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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15 20:12: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标准版施工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准版施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标准版施工合同15篇

标准版施工合同1

  甲方(委托人) 某某建筑公司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x省x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x%.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x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x;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x%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x差x等x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标准版施工合同2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内,所建筑的'厂房发包给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市_______厂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台以下内外抹灰及厂房散水。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全面承担,包工包料,乙方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第2条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条

  合同价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标准合计总价款_______万元与乙方结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单价一次包定。如有个别因素发生最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

  第4条

  甲方开工前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的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开工后有不具备材料其他工种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款2%每天作乙方赔偿。

  第5条

  乙方在开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

  要求执行,而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油料、机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机械费、油料费用均已包括承包单价之内,甲方附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7条

  工程款支付(两次性支付)

  7.1第一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人工费_______万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据为凭)

  7.2若甲方到期未给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

  第8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3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2)(3)(4)(5)(6)(7)(8)(9)(10)(11)(12)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

  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5】【6】【7】【8】【9】【10】【11】【12】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标准版施工合同4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二期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承包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市孝感乡北XX,麻城商贸物流城;工程范围:二期工程用地,按市规划红线图150亩范围以内;工程内容:本工程用地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余X自由外运到自选地点。本用地平整土方开挖最高点82.4米,最低点70.6米(不属塘),即为高挖低填平整施工。

  施工日期:本工程施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历时100天(属龙池面积以征收到位为开工日期)。本工程施工须乙方将施工合同保证金_________元支付到甲方帐上后,方可以施工。

  二、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平整,以开挖土方量为本合同结算的依据。土方开挖8.5元(含余X外运),本工程土方开挖总量为___________,施工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低填土方量为本工程既定的挖填施工内容不计价款。

  2、合同价款支付: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其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均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成总量的60%,付完成量的价款30%,完成总量80%,付完成量的价款的50%;合同总量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总价款(提供建安税票)。

  3、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工期100天,若延期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2%;延期十天罚合同总价款的5%;延期十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10%。若继续拖延时间完成,则就地终止本施工合同。其施工合同终止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延误甲方整体施工期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万元。

  4、本工程用地平整竣工验收后,方可退回施工合同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边界线,并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

  ②提供施工用地电源。

  ③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责任:

  ①组织施工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

  ②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③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电源处自接,并由城北供电所人员到场安装接出,自付电费于城北供电所。

  ④承担土方平整施工中的全场安全和责任;

  ⑤承担因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⑥承担余X外运堆放点(堆放点用地与甲方无关);

  ⑦承担二期用地土方平整周围协调关系与处理。

  四、工程施工:

  1、本施工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方各互派驻工地代XX。甲方驻工地代XX:___________,乙方驻工地表:_______________。互派驻工地代XX,承担本施工合同事宜和现场施工事宜,施工途中不予更换施工代表。若更换驻工地代XX,无论哪方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工地代XX。驻工地代XX须坚持工地,施工中若出现一些事宜,任何一方须通过驻工地代XX相互协商和处理,任何方、其他人无权替代。

  2、村以组长为代表承接合同,组长可以委托和自行带领群众致富的形式完成工程,但村只承认组长,如组群众因工程一事纠纷影响工程整体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总价款的10%由组长负责赔偿。另村按工程总造价的3%提留用于肖家垸道路硬化。

  3、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须按合同中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平行推进平整,一次性平整到控制高程。杜绝台阶或其他形式的平整。土方开挖:先开挖,后填方,余X再运出。其挖土原则:先填方,后余X外运。确保土方开挖完成,其填方平整完毕。

  4、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其余X运出,严禁运土穿越营业商务区。土方运出路线,分别从D区5楼北边和A区1楼南边运出,其临时运出道路由乙方自行修正(不计款),确保一期商务区的一切基础设施安全。若损坏一些基础设施,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一律采用机械平整施工,杜绝爆破平整施工。若出现泼波哦哦平整施工,罚款10万元,并就地废除本施工合同。废除本施工合同后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同时赔偿,因施工合同废除而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其造成工程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按施工合同总价款的5%赔偿给甲方;并承担自行爆破平整施工、而造成工程场地周围影响责任和经济损失及后果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程验收:

  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工验收,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全场实地测量验收。测量结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高程及控制高程下的平整度,其验收全场实测高程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佣金低平整度达到90%以上,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认可,方进行施工合同结算,否则继续进行平整直至验收合格后,便进行施工合同结算。继续平整三天期限,每超一天罚款1万元。

  七、本施工合同,不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还需甲方持有本工程用地平整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生效。

  八、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在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乙方自愿提前进场平整,其出现后果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工程用地平整施工,若按本合同第八条开展施工的,其施工事宜均执行施工合同条款(七条例外),均按本合同条款开工、施工、验收、竣工、结算(七条例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协商解决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资料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务必贴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

  1.1按____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

  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1-90)》执行,要求保证到达合格等级。并到达以下要求:

  9.

  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77;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

  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贴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贴合设计要求;

  务必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177;20。

  平整度允许偏差:20。

  宽度允许偏差:100。

  9.2材料要求

  9.

  2.1中标单位务必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带给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

  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务必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务必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务必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职责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

  10.1乙方务必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务必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职责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务必持证持牌上岗。

  1

  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

  1.1乙方务必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

  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务必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

  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务必是原件。

  1

  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

  2、付款办法:

  1

  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

  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

  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

  4、乙方务必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

  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

  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

  租金的计算: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_____元,分机每个__________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乡x村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项目、内容

  按照本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路段总长度为公里,路宽度4米,厚20厘米砂石路面。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按照设计公里,工程造价元,承包给乙方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铺筑工艺

  1、乙方要严格按砂石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按《砂石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2、乙方必须接收甲方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若有违反者,视为违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的工程程序进行规范施工,最终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四、施工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20x年6月18日至20x年07月18日完工,工程竣工后由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相互监督本合同第一条款的履行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乙方须听从指挥,接受监督和检查。

  3、质检人员对工程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坚持原则,随时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现场有关问题。

  ②按合同履行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在减负办拨付后拨付乙方)。

  6、乙方的义务

  ①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工期、施工等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竣工后,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②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规范的程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

  ③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教育施工人员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的方可变更,单方不得变更合同。

  2、合同的解除

  ①开工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乙方迟迟不动工的;

  ②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按合同和质量要求施工的;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甲方责令限期整改,而没有整改的;

  ④工程完工后,超过保修期和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解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附加合同,签订的附加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盖章)法人代表: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标准版乡村道路施工合同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农村公路基础建设,改善农村农民生活条件,经上级批准,决定为透山村水泥路面实施硬化工程,资金缺口部分由透山村补贴自筹,为确保道路硬化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硬化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透山村道路硬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朱阳镇透山村

  三、工程数量:1.3km

  四、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

  五、施工期限:本工程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为30天竣工。

  六、工程款的计算________元/m计价,以实际修筑路面为准,硬化多少面积按多少面积计算。

  七、工程款的结算:交通计划资金由交通部门实施,交通资金每公里15万元,其余缺口资金由透山村自筹解决。

  八、付款方式:工程计划资金按上级部门拨付给甲方的实际情况及时拨付给乙方,自筹资金在工程开工时,付5万元生活、机械设备费用,工程完成1000米时,付10万元,等全部硬化完工后,甲乙双方自验合格,余款部分一次性付清。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群众干扰或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及时处理,所需用经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让其整改。

  3、甲方对工程主要材料、规格及配比要求,进行质量把关。

  4、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的联系,不能影响乙方机械设备的正常用电。

  6、工程完工后,合同乙方对全部工程进行自检,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峻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所需要的设备由乙方自己筹备。

  2、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服从管理,严格施工,听从交通主管部门安排。

  3、乙方按合同施工,确保质量,主动接受甲方监督,必须安全操作。

  4、在施工期间,一切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部门做好工程的自验和竣工验收工作。

  以上是道路硬化施工合同,望甲乙双方互守信用,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8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为了工程顺利进展,保质保量如期完工,本工程中涂料部分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施工中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本工程的内外墙墙面涂料及屋面防水。

  三、质量要求:按图纸、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合格。

  四、工艺及材料要求:外墙面采用外墙环保腻子、阴阳角顺直,水泥漆采用合格的'外墙水泥漆一两面涂刷均匀。

  五、结算办法:

  1.外墙墙面水泥漆(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元。

  2.内墙面乳胶漆(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

  3.内墙面补灰两遍,天棚模板底(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元。

  4.内墙天棚模板底补灰两遍,(按实际展开面积计):每平方米为元

  5.屋面防水SBS卷材,每平方米为元,981复合物水泥基每平方米为元。

  六、付款办法:工人进场时付两万元作备料款,刮腻子后给付本项目总价的30%,(含贰万元备料款)底,漆涂饰后给付本项目总价的65%,余款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其他事项:

  1.工人进驻住宿、炊事房等生活设需,炊事员、煤、柴、临时照明均由乙方自理。

  2.施工中所用的一切工具均有乙方自供。

  3.乙方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组长应对其进行入场教育,与甲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必须遵守工地各项有关制度,在施工中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加以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至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暖气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皮拉勒乡司法所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暖气维修改造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合同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合同价为8789元,竣工后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以发包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和签证为依据,执行施工期内材料指导价及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做为工程计价依据,按实办理竣工结算。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完工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双方商定工程自20_年11月1日开工至20_年11月3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第五条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

  一、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建设部JG59-88、JGJ88-92、JGJ80-91等标准和规范。

  二、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服从发包方的指挥。

  三、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方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伤亡事故,概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背合同条款,否则造成所有违约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无条件承担。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承包方工程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10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为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互相协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确保承包工程如期完成,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炮兵学院户内暖气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东至路炮兵学院宿舍区

  3、承包范围和内容

  3.1承包范围:根据甲方要求对其户内暖气进行改造,其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并安装PPR管道70米,暖气片管道的双管更换、以及4个DN20阀门更换、以及管道的试压试运行、文明施工等。甲方负责完成提供暖气片管道改造施工场地及电源、水源。

  3.2甲方负责该工程过程中的有关监督验收工作,质监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监督管理。

  3.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而由乙方完成的,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4工程量:拆除并安装PPR管道70米,暖气片管道的双管更换、以及4个DN20阀门更换。

  4、工程期限

  4.1本工程开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本工程开工期:3天,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次日起开始计算。

  4.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工期须相应顺延:

  4.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等而影响进场施工;

  4.3.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3.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工程造价结算、付款方式

  5.1本工程造价现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_年徽省估算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_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签订单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取费标准按壹类取费,工程造价计算方式:固定总价+签证工程量决算价。

  本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施工预算中所包含的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施工预算范围外的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办理经济签证,并时行补充结算。若无新增工程量,直接按照合同固定总价结算。

  5.2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工程竣工后,甲方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决算价的100%。

  5.3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季。

  6、工程质量

  6.1本工程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定及验收标准执行,质量等级为合格。

  6.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下列规定:

  6.3.1由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6.3.2工程施工中若发生材料材质和参数等变更,须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6.3.3乙方应该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质量评定结果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

  6.3.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

  7、双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场地、水源、电源。

  7.1.2甲方须提供并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相关便利条件。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7.2.2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材料,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2.3甲方须提供书面的施工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材料,并到施工现场对地下设施进行现场指认交底。

  7.2.4施工期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2.5乙方应文明施工,不得影响甲方周边环境。遇到水、电、气(包括地下设施)等的障碍,均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凡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违约责任

  8.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8.2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合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该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损失,给予非违约方赔偿。

  8.3如果甲、乙双方单方面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则非违约方有权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向违约方索取违约金。

  8.4如果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如地震、台风、战争、水灾、政府行为等)而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幼儿园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供暖设备的小型基础维护、维修问题,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如需产生材料费由甲方另付)。

  10、此工程质保期为贰年。

  11、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检验,直到可正常使用。

  12、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2.1乙方派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12.2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和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3、附则

  13.1本合同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竣工结算付清余款止。

  13.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3.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1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小写)¥: 元(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12

  劳务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XX公司

  乙方:

  经友好协商并同意,甲乙双方就约定的通信工程进行合作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项目

  为确保中国XX公司20-________年室内分布系统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共同合作完成通信工程施工。

  二工作内容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中国XX公司20-________年室内分布系统工程项目。甲方共提供三种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必须确定其中一种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一:单极化室分天线22元台,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80%;XXX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二:单极化室分天线28元台,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30%;XXX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三:单极化室分天线35元台(按工程额度每10万元单极化室分天线单价增加1元。例:干满10万元或不满10万元,单极

  化室分天线35元台;干满20万元,单极化室分天线36元台,以此累加。干满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单极化室分天线38元台。),XXX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注:实际施工中如有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工程量,由双方协商定夺;背靠背付款方式即,建设方给甲方付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同等比例。

  三剩余款项付款方式

  1、工费剩余部分待建设方审计付款后,甲方按照同比例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2、乙方在工程结算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扣除3.5%的税金)。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若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工程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或工程规范、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行承揽工作量并自行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乙方人员在工程中应完全按照施工标准和合同规定内容施工。

  2、配合甲方按照施工计划要求组织人员。

  3、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工具及车辆。

  4、负责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的往返交通。

  5、在此合同的有效期内,认真做好工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出现任何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非甲方原因所致的有关工程事故、纠纷,责任应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间接和直接责任。

  6、乙方有责任保管好各种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7、若有抢修工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8、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特别是影响今后中标工作的`开展,视情节严重甲方给予处罚。

  六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甲方提供的材料费赔偿和工程款折扣,折扣额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折扣。

  对于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整改时,达到终验要求时,终止本协议,有甲方另行安排。出现此情况时,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物料管理

  1、所需辅材由乙方提供;

  2、工程完工后所剩主材、设备,暂由乙方保管,不得擅自倒卖。

  八工程资料

  乙方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上报资料,甲方整理后上报建设方。

  XX知识产权和保密

  甲乙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及业主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地使用或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出售、出租、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质保期及责任

  工程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应根据建设方要求进行调整并做出快速反应。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保证场地,场容整洁有序。凡违反有关规章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2、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发放上岗证,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无上岗证人员和妇女儿童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

  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有特殊要求的工种必须根据规定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劳动、公安、计生等有关部分所要求的各种证件。如乙方人员证件不齐全,被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罚款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班组安全责任书》,如乙方在现场有违章行为则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有关条例执行。

  5、乙方需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

  十二合同的转让

  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十三合同的起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十六付款方式及收款账户

  乙方所选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账号

标准版施工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租金的计算:_____________租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

  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

  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90元,分机每个110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1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标准版施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私人建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甲乙双方明确各自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

  1、 本工程基础挖孔桩由甲方自行负责。

  2、 本工程包含的所有砼的浇筑,主体工程的'砖砌体,木模板的制作,钢筋的制作邦扎,砌体的内外抺灰工程,排面贴面砖(天花板不抹灰)。第二层贴地板砖,厕所贴墙砖。

  3、 室内楼梯间扶手制作,由甲方负责。

  4、 本工程排污工程由甲方负责。

  5、 本工程为砖混现浇结构,所需木模板钉子,铁线由乙方自行负责。

  6、 本工程所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 工程造价:

  本工程为单包工,工程计价以滴水为界按每平方米200元计算。另外加工程如后墙贴条砖按每平方米20元计算,室内贴内墙砖按每平方米18元计算,贴楼梯踏步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另本工程负一层不砌砖,柱子不抹灰,按每平方100元计算。

  三、 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负一层砼浇筑付甲方 元,其余两层每浇筑完一层砼,甲方付款60%,完成每层内粉水付10%,外墙贴砖完成付15%,其余15%在工程完工后付清。

  四、 工程质量,按本地修建房屋普遍质量为准。

  五、 安全问题在20x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在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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