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安装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以下签署处签字盖章的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就乙方承接本合同所述的太阳能安装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内容: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1)钢支架制作;(2)太阳能集热器固定安装、介质管道、水路管道铺设<管道井管路铺设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追加》,电气控制部分安装、系统保温安装;(3)管道支架制作,水箱底座基础制作,设备间设备安装(包括电加热管或热泵、水泵等设备)(4)管道保温制作安装(5)设备、材料的装卸、搬运及现场的清理等工作
1.4工程承包方式:包清工施工,所有安装调试工具乙方自备,施工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二、工程工期
2.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2.2如有工期延误,出现以下2.2.1—2.2.3条约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约定情形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2.1甲方因故临时调整或变更乙方的施工时间,对施工完成进度有影响的,应予乙方书面形式通知,并加强协调工作。
2.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2.2.3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2.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竣工日按时竣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3%每天的违约金。
2.4由甲方协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连续施工停工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下次人员施工时的.来回路费。
2.5工期提前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的工期提前完工甲方不应被拒绝。
三、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款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四、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4.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质量要求,并适合工程项目用途。
4.2质量不符的责任:在工程验收之时或工程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不能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负责返工。
五、关于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制作图纸、说明及太阳能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竣工后由甲方按制作图纸、说明及太阳能相关标准验收。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没有验收,乙方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否则后果自负。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顺延。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6.1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25%,计人民币大写
6.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到工期施工一半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5%:计人民币大写
6.3在工程竣工后具备验收条件下,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35%,计人民币大写
6.4余下工程款的5%,一年后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7.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7.1.1甲方每次出示书面委托给乙方,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
7.1.2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与其相关部分的配合和协调。
7.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2.1乙方负责本合同管道保温的修复及外防护层制作,乙方施工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全部返工,直至达到甲方的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7.2.2施工期间,乙方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执行,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保障施工的安全,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坏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问题承担一切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和相关个人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
求处理。甲方仅负责协助对乙方安全行为和有关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但对其行为的结果不负任何责任。
7.2.3服从现场甲方驻地代表、监理及总包方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按期竣工,做好甲方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照价赔偿。
八、售后与维修
8.1乙方承诺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按甲方提供的地址上门为顾客服务
8.2本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将对本工程施工问题免费保修一年。
8.3一年免费保修期满后如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维修费用,乙方上门负责维修调试好。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变更方式: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限为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进行初验收(最后结算应以总包方加盖公章的正式验收证明为准)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代表权限以外的其他事宜(如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乙方是否可转包、分包等)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形式无效。如无签署生效的书面补充协议,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应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下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9.2合同的变更、解除权:一方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有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3乙方违约时的解除: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该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形成,而且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已经全部理解并无异议后签署。 甲方:(章)乙方:(章)
签字人: 签字人:
时间: 时间: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 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 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 施工期限XX,开工时间为 20xx年 11 月 1 日,竣工时间为 20xx 年 12 月 6 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 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3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权利机关)批准的_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_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亩,水塘______亩,菜地______亩,坡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亩,林木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__,南起______,西起______,北起______。
二、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资按_______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斤,每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斤,每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斤计算,每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三、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四、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 )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经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社队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社队能够解决的,由社队自行解决;社队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社员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他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七、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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