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
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6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7.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6.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〇〇二年七月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及设计资料
附表二
设计人应按约定周期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备注:本工程设计依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发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设计人的可能,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设计项目收费表
备注:
1.本合同设计费暂按发包人委托的投资估算确定,设计收费结算以设计人实际完成的设计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据此进行结算。
2.本合同签订时,按估算设计费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项目设计内容、规模、投资及收费表
备注:
1.本表凡是估算费用在费用结算时按概算设计费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设计收费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需商定的写入本合同附加条款。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签字后生效):
工程地点: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面积: m2
1.2工程内容(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3工程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提供部分主材。
2.乙方包工,甲方提供部分主材。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1.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物品、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案例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如果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
第六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工程质量,由双方商议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7.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7.2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款分四次付清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款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二期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涂饰工进场时,甲方支付三期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余款于工程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工后自动终止。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意见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可则向相关部门提出上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六、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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