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合同集锦10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业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业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平房为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为____________,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商业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
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每年(大写: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臵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商业合同 篇3
甲方九龙坡区华岩镇华岩村二社124,单间配套,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时间:20xx年2月15日起
2、租金交纳方式:
每月352元整,交纳方式:一次性交清,一季度一付,金额: 元整。物管费、电梯费、水电气、宽带、闭路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需交纳保证金 元整,作为房屋,门窗,空调,电视,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的损坏及全额赔偿。
4、乙方在承租期内,因保护不善,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房屋和设备,应负全部责任。
5、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该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4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保证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年__字号__借款合同向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币别)__佰__拾__万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偿清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币别)__佰__拾__万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除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之外,无须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同意,保证人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消或其他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收入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代理人)(或受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商业合同 篇5
购物中心运营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6号
授权代表人:
第一条 总 则
1.1、词语涵义。代理合同文本,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1、平均底价: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代理租赁的单元最低平均租金,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1.2、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租赁单元的最低租赁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表)。
1.1.3、合同单价:租赁者为租赁代理单元而签订的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2、甲方系 “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825号,总建筑面积约91793平方米,现甲方所有面积为68420.01平方米,性质店铺。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登记面积文件为准进行结算。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 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沪松房(20xx)出让合同第218号、沪松房地(20xx)出让合同、第131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17051027F02566、17060217F0043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沪房地松字(20xx)第008477号的产权证,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1.4、甲乙双方同意,下列条件是本合同的基础条件:
1.4.1、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不会存在因甲方原因妨碍乙方完成代理租赁的情况。
1.4.2、本项目上的抵押权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1.4.3、甲方按本条第三项约定的条件取得政府部门确认的产权凭证。
1.4.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该项目合格的消防报建批文,环保报建批文,规划局审批的功能批文。并提供商户办理执照所需的工商,城管,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手续及有关图纸和证明文件。
乙方:上海浩松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790号602室 授权代表人:熊正华
第二条 运营管理范围
2.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租本项目中全部甲方所有商业面积。
2.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商业运营管理并获取因商业运营管理产生的收益。
第三条 招租单元、平均底价、单套底价、佣金
3.1、双方应共同确认《收益计算表》。此表应包含本合同执行期内每年的可租面积、总去化率、平均
底价、目标合同价、以及佣金计提比例等。该《收益计算表》应作为本同招租相关事宜计算的基本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收益计算表》见本合同附件一。
3.2、招租单元:甲乙双方同意每年招租总面积见附件一。每年度具体招租单元的《单套底价租金表》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表确认。
3.3、平均底价
3.3.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租赁单元平均底价为人民币1元/天/平方米建筑面积(含佣金)。乙方根据相应的平均底价制定相对的《单套底价租金表》,对外公开之前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3.2、乙方应在单套底价或者以上招租以保证甲方收益。
3.4、佣金计算、费用承担
3.4.1、甲乙双方同意:
1)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为招商单元签约租金年租金总额的10%。
2)由乙方支付本项目招租的广告费用。广告费用应包括本项目租赁中投入的媒体广告、DM单制作、电视CF制作、房展会展览费用、业务人员制服、租赁工具制作费用及相应的对外广告宣传活动。
3)本项目租赁中发生的案场成本(仅指售楼处内的通讯、人员工资奖金)由乙方承担。
4)本项目租赁中发生的销售现场包装、水电、保安、清洁、绿化、电脑、合同打印机、合同打印机硒鼓、合同打印纸及封面、网络开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收益
4.1、超额奖金。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每年按《收益计算表》中的目标合同价完成签约任务后的超额签约部分,该部分以年租金的20%作为乙方超额奖金。
4.2、租金溢价。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执行经甲方确认年度《单套底价租金表》过程中,合同单价超出单套底价部分的年租金作为乙方收入。
4.3、运营收益。
4.3.1、乙方不承担运营本项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相关配套设备维护和运行由甲乙双方共
同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4.3.2、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运营收益归乙方所有,并有乙方自行收取。
第五条 代理期限、开盘条件、招商指标
5.1、运营管理期限
5.1.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5.1.2、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执行期内,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年度结算周期。
5.2、招租条件
5.2.1、甲方取得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该项目合格的消防报建批文,环保报建批文,规划局审批的功能批文。并提供承租人办理执照所需的工商,城管,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手续及有关图纸和证明文件。。
5.2.2、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现场招商处及样板段、电梯厅的建造装修装饰。甲方提供的售楼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5.2.3、双方商定营销计划、预算,以及年度单套租金底价经甲方确认。
5.2.4、甲乙双方同意,在具备上述条件后第15天开始招租(开盘日)。
5.2.5、甲乙双方同意,售楼处、样板房、租赁通道装修方案由甲乙双方确定。
5.3、样板段、现场招商处、招商通道装修、装饰财产的处分和收益归甲方。
5.4、招商指标
3.4.1、在符合招商条件开盘后第一个年度结算周期,乙方应实现项目50%商户入驻率(成功招租商场建筑面积占独家招租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第二个年度结算周期,乙方应实现项目75%的商户入住率;第三至第十个年度结算周期内,乙方保证项目90%的商户入住率。
第六条 独家招租权、成功招租的界定
6.1独家招租权
6.1.1、甲方确认本项目代理商业及办公部分由乙方独家代理招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招租或委托第三方招租,亦不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撤销对乙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招租或委托第三方招租的商业及办公部分,视作乙方成功招租的一部。
6.2、成功招租的界定
6.2.1、项目的招租以套为租赁单位。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押金,该套单元视为成功租赁。
6.2.2、甲乙双方同意: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承租人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无法支付租金和押金、无法办理合法开业登记、特许经营登记或者退租的,则该单元视为乙方已成功招租的单元计入乙方的租赁指标,并计提佣金;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租的,该单元不计入乙方租赁指标,仍作为代理单元由乙方代理租赁。
6.3、租赁合同样本 甲乙双方应在开盘前共同确定《荣丰休闲购物广场租赁合同》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荣丰休闲购物广场租赁合同》样本与承租人签订合同,与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委托人员(以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承租人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结算
7.1、佣金结算
7.1.1、甲乙双方同意,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单位结算。在开盘后次月起每月5号为成功租赁面积、佣金结算日。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提交请佣报告,确认上月完成的招商面积情况和应结佣金。
7.1.2、甲方确认核对请佣报告无误后,按应付佣金总额的60%向乙方支付佣金,剩余40%作为乙方当年度保证金留存甲方。
7.1.3、乙方按《收益计算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时,甲方将当年度留存乙方的保证金支付乙方。
7.1.4、若乙方未能按《收益计算表》计划完成规定招商量时,甲方有权按每少1%计划量,扣除保证金总额10%的比例进行处罚,直至保证金全部扣除。
7.1.5、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1.6、甲方应在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成功租赁单元的全部佣金。
7.2、溢价结算
7.2.1、超额奖金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超额金额奖金以年为结算时间。
2)每一结算年度第一个星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超额奖金计提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计提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奖金。
3)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2.2、租金溢价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单价的超单套底价部分租金,根据实际承租面积按月计算。
2)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租金溢价的计提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计提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奖金。
3)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3、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税费。
7.4、乙方收取相关收益后,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乙方实施营销企划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租赁道具等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
8.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采取误导或其它不当行为给承租人或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乙方参与本项目招商计划的确定;明确本项目的市场定位、营销企划方向;制定、实施本项目的媒体安排、推广方案、广告内容、租赁道具;制定、实施现场租赁方案和认购合同的签订、预售合同的签订、按揭贷款的收件工作等。
8.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整合其在房产租赁和策划方面的专业力量为甲方提供租前/租中/租后全过程营销专业服务。
第九条 甲方义务
商业合同 篇6
合同编号:13080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__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___:
__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___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___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__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通用版合同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____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
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体育赛事商业开发,提高赛事资源的商业价值,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_赛事商业开发居间合同。本协议中,甲方系______赛事的组织机构;乙方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具备经纪资质,且热衷并积极参与中国体育事业的中介代理机构;乙方愿意向甲方报告订立《赞助协议》的机会或是提供甲方与赞助单位签仃《赞助协议》的媒介服务,甲方同意支付报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赞助单位”:是指与甲方订立《赞助协议》,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并获得赞助权益回报的单位和厂商。
1.2:“佣金”:是指乙方促成《赞助协议》成立后,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1.3:“区域”:是指在中国内地境内。
1.4:“赞助赛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5:“《赞助协议》”:是指甲方与赞助单位签订的,赞助单位无偿向甲方提供资金/产品,甲方授权赞助单位使用相关权利的协议。
1.6:“协议期限”:是指在本协议第十一条第11.:1项规定的期限。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3.2:乙方进行介绍活动中,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相关帮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为履行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当努力寻找相关捐赠和赞助机会,并就有关订立赞助协议的情况向甲方如实报告。
4.2:乙方应当尽力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
4.3:乙方应当就有关赞助单位的情况和订立《赞助协议》的事项随时向甲方知实报告。
4.4:乙方应敦促赞助单位履行《赞助协议》使其赞助资金和实物按时到位,帮助赞助单位依法进行有关产品推广活动,同时协助、传递和实现甲方和赞助单位的意思表示。
4.5: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向赞助单位做任何与捐赠和赞助有关的承诺、许可。
4.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本协议约定事项之外的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
4.7:不得以本协议中介服务为由进行任何商业宣传。
4.8:乙方承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能力和法律许可。
第五条:佣金的支付和返还
5.1:乙方促成甲方与赞助单位订立《赞助协议》,并且赞助单位已经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了协议约定的资金和/或产品后______日内,甲方按约定比例一次或分次给乙方支付佣金。
5.2:甲方按赞助单位向甲方实际提供资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赞助单位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甲方按《赞助协议》中约定的产品市场价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5.3:乙方没有促成《赞助协议》订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和费用。
5.4:除佣金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5.5:如《赞助协议》因不可抗力终止,甲方退还赞助单位提供的相应资金/产品的,乙方则应当立即返还给甲方上述退还资金额的______%部分。
第六条:商标、名称和服务标志的使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名称和服务标志。该权利只能在执行本协议范围内,双方均不能将该权利延伸到本协议内容以外。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中所有内容和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披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
第八条:区域限制
本协议仅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有效,乙方在区域范围外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9.2: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赞助协议》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佣金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因乙方怠于履行义务致使赞助单位提供的资金和产品没有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到位,赞助资金和产品每延期交付一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象征性地赔偿赞助资金和/或产品市场价值的—输作为罚款。罚款不影响乙方义务的继续履行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第十条:有效期和终止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0.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0.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0.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0.3: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10.4: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随时终止。
10.4.1:代理人的执照被有关部门取缔;
10.4.2:代理人宣告破产;
10.4.3: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10.4.4: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第十一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4.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5.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5.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5.3: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5.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5.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5.6: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5.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5.8: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5.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5.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8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万美元,在XX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4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商业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臵:区 层 号 ;
租赁面积:平方米
类 型: 商 用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
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
止违章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收措施;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 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
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
垃圾,由乙方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各类装修建筑垃圾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
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
商业合同 篇10
出租人: 身份证号: 承租人: 身份证号: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该厂房。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要求,欲承租该厂房用于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将房”),租赁给承租人经营。该厂房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 平方米(见附件—2)。
3、租赁期限为年,起租自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厂房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厂房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该厂房提出权利主张,承租人的损失责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担。
第三条:经营范围
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厂房。承租人不得将该厂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厂房,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期内合计租金人民币 承租人于年月日前支付给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为止。
2、本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房同意擅自终止本合约,承租方同意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4、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按该厂房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承租人承租该厂房 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 元/月。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赁该厂房需要自行承担水、电、通讯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电等部门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方式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确保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厂房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厂房所应交纳的税费
3、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该厂房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装饰装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厂房(包括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征得出租人认可后放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厂房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程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 B、即时整改 C、收回该厂房、终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3、经承租人装修后该厂房的装潢物,在合同终止后,在承租人同意后,其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1、承租人在该厂房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权在该厂房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
3、承租人存放于该厂房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厂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厂房内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负责该厂房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租赁的该厂房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4、承租人在该厂房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负责起售后或善后工作,如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有损顾客权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誉受损时,承租人应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5、承租人在该厂房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获得的商品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并依法纳税;所有商品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码标价。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内陈列或销售的商品发生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专权、著作权或其他权益,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出租人无关。
6、允许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权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时间进入该厂房察看物业使用状况,如发现违章出租人可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这些决定对承租人有约束力,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纠正违章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出租人应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设或悬挂处,并经协商有偿为承租人提供在该厂房外或 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处悬挂广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该厂房后,承租人负责该厂房范围内门窗、电力、消防设施等维护。承租人应妥善使用该厂房,保持该厂房原主体结构及外立面的'完好,并积极配合出租人对该厂房主体结构的检查和维修。
9、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该厂房主体结构部分发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而损坏由出租人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顾客原因损坏的,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如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组承租人应做相应的经济赔偿;承租人装修改建部分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电以电表及控制箱为界,靠该厂房一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电表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表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3)弱电系统以该厂房控制箱为界,控制箱靠该厂房侧管路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该厂房内部消防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设施由承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开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或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签订之后,经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可变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
3、为使商业业态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区域大多数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部分业态进行调整。承租人理解并支持出租人的调整。
4、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内,承租人未曾以书面向出租人发出要求续租的通知,则出租人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随意撤离该厂房,造成事实上停止营业一周的(节假日除外);
(2)由于承租人在该厂房内的经营活动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标构成侵权,或被指控侵权并已影响到出租人声誉或利益的;
(3)由于承租人经营的商品质量或销售手段或服务项目及内容导致消费者投诉,承租人又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重影响出租人声誉及利益的。
(4)由于承租人行为导致有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
(5)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超过十五日的;
(6)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收回该厂房,并没收保证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赔偿金作为对出租人预期利益的补偿,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诉讼纠纷,双方确认向对该厂房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场地位置图(用红线标明)
附件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等相关执照及许可证等(复印件)
出租人: 承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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