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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合同

时间:2023-04-02 13:10:0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宅装饰装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2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____区____街____单__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

  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___个房间(___卧室、___客厅)地面铺设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___个厨房,___个卫生间墙面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___元押金,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___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5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年_____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 2 )_____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 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 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8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 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 (%),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

  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 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中央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9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其他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三、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四、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五、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0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 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 元

  2变更增加项目 元

  3变更减少项目 元

  4工程结算总额 元

  5甲方已付金额 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使用,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区___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_室。

  3.住宅结构: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__________。

  6.本工程由___________设计。

  7.工期: 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___元,管理费( %)__________ 元,税金( %)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水电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木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油漆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同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的管道堵、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或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交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式,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 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赔偿相应损失。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当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整(小写13800__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仟圆整(小写¥__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仟圆整(小写¥__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小写¥__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__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__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__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人(或项目经理):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或部分主材□ (以“甲方委 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7.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_____%首期预付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后按合同_____%支付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时,应要求乙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等字据。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居室内家具、陈设,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合格证书、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围护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将垃圾定点堆放。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配合甲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做好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自行支付监理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_____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金额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的比例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产 品合格证等,并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正常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的标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期验收(实行工程监理的',监理方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

  4.在隐蔽工程和中期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和承担费用,并重新约定返修(返工)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主要负责人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环保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 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 同金额的______%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

  ①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包方承担。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

  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