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发包合同四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包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合同 篇1
0.引言
合同是联系工程建设项目各参与方的纽带,通过合同的具体内容分配实施项目活动整个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要承担的不确定性风险;合同旨在促进双方专业化生产活动的协作和经济方面的联合。一个真正有效率的合同能紧密联系合同双方,通过合同条款的设置充分激励承包方,使得双方组成拥有一致目标的合作团体。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合同模式多种多样。
1.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模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GF—20xx—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合同价款与调整部分,将合同模式按计价模式分为三种类型。
1.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顾名思义指的是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价款(单价或总价)不再调整的合同。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均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列明。
1.2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是指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可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双方商定的调整方法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内列明。调整方法一般针对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潜在变化因素而制定,换言之,在要达到目标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合同价格是随着施工活动的进行相对自由变动的。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对承包方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发包方而言,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不利于其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Contracts)也称“CPF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指的是合同价款由成本和酬金两个部分构成。成本的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内列明,也即最终的合同价格将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
从理论上讲,这种合同模式可针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灵活变化,合理应用的话可实现良好的激励作用,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必然走势m。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这种合同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一般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而又急于上马,或是完全崭新,或是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这种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一种常用类型。成本加酬金合同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而且决定了利益、风险的分配和激励的效果。
2.1显现的优势
对发包方而言,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灵活设置施工分段,边设计边施工,并非要等到施工图样全部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和施工,达到了缩短工期的目的,使得项目早日投入使用,缩短项目的周期,减小企业的资金压力。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分段建设模式可以避免因开工不及时而带来的额外经济损失,或避免项目因错过施工期而造成后续问题不断。
同时,通过合理的激励条款设计可以缓和承包方的对立态度,使其和发包方拥有一致的项目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变更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等状况保持积极的反应态度,可以通过承包方的'施工技术专家来指正设计的错误,完善设计的不足之处。采用此种合同模式,发包方可按照自身实力和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进行优化选择H。
2.2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优势明显,方式灵活多样,应用得当,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然而实际上,该合同模式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如承包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成本管理力度弱、成本意识缺失、材料浪费等。下面结合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征,从三个方面对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般情况下,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款是在实际项目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结算的,一般为实际项目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换言之,承包方的酬金是随着项目成本的增长而增长的。在这种状况下,承包方的成本管理动力不足,相反可能会诱发承包方刻意提高项目成本来获取更多的酬金,降低整个项目的效率,损害发包方的权益。
(2)由于合同条款设计问题造成后期不确定性大,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没有一致的项目目标。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建设模式,当设计未完成时,自然无法准确描述项目的内容、计划工期、工程量等,继而难以合理确定项目的施工计划,发包方承担最大的风险。与其他合同模式相比,成本加酬金合同使发包方的专用性投资受制于承包方?,权利和义务不均衡,需要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充分相互信任,这也是该合同模式现多为综合一体化企业采用,未能得到广泛应用的原因。
(3)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发包方不可能完全获知和度量承包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所以尽管发包方可按照自身实力和需要,对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进行优化选择,但由于客观原因效果不尽如人意。
3.对发包方成本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3.1成本管理一全过程动态管理
针对上述承包方成本管理意识淡薄,甚至刻意提高项目成本、项目不确定性大、承发包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充分利用发包方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占主导位置的优势,在自身实力的基础上,根据己方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程度的介入和管理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从而达到己方的成本管理目标。基于优化选择对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从项目阶段化、项目信息沟通、项目实施环境以及项目成本的风险四个角度出发,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3.1.1全过程分阶段成本管理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发包方可采用设置施工分段,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来缩短项目周期,减小资金压力,但同时项目的不确定性增大,成本控制难度加大。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项目成本风险,发包方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点,采用全过程分阶段成本管理。
(1)工程设计阶段。此阶段的成本管理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a。把重点放在建设前期的设计阶段上,强调设计是项目建设阶段技术龙头的地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造价,有利于项目造价和设计变更的技术控制。设计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要积极通过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提高项目质量、缩短工期、节约项目成本。
(2)开工准备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成本管理目标,这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最主要阶段&]。成本标准的不完善是造成企业成本管理失败的重要原因。因项目具有唯一性,成本管理目标的确定不能简单化°8。成本核算的精确度直接影响到合同签订的内容、方式、价款等,继而影响合同效用的发挥,最终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运行效率。明确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要从预算分部分项的确定、单项成分的精细分析、各项单价确认方式的界定等方面入手。大型企业内部要有自己的定额和消耗量指标体系和系统,并及时补充更新。
(3)施工阶段。对整个施工过程采用动态控制,以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成本计划等为依据,严格控制每一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包工程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等,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和计划的动态调整。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阶段,持续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在项目成本的实际形成过程中,它是以事先制订的成本计划为依据,运用一定的方法手段,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计量、控制、监督和调整,从而达成原定成本计划目标的一种成本管理行为°9。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的项目施工阶段成本分析见图1。
(4)竣工后成本考评阶段。在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最后的成本控制分析,全过程梳理项目实际成本开支,与计划成本控制目标对比,客观综合评价在该合同模式下的项目成本管理的最终效果,分析成功和失败之处,挖掘出潜力点和改进点,为今后项目打下良好基础,实现成本管理的良性循环。
3.1.2完善信息沟通系统,实现动态控制
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改进建筑行业的业务流程具有巨大潜在优势,尤其是在管理领域M。信息流统一整个项目的工作流、物流和资金流,覆盖整个项目组织和各个管理职能,使得项目内外部与环境动态地融合在一起。信息沟通系统通过项目文件、报告、报表等形式呈现,反映了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形象、进度、成本、质量等以及各类决策、指令、计划等信息,控制和协调着项目的进行。E.A.Stallworth指出,成本控制不光要考虑风险因素、成本因素、质量因素之间的关系,还要把他们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变化和变化幅度纳入其中,这样更有利于项目的成本管理11,而实现这些的基础就是信息沟通系统。
在信息有效性、及时性和控制有效性的基础上,成本管理才能实现对项目全过程动态的掌握,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针对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恰当的调整,从而有效控制项目实施的中间环节,令其结果达到或接近事先制定的成本目标。
3.1.3确保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
任何一个项目都是存在于某_特定的物质、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中的M。项目规模、地点、资源需要、参与者的偏好、文化差异等独一无二的内部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体现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因素等方面。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要充分利用环境条件,重视环境的影响,尽力避免在实施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从而减少实施费用,促成项目^成^功。
3.1.4加强项目成本的风险分析
影响项目成本的风险因素是各种各样的,需要被估算的不仅仅局限于成本本身,还要对成本估算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估算。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4,这就更要求发包方要加强成本管理的风险意识。
3.2重中之重:引进激励机制
3.2.1引进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次性的复杂活动,在各种外在、内在因素的影响下进行,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合同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便采用标准合同也存在缺陷,具有不完备性。为了达到提高项目质量、合理降低成本或者缩短项目工期的目标,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引进激励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一份带有激励性质的合同能诱使项目承包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他最有利的行动。
3.2.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励原理
从理论角度来讲,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励机制与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结合最为紧密,承包方可以分享成本的结余并分担成本超支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通过为签约双方提供较合理的风险分配模式,其激励效果应该是最为显著的。
从基于收益最大化的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设计模型a7]中可以看出,发包方以合同条款设置的形式给承包方一个激励强度剌激,承包方在收到该激励强度剌激后,在自身资源和能力范围内,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并实施,同时对实施活动的过程进行动态控制,最终达到最大化自身收益的目的;发包方的激励强度和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是紧密相关的,该努力程度直接影响到承包方的项目成本,继而影响发包方的成本管理;作为合同甲方的发包方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上,可以通过有效的合同设计来实现对承包方的调控,进而诱使其努力程度提高,达到发包方的目标要求,同时承包方的活动也会影响发包方的权益,双方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该模型的均衡状态就是合同双方都达到各自的目的,实现各自的收益,即双蠃状态。
关于最优激励度的问题,当项目活动好或坏的结果对承包方切身利益影响越大时,承包方受到的激励强度越大;而项目活动好或坏的结果影响越小时,承包方受到的激励强度越小。在讨论工程建设项目时,可以把利润的增加额视为建设期的缩短给委托人带来的效益。当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提高,工期缩短显著时,承包方会受到较大的激励。最优激励强度与外界环境影响方差负相关。当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时,项目的风险变大,难以测度承包方的努力水平所带来的结果,较低的激励强度较适合;当风险较小时,委托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清努力程度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对结果的影响,可以采取一个较大的激励强度来激励承包方。承包方额外的努力伴随着个人成本的大幅上升,在此情形下的收益不应该依附于产出水平,较弱的激励强度是适合的。
3.2.3设计激励机制的方法
一份有效率的合同应包含一个对发包方和承包方均有效的双向激励机制。在成本加酬金这种计价模式的合同中,激励机制应着重于合理分配成本控制所带来的收益,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合同的效率。
设计一个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视项目个性而定的,不同激励形式对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的效用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双方所拥有的有限资源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效用扩大化甚至最大化的目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衍生种类,不同的衍生种类,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受的风险不同,见图2。
最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合同双方存在合理的共享分数(SharingFractions)。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讲,比如在固定酬金的成本加酬金合同中,规定承包方最终获取的酬金与项目成本无关,这样虽能避免承包方刻意提高项目成本的情况出现,但也降低了给承包方的激励强度剌激,使得承包方的成本控制动力不足。要减轻或消除该合同模式的效率劣势可通过一些额外的合同条款设置来实现,比如在合同中明确设定项目最高成本,灵活细化定值酬金或比例酬金等酬金抽取模式。MartinP.Loeb等指出采用没有最高限额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方不会提供相应的生产努力M。若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事先约定的最高限额,则酬金不予增加;若项目的实际成本低于事先约定的最高限额,则承包方除了获取原定成本目标下的酬金,还可以获取因成本节约而带来的奖励酬金。鉴于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确定性高,合同价款较高,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尽量详细的项目设计信息,才可以要求承包方进行最高成本报价。
发包方要从项目的整体出发,明确激励的范围,指导承包方努力的范围、程度,确定激励的方式,量化激励的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激励与惩罚并用,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这样才能提高承包方的努力程度,从而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4.结语
发包方在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时,一方面强调项目成本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在合同中引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充分发挥该合同模式的机动灵活、激励效果明显的优势,保证承发包双方项目目标的一致性,最终达到项目工期优化、质量提高、成本管理有效等目标。
发包合同 篇2
1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这种模式下,发包人投资项目真正实现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承包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获得工程参建权,并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确立相互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的关系及其实现完全依靠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保障,而不是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或调解。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参建各方的合同意识,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中分配的风险责任,才能保证建设市场依法、有序的正常运行,保证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双方各自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效益。
2施工期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包人和承包人已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确定了工期、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程序中,施工阶段一般历时较长,发生的不确定因素也多,此时完善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2.1工程开工前的合同管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版)相关条款约定,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因此,开工前的合同管理也很关键。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1.1提供施工用地
能否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是发包人开工前的重点工作,也是造成承包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征占地工作需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土地所有者打交道,不确定因素多,发包人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思想准备,比如征地补偿费用经常会超出计划标准,个别单位或个人对补偿结果不认可而干扰施工,甚至还会出现因补偿标准要求过高而不得不修改设计的情况。
2.1.2提供施工图纸
施工图设计一般由发包人负责,为此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提供给承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及时编制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进行索赔。
2.1.3其他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通常还要做好如下工作: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手续;及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等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有关资料;将施工电源接引到合同中约定的位置;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计划落实情况同意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等。
2.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为中心、施工进度为主线、投资效益为目标,正确处理各个目标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将其控制得恰到好处,促使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的矛盾向统一转化,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发包人具有对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2.2.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开工前,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工程开工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同时要求监理人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2.2.2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就已确立了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队伍建设,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规范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2.2.1承包人人员管理
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指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职,是否向施工场地派遣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2.2.2.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应把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关。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提前交货的发包人还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2)把好材料设备的检验关。材料、工程设备等的试验和检验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监理人复核。
3)把好材料设备的使用关。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2.3施工质量管理
发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可以采取奖罚并举的措施,督促监理人和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管理。监理人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等方法,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和检验。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在自评合格基础上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质量符合隐蔽要求的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重新检查。承包人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重新检查。
2.2.3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发包人为使项目提前发挥投资效益而盲目地缩短工期,就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或者需要增加无谓的工程投资。在工程进度与工程投资的关系中,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形关系,而是存在着一个合理工期,在合理工期范围内,工程投资会较低,而高于或低于合理工期都将导致投资的增加。科学而合理的进度安排,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投资成本。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详细的'审查。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被称为合同进度计划,将做为控制整个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据此还应编制更为详细的年度计划、月计划,或者分阶段计划、单位工程计划等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月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报监理人审批。
2.2.4施工投资目标管理
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是发包人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其核心任务就是工程量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在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计量的方法、支付的方式,发包人工程部门应注意对监理人审核的工程量结果认真复核,合同部门复核支付的价格,建立合同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清单实行动态监控,严禁超支超付。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或支持性证明文件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2.3工程完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全部结束后进入合同履行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此阶段验收包括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承包人应完成验收的配合工作。当具备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验收,承包人及时完成应由其处理的遗留问题。当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就标志着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对工程中存在的缺陷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结语
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包人通过与各部门、单位间的通力合作,加强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正确解决工期、质量和投资间互相矛盾、互相制约的关系,不但可以节省投资,还能够按时得到合格的工程,最终实现投资的目标。
发包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瑞城亿兴大厦外立面墙装饰搭建脚手架及外护围挡及护头棚等。
(2)工程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343号
(3)工程内容:大厦外四周墙搭钢管脚手架,围挡,通道安全护头棚等。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质量安全设施标准。
3:工期: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
4:工程价款
4.1本工程价位以实际平方米为发生量计价(注四个角为前后两方计面积)
4.2工程价款支付分为三次付款。
A:第一次材料进场施工,三天内付乙方五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元整)
B:第二次付款在7月3日付乙方壹拾四万整。
(人民币140000.00元整)
C:第三次余款在拆除并清理完现场垃圾,材料等付清所剩余款。
5: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搭建、施工。
6:双方权利
6.1:甲方权利
A:乙方按照甲方施工所需,按照合同义务,安全施工。
B: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设备验收、竣工验收。
6.2:乙方权利
A: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B:可以与甲方对施工场地进行协调。
7:在施工期间,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建筑结构中施工要求时,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不得随意施工造成隐患。若造成影响,由乙方全权负责。
8:乙方义务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制定并组织人员,详细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8.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管理规定。
8.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不按照规定施工、不按照正规操作方式作业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乙方一并承担。
8.4:若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政府部门并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一道协商处理事故,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并配偿。()事故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8.5: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8.6:按工程及安全的需要,乙方需提供看守和警卫。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9:工程验收
9.1:工程搭建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人员对防护脚手架搭建的安全进行检查验收。
9.2:拆除时,由甲方给乙方通知。拆除时的施工一切遵照本合同协议,以安全为宗旨有序的进行拆除。
9.3:拆除时所产生的各种废品垃圾,一切要按照环境卫生的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如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支付给对方工期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11:本次钢管脚手架的搭建时间为90天。如果在施工后,工期如延长10天内,乙方不得另外计价。如超过10天,则甲乙双方按照脚手架租金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共同协商解决。
1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所: 住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宝 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XX市陈仓物流园区会展北路、南二路、北二路三条道路的
绿化工程。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
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月日起至日止,共30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道路绿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苗木样本,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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