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通用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1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发现问题立即停售,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三、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配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2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3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4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下制度:
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注意人清洁卫生做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整洁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工作岗位上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指定区域或更衣室内放置工作区内
二、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温湿度规定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发现能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食品;严禁从证照全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食品生产许证》、《食品流通许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食品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售食品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直线距离25米上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合格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盛放食品容器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货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配备有效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专用得存放其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间先分类存放感官检查合格食品得入库设有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上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得使用鼠药配备定数量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能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应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每一天营业前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改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职责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写作模板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5
某食品公司规章制度范例
1.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
3.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4.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必须要穿工作服,务必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9.运送产品要留意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职责(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12.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务必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持续清洁。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6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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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洗手消毒程序:
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冲洗→烘干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8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厨房面积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待加工食品车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车成品交叉污染。
2、厨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车有毒物、不洁物接触。
3、贮存、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用食品级材料,并保持清洁,使用前后必须洗净、消毒,工具、设备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4、盛装生、熟食品的容器必须在颜色或形状上有区别,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菜板和案台抹布必须分开使用且有颜色区分,抹布使用前必须清毒,使用后必须洗净保洁。
6、凉菜制作符合相应卫生要求。(见凉菜加工的卫生要求)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相应卫生要求。(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8、必须有防"四害"的卫生设施及卫生措施。
9、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加盖,保持清洁,垃圾存放不得超过12小时。
10、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
11、食品原料,发现有过期食品,腐败变质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
1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清理。
13、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14、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餐饮业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15、加工间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
16、用于制作裱花蛋糕的操作间,应当进行二次更衣并设置空气消毒装置和洗手、消毒水池。
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要求
1、配备专(兼)职消毒员,消毒员需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消毒卫生知识培训,方可上岗工作。
2、餐饮具数量必须保证就餐座位数的三倍量。
3、必须设有专用消毒间,墙壁、顶棚使用防水、防潮材料,地面应防水、防渗,无积水。
4、消毒间内设有双联池,上、下水设施,蒸洗消毒要有通风排气设施,要有专用、足量、封闭的保洁柜。保洁柜定期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其干燥、洁净。
5、消毒间不得存放与消毒无关的用品、用具及其他杂物,应保持消毒间的清洁卫生。
6、必须配备专用的消毒药品及专用密闭的消毒桶,消毒药品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消毒剂应注意失效期,消毒剂应单独存放。
7、物理消毒:采用蒸洗、煮沸等热消毒,需100℃,10分钟以上,远红外线热消毒需120℃、15~20分钟。
采用洗碗机消毒前要用含氯(250ppm)消毒液浸泡消毒5分钟后,再用洗碗机消毒,温度应达到85℃,冲洗消毒60秒。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残渣、无异味。
8、化学消毒用含氯的药物消毒,餐饮具需在250ppm浓度溶液中浸泡5分钟以上,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必须无泡沬、无洗涤剂的味道、无不溶物附着物。
9、餐饮具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应按其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消毒、清洗。热力消毒应一刮、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化学消毒应按一刮、二洗、三消、四清、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10、餐饮具消毒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1、消毒人员及有关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着洁净的'工作衣、帽。工作前、去洗手间后,坚持洗手消毒。
12、建立健全消毒间的卫生管理制度,公用物品清洗消毒制度,并悬挂在消毒间内。
凉菜加工的卫生要求
1、制作凉菜必须在专用凉菜间内进行,配备专人负责制作。非凉菜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2、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3、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熟食品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应在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凉菜间内必须设置空气消毒杀菌设施,每餐前进行30分钟的空气消毒。凉菜间要按每立方米空间装紫外线灯瓦数≥1.5w的标准来计算出装灯数,使用紫外线灯时,房间内不得有人,开关应单独设施。
5、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并将手洗净并保持消毒。
6、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定位存放。
7、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8、菜板和案台抹布必须分开使用且有颜色区分,菜板和案台抹布使用前必须消毒,使用后必须分洗净保洁,防止污染。
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
1、餐饮单位必须建立采购制度,采购的各种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且保证安全卫生,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无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2、采购时要有登记,详细记录采购单位、采购地点、供货商电话、进货量、进货时间、采购人、订货发票。
3、采购蔬菜、瓜果应有相应的卫生检验证明。
4、采购的食品用容器、用具必须是食品级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5、采购的散装食品在大包装上必须有各种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与食品接触的内包装符合卫生要求。
6、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必须具备各种标识《食品卫生法》第21条规定。
7、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得采购混有异物、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已过期或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标的。不得采购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
8、采购海参、虾仁等海产品,应有相应的卫生检验证明。
9、采购的禽、畜肉类等必须有检疫合格证明。
食品留餐卫生要求
1、目的:以备食品安全卫生检验。
2、负任人:由接待单位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和餐厅负责人共同负责实施。
3、留样数量:每餐各种(以每款计算)食品约100克。
4、保存方法与时间:每种食品采集后需标示采集日期、餐次、并附完整食谱。再置于性能良好的专用冰箱内,在5-10℃条件下保留48小时。
5、留样所需用具:用已消毒的餐盘(碗)密闭或带盖的容器盛装。
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及其他有碍卫生饰品。
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6、在食品加工前或去洗手间后,要洗手消毒。
食品贮存的卫生要求
1、贮存食品原料的库房应通风干燥,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和其他杂物,食品应离地、离墙,并设架分类存放。
2、制定定期库存食品检查制度,实行先入先出,后入后出,及时发现并处理包装破损、腐败变质、过期食品。
3、祥细记录食品的采购来源、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
4、散装食品(尤其粮食、干调类)应有标识,存放于货架,标识应标记采购来源、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
5、不得存放除卫生部公布的87种药食同源的物品外的药品,而且存放的药食同源的物品必须有标识。
6、需冷藏、冷冻保存的食品应分类存放,防止生、熟食品混放,防止海产品与肉类混放、冷藏柜、冷冻柜内外洁净,无积霜,积霜厚度不超过1厘米。
7、存放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必须是食用级的,并且要保持洁净。
8、仓库保管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经采购、保管、贮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食品加工厂规章制度 9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食品加工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与本厂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3. 本厂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员工管理
1. 员工招聘
本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员工。
招聘员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厂的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员工培训
本厂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厂规厂纪、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员工考核
本厂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调岗等的重要依据。
4. 员工奖惩
本厂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厂规厂纪、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三、生产管理
1. 生产计划
本厂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应明确生产任务、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要求等。
2. 生产过程控制
本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对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3. 设备管理
本厂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和操作程序。
4. 原材料管理
本厂建立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采购原材料。
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加强对原材料的储存管理,防止原材料变质、污染。
四、质量管理
1. 质量方针和目标
本厂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顾客至上”的质量方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并将质量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 质量控制
本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加强对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3. 质量改进
本厂建立质量改进机制,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五、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本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安全教育培训
本厂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安全检查
本厂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六、卫生管理
1. 环境卫生
本厂保持生产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加强对垃圾、废弃物的管理,做到分类收集、及时清理。
2. 个人卫生
本厂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进入生产区域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不得佩戴首饰、化妆。
3. 食品卫生
本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七、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本厂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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