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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点作文

时间:2023-02-26 08:29:23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回到原点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回到原点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回到原点作文

回到原点作文1

  夜晚,博斯腾湖边,我坐在竹筏上,脚丫在水里摇着,望着湖边的木屋,又看看在岸边一盏灯火上飞舞的虫子,望着天。这时的天色是一种不能用我所知道的形容颜色的词来形容的,是种能让人觉得像天使一样的颜色。湖是黑色的,湖边的山让人恐惧,像魔鬼的面孔。不知道为什么,风有着太阳的味道,太阳的味道很香,但说不出怎么香法,想让人吃掉它一样香,不是饭菜的香味,不是香水的香味,可能是圣母玛利亚头纱的味道吧。虫子叫声很响,我大声叫喊:“停下来吧,小宝贝!”一秒,两秒,一片寂静,到第三秒,有零零星星几只虫子叫了起来,到第四秒,所有虫子都叫了起来。我哈哈大笑,就在我笑声中,十几只不知名的黑鸟从天空飞过,翅膀拍打的声音真美妙。我坐在竹筏上,披着有太阳味道的风,盖着天,我像是在做梦,一切感觉不真实,但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因为这是大自然的梦。

  在伊犁草原,住在平房里,一早就被鸟鸣吵醒了,来到羊圈旁的'台阶上坐下,看着不远处的山和山上的黑白色的羊,看着前面的小溪,看着绿色的草原……不知道过了多久,该吃饭了,吃馒头就着奶茶,加上一点野菜。吃完后,就迫不急待地钻进羊圈和羊玩,其他羊都去山上吃草了,就剩下两只生病的小羊羔。一只黑色的,一只白色的,我更喜欢黑色的小羊,很可爱,我叫它小黑,白色的叫小白。我到处摘最鲜美最鲜美的草给小黑吃。小白我没理它,现在想起来真后悔。小黑没有妈妈,小白也一样,每当傍晚,羊群回家时,羊圈被挤满了,一股羊膻味扑鼻而来,我逆“流”而行,当时的场面一定很滑稽。每到傍晚,我都找不到小黑,也理所当然不能给小黑找妈妈了,一连几次都是这样的情况,后来我终于变聪明了,在羊群回家前找一根草粘在小黑身上,因为小黑一身卷毛,很容易粘上去的。可是,等羊群归来,我又不知道小黑到哪去了,于是找啊找,终于找到了它,我到处给他找妈妈,可还是一无所获。离开了伊犁草原,我最想念的就是小黑。

  记得去和田沙漠的旅行。我们到达那儿,已经是午夜了,狂风撕咬着我的头发,我真怕它把我的头发吹掉,这里的风一点也没了温柔的感觉,让人恐惧到发疯。好不容易来到了住的地方,被子里灌满了沙子,让人不能睡好觉,那感觉难受极了。终于挨到了第二天早上,虽说“挨”但真正睡着时睡得还很舒服。第二天,太阳照在沙上,沙变成了银白色的了。和田沙漠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儿的夜晚,记不清第二天是怎么样的了。我爱和田的沙漠,但爱中也有一些恐惧,我喜欢脚丫踩进沙里的感觉,现在也一直没有忘。

  那是一个早上,在赛里木湖边,我们租了一匹马,我优(悠)哉游哉地骑着马,看着还在太阳下发光的湖面。这时,一个哈萨克少年走过来,问我能不能让他骑一下马,我不情愿地下马,让给他骑。他跨到马上,开始奔驰,马蹄溅起的水花,打在他身上,他并不在意,任马飞奔,时间仿佛在倒流,少年的头发和马的鬃毛一同飞翔,蓝天赶着云跑,蓝绿色的湖水倒映着冰山,少年和马融为一体……我又感到像做梦,做着马和少年,天和云,水和山的梦。

  大自然是快乐的原点,回到大自然就回到了快乐。我远离了我所思念的地方,虽然它像一块越化越小的冰,但它还在原处等我,站在高原上。

回到原点作文2

  1522年,麦哲伦环球航行结束,航船绕世界一个硕大的圆,最终回到了原点。这次伟大的航行证明了“地圆学说”的正确性,它同样也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切的探险终要归于平静,兜兜转转,生命终会归其本源,回到原点。

  回到原点是自然规律。观一叶而知天下秋,难道知道的仅此而已?不,落木萧萧,经历了四季的变换,经受住了电闪雷鸣的恐吓,抵挡住狂风暴雨的侵袭,享受过和风细雨的滋润……叶早已褪去了稚嫩的外表,被时光与自然磨练成为沉稳大气端庄的一片,叶早已获得了他所求的一切,在次年秋季到来时便毫无留恋地落下,落到那枝干粗壮的树木的根部,回到生命的原点。

  叶不留恋,只因早已品尽苦乐,生命的厚度已经足够,不再去死守树冠上的风光,它平静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回到原点,为下一年的绿荫如盖奉献一分。不仅是叶,自然界的万物都难以躲避“回到原点”的结局,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造物主在创造万物的同时便也定下了这个不成文的规定,他让我们一齐从起点出发奔向世界的各处,但又最终将每个人安置到起点。

  他允许我们有个性地奋斗闯荡,却又强制我们皆归一处。这原点,是我们生命的宗源,进进出出的人数是有限的,前面的人回到了原点,后代才又有机会接过交接棒开始一次全新的旅程。回到原点是自然规律,只有回到原点生命才能繁衍生息。

  自然规律的严密与有效不容质疑,在默默遵循回到原点这一原则的同时,喜刨根究底的人可能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我们为什么要回到原点呢?”

  回到原点让我们明得失。开创“贞观之治”的唐代明主李世民曾言:“以史为镜,可以明得失。”他说的“史”是历代王朝的正史,对应到我们每一个寻常人身上便是“原点”。万不可小瞧了这原点的作用,在生命的伊始,我们同原点一样,是纯净无暇的一片。在一生的冲刷染色过后,我们成为了世界的调色盘,大多数人被杂乱的颜色弄花了衣裳以至于不堪入目,只有几少数人能保持白衣的大体洁净,而全然无污者则绝迹无疑。

  但奇怪的是,我们自己独身并不能意识到污浊或光鲜,我们需要一个标准的“比色卡”,那便是“原点”。一生的起伏跌宕,终换来一次回归,于是我们又看到了原点,比照着那个依旧纯净无暇的原点,我们这才能恍然大悟,几十年的沉浮于世,使得自己富足有余,却永远地夺走了曾经常驻于心的纯净,时光飞逝,也夺走那份单纯于无邪,留给我们一副老练沧桑的脸,面对如初的`原点。我们终于清楚得看清了一生的得失,胜负也终有结果。所有人都失去了出发时的面容,游历了一生,身子回到了原点,可事实上心却早已迷途。

  回归之旅让糊涂一世的我们终于看清了自己的面目,也只有在回到原点的那一刻,我们才真正认识了自己,才真正为这一生画上了或圆或缺的句号。

  “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这里的“始”和“终”当然不是自然的强制而是主观的意愿,受强迫而最终回到原点,终究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我们需要的是自己内心的指引,生命需要一个精彩的结局。那么,回到原点,便是不可替代的结束语。

回到原点作文3

  佛家有云:"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可见,到达一定境界后,人们所追求的便是重回原点,重拾本真。

  难忘毕淑敏的一句话:"额头上没有一丝皱纹的美人,怕血管里流动的都是水。"的确,生活在现代世界里的人们是不是已经忘记自己不施粉黛的素颜?是不是已经遗漏了真性的原点?我们习惯于挤出不由衷的笑容,习惯于对化妆品和面具的依赖。孰不知我们暗自高兴以为岁月的痕迹和世故的表情已经被统统遮去,却恰恰也令自己最珍贵的一面,生命最澎湃的热度一同被抹去。

  生命的'原点在于个性的张扬,在于情感的表露,在于性格的突围。回到原点不是褪下成熟的外衣,而是撕掉不必要的包装;回到原点不是原地散步,更不是退回起点,而是以淡定而真实的姿态上路,轻轻抬头,已屈指行程二万,转身回望留下的痕迹,已翻越无数高山。

  身为汉高祖刘邦智囊团的核心,张良可谓是为西汉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因此在刘邦登上皇位后第一个重赏的便是张良。然而张良却选择了明哲保身,自请告退,重新回到市井之间,重食人间烟火。在历经了沙场和官场的腥风血雨后,张良选择回到原点,摒弃了世间一切,他看透了,此时他已无虑名利,这也使他避免了韩信、彭越等鸟尽弓藏的下场。

  然而陶渊明却没有选择的余地。不仅壮志无法施展,而且不得不在苟合取容中降志辱身和一些官场人物虚与委蛇。宗室内部的斗争,军阀对政权的野心,不断引起血腥的杀戮乃至激烈的火拼,多年来的经历使他的思想发生了质的变化,他开始转向躬耕自给自足,追求心灵的宁静与澹泊。他结束了他仕途的努力和曾经的彷徨,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归隐田园之路。陶渊明选择回到原点是社会现实使然,是他的思想与社会现实无法调和的结果。然而在这种闲适的田园生活中,他找到了丢失的本真,达到了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

  回到原点,虽不完美,亦叫人亲切;远离远点,尽管精致,但让人生厌。回到生命的原点,是展现自己自然而感性的一面,是在生命的轨迹上拨动着最和谐的节奏,是在自己和他人的心中演绎着真善。

  于是想起著名的人口学家马寅初。尽管在那个人云亦云的年代,多少学者为苟全学说已放下了知识分子的尊严,但马老依然保持着不屈的姿态。"宁鸣而死,不默而生。"造反者说他已丢掉立场的原点,我却认为马老回到了一个学者应有的原点——绝不向以力服人,不以理服人的人低头。这个原点如此厚重而神圣,承载了人性的光辉和一个知识分子最倔强的底线。

  原点不是起点,坚守原点者将会登上一个道德的高台。原点又是起点,坚守原点,回到原点者从这里再出发,再扬帆起航,最淋漓也最真实,最平平淡淡也最轰轰烈烈。

  在这样一个浮躁的社会里,我们满足于"枝枝叶叶外不寻",但一个人人都标榜金钱、权力为原点的社会又何尝不是一个迷失了原点的贫血社会呢?惟有每个人都自觉地回到原点,重获人性的尊严,才有"民德归厚"的一天。

  回到原点,重拾本真。当回首身后走过的路,留下的痕迹,你会发现,回到的原点并不是原先出发的起点,而是对令一种境界探索的新起点。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得到了锤炼,人格得到了完善,灵魂得到了升华。

回到原点作文4

  她出生在一个江南的小镇。虽说是小镇,但四面环山,仿佛与世隔绝。在幼小的她看来,小镇却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小镇的每一片土地都是纯洁的,都是美好的。小时候,她最爱去离家不远的山涧里玩,清澈见底的溪水是她最好的玩伴。青山绿水,让她在喧嚣的尘世中找的一丝难得的安宁。

  她曾痴痴地想,那高山流水,便是她全部的世界。

  可是时光没有一直停留在那最纯净的地方。有一天,从城里来了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女老师和她说了许多城里的事,把那个喧嚣的世界带进了她单纯的心。她逐渐的了解到外面的世界,知道了这世界上许多繁华的地方,知道了许多她不曾知道的东西,也知道了她心中的小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个落后的山区罢了。小镇在她心中完美的形象渐渐消失,心中的美好一瞬间溃不成军。那繁华的世界便成了她心中向往的天堂。于是,她立志要走出这山区,去看看女老师口中那繁华的世界。

  她说服父母让她到两公里以外的镇小学读书。她向女老师学习知识,学习城里的孩子所学的科目。她把自己埋在书堆里,没日没夜的看书,没日没夜的做题。

  然而她似乎忘了,山涧里的流水依然叮咚叮咚的唱着歌等她的到来,垂柳依然静静站立等她抚摸,没有了她的欢笑声,山中仿佛寂寥了许多。

  十几年后,她以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如愿走出小镇,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大学。

  在大学的四年里,她终于见识到了这世界的'繁华。她一度迷恋着城市中绚烂的霓虹灯,她想,这可比儿时的烟花要美丽多了。可是在她的心里,小镇的山涧却越发让她想念。

  大学毕业后,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她变得很忙,以至于她没时间打电话回家报个平安。老板很赏识她,认为她是个不错的人才,放心地把好几单生意都交给她。她在商场摸爬滚打好几年,和她合作的人无一不称赞她的优秀。

  后来,她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她凭着出众的才能,她很快在商场中打拼出一片天地。在商业圈中,她成了叱咤风云的商业大腕。

  可是在金融风暴中,她公司的业绩一落千丈。她终究还是没能挺过来。她所有的财产几乎全都赔了进去。多少年,她看惯商场中的人从呼风唤雨到贫困潦倒,没想到这次倒下去的竟然是她自己。在黑夜中,她第一次意识到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中自己的渺小。她感到很空虚,好像她曾经的想法错了那么一点,她心中的天堂,仿佛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她突然异常想念小镇,想念那里的亲人,想念小镇的安宁。于是,她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足了买一张回小镇的车票。就这样,她踏上了回家的路。

  回到小镇,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山涧中去。她听见流水依旧唱着好听的歌——这是城市中的摇滚乐所不能比拟的;她看见矮树丛的枝条肆意地舒展——这是城市中剪得整整齐齐的绿化带所不能比拟的;她嗅到花朵散发出自然的芳香——这是城市中浓烈的香水气味所不能比拟的。当然,包括眼前这一幅大自然创造的山水画,也是城市中所谓的大师级的人臆想出来的油画所不能比拟的。

  原来,苦苦寻找数十年,她心中的天堂,竟是曾经依赖着的小镇。

  她站在山涧中——她人生的原点,她感觉她好像与小镇合为一体,仿佛小镇,已经融入了她全部的生命。

  她对自己说,她再也不要离开了,就好好的待在属于她的原点中,直到老去,死去。

回到原点作文5

  “你说当年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会不会考到重点高中?”起云笑眯眯地望着远敬,问道。

  “你应该怪那年开始流行大战僵尸。”远敬懒洋洋的答道。

  还记得是初三三模的时候,起云慢慢悠悠地找到课室,慢慢悠悠地坐到座位上等着开考,一只漂亮的手就那样映入眼帘,敲在了桌子上,起云疑惑的抬起头,瞧见了一位自己不认识的男生,“这是我的座位。”声音落下,很好听,很冷淡。起云不满的站了起来,瞪了那男生一眼,离开了。男生盯着桌上皱巴巴的准考证“起云……”

  结果是,他们考到了同一所中学。

  起云起初很不满,如果自己当时没认识远敬,又怎么可能由一代才女沦落到这种三流的?后来听说那些在重点高中拼死拼活的,又释怀了,谁没有个落榜的时候!

  高中时代,起云和远敬的到了近乎变态的地步。大家都以为他们是情侣,可起云知道,他们是,只是。

  起云有时候会问“如果我走了你会记得我吗?”远敬会很干脆的答到“不会。”然后起云就会哈哈大笑,然后大呼不好玩,过会又问到“远敬,人生有多长?”这时远敬便会一本正经的说“人生就在你我之间。”然后两人一阵沉默,紧接着换下一个话题。

  高三,最近起云的脸色很不好,老是咳嗽,咳得厉害的'时候,远敬也会关心的拍拍她的背,问道:“怎么了?”起云会慌忙的转过身,打打自己的脸,让自己看上去精神些,再回过头来若无其事的说:“什么怎么了?没事啊,你发什么神经啊?”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一日,只是属于他们之间很普通的一次追逐,起云突然喊停,猛烈的咳了起来,远敬跑过来一看,突然有了十八年来的恐惧,起云咳出来的,都是血。

  接下来,起云住院了,当初死活不肯去,是被远敬死扛到医院的,现在倒是安安静静的躺在病床上吃西瓜。然后又漫不经心的看一眼熟睡在床边的远敬,流下两行青泪,要死了么。

  肺癌,很不想承认的一个事实,起云很早以前就知道了,也不难过,反正没什么好留恋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舍不得啦?是啊,当年她没考重点高中是故意的,玩植物大战僵尸也是故意的,她不想把剩下的时间都浪费在那,

  在病床上又过了两个月,算下时间,高考应该开始了啊,远敬这家伙怎么不去,还有啊,跟他呆在一起也没见他考过试耶,也不骂他,真奇怪,在医院倒也清闲,除了每天吃吃药打打针,也还,蛮自由的。

  又过了一个星期,起云的病恶化了,起云也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开始有点不舍,还是当年的对话,只是换了内容“我走了你会记得我吗?”“会”“远敬,人生有多长?”“很长很长。”起云知道这是远敬哄她的,但她还是觉得很开心,这个和她有着同一个云字的男生,会记住她的。

  又过一月,起云终于撑不下去了,她用微弱的声音问:“我走了你会记得我吗,我要听真话……”“……不……会”“远敬,人生倒底有多长?”“人生就在你我之间。”起云听完笑笑,恍惚间似乎没抓住远敬,起云以为是自己眼花,只是轻声说:“你要好好活下去……”永远闭上了眼睛。

  远敬静静的望着面前的起云,苦笑的喃喃“要怎么好好活着……要怎么让一个灵魂好好活着……”

  远敬早就死在一场车祸中,当时敲起云的桌子,只是因为看到大家都在复习,只有她一人无所事事的样子,下意识的敲敲而已,没想到她看得到他,还触得到他,只是在她死的时候,终于触不到他了。

  远敬看着起云的尸体被火化,慢慢的隐去了身影。

  一切,又回到原点。

回到原点作文6

  正和你在玩大富翁的“幸福人生”棋呢。抬头看了看钟,才发现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小时。再仔细瞧了瞧这副棋,正好是一轮,我们不约而同地回到了开始的地方——起点。一路上,我们经历了各种事情,不是一帆风顺,而是磕磕绊绊地过了许多难关,当然也收获了快乐与幸福。也许你经历的职业比我多,可我却赚了更多的钱。好了,不计较得失了。但无论如何,不论谁好谁差,我们最终还是回到了起点,重新开始。不管你怎样努力改变,始终改变不了这种命运——就像走在狭长的幽径上,总是有无路可走的一刻,于是掉头,又回到起点;或沿湖走,也总有走到起点的时候。

  于是,我们习惯了,习惯这种方式——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回到起点。正如朱自清所说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它们就这样,有规律的活着,枯了,又青,青了,又枯——总是回到原点——枯死和生命的开始——发芽。没有人会抱怨,上帝总是如此单调而枯燥——让生命以同一种规律生存。所以,当万物以死亡告终时,我明白:他又回到原点。

  家门前有一棵桂花树。秋天,桂花开了,飘香万里。但到深秋时,地上便是一片桂花。不知怎的,有一天偶然发现,桂花树被砍一大半,只留下短短的根。大家都叹息:这么好的桂花树被砍了,真可惜。那时正是冬天,树根被布严严实实地包住。我凑上去仔细地看了看,树皮有些枯黄,奄奄一息,我也开始惋惜。毕竟,家门口一片芬芳也不是什么坏事。

  来年春天,我又照常走过桂花树时,惊奇地发现树根旁多了一棵小小的树,像树苗一样,嫩绿的叶子,笔直的树干,看上去精神抖擞。老树根确实已毫无生命力了,但它以小苗的形式重新开始,将活力撒满树苗,使它充满了生机,如初升的太阳一般,充满活力而朝气蓬勃。

  我虽在与你玩着那副棋,却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思绪飘着,不知不觉又想到了人生。人生似水,不经意间便悄然逝去。我还没来得及弄懂万物间的规律,又只得与青烟一同飘去,飞入青云端。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停留片刻,又将化做清风,回到那神秘的地方。生命是那样奇特,不知从何而来,又将回到那不知名的地方。那一刻——万籁俱静,又是一个生命回到原点。有人想改变,但人们做不到。只有遵守游戏规则,才能玩下去。

  万物都该回到原点的。最浅而易见的例子就是水了。水来自大海,浩瀚无际的海洋。经过太阳的照耀,一点一滴地汇聚成云朵,悠悠地飘在天空中,飘来飘去。后来,又会变成细细的小雨珠,密密的掉下来。最后,又和各种河流一起,流进大海。又是来自大海,化为水蒸气,变成云……

  它也回到原点,不是吗?

  这时,又望了望那副棋,发现自己走错了一步,不禁感叹:“人生就是这样——可以尝试,却无法回到原点,重新开始。”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落成雪。万物终将消逝,却又以另一种姿态回到原点,开始新历程。我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低头,棋又回到起点,刹那间,发现自己回到了原点。

回到原点作文7

  她走了,一切又回到原点。

  听到她要回来的消息,我兴奋得几晚上都没睡觉,翻出相册和日记,仔细回味着每一行字和每一个画面,仿佛这是一台投影仪,将我和她的摄在眼前,一幕一幕,慢慢上演,又放回回忆里,呵呵,我总是喜欢傻笑,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并不是在一个浪漫的午后,也不是在秋叶飘飘的季节

  十八岁的花季,总是给人留下很多回忆,虽然酸涩,但是真实,真实到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不愿意去忘记,因为这是的痕迹,一个一个脚印的抛物线,在抛物线的.顶端,我遇到了她

  一个上初中三年级的懵懂少年,在一个午后,又是一件俗套的故事

  一天,他匆匆地冲出教室,他要快一点,因为中午的食堂是一天最挤的时候,虽然鼻梁并没有挂上一幅眼镜,但他最多能看到10M,使劲往前跑,和他的同学们,使劲往食堂跑,就像一群饥饿的野狼。当时,距离他10米零1的地方,穿着牛仔裤,一双红拖鞋的女主角出现了,她低着,慢慢地走着,似乎手里还在摆一弄什么,可怜的男主角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飞快地向那个女孩撞去,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俗套的相识。是巧合,还是?

  有人说,人人都像是一条直线,无缘的,就始终是一条平行线,你走你的,我过我的,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有缘的,就是两条相交线,有交点,你改变了我,我潜移默化了你

  他把她送到医院时,都已经下午了,幸好她伤得不重,只是小腿骨折,住几天院就好了,可难的是,谁来照顾他呢?她的都去外地打工了,家里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她还有一个和弟弟,在读小学,谁来照顾他呢?难道她还愿意一个害她住院观察的陌生的,粗一鲁的,黑瘦的男孩照顾自己吗?

  他很失措,一直坐在医院长廊的椅子上,低着头,不吭声,他把自己的一个月费交了医院了,可他还没有心安,他很着急,眼看着中考临近,所剩无几,他很想赶回去复习功课,但是护一士告诉他,她家里没有来人,想先让他照顾她一段,医院去联系她的家人。

  他很想留下来,但是他不敢面对她,他怕她骂他,责怪他,虽然他知道这是他必须承爱的,但是他还是没有勇气,因为他还不懂得什么是男人,什么是

  但是,我还是应该进去向她道个歉吧,毕竟是自己不对!可我进去该说些什么呢?我又不认识她,万一说错话,我会不会使她更难受啊?哎,为什么这种里的故事却真实地发生到我的身上?

  无奈,他硬头着皮进去了,进了房间,女孩躺在床上,绑着石膏的左腿吊得很高,虽然安静,但从她脸上却也能看出痛处。

  “对不起,是我不对,是我鲁莽,是我的错,害你伤成这样,真的对不起,请你不要生气了!你要打要骂,就请等你伤好了之后,我一定不动!”他低着头,声音很小,不知道她能不能听见,愧恨,于事无补

  女孩一抽一噎了,哭了,泪水一滴一滴滑落枕巾,“骂你有什么用,打你又有什么用,我好好地走路,招谁惹谁了我?我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你这么对我啊?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在他照顾她的三天里,她没有和他说一句话,倒是他,一直在说对不起,女孩也不再哭了,只是一直在睡,她根本就不理她,从护一士处他得知,这个女孩叫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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