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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协议

时间:2023-03-31 13:56: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餐饮合伙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合伙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餐饮合伙协议

餐饮合伙协议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或其他执行原因,合伙人实际不能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与此对应的权利也应因之而丧失,所以合伙人实际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这个是时间的问题了,就是说上边的情况一旦发生,那么就以发生的时间为退资时间。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这个意思是说:在没有经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义搞其他的业务得的钱要归全合作人所有,由于这个事情给大家造成损失要全部赔偿。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说除掉你们大家签订的协议或其他的约定,还有没有经大家的同意,你们合作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不得与自己的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经营往来,也就是做自己企业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说因为其他的原因必须对大家的财产进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这种情况的清算人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来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来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内,必须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与大家合作的另一方来清算财产,也可以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当清算人,这个情况主要是大家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烦而找的。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2

  甲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经营餐饮一事,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经营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租赁位于深圳市 商铺,使用“大厨小馆”品牌,经营大厨小馆 店。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额

  甲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丙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认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5%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扣除成本后以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10%作为。(成本为房租、水电、员工工资及福利、及经营中产生的费用)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人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2)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

  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出资金额的2倍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转让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伙人认可,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退伙作违约处理。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陈兴国为各方合伙人共同推荐的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在日常正常经营中,其他合伙人不得对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对合伙负责人就合伙事业提出建议;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如出现重大分歧按出资比例多数的合伙人意见执行。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伙有直接竞争的合伙。

  4、禁止合伙人之间签订与本合伙协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务、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转让,合伙期间算放弃。(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经各方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如果各合伙人同意注册有限公司方式进行经营,则各方在本合伙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注册完成后本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2、如果涉及合伙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如果参与实际日常经营管理,报酬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分,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餐饮合伙协议3

  编号: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联系:

  住址: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地址: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共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二)因合伙企业资金需求具有阶段性特点,为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甲乙双方应在资金需求三日内将所需资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合伙期间甲乙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公布合伙开支情况,双方出资存入设立独立账户(账号:,账户名:,开户行:)该账户由甲方管理。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本协议餐饮项目,如有盈利自本协议签订后一年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并在独立账户中预留盈利额%用于合伙经营需要。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乙方对合伙事务享有参与权;

  (二)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在合伙过程中对合伙重大事项出现分歧时,甲方享有决定权。其权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负责餐饮公司的人员招聘。

  (三)以下合伙事务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改变企业的名称;

  2、改变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6、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甲方作为本合伙的负责人,全权处理合伙前期筹备及经营活动,基于公平原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从投资款中每月支付不低于元作为报酬。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按出资比例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甲方合伙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逾期三日仍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依据应缴纳的出资额日%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含三十日)仍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按照合伙协议中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本合伙协议经营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

餐饮合伙协议4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2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餐饮合伙协议5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经多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就经营餐饮店,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伙协议: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绿色、便宜的饮食。

  第二条 合伙名称:__________(待定)

  经营地址:__________曲阜市浴沂路武装部对过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特色综合性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占出资总额 ______%;

  乙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占出资总额 ______%;

  丙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占出资总额 ______%;

  2、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用于合伙饭店各项投资使用,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4、 甲乙双方承诺,第三方合伙人 有权在出资后6个月后撤资退股,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收购其股份。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3个月一支付。

  2、 债务承担: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相应的债权及债务。

  第七条 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甲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与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与管理,有分歧各合伙人协商解决。

  2、 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 出资的转让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__________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__________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1、合作经营的饭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特色餐饮。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

  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七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8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 餐厅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资设立餐厅。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 银行。

  第二条:餐厅的运营方式

  全体投资人共同委托 办理工商相关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同意登记为户主。餐厅内部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各投资人依据出资比例,投资协议和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因投资事务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3.在投资人因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户主而承担的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有权向其余的投资人进行追偿。其余的投资人有义务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此超出部分承担责任。

此外,经各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餐厅5%的投资份额做为干股赠送给 ;凭此份额享受相应的权利。经各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餐厅5%的投资份额做为干股赠送给 ,凭此份额享受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餐馆设立阶段的事务,包括全是不限于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以个体工商户户主的名

  义向工商部门履行登记备案等手续;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投资入股与投资的转让

  1.在餐厅存续期间,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资入股餐厅的,需经共同投资人全体通过。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

  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做为在工商登记的唯一投资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人作出承诺:未经其他投资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权利;否则, 除需向其他投资人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侵占其他投资人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元/日的经营损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资超过3个月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方除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外,还应向每位守约方承担延期出资额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1.餐厅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餐馆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未方: 身份让号码:

  甲、乙、丙、丁、未五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上,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乙方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丙方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丁方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未方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法定代表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到期,本合同作废,不能继续经营时,出资为零,如能继续经营,重新按原原合同执行,重新签定,如自愿退出各人出资比例为零,按剩余股东比例分配。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年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消费事项

  合作人到店促进消费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约定事项,各股东消费正常现金买单。

  第八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合作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运营

  第九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合作期间一律不可以入资。

  (二)退资

  1. 在本合同五年中,一律不可以退资。

  2.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3.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在经营中,有意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强制对其执行除名。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由其它四人商议后作出决定,退资的比例零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未五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二)在经营合作人因其它不可抗拒无法继续经营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先择可以结算其财产或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全作人同意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比例交纳。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如在经营当中,有大的变动,在半数以上同意出资时,如有不出资的,强行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不出资人承担。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零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未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餐饮合伙协议10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餐饮合伙协议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伙从事餐饮经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餐饮企业名称:知味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建设路中段二中斜对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集体或个人就餐、酒及饮料。

  四、合伙期限:暂定六年,合伙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出资金额及方式:

  1、知味来餐饮公司总投资壹百贰拾万元;

  2、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出资壹佰零捌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出资拾贰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及义务

  1、双方协商,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与业务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乙方有对公司财物帐目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帐目,公司资金流动及使用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必须按比例共负盈亏)。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如单方违约,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饮合伙协议12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

  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13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丙 方:XXXX 丁 方:X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XXXX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平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餐饮合伙协议14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第二条 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坐落于 号的 餐饮店,主要营业范围包括早点、各类快餐、酒水饮品等。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 甲乙双方各以总出资额50%方式出资。

  (二) 双方合伙的出资: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元(大写:写:______ )必须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齐,首年房租双方各 元须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纳,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纳(或由 餐饮店支出)。

  (三) 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写:______ )。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 合伙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 _年;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盈余分配按双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按双方各50%比例承担。

  (三)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二)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 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 支付合伙债务;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二)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50%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三)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 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②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 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15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发展中小学教育培训,互利互惠,共创品牌教育;

  第二条合伙名称:恒信教育培训-“小超人”中小学辅导中心;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期间资金财产双方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范围内,乙方只具有盈利分配权利,而不实际掌握股权,如若有所变动,可以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条款有效。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乙方按盈余的30%的比例获得红利分配;并且甲方需按正常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以及缴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出资予以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甲方同意退伙;

  ③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乙方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乙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2.当然退伙: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乙方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合伙实体的所有权,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和一票否决权; 2.拥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甲方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

  (一)目的规定比例共同持有;

  4.拥有制定该培训中心所有制度的权利; 5.拥有聘用新员工、解雇员工的权利;6.拥有企业所有人该享有的其他法定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乙方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2.为乙方提供发展的平台;

  3.按时支付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4.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损害。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无论出资与否,都有表决权; 2.乙方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乙方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乙方有退伙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协助甲方管理好“小超人”中小学辅导中心,负责该中心的日常事务,具体有后勤、出纳、课程和人员调度、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与安全;维护该中心的正常经营和名誉。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乙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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