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合同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就业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就业合同 篇1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加盖公章)
签约代表人: (签字)
乙方(姓名): (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2
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
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就业合同 篇3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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