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状物作文集合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状物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状物作文 篇1
有一位朋友送给了我一只母鹅,我抱着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里,这白鹅在院子里左顾右盼,我心想: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啊!
鹅的高傲更表现在它的叫声、步态和吃相中。
鹅的叫声音调严肃郑重,它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
后来我看见原来如此,有生客来,就连院子外有人走路,它也要引吭大叫,不亚于狗的狂吠。
我们的鹅大模大样,走路时,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场。
鹅吃饭的时候一样是水,一样是草,一样是泥,这些泥,它吃起来可能也有自己的口味。鹅吃食的`时候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三眼一板,第二种是一丝不苟。
鹅吃饭时像饭馆里客人要堂官陪吃一样,非有一个人看着不可,因为周围有很多狗想偷吃。
鹅吃一口冷饭到别处吃泥吃草,周围的狗就来偷吃。当鹅看见狗吃它的饭就去追赶。如果鹅走了,狗又来把饭给吃光,当鹅再回来的时候,看见饭盒空空如也,鹅就大喊大叫,说人们供养不周,我们就开始添饭。
鹅吃饭时要让我们看着,真是架子十足!
状物作文 篇2
内容如下:
何是福?读书也。茫茫人海之中,熙来攘往的人群,都在为着尘俗的利欲而奔趋着、追逐着。惟有书,惟有好书,才是一方净土,是一方释放灵魂的乐园。书可是一位有魅力的朋友,小时候,我刚学说话时就爱和他在一起玩,可那时,我常常抓破他的脸,撕烂他的衣服。爸爸妈妈特别喜欢他,为了多少次爸爸妈妈用责备的眼光看着我。难道书比我还重要吗?
慢慢的,我发现这个朋友真有意思。他和爸爸在一起,爸爸时常会皱起眉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当他挨近妈妈时,妈妈会忍不住笑出声来。爸爸妈妈不同的表情神态吸引了我,我也想去找他玩。他也很愿意和我在一起,告诉我很多有趣的故事。比如,可爱的的大熊猫爱吃竹子;骄傲的小公鸡,长了一身漂亮美丽的羽毛,但是一落下水就变成了“落汤鸡”;春姑娘长了柳丝一样绿的长头发,轻轻一碰大山,也换上了一身绿衣服;狡猾的狐狸,常常让我感到愤怒;讲到太阳公公慈祥的笑容时,我会想到太阳公公是万事万物的爸爸,在他精心的照顾下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想到这里我也笑了。
心爱的'朋友把我带到了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使我想到了这是人力和智慧的化身;把我带到了雄伟壮观、千姿百态的长江三峡。三峡有山石林立的翟塘峡,有美丽的十二神女峰,有巫峡,有流水很急的西陵峡。朋友吿诉我这里是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的故乡,这里流传着种种美妙的传说。
我俩还去了世界屋脊。我看见了利剑般直刺蓝天的冰峰雪柱,见到了银白色的世界。不禁让我想起毛爷爷的《沁园春·雪》中的: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我激动的拉着朋友的手说:“你一定要用你无穷的智慧,带我去攀登科学的高峰。用你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我的心田!”
我俩也去过历史的隧道,见证了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历程,了解了现在祖国富强繁荣背后的艰辛,更知道了我们当前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
有时我高兴的向他问东问西,可是他和我一样有着牛脾气。我越着急,他就越不告诉我,还向嘲笑大傻瓜一样嘲笑我,于是我就耐心地向他请教,直到把问题弄清楚为止才肯罢休。
在我成长的历程中,我是幸运的,因为我认识了书;在我知识的海洋中,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拥有了书;在我智慧的宝库中我是快乐的,因为我阅读了书;在我丰富的大脑中,我是成熟的,因为我汲取了书中的营养。我感谢书!
状物作文 篇3
我有一对可爱的小碗,我特别喜欢他们。
小碗不大但很精致,上面有两朵百合花。一朵粉色,一朵白色,还有一根蓝丝带装点在上面,犹如两个婷婷玉立的姑娘。
我特别喜欢用他们来吃饭喝汤,他们总让我觉得饭菜特别香甜!
状物作文 篇4
好几个星期前,学校的樱花就开了。白的、粉的,无不是开得满枝满树。白的像是梨花,可又比梨花精致些,粉的像桃花,可又比桃花看起来纯净些,没有桃花那样后天加上的灿烂和浓烈,有的,只是仿若初生婴儿般的粉嫩。
如今,那最好的花期已经过去,花开始落了。花落得极为慷慨大方,落得满地都是。花瓣一片又一片的散落,悠哉草坪上的,也有在路上的。粉、白、绿、灰,极为简单的.颜色,构成极为简单的画面。
一片绿色,一棵树,棕褐色配着粉白色,有着极为圣洁的美丽。草地上同样点缀着一点一点地粉白,像是原本一块纯色的碧毯添了花纹、斑点,极为美好、明亮。而那灰色的大路两侧的落樱,衬得大路颜色极深,也衬得其本身颜色极浅。看起来,便有着令人心情舒畅的洗尽铅华的素净之感。
一片片花瓣,落下来,落下来······
在天空中打着旋,打着旋······
那是一朵花在生命末端的最后一支舞,那是蓄集了一生中所有闪光的美丽的一支舞!她不惨烈,只是在无声地舞蹈,在空中舞蹈······
樱花,还在落下······
状物作文 篇5
一双白白的耳朵,一对小小的眼睛镶嵌在脸上,一张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就组成了我最喜欢的`白兔。
我的白兔非常活泼。有一次,我和白兔在家中玩,突然之间我产生了奇思妙想;即然玉兔会捣药,白兔和玉兔是同类,说不定也会捣药呢?如果白兔会捣药,那就能治好我奶奶的病了,我想到这里,急忙拿了根胡萝卜,对她说:“小家伙,赶快给我捣药,治好我奶奶的病。”白兔听不懂我的话,以为我给它送食物来了。它竟然把胡萝卜吃了,我气得肺都快要炸了,他无所事事的站在一旁,“看来本大人不使出点绝招来,你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我从屋檐下拿出锄头,使出十八般武艺,过了一会儿,我打得满头大汗,而白兔正在笼子旁边梳理皮毛,我快要晕倒了,我想再次打它的时候,它发出一两声凄惨的声音,它这几声把我忽悠住了,我心一下子软了下来,把它抱起来,温柔的看着它。这真是一只可爱的兔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动物——白兔。
状物作文 篇6
冬天又一次贴近了我的心。寒,无穷无尽的伴随着冬日的肃杀走近了我。
树,窗外的树上什么也没有,
我禁不住感到心寒。
带着寒上的心走出户,远远地望着那棵枯里空黄的树,虽然并不是十分清楚,但我却依悉地感到这旧像我,像我此时我的无助与恐慌。生命孤独万分,甚至有些彷徨,彷徨生命的真谛。
当我静静地闭上眼睛,我感到迎面扑来的寒风“呼呼————”作响,刮着我脆弱的脸颊。我的眼睛湿润了,因为我怨恨老天也要与我作对!或许,这是别人平时所说的磨练,但是我很懦弱,我无法去面对,面对这种超越于真情的“磨练”。
我默默地,含着泪水向那棵秃了头的老树走去。这段路很艰难。我的脑海里依悉回荡着母亲刚才那痛斥的眼神,很可怕,很可怕~`~~~~对!我不是一个孝顺的人,不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可是我却也尽力地希望母亲能喜欢我,但换来的,只不过是更大的'误会~~~~
到了,我终于走到了那棵老树旁,用手摸着她那很深很皱的枯皮,我感到万分地亲切。或许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都是生活之中的弱者,或许我们本应该是老天淘汰的品种。
静静地,默默地我靠着老树,我想了好多好多——想到了天空,想到了大海,想到了弃她而去地树叶~~~我感到绝望!
倏地,一道绿光在我的眼前划过,我想到了绿的归宿——春天。是呀!老树不会消沉,当春天来临是她会给人们带来美好的回忆!
就这样,我静静地靠着老树,想了好久好久,终于,我站了起来,又走了回去。
当我又一次回头看那苦老的树,她依旧,依旧那样安详地树立在那里,只是变得好魁梧,好高大!
状物作文 篇7
去年冬天我在网上查找到了“勿忘我”花的图片和资料,并写了一篇有关“勿忘我”的文章。因为我的家乡在东北,而有关资料记载,在东北有野生的勿忘我花。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在今年山花盛开的季节为你采一束勿忘我。我牢牢地把你的心愿记在了心上。
据资料记载,勿忘我开花的季节是在六月。为了了却你的心愿,一进六月,每到周末我都要到野外去,有时要走得很远,在山坡上,小河旁,寻觅勿忘我的踪迹。可是一直没有找到你心仪已久的勿忘我。
现在已经是七月初了,但是我还是不想放弃。依稀记得,童年的时候,在我经常玩耍的一条小河边,一到夏天就会开着一种蓝色的小花,颜色非常鲜艳,很像图片上勿忘我花的颜色。今天是周日,我的家乡在经过了一个长长的雨季之后,终于云开雾散。清晨,我呼吸着雨后初霁的清新空气,又踏上了寻觅勿忘我的征程。
徒步走了近一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来到了郊外,回到了我童年居住的地方。我真想去看看童年时住过的`老屋,这里曾装满了我儿时数不清的梦想;我真想去看看小学和中学的母校,这里曾留下我美好的青春的记忆;我真想坐在路边大树下小憩片刻,再欣赏一次树上和草丛中不时传来鸟儿的婉转歌唱,可是我这次我不能,因为我肩负着为你采一束蓝蓝的勿忘我的使命。我来到了童年时经常和伙伴们玩耍的小河边,小河依然在静静地流淌着,只是因为是雨后,河水不是那么清澈,而有些混浊。
我在河边细细地寻觅着,终于找到了我记忆中的那种蓝色的小花。可是仔细一看,这种蓝色的小花与我在图片中看到的勿忘我根本不一样,它只有两个花瓣,而勿忘我有五个花瓣。我非常失望,今天又没有完成你的使命。
但是我不会放弃,下个周末我要走得更远,要到远离城市的原野中寻找。既使今年找不到,明年,后年我还会继续寻找。据网友和资料介绍,在吉林省东部长白山的莽莽密林中,在吉林省西部茫茫的草原上都有勿忘我花开放。不管走多远,要多长时间,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采到一束蓝蓝的勿忘我。找到勿忘我时,我要连根采下,移植到花盆里,摆放在我的窗前,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相见,我一定送你一束新鲜的蓝蓝的勿忘我。
状物作文 篇8
我有一件黄大衣,普普通通的那种式样,在所谓的军用品商店里买的。
想想零五年刚买来时,它是簇新的军黄色,铮亮的扣子上“八一”俩字让它颇有军威。而今七年了,雪里来雨里去的,布面早已泛白,毛领上的毛也微秃了,这让它看起来是那么不起眼,甚至是让人鄙夷。有同事劝我扔掉算了,买件新的,可我没有。不知是出于吝啬,还是源于自己对事物的太执着,抑或是对这件黄大衣有着难舍的情结吧。
零五年秋后新买了摩托车,从此黄大衣也就天寒地冻时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深秋后,无数个清晨,无数次途中,我骑车反穿着黄大衣,行进在路上。 它挡住寒风,却把温暖留给我……不论是晴朗,还是雨雪天,一直陪伴着我。晴天挡冷,阴天挡雨,既是寒衣,更是雨衣啊!
黄大衣自深秋随我上阵,便难有别的衣物那样隔时换洗的待遇,一穿到底,甚至连容身之所也只限于摩托车——下了车就随手搭在车子上,从不拿进屋子里。
不仅如此,哪怕你伤害了它,也是毫无怨言。去年冬里,有一次我停车后不小心把黄大衣搭在了摩托车的烟囱上,结果可想而知,左袖口处被烙的焦糊,露出一巴掌大的棉花套子,至今未补,“伤口”犹在。
一意为主人,不求任何回报,如此黄大衣怎能再嫌弃它,而去喜新呢?
偶尔听说,在县城街道,交警同志专查穿黄大衣骑摩托车的。就是因为穿黄大衣的多是从农村来的。听后很是悲愤,悲的是有些人对农村人的歧视,愤的是这伤了农村人淳朴的心灵。
黄大衣,黄大衣怎么啦?有很多人不再穿黄大衣了,有的'买了汽车不用穿了,但更多的是因为觉得穿着土气,以致脸上无光什么的,显示不了自己的高贵等等。
我很佩服朱之文同志,一直被冠以“大衣哥”的称呼。20xx年在山东电视台综艺频道《我是大明星》选秀比赛海选时,朱之文穿着一件破旧黄大衣出场。此后朱之文一举成名,但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位农民,从未脱离农民的淳朴敦厚,一直穿着惯穿的黄大衣。在20xx年央视春晚上,朱之文成功演唱《我想回家》后回到后台,朱之文顺手就穿上了自己的那件黄大衣,并笑言:“还是穿着这个大衣暖和。”朱之文是走出去了,但军大衣他从未丢,农民的朴实朴素他从未丢,他是真正的农民歌手!正如评委们所赞:“好歌手,穿黄大衣也是掩饰不住的。”
有趣的是20xx年12月3日“大衣哥”将跟随他两年多的大衣拍卖了,51.8万!全部捐献给荧光基金!
大衣是拍卖了,其实大衣仍然在。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冬至,数九寒天又开始了。在每个寒冷的清晨,在通往学校的路上,有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他穿着一件黄大 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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