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委托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2)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
(3)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治安秩序维护
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2)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3)水电管理
负责xx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5)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6)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x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8)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x年X月XX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10)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XX月 XX日
20xx年 XX月 XX日
物业委托合同2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污水管道的疏通、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专有部分的维修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六条 物业办公用房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3.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八条 费用的支付
1.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2.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4.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费用争议的解决
1.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停车收费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4.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2.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3.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5.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0.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11.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2.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4.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6.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7.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8.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9.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10.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1.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12.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5.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6.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的免责事由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的延长
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八条 合同终止后的交接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_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4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创造整洁、舒适、安全、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资质要求:
1.该公司必须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三、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树木花草保养工作。
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家属院、出版社)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暖气锅炉、热水锅炉的管理与运行)
4.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五、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树木花草保养工作按不同季节对校园花卉进行保养。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校园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每年清理2次。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及污水外溢。 4.垃圾存放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垃圾箱应完好加盖,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应按要求每天清运到环卫局指定的地点。
6.校园墙壁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
7.校园橱窗、玻璃镜、过道玻璃、报栏、牌匾、楼梯护栏、消防栓应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7:30以前清扫完毕,上课期间的清扫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发现门窗(锁)、玻璃有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管水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对学校的蓄水池及各蓄水箱按要求清洗消毒2次,并进行水质化验2次。(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水质化验部门)
3.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4.按国家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5.对泵房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四)锅炉房管理运行工作
锅炉房卫生、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等工作全由乙方来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保证热水锅炉正常运行,确保每天3次开水供应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4.学校对外供暖的暖气费由乙方收取,用于抵消供暖天然气开支。
5.供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
6.家属院水费收取方法待定。
六、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双方谈好的金额按xxx支付。
后勤管理年度费用表
注:维修费用不足xxx元由乙方承担,超过xxx元由甲方承担。
七、安全
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由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锅炉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终止合同。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 (略)
2.《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 (略)
物业委托合同6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 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物业委托合同8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臵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委托合同9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此协议作为乙方与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时之附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写字楼物业基本情况
1、承租区域位置:xx购物中心(原项目名称为:龙王庙商贸广场B区)B区楼号,面积㎡(本面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赁合同约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并按计量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延时空调费等费用。
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每次应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但不限于下列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费;公共照明费(不包括乙方专用的外墙店招和外墙广告位照明用电);物业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薪酬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空调主机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外围公共照明等)的运行、维保费等。
3、其他相关费用:
3、1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2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3、3空调延时服务费: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提供标准物业服务。如乙方实际享受的空调服务超出约定时间,乙方须缴纳空调延时服务费,费用标准为0、2元/㎡/小时,面积按乙方所在楼层总面积计算,该延时费用在乙方缴纳当期物业管理费时一并向甲方缴纳;
3、4代收代缴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等项目的费用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代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经营用水、经营用电。
注:装修期水电费收取标准按《装修手册》执行,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转为经营用电收取标准。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按照特种行业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将根据国家能源价格政策变化而作调整。
4、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调整根据甲方服务管理状况并经过相关程序进行。
三、物业服务内容
1、写字楼共用部位的维修和管理
包括写字楼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门厅、楼梯间、走廓通道等相连部位。
2、写字楼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中央空调、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5、公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5、1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2公共区域内绿植、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维护
6、1维护公共经营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门岗、巡逻等;
6、2交通与车辆停放、进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监控与安全管理。
7、其他服务
7、1商户装饰装修管理:详见《商户装修手册》之规定;
7、2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等服务;
7、3受理租户的报修报建,并及时处理;
7、4建立健全并管理租户的物业档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写字楼及维修管理
1、1写字楼内有明显标志和引路方向;
1、2写字楼维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98%,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1、3写字楼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户档案,随时可查。
2、写字楼设施设备管理
2、1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2、2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施设备齐全,使用功能齐全;
2、3消防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4公共配套设施完好。
3、写字楼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智能监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3、3保持消防系统(主要包括自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消防广播报警系统)。
4、写字楼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4、1对写字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与循环保洁;
4、2对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3公共区域内合理摆设绿植、花木。
5、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处理严格按照《客户报修管理办法》执行。
6、写字楼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6、1中央空调供应时间与临界温度的规定
6、1、1起供时间:按合同规定执行。如遇明显气候变化将适当调整;
6、1、2起供临界温度:夏季最高气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气温10℃以下时为空调起供温度(以天气预报温度为依据)。
6、2临时加班使用空调规定
6、2、1如租户在正常办公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30)内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2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6、2、2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调供应(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1天(或8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1、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1、3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及装修制度的行为;
1、4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1、5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或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6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行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1、7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
1、8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9保证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甲方按服务协议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2、2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由甲方代收代缴的水、电公共事业费用;
2、3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应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商户装修手册》相关规定,不得在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2、5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如果乙方要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和全套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后方可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9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保险
乙方租赁区域内人身及财产的有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缴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缴付,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的相关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30日,甲方除收取滞纳金外,还有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改动,乙方须按给原建筑物造成损失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清理费;
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此服务协议,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参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合同与本协议均未规定的事宜,应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协议共5页,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委托合同10
委托方(甲方):__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托方(乙方):__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就__广场商住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事宜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招标名称:总建筑面积:总户数:物业类型:招标方式:
乙方于招标文件审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本次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并完成在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合法备案手续。
二、费用金额约定:
根据市场情况,双方约定本次招标、投标咨询服务费共计__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开标结束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其余
__于本招标、投标工作结束,且乙方做完招标备案工作后给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
2、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物业招标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协助完成本次招标、投标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招标、投标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物业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备案等相关咨询事宜。协助甲方在选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过程中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2、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此项目物业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编制咨询工作;
3、乙方负责与__市房屋管理局物业处就本次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沟通和审
核,并经__市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确认备案,达到招标、投标要求。
4、乙方应当对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相关情况承担保密责任。
5、乙方按照合同总款项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偿欠款的法律权力。
2、乙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时间为准),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若因甲方资料缺陷或迟延提供,导致招标工作时间延误,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备案结束后履行完毕。
八、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物业委托合同11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___、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如下:(略)
│4 │汽车车位物业管理费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_》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物业委托合同12
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__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
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第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第十九条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道路市政设施;
3、环境绿化设施;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委托合同13
甲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
五、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物业委托合同14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物业委托合同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范围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xx 平方米
建筑面积:xx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二、物业管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内外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区管理中心职能,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管理团队
根据厂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管理工作整体规划,做好组织结构设计,
建立相应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关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行使厂房管理中心职能,并定期向甲方进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保洁
负责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外设施的保洁服务,主要包括:
1、楼道、大厅、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业用房等的清洁服务;
2、公共卫生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的专业消毒、清洁服务;
3、建筑物门、窗、墙面、吊顶,室内家具、设备等的清洁服务;
4、广场、运动场地、停车泊位、道路、绿地、路灯等户外设施的清洁服务;
5、建筑物外墙的清洁服务;
6、其他相关清洁服务。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维护,主要包括:
1、小区和门卫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证件和备用钥匙的管理;
2、值班和巡逻;
3、公共秩序的维护;
4、车辆、行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及停车泊位管理;
5、安全设施的维护;
6、甲方组织或批准的在科研楼室外场地举行的各类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7、甲方批准的科研楼室外场地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8、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登记和保管。
(四)绿化
1、室外公共绿地常规养管服务,含全部植物的养护与管理。
2、室内外鲜花摆放及养护,含重大节日、重要事件的鲜花摆放。
(五)维护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及其他科研楼内及其附属物。
2、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年检、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线、避雷、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配电设置设备、给排水设备、换热设备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设备。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场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区专用管理帐户,乙方负责该帐户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应设专门财务人员负责,每月向甲方报送财务帐目。主要包括:
1、代甲方收取租户的租金、能源费等。
2。海运街通用厂房服务项目中存在收费项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代收费用。
3、经甲方批准认可的费用支出。
(七)租赁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为经过甲方确认的租户办理租赁手续,并代甲方保管租赁合同。
(八)租用退租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用单位或人员办理租用退租手续。
2、退租时,进行海云街通用厂房资产使用情况检查,有损坏的按照相关约定扣减押金、或收取赔偿金。
3、乙方要保证海云街通用厂房实际入住单位或人员与经甲方确认的`单位或人员一致。发现不符应予以制止,并及时通告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单位或人员入住到房屋使用区内。
(九)电子化管理
乙方应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信息、资产维护情况、租用退租情况等有关的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十)物业档案管理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说明、维修养护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等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符合大楼等级评审的要求。
(十一)专用房屋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在房屋使用区内的接待活动,安排接待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2、会议室召开会议(仅限于属于甲方组织的会议)时,安排会议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设备准备、秩序维护、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3、甲方负责属于甲方的会议室等房间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随意调配使用。
4、协助甲方制定会议室等房间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十二)停车管理
1、针对房屋使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的分类(汽车、自行车等)管理办法。
2、保证车辆的秩序和车位整体环境整洁。
(十三)临时应急
乙方应根据房屋使用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临时性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四)出租区装修管理
针对海云街厂房的特点,制定出租区域装修的统一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以保持楼内(特别是与公共区域衔接的部分)装修风格的美观、整齐、统一,并将装修对公共秩序和对其他租户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单位协管
对租赁海云街厂房的单位指定的协管员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协助其日常工作,保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乙方应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等保障海云街厂房日常运营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并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厂房的单位与人员予以遵守。
2、提供日常接待、问讯、引导等服务。
3、提供查验接管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海云街厂房接收工作。
4、对出租商业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协助。
5、对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6、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7、按照甲方要求对政府派驻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协助。
8、电梯、消防、电力、电表、热力设备加药、发电机用气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检测费用、或正常运行和应急必须的维持费用,均包含在物业费内。甲方除支付约定的维修费用和公共能源费用外,在物业日常运行中,原则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9、乙方要遵守国家、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
10、甲方不提供开办费,乙方开展业务所需的资产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应在报价方案中列明相关费用明细,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关资产,将按照乙方报价从物业费中扣除。
11、乙方如有意承担办公楼食堂和商业用房承担等的经营,可参加甲方组织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务标准
物业接管三个月内,根据物业的特点及要求,制订一套针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标准,该标准经甲方修订认可后执行。
四、取费标准及报酬支付方式
1、物业管理费标准:
上述费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类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奖金、加班费、管理费、工服及洗涤费、设备与工具、交通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费(单项维修工程在一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保养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变电站维护费、设备实施年检费(电力年检、电梯年检、避雷年检、消防年检、灭火器年检、灭火器充药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年检)、税金、利润、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测和用油等所有费用(不含公共能源费用),以及因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任何设备工具投资及折旧、人力资源成本、财务成本、技术支持、采购、差旅费等费用。但不包括下列费用(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元以上单项房屋和单件设备的大修、改造费用;
(2)政府部门对建筑物及其业主收取的各种税费;
(3)附属设施的各种保险费。
2、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形式,除双方约定的条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增加和减少取费标准。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务项目,应当根据情况增加管理费标准或数额。
3、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如下:
物业费按月支付,每月号之前乙方向甲方报告海云街厂房的出租情况,每月的号之前甲方根据相应的管理费标准支付乙方上月物业管理费。
出租面积一旦达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业管理费支付,即使出现退租情况导致出租面积降低到平米以下,物业管理费不再减少。
双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开始起算物业管理费。
4、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为收取和交纳,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五、验收与接管
1、甲方应当在乙方正式接管和进驻前,将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工程档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或其复制本;
(1)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所有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文件;
(2)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3)工程和设备、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册、说明书、保修单、质量证书;
(4)功能区分布图及总平面图;
(5)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资料。
2、甲方对物业使用功能的变化和调整,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设计设备、线路的更改,应当将变更图纸交乙方存档。
3、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资料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如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交接过程中将全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前述任何资料的交接都必须签署交接凭据。
六、乙方经营条件的提供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经营条件:
1、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有权充分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2、作为业主,监督和检查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管理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3、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甲方应保证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并通过了国家验收标准,有关房屋建设的手续合法、齐全。如房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甲方应当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进行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物业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文件;
6、甲方应安排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7、按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各项应付款项;
8、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时,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并严格遵守管理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乙方管理权利的完整行使;
9、甲方应给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前述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权利随时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一旦甲方发现乙方的管理和服务不能达前述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2、完成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八、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的规范,充分行使管理的权利,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机构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和服务;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良好的物业形象;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乙方应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
8、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费用开支。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资料,供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本物业管理周期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初甲方将根据指标考核和评议情况确认一次,对年度指标考核和租户满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后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则“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动延续。
2、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无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书面意见,则甲乙双方继续商谈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到期后解除,双方应在期满前的三个月内进行交接准备工作。
十、保险及物业损失事件的处理
1、甲方应当自行办理或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各项资产的财产保险,保险范围和险种由甲方确定,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应当将其办理财产保险的情况和资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发生险情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投保物业责任险及其他与承担物业服务工作有关的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十一、运营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全面记录有关物业的情况。档案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有关物业的原始资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2)乙方物业管理的日常记录,包括维修日志、检查记录、值班记录等;
(3)装修、改造的图纸、文件;
(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其他各种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凭证、数据资料等。
2、乙方应对房屋使用区的所有档案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开这些档案资料或将这些档案资料并由第三方查询、复制或使用。
3、档案中属于甲方的资料,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当将全套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但乙方根据需要可复制其中的资料保存。
4、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将属于甲方的财物,保险单等一并移交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十三、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当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双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及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均不应因争议的发生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争议被最终裁决后,除因裁决而改变合同相应条款的履行外,其他内容仍应按合同继续严格履行。
十五、附件
1、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宣,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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