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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申请书

时间:2022-07-05 09:30:03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行政赔偿申请书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赔偿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xxxxxxxx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事由: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xxx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2

  目录

  1.行政赔偿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适用于自然人)

  2.行政赔偿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自然人)

  赔偿请求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职业 :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请求 。

  申请人:

  年 月 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自然人)

  赔偿请求人: 赵某 性别: 男 年龄: 32

  工作单位/职业 : 无业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住所: 南平市八一路*号

  电话:*******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某某局长 地址: 某县某街**号 赔偿请求:赔偿**店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

  费用开支3500元。

  事实与理由: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吊销**店营业执照的*号行政处罚决定已于****年**

  月**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店从营业执照被吊销至恢

  复营业期间,共发生店铺租赁费等经常性开支350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营

  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商店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店停业期间支出店铺租赁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 赵某

  ****年**月**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请求 。

  申请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行政赔偿申请书

  (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赔偿请求人: 某某公司

  住所: 某市某路*号院*楼**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某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话: ********* 邮政编码:********

  赔偿义务人: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某某局长 地址: 南平市某街**号

  赔偿请求:赔偿某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

  性费用开支3500元。

  事实与理由: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吊销某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号行政处罚决定已于****年*

  *月**日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某某公司从营业执照被吊销

  至恢复营业期间,共发生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经常性开支350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因营业执照被非法吊销,公司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属于赔偿范围。

  以上事实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某某公司停业期间支出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请求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赔偿人民币3500元。

  申请人: 某某公司

  ****年**月**日

  (单位公章)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书证___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___份

  3.证人证言__________份

  4.证人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赔偿程序: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1、对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由案件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外,也可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

  2、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3、政策法规处对承办部门的意见应在十日内进行审核,报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4、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5、对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的,制作《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机关印章,并送达赔偿请求人。

  6、对本机关不负有赔偿义务的申请,应通知赔偿请求人向有赔偿义务的的机关提出。赔偿义务人是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收案后移送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

  四、行政赔偿的.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综上所述,行政赔偿申请书的撰写的主要要求是要交代好,申请人、申请事由、被申请的机关名称、证人证言等内容。而且行政赔偿的流程分为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审查、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行政赔偿的执行等,所以行政赔偿申请书是第一步,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泰州律师。

  延伸阅读:

  1造成身体伤害的,支付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原则上侵权...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4

  赔偿请求人:赵____,男,35岁,汉族,饭店经理,住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委托代理人:海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赔偿请求人因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0 ___年___月___日实施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现请求赔偿,具体请求是:

  (1)赔偿宾馆因停业7天造成的经济损失10.5万元;

  (2)赔偿电话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共计2万元。

  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200__年__月__日,在本县新华大街6号赔偿请求人赵______开办的饭店内,因饭菜质量问题,食客刘__与赔偿请求人赵__发生口角并互殴。在场群众拨打110报警后,__分局巡察民警王__、陈__赶到现场,在处理过程中,王__、陈__嫌赔偿请求人的态度不好,便从墙上摘走饭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合格许可证,让赔偿请求人一周后到县公安局解决。一周后,赔偿请求人来到县公安局,因食客刘____与赔偿请求人之间已互相达成谅解,故王____、陈____把两件执照还给了赔偿请求人。但请求人的饭店已停业7天,造成损失10.5万元。为此,赔偿请求人从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共花去交通费、电话费、律师代理费2万元。

  综上所述,赔偿请求人认为,县公安局巡察民警在处理因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中,本可以当场解决,但草率简单从事,违法超越行使职权,非法扣押赔偿请求人营业执照,导致饭店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特向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恳请县公安局确认其扣押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因此行为给赔偿请求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县公安局

  赔偿请求人:赵____

  委托代理人: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李_______,男,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市人,住_____省_____市______镇。

  委托代理人:宁_____(李_____之妻),52岁,汉族,无业,______省______市人,住址同李_______ 。

  委托代理人:李_______(李_____之子),29岁,汉族,_____省_______市人,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_______部队后勤服役。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

  法定代表人:姜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局长。

  委托代表人:王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张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干部。

  赔偿请求人李______因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违法使用武器、警械一案,特向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事项:

  请求宣武分局赔偿:

  1.已发生的医药费元、今后治疗费10万元;

  2.护理费每日1125元及用于治疗、诉讼所花费的车船费元;

  3.误工损失费元;

  4.残疾赔偿金元;

  5.精神损失费10万元。

  申请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凌晨2时许,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_____派出所民警在____市______区______旅馆执行任务时,误将申请人当成犯罪嫌疑人,用枪托击打申请人的'头部,致申请人当场晕倒。申请人事后到_______科大学_______医院、______医院以及_______省______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经过CT检查、脑电图检查,诊断为神经症、癫痫病,需要住院治疗。申请人所疾病系由于_____市______分局民警击打头部外伤所引起,故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应赔偿申请人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_____市公安局____分局

  申请人:李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1.______医科大学_______医院门诊病历手册、CT检查报告单;

  2.______医院脑电图报告单;

  3.____省____市中心医院医疗手册;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

  此致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附:1、书证 份

  2、物证 份

  3、证人证言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行政赔偿申请书 篇7

  请求人:吴** 男 35岁***族 现住**开发区**国际公馆

  二单元20xx号 手机号:137******

  被请求人:***市海**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孙** 职务:局长 地址:**市海**区数码大厦 请求事项:1、请求被请求人行政赔偿请求人16.44万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8月14日,请求人投资与海拉尔铁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租用原蒙医医院门诊部的旧址拟建立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然后,一方面装修房间,一方面将可行性报告以及医护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上报给了被请求人。其中包括:一、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的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的面积达到了450平方米。二、请求人根据《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综合门诊部的卫生人员配置规定,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已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执业药剂师1名、主管护师及护士5名。 请求人认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完全符合法定条件及执业资质并申请卫生行政机关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间,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却以请求人拟建立的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欺侮蒙古人”与蒙医医院“相距太近”为由,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副局长相林扎布“打小报告”。相林扎布副局长遂行政干预。在未经市卫生局领导集体研究并决定特别是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

  况下,相林扎布超越职权且违反规定并以权代法,擅自打电话告诫海拉尔区卫生局:“不能给海拉尔奇峰综合门诊部发证!”致使海拉尔区卫生局至今尚未颁发给请求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之规定:“请求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之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请求人。”因此,被请求人最长30日内就应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可是,请求人提出申请已达150日之久,却因被请求人行政不作为以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答复”而遭受了财产权的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6.44万元(其中租房费用13万元、招聘医护人员工资费用2万元、供热等费用1.44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八)款之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卫生局

  请求人:

  20xx年11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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