资质人员不得从事用电作业。

  4、要加强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查检测,杜绝私拉乱接等违章现象,受限空间使用的电器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供电,线路不能有接头,并采用防爆耐高温、防水插座和插头,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防雷电、静电装置,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测检修,保证接地完好有效,接地电阻符合要求;保证阀门、法兰用金属线跨接且可靠接地;法兰连接间电阻应小于0.03ω,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检修拆除的跨接线一定要恢复。

  6、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程度,保证设备完好。要严把设备的安装验收关,确保设备本质安全。工艺设备要常维护保养、勤检查,消除跑、冒、滴、漏;电气设备要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和防爆等级,在运行检修过程中严禁对其进行改装、拆除或降低等级;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绝缘、屏护等要随时完好有效;检测报警装置要定期定校验,确保有效使用,安全运行。

  六、防大风:

  1、各作业区、工段成立防风管理网络,切实做好防风、防冻、保暖措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等,对作业现场的预防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大风来临时,对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统一调度指挥。

  2、防风技术措施:

  1、及时收听天气预报,与气象台、站保持联系,防止寒流、大风等天气的突然袭击。

  2、对作业现场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全面、仔细的防风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活动及临边物件、各类标志标牌的固定、窗户等的固定是否牢固可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复查。

  3、对门窗及户外管道(放散管)的防风链(缆绳)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现场钢丝绳无断丝,检查地钩是否牢固,对未采取措施的管道(放散管)采取加固措施。

  4、当作业人员对高处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如确实需要,需设置保险绳,做好防护措施。

  5、在高处作业完成后,需将所有零件、工具、废弃物一并清理干净,避免因大风吹落造成的伤人、损物事故。

  6、安全员在大风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区域内的房屋门窗是否关好,对平台是否有易被吹落的物品、标志标牌、条幅等是否有被吹落的危险,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7、风力超过5级不得施工(6级风力严禁作业)。

  8、大风到来之前要及时告知员工,做好防范措施,及时安排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注意人身安全。

  9、可能因大风倾倒的围墙、移动的车辆(天车)采取支撑固(锁)定,高处作业大风来临之前应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对户外作业的临时电缆线要切断电源。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损失,迅速恢复生产,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厂。

  (一)生产事故的定义:

  凡因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由于违章操作,组织失误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产与辅助生产失调,动力、原材料供应中断及停产、损坏设备、损坏工业建筑、产品质量劣化、资源损失甚至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均属于生产事故。

  (二)、生产事故分类及分级:

  1.生产事故的分类:生产工艺事故;生产运输事故;能源动力事故;生产设备事故;生产质量事故;安全环保事故。

  1.1各部门在生产事故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运输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能源动力事故,由动力厂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质量事故,由技术监督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安全环保事故,由安全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具体办法见安全环保有关规定)。

  1.2当发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并归对口相应处室具体管理,。

  1.3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处组织、公司领导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1.4原则上,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在事故种类上不重叠或交叉考核。

  2、生产工艺事故

  2.1炼铁厂事故

  2.1.1、烧结机

  ⑴、各矿槽的堵料;

  ⑵、各种原燃料断料;

  ⑶、各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机;

  ⑷、因操作失误造成的烧结矿过烧、欠烧;

  ⑸、各矿槽的混料。

  2.1.2竖炉

  ⑴、矿槽的堵料;

  ⑵、各种原燃料断料;

  ⑶、各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机;

  ⑷、悬料;

  ⑸、结瘤;

  ⑹、导风墙穿孔、倒塌。

  2.2炼铁厂事故

  2.2.1渣铁系统

  ⑴、铁口事故

  ①、铁水自动流出;

  ②、铁口连续过浅、“跑大流”、喷焦卡焦;

  ③、封不住铁口、渣铁外溢;

  ④、铁口冒泥;

  2.2.2、铁沟事故:主沟、支沟渗漏。

  2.2.3铁渣事故

  ①、撇渣器烧穿漏铁;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铸死导致铁水外溢、烧坏设备和流入水冲渣沟造成爆炸;

  ④、渣铁上炕、下地。

  2.2.4热风炉系统

  ⑴、热风炉换错炉;

  ⑵、开启各种阀门错误造成风口灌渣。

  2.2.5上料系统及装料系统

  ⑴、上料系统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带;

  ③、拉错料;

  ④、堵料筛。

  ⑵、装料系统事故

  ①、炉顶料罐放不下料;

  ②、炉顶料罐装重料;

  ③、炉顶上密封阀漏煤气;矿槽跑料。

  2.2.6高炉系统

  ⑴、低料线;

  ⑵、管道行程;

  ⑶、悬料;

  ⑷、连续塌料;

  ⑸、炉墙结厚;

  ⑹、炉缸堆积;

  ⑺、炉冷;

  ⑻、炉缸冻结;

  ⑼、炉体跑火、跑渣;

  ⑽、炉缸烧穿;

  ⑾、炉底烧穿;

  ⑿、炉皮烧穿;

  ⒀、大灌渣;

  ⒁、高炉结瘤;

  ⒂、风口吹管烧穿;

  ⒃、风口烧穿;

  ⒄、风口二套烧穿;风口大套烧穿;

  ⒅、紧急停水;紧急停电;

  ⒆、鼓风机突然停风;

  ⒇、炉顶打水阀门忘记关。

  2.2.7喷煤系统

  ⑴、煤枪烧坏;

  ⑵、煤粉罐跑煤;

  ⑶、喷煤压缩空气突然停。

  2.3炼钢厂事故

  2.3.1混铁炉区

  ⑴、铁水包翻铁、跑铁、铸轨;

  ⑵、混铁炉穿。

  ⑶、混铁炉洒铁

  2.3.2转炉区

  ⑴、转炉兑铁时跑铁铸炉前炉门、铸炉下轨道;

  ⑵、转炉出钢时跑钢;

  ⑶、散装料堵下料口;

  ⑷、转炉漏炉;

  ⑸、转炉钢包车、渣车掉道;

  ⑹、转炉渣罐漏;

  ⑺、钢水温度太低;

  ⑻、转炉操作不当大量溢渣;

  ⑼、转炉操作不当大喷、烧枪。

  2.3.3废钢区

  ⑴、废钢尺寸超标卡炉口;

  ⑵、废钢中有密闭容器放炮;

  ⑶、废钢潮湿放炮。

  2.3.4钢包周转区

  ⑴、钢包渣线钻钢;

  ⑵、钢包包衬漏钢;

  ⑶、钢包滑板钻钢;

  ⑷、钢包上下水口钻钢;

  ⑸、钢包透气砖不透气;

  ⑹、钢包水口灌渣烧不开眼。

  2.3.5连铸区

  ⑴、连铸大包烧眼偏滑板钻钢;

  ⑵、连铸中包、水口钻钢;

  ⑶、连铸中包漏钢;

  ⑷、连铸中包水口钻钢;

  ⑸、连铸坯角裂漏钢;

  ⑹、连铸坯纵裂漏钢;

  ⑺、连铸坯高温漏钢;

  ⑻、中间包低温结流停浇;

  ⑼、连铸开浇起步漏钢;

  ⑽、中间包套眼事故停浇;

  ⑾、连铸坯卷渣漏钢;

  ⑿、塞棒折断停浇;

  ⒀、中包溢钢停浇。

  2.4轧钢事故

  2.4.1加热炉

  ⑴、过热、过烧;

  ⑵、火灾爆炸;

  ⑶、煤气中毒;

  ⑷、拱钢,粘钢,掉钢;

  ⑸、坯料刮炉墙。

  2.4.2粗轧机

  ⑴、主传动轴疲劳断裂;

  ⑵、卡钢、翘头堆钢;

  2.4.3精轧机

  ⑴、油膜轴承断油烧坏;

  ⑵、精轧机咬入打滑,卡钢,堆钢,轧破,甩尾,带头顶侧导板;

  ⑶、工作辊断辊,支撑辊断辊、掉肉,活套起套;

  ⑷、跳闸。

  3、能源动力事故

  3.1凡正式投产的能源(动力)设备和管网系统,不论什么原因(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发生下列情况,即构成能源动力事故。

  3.1.1凡正式生产、输送、储存各种能源介质设备或管线损坏;

  3.1.2凡正式投产的动力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人为引起能源介质严重偏离正常值;

  3.1.3因保护装置失灵,误动造成设备损坏或使能源介质供应中断;

  3.1.4能源介质供应参数严重偏离规定范围,造成生产减产、停产及产品质量明显下降;

  3.1.5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质外泄、外排超标,影响生产造成浪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3.2能源动力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参照生产工艺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

  4、生产运输事故

  4.1铁路行车事故:指在生产运输作业(行车或调车)或机车、车辆整备作业中,由于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制度或因设备状态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设备损坏,影响运输正常作业和主体生产厂生产的事故。

  4.2汽车运输事故:在生产运输作业过程中,撞坏厂房、设备或管线,造成生产中断的事故。

  4.3生产运输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参照生产工艺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

  5、事故分级

  5.1重大事故:事故停产时间16小时以上或损失特别巨大。

  5.2一般事故:事故停产时间4小时-16小时。

  5.3小事故:事故停产时间2小时-4小时。

  5.4零星事故:事故停产时间小于2小时。

  (三)、生产事故的汇报程序及要求

  不同级别、类别的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汇报程序及相应要求

  1.重大、一般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5分钟内向总调度室汇报。

  2.值班调度长要在接到事故报告5分钟内向生产处处长、生产副总经理汇报。由生产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场立即组织抢修,把损失减少到最少,尽快恢复生产,总调度室根据情况协调好其它单位生产。

  3.小事故和零星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5分钟内向总调度室汇报,值班调度长要在接到事故报告10分钟内向生产处处长、生产副总经理汇报。由生产厂厂长组织抢修,总调度室根据情况协调好其它单位的生产。

  4.凡出现停产事故必须向总调汇报。出现预计停产两小时以上的停产事故,二级单位的值班人员和主管厂长要到现场组织处理。总调值班员也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

  5.关键设备出现事故及预计停产两小时以上的事故,二级厂厂长必须到现场亲自处理。总调度员要立即向公司主管总经理和值班领导汇报。

  (四)、事故分析:

  1、每次事故发生后,都要组织事故分析会。一般事故分析会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生产、维护、检修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重大生产事故分析会由厂领导主持。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2、数理统计分析:按事故发生的类别、部位、时间、等级、原因等逐项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在生产组织、管理、计划及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便总结经验,制定措施和进行专题分析。

  3、专题事故分析:对从统计分析中找出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进行专题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题事故预案。

  4、对于生产中断2小时以上的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类别等有关情况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送主管领导及总调度室,每延迟24小时考核事故单位500元。

  (五)、事故的统计:

  事故次数,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费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和正确统计。

  1、事故次数: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在同一生产作业单位连续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则要累计计算。

  2、事故时间:一般按事故停机到恢复生产之间的时间计算。

  3、生产事故损失:包括设备修复费和减产损失费。修复费为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

  (六)、事故考核:

  1、零星事故:由二级单位自行考核;

  2、小事故:考核事故单位生产基本奖500-2500元;

  3、一般事故:考核事故单位生产基本奖5000-15000元;

  4、重大事故:考核事故单位20000元直至100%免奖;

  (七)生产事故分析

  不同级别的生产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分析的要求

  1.发生事故后于次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包括自行召开)。

  2.重大、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分析。

  3.其它事故可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分析。

  4.涉及到厂际之间的事故,由总调度室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生产处处长或公司主管总工程师主持分析。

  5.事故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责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必须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罚不放过。

  6.事故处理完毕后48小时之内,事故单位要按《生产工艺事故报告》所列内容详细填写及时上报,其中事故名称、地点、时间、事故责任者姓名、工种、年龄、性别、事故经过、原因、损失和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受伤部位)采取措施均要写清楚。

  7.不按规定向公司提交事故报告,每发生一次,考核事故责任单位500元以上。

  (八)事故的登记、统计与资料存档

  对生产事故的登记、统计与资料存档的要求

  1.生产厂建立事故登记统计台帐。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台帐栏目要求,进行登记,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信息。

  2.事故报告由生产处负责存档备查。

  3.事故次数:以生产中断次数为准,生产中断一次,应算一次事故。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1、对发生重大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甚至嫁祸于他人者。

  3、在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救造成事故扩大者。

  4、损失特别重大的生产事故。

  (十)值班调度长对在事故抢救、抢修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建议给予奖励。

  因运行方案、操作规程的制定不明确、不确切而造成事故时,应追究方案、规程的起草、审核、批准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分。

  钢厂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

  1、目的

  为了确保煤气抢检修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安全及作业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

  各类煤气抢检修设立抢检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由设备厂长担任,设备科在检修单位主控室成立抢检修临时检修指挥中心。

  2.1参与单位

  生产调度室??安全环保科??设备科??技术科???各参检单位

  2.2职责

  2.2.1生产调度主任:负责整个抢检修期间的全面协调工作,抢检修过程中紧急突发状态下的全权指挥工作。

  2.2.2当班生产调度主任:负责突发状态下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检修过程中各种协调的具体工作及紧急状况下人员车辆及紧急救援物资的调配等协调性工作。

  2.2.3综合管理科:负责整个抢检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2.4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整个抢检修的各项安全工作;紧急状况下安全警戒、处置安全方案的编订工作及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工作。

  2.2.5技术科:负责整个抢检修前后煤气系统的停运、清扫、气体置换以及启运前的气体置换方案的制定;紧急状况下处置技术方案的制定;处置过程中的指导监督落实工作。

  2.2.6设备科:负责煤气系统抢检修的执行工作;负责特定状况下的处置方案的执行工作。

  2.2.7各参检单位:按照抢检修计划,切实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安全顺利优质高效的完成作业任务。

  3、抢检修安全规定

  3.1参与抢、检修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气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抢检修制度,并严格执行维修派工单制度。作业人员必须随身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氧气浓度不足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设专职监护人。

  3.2各单位计划内检修,根据检修项目,提前有维修主管到检修单位,同单位维修主管、安全员及岗位班组长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咨询检修相关情况及紧急情况下逃生及救援的安全通道情况,并根据检修项目的.规模、种类和特点,制订检修作业标准,安全措施(内容必须包括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检人、安全确认人或部门,防止意外事故预案等),检修前组织参检人员召开检修专题会议,告知传达落实。

  3.3临时抢修,单人作业必须确定安全监护人,二人以上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并严格执行维修派工单制度。

  3.4抢、检修安全责任(监护)人条件及职责担任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人的员工,必须熟悉本项目工艺操作及技术特点,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工作前,应认真检查作业项目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所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存在缺陷,工作中,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观察提醒物的不安全状态,项目竣工后,督促清理现场物料,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5严禁岗位工跨工种担任安全监护人。

  3.6抢、检修安全责任(监护)人在项目未结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7分厂内其它单位及外协单位人员参加的检修项目,作业前到厂安全环保科签定安全协议书,项目所在单位必须与检修方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厂内部单位相互检修,由项目所在单位安全员与检修方签定安全责任卡,同时对检修方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责任监督与纠治。

  3.8各类危险作业,必须按炼钢厂安全管理制度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相关动火作业、进入密闭、半密闭容器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手续后方可作业。

  3.9带煤气危险的抢检修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转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3.9.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3.9.2距工作场所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3.9.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3.9.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

  3.9.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3.10在检修中零散使用民工的单位,项目安全责任人同时对民工安全负责。

  3.11各类检修,凡涉及危险性较大,过程复杂,操作特殊等情况,必须填写《危险作业预知卡》,涉及到的具体检修项目,由安全部门或单位安全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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