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抒情作文锦集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抒情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抒情作文 篇1
清晨,晨曦把笼罩在天地间的灰褐色帷幕拉开。一阵清凉的晨风,带来无比的快意。我抬头向家乡的方向望去,朦胧中,那重重叠叠的高楼大厦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我思念家乡的深切情怀,哪能挡得住呢?
家乡的一草一木,一草一木就像电影似的一幕幕呈现在我的眼前特别是那棵高大的银杏树,好像越长越高,越长越大,高大的直插云天。它正迎着喷薄而出的红日,舒展它那美丽的身姿……
它生长在我们坪上最显眼的'地方。两块巨石犹如两只巨掌,将它托起。它那粗壮笔直银灰色的身躯,高大挺拔,活像一把巨伞,直插云霄。
她那美丽的叶子,就像一柄柄梅花型的小彩扇,翠绿嫩黄。
夏天,树叶绿得更加浓郁。那正是银杏的开花季节。你想看它的花吗?那可麻烦了,
抒情作文 篇2
手起手落之间,是岁月的印记。——题记
犹记少时,最爱吃外婆做的鼠壳粿。逢年过节,外婆总会早早的上街买好鼠壳草,将其捣碎,倒入面粉,有力的双手在盆子里揉弄,时而抓起一把面粉,时而换个方向继续和匀。外婆的手在阳光中忽上忽下,和着庭院的潮剧,烙成了一幅金灿灿的童年画面。
热腾腾的白气从锅盖下钻出,空气中飘散着荷叶的清香,新鲜出炉的鼠壳粿在我热切的目光下终于揭锅。“呼,呼…”我急切的吹着气,顾不得烫手,张嘴轻轻的咬了一小口,甜甜的绿豆汁缓缓地流进我的口中,味蕾瞬间绽放,香气在我的舌尖旋转,舞蹈。外婆做的鼠壳粿“双拼”,一半甜,一半咸。两者结合,恰到好处,就如外婆,甜也不露,苦也不言,但总能让人感觉分外舒服。
那淡淡的青草的香味在记忆中荡漾着,陪伴了我的整个童年。
再后来呢?后来,外婆的辛苦操劳换来了一张手术单,一夜之间,外婆变得格外苍老。残忍的病魔剔去了她原本还算乌黑的头发,将她炯炯有神的双眼蒙上了一层灰,更抽走了她双手的全部力气。记忆中那闪闪发光的画面已如此遥远。
又一个节日到来,外婆的眼睛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明天帮我买些鼠壳草吧。”她轻轻的开口。
流程依旧不变,但这一次,多了几分艰巨。外婆费力的站起,我帮着外婆,将草煮熟,滤汁,与面粉一起倒入盆中。缓慢地循序渐进,不知不觉,已到了最关键的一步——和面粉。忽然,外婆高举着的手有些迟钝,它缓缓的落下,手上青筋突起,外婆卯着力,却竭尽所能地装着轻松的样子,不想让我担心。我的喉咙有些哽咽,眼睛被外婆额头上沁出的汗珠深深刺痛,我快步走到外婆身边,帮外婆扶住了摇晃的盆子,强忍着颤抖的'声音说到:“外婆,我来吧,我们一起做。”
时光仿佛瞬间倒回,相似的场面,相似的阳光。只是,这一次,我不再是那个旁观的孩童,而是那个参与其中的少年。没有只言片语,却心照不宣,彼此仿佛是配合了十几年的老搭档。外婆的手起,又手落,面粉在她手中洋洋洒洒的飘落,落在夕阳的余晖里,落在银白的头发上,落在岁月的长河上。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到老。我永远不会忘却那陪伴着我成长的岁月的印记,我亲爱的外婆,让我和你一起,将这些印记继续烙在你今后的日子里。
抒情作文 篇3
对感情的尊重应该是这样:开始的时候要端庄,不要轻率,否则你在对方心中就不会很珍贵;结束的时候要理智,不要恋恋,不然对方会更加骄傲自己的吸引力,你在人家心中就更没有份量。分手如同结束一场宴会,美味已经吃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残羹剩饭,不走何待?是否一定要让自己倒了胃口才肯离开?
给别人留一些空间和留恋,就会给自己增加一份魅力和吸引。看过用手捧水的小孩吗?凡是两手张得越开的孩子捧水越多,那些紧紧合住手掌,生怕自己的水漏掉的,最后反而什么也剩不下。爱情也一样重在无形而有形,让对方感觉到你很爱他(她),这就够了,没必要表现得卑恭到窒息,好像对方是你的太阳,离开了人家你就失去了人生全部的意义,就没办法呼吸和生活。爱情只是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此而已。欲擒故纵,爱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技巧。
后悔在感情中一文不值,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悔恨而感到歉疚。让别人感觉可贵的是你的博大和深沉,而不是你的浅薄和软弱。正在享受爱情的女人可以做做依人的小鸟,一旦当爱远去,你必须象个女强人一般表现得若无其事,如果你不愿意就此被人看轻的话。
感情和婚姻不是一回事,也并非一个为另一个的必然继续,起码很久以来都是这样。感情是可以任意欣赏的挂在美国百老汇品牌专柜中的貂皮大衣,而婚姻是你手头现有的可以御寒的棉袄。这么简单的道理许多人就是搞不懂,尤其不少女性,她们硬是觉得天上的白云一定可以掬在手中做成漂亮的衣裙。王子王子,哪有那么多的王子!
人生需要浪漫,也需要现实。不懂浪漫的人生必定是缺憾的,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爱而不敢爱,等到行将就木的时候心中难免有隐隐的遗憾。而不懂现实的人生一定是凄凉的,当自己最终从梦中的彩云跌落到人间的尘埃时,一定会身心交瘁,伤痕累累。每个人都会做梦,不同的是聪明人知道苏醒,而傻瓜将一直做下去。
选择在感情中是有用的,而在婚姻中作用不大。因为感情是用来愉悦身心的,什么东西合胃口就选择什么,好比自家游,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婚姻是单位组织的团队游,路线风景都是事前规定好的,你只能跟着随大流,没有多少挑拣空间。有人以为只要婚前多多慎重仔细挑选就可以幸福一辈子了,我想他(她)一定还不理解婚姻的实质,婚姻不是百米赛,而是马拉松,鬼才知道在这漫长的路上会有什么意外。交个法院民庭专管离婚的朋友,让他告诉你究竟什么才是婚姻。
现代离婚的人群中可能有童养媳,但更多是当年的宝哥哥与林妹妹。相信永恒的人应该每天蹲在民政局和法院门口各等半小时,仔细观察进进出出的风采飞扬和面沉似水的人群,一个月后,你会成熟四十岁。相信美好,但是不要相信永恒,最起码不要指望永恒。往最好的方向去努力,但别忘记最坏的打算。
幸福和做派无关。花50元结婚与花50万结婚,实际效果没什么两样,婚姻持续的时间和金钱几乎毫无关系。可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天真地以为男友对自己的爱情会与他送给自己的结婚戒指的价值成正比,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能送得起100万元钻戒的男人对老婆的重视程度很难比得上早晨蓬头垢面慌忙走进厨房整好饭菜端到老婆面前的男人,起码通常的情况下是这样。
有位同事抱怨老婆与他的约法三章:不准当官;不准发财;普通就行。我听后肃然起敬,多么聪明的女人!不少女人喜欢逼她们的男人去摘月亮,可是她们忘了,月亮上是有嫦娥的。多数男人爬不到那里就掉下来摔得鲜血淋漓,少数幸运儿到达目的地后大都不愿再回来陪原来的黄脸婆。青春寂寞无人伴,悔教夫婿觅封侯。活该。
人类的愚蠢在感情和婚姻中表现得一览无余,从古到今几千年来翻来覆去犯的就是那几种雷同的错误,说了几万遍,还是乐此不疲,这只能说明,当论及感情时,人类离自己的祖先多么得近。
痴情不是错,但要看准对象。对梁兄痴情无可厚非,对西门大官人痴情就没有必要。我经常不明白那些因被人抛弃而痛不欲生者,发现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离开自己真的就值得那样伤心?难道不该因为及早发现他的真面目而庆幸?难道一定要等走进婚姻的殿堂后再弄到不可收拾才算圆满?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生活中许多人喜欢照镜子,以便发现不足加以修正以臻完美。可是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很少有人这样做,她们总是热衷于给对方提条件照镜子,反而忘记了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谁。人贵有自知之明,正因为有自知之明的人太少,所以才显得可贵。
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无限制地发展,感情也一样。当火烧到最旺的时候离灰烬就为期不远了,当爱达到天昏地暗的时候离失望也为期不远了。爱可以亲密,但最好不要无间。离得太近,看得太清往往不是好事,适当的距离可以延长保质期。
做得再难看的馒头也是可以充饥的,做得最漂亮的石头却不能果腹,看问题看人都要抓住实质,抓大放小,不要在表面和次要的东西上纠缠不休。常见有些人斤斤计较于对方的衣着、长相、个头、学历、家境、背景等无甚紧要的东西,唯独对对方的人品和彼此之间的爱情视而不见。买椟还珠者比比皆是,还常常自以为是。
年轻的时候爱在脸上,只要漂亮其他都无所谓。中年的时候爱在身上,开始讲究一些品味和内涵。老年的时候爱在脚上,只要对方能陪伴自己走完平静而充实的人生,其他已经不需要太多。
说自己不好色的男人有三种:一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种是脑袋或身体有病者;一种是伪君子。正常的男人没有不好色的,不过君子可以转移或压制住自己的不当情感,小人则泛滥成灾。
许多人之所以在情场上一败再败是因为她(他)总认为自己会是一个例外,会是那个中五百万的幸运儿。许多人不是看不清事实,而是不愿意相信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如同一个红了眼的`赌徒,总以为下一把自己就一定会赢,结果连裤子也当了。
理想的爱情其实应该象正负电极一样,一碰就燃起火花。摩擦起电也可以有火花,但需要不断努力运动才能保持电性。当运动慢下来的时候,电流就会渐渐减弱,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靠死乞白赖死缠烂打赢来的所谓“爱情”是靠不住的,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与爱一个人不是同一概念。
明显失当的判决是不能服众的,同样,明显失当的婚姻也是很难幸福长久的,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傻瓜毕竟是少数。任何超值的享受都要付出代价,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三寸丁的武大郎一定要娶如花似玉的潘金莲,别人也没有办法,反正他时刻准备好了以名誉和生命作为代价。般配般配,不是一般怎能相配?!不怕鲜花插到牛粪上,因为这样的鲜花最终往往会被路人摘走。
最近的生活
最近,在健身房去健身了。感觉生活忙碌了起来。不再是每天的抱着手机,看着电视,吃吃喝喝了!马上就要实习了,学习和身体是第一位的,传染病学老师说,去医院实习,一不小心就会染上什么乙肝,肺病等,说的我们心惊肉跳的,纷纷跑到附属医院去做乙肝两对半检查,朋友去查她的泌乳素,没有叫上我,我好奇的问她,干嘛不叫我陪她去,她很淡定的说:医院可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也只能呵呵的笑了!
自从上了各种各样的医学课,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会带着医学观去看问题,没有洁癖的我也变得爱干净了,总是不愿意与人共用自己的东西,有时候与朋友吃饭都觉得吃不下。在家里,每次我弟弟用我的水杯喝水,我都满脸的嫌弃,要把杯子洗了又洗!
于是乎,健身变成了我的爱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不好一切空谈,所以我认为,健身百利而无一害!我就兴致勃勃的去了,不过才过了几天,我的腿真的好痛,都无法下蹲了,我很是怀疑是不是肌肉拉伤了,睡觉都无法曲膝了,教练叫我每天一个小时,天知道我有多么的累!脚真的好痛。
不过,我不后悔,我想过一段时间应该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现在我正在图书馆看书,眼睛看痛了,想想也无事就一时兴起写了这么篇随笔!给你们分享一下我的心情!
生命中的那些疼痛
其实,并不是不知道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就好比春夏秋冬的四季轮回,那么不可逆转。
只是当生命真的从身边飘然而逝,我们还是会下意识的做出自欺欺人的反应,拒绝承认这样的事实。
因为我们害怕这样的疼痛,无法承受得起。
就如得知小姨走了的那一刻怎么也不相信,明明这次寒假的时候,小姨一家还来我们家做客呢,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是最后一次的见面。原来她患了癌症,这个月来病情开始恶化……可我毫不知情。
知道消息的那一天,手里握着电话,我却怎么也不敢打电话去求证。
哭了一个早上,想到年幼的表弟表妹,心里一阵阵的悲哀。癌症,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亲人身上,就那么突然的接受了这样的安排。只是小姨还太年轻,才三十五岁,就这样离开了这一个世界。生命,仿佛琴弦般,看似坚固却又轻易可以折断。
听姥姥说,小姨因为生病老是被折磨的疼痛不已。或许,选择离开,反而是一种解脱。
想起好友说的话,“活着对你们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对她而言,却是一种疼痛的折磨。”或许吧。
如果说这件事,已经让人难以接受,那么接下来的,更加让人心情无法平静。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早上,也是在小姨走后的第三天,突然接到姐姐的电话,告知爷爷去世了。
那一瞬间,不敢相信。才稍微平复的悲伤,又开始在心底汹涌起来。天旋地转。大脑一片空白,而后,泪水决堤而下。去年大伯因意外死去,不是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吗?如今,再次面对亲人的离去,为何依旧不能接受?
在收拾东西回家时,泪水总是轻易就掉了下来。那时我深怕见不上爷爷最后一面了,什么也顾不上,也来不及向系里请假,只想赶快回家。
十几个小时的路程,让人觉得如此漫长,第一次害怕回家,或许害怕的是见到那伤感的情景。
次日凌晨两点多,赶回家中。见到爷爷的时候,我却没有哭,很平静的表情,一点眼泪也没有。记得,那天白天很热,堂哥他们回来的过于匆忙,没有带外套,可是半夜却起风了,还下了一点毛毛雨。我们几个冷的瑟瑟发抖。
直到天亮的时候,姑姑赶回家中,跪在爷爷的灵床前痛哭,所有的人跪在厅堂里,哭喊着爷爷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了,泪流满面。
小时候,特别害怕这种事情,晚上听到有人家在做斋了,都会睡不着,或者每次看见出丧的队伍,都会跑得远远的。这是自己第一次面对生死离别的情景吧。可是,却一点都不害怕。因为,躺在这里的是我们的爷爷,那个疼爱我们的爷爷。
守灵的那一夜,我们已经两天没休息了,每个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憔悴,可是,按照习俗,我们都要守夜。
那时,脑海里想到好多事情。想到了爷爷的生前,他总是忙忙碌碌,种很多的蔬菜。想到了小时候,他去集市回来,买了好吃的总会分给我们这些兄弟姐妹,从来不会偏袒哪一家。想到那时,爷爷总称呼我们女孩为“丫头”,可能是年少无知,以为丫头像电视里的丫鬟,就很讨厌这个称呼。想到了每次回家过年时,爷爷日益苍老的脸庞。
可是,这一切都成了永远的回忆。爷爷来不及和我们告别,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
爷爷下葬后,事情也料理的差不多了,此时,大家也可以休息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几天,真的累得不可交加,去游山时,眼皮一直在打架,只要一闭上双眼,就要摔倒在地。到了晚上,风都很大,我和老妹总是冷的畏缩在一起。
爷爷的去世,让我们这一大家人团结了不少。至少,那段时间是这样得。平时婶婶很少和我们说话的,也放下了冷漠的表情,和我们一起吃饭。希望爷爷在天之灵,保佑我们可以和和气气的过日子。
这次我们几兄弟姐妹都从各地赶回来了,堂哥堂姐们也回来了,我忽然发现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人那么齐的。曾经一起玩耍的我们,多久没聚在一起了?现在,居然是在这样的场合,聚在一起……
成长,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成长,意味着分离,意味着衰老,意味着死亡。身边熟悉的人,一个一个地离开了。生命中的每一次生离死别,都是让人无法承受的疼痛,无法自由呼吸。
曾经喜欢的地方再也不去了,曾经念叨的梦想再也不提了,曾经熟悉的面孔再也见不到了。
生命里,有太多回不去了。
面对这一切,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有学会坚强。生活,就是这样,该来的始终避免不了。逝者已矣,我们更应该好好的活着,更应该好好的珍惜身边的人。
有人说,死,可能是另一道门,逝去并不是终结,而是超越,超越现世,通向另一个极乐世界。
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世界,希望你们在那可以过得快乐,没有忙碌的工作,没有病痛的折磨。
夜饮相思泪
夜,不想经历的夜还是悄然来临。一个人的寂寞会在这个时候品味。静静聆听可能的声音,可啥也听不到,心事在这一刻倒也显得异常的沉静。习惯坐在电脑旁翻看我曾经留下来的痕迹,不想构起往事的回忆,那时那景,历历在目。不经意间再一次流下相思的泪,一滴一滴溅在乳色的电脑桌旁。
犹记初见你时,也是在孤寂的夜晚。我卧躺床上,傻望天花板上的荧光灯,渐渐乎陷入到一个梦幻般的境界里。五彩灯闪烁着幽暗的柔光,一曲忧伤柔情的音乐旋律让我沉迷在午后甜静的茶楼上。你静坐在我的对面,看到我凝视你美丽的双眸,抿嘴一笑轻饮一口蜜茶,红晕入脸,分外妩媚。我难抑心中思念的激动,手不由自主地挪向你最有温情的肩膀,岂料碰倒了自己的温茶。惊醒时我已半卧在床沿上,身上还淌着夜梦未醒幸福的颜汗。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做上这个梦,也真不知道竟然爱上一个人,一个让我为之而不顾一切但一直深藏在心里从不敢对她表露的我钟爱的你。
为赢得这份抑或不属于我的情感,我暗暗地踏着你走过的足迹,寻找一份感情寄托,在你可能想起的记忆中留下绽放的烟花。心有纯情,百花吐艳,刹那芳华,只想你留给我瞬间的璀璨。美丽属于有心的人,你感觉我挚爱的心怀,给了我灿烂的笑脸。yjbys.com
相会花前月下,聆听夜莺轻唱,你细数天上隐隐闪烁的星星,我沉浸追恋带来的幸福中。刹时一阵风,乌云早已呑没如银的月亮,嗖嗖寒气让我感到你心在颤抖。我只好让你回家,也许那是你避风的港湾。我依然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心底这份纯真的爱恋,把一缕相思深深地烙在自己的心房。
有人的地方眼晴特别明亮,灿烂阳光也怕黑色旋风笼罩,流言蜚语满街跑,两颗纯洁的心也蒙上了受伤的污尘。心里的那个痛,我感知,你更难熬着。我分明感觉到你看望窗外淅沥的雨水,对我产生本不该我承担的那份哀怨。yjbys.com
不曾想美丽的邂逅,却成了你我最后的诀别。诸多的无奈让我浮想联翩,世间人情,男女之爱,怎敌不了唾沫腥,人言可畏乎!yjbys.com
相思在梦中,是那样的美好,想着你,可以尽情看着你明亮的双眸。现实有太多的无奈,但我会记住这份爱,在记忆中存下属于我们的甜蜜和温馨。
爱不需要理由,对你的爱永难忘却。朦朦胧胧,我又幻觉出你的模样。设法走近你,然渐行渐远。大声呼喊,你却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天未明,夜还长,两眼泪流,我之悲伤。忘不掉你,我执着这份爱,在茫茫人海里寻找我钟情的你!yjbys.com
岁月深处的故里
最美的感知莫过于领悟岁月深处以及岁月深处的故里的了。那种沧桑,淡然,旷远之美,会美的让你为之惊奇,为之感动,抑或发呆甚至沉醉。
这个浅秋的周末,薄雾飘然,风儿轻轻。我们一行文友,在日报专副刊部的召集下,跨进了岁月深处的故里——紫金山。于山巅而泻的瀑布,没有南方瀑布的狂野和雄壮,十分的婉约和优雅,几次婉转轻落于山脚,成就了一条条小溪,弯弯曲曲,清清澈澈的流向河塘,流向村落,也流向彼此的心田。
无论你是来这里寻找故里之美,还是首次到这里观光,大概是不需要辛苦导游的。你只要沿着无言而下的小溪,逆水而上,天井地翁,韩湘子古宅,七星潭,蚌仙池,圣水洞等名胜就会进入你的视野,让你收获一种惊奇与壮观之美。那千年红枫,百年绿荆,十年之野荷,还有一座座五花肉式结构的地质风貌,会让你醉然于观光而忘了前行的路。此时,沉浸在美妙之中的我忽然想到了正在旅游网页广为流传的一首诗歌:文明诗友意正狂/时近中秋登太行/动魄惊心天翁峡/超凡脱俗杏仙庄/黑龙潭底阿婆善/美妙沟中巨蚌香/赏罢紫金一段景/今生不再梦苏杭。
大约一个时辰,我们步入了举世闻名的紫金书院。用红石头和红石板建造的院落,虽然历经了700余年风雨的洗礼,郭守敬一代科学家留下的书香却倍加的浓郁了。“太行明珠,守敬故里,魅力邢台”这句植入央视的广告语,大概就是缘于此处的紫金山,源于许多这样的前坪村的。我坐在紫金书院的石凳子上,让臆想放飞,似乎看到了元代天文,水利,数学家郭守敬,从师元初重臣刘秉忠,与张文谦,张易,王恂同学与此,进而探求天体,研究水利的精美画面。
我感动无比。谁能不为家乡有郭守敬一代探求和掌握天体运动和山水治理的先人而自豪而感动!我沉醉无比。因为我的灵魂好久没有这样回归岁月,回归岁月深处的故里,去释放那一份对沧桑的怀恋,去感知岁月洗涤后那一种故里的纯美了。
寻找故里的美,你不要一味的仰视,要环视,还要俯视。因为那些视野里的美同样让你美得心动,甚至顿生感悟。比如那些微小的水生物,会借溪水中央的一块石头形成的静静的水面,繁衍生息,悠闲自得。比如那溪水,无论何以多的羁绊,总是千回百转,向着既定的目标奔流不息。比如红枫,生存于近乎没有水土的山崖峭壁,历经风雨,最终成就了生命的壮丽。比如那五彩缤纷的牵牛花,紧紧的缠绕在挺拔的野松的枝干上欣然绽放。与之为邻的还有兰草,山韭菜和那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草草,它们密密匝匝的生长在一起,竟无丝毫的排斥,如此的和谐,如此的相生……
循着沧桑的年轮,我会让趋于麻木的灵魂回归岁月的深处,回归岁月深处的故里,让这种情愫蜕变为生命中的一种元素,一种生机和向往。
家乡的芦苇
偶尔看到这幅芦苇图,显得是那样的亲切、温暖。想起,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他用苇絮温暖了我的童年、少年,他曾是我童年的伴,少年的友,直到现在我也深深爱着他,想着他。我从早就有一个想法,只是迟迟懒的动笔,也担心自己写不好芦苇的美丽,怕逊了芦苇的色。想归想,说归说,哎!不管这么多了,简单的记录一下家乡的芦苇,算我对芦苇略表一点心意,也给自己留下一个纪念!等到年老的时候,翻翻看看,享受那温馨美好的回忆。
静下心来,仔细欣赏这幅随风飘动的芦苇图,使我想起小时候在家乡度过的美好时光,现在离开家乡好多年了,也不知家乡的芦苇怎么样了?一到冬天,家家屋前院后,都堆满了很多的芦苇,一捆一捆的码放的很整齐,苇絮也随风飘落,洋洋洒洒。小的时候,我们那里生长着很多的芦苇,春天一到,紫红色的芦苇芽像箭头一样穿过泥土和水面,不几天的功夫,便给空旷的湖面,河边增添一片新绿,芦苇是春的使者,给春天带来了那一抹浓重的色彩。
每到春天,很多小伙伴,在芦苇地里,聚在一起,玩游戏,先拔下长长地苇心,去掉其中的细芯后便可吹奏出琴瑟般的音韵,用几许苇叶子卷成号角可以吹出嘹亮的“嘟嘟声”。夏天,我们用那苇叶子叠出一只只小船,有平仓的,有带帆的,然后连成长长的船队放入河中,小船追波逐浪渐渐远去,他载着我们童年的梦想,载着少年的希望,飘向大海,漂向远方……
秋天到,芦花放,每株芦苇都举起一面紫色的小旗,又可与菊花比美,洁白如雪的芦花,经秋风一吹,涌动如潮,像千军万马齐奔腾,给大自然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秋冬之交,芦苇成材了,人们张开臂膀,把那一拢拢芦苇揽入怀中,在尽情的“拥抱”中芦苇一片一片地“醉”倒,又在“拥抱”中一捆一捆的起立……
然后,把捆好的芦苇运到家里,码放在家前院后,等芦苇干了,人们忙着织箔、打席、盖房、作燃料等。芦苇除了以上的贡献以外,他还有紧密的团结和顽强的抗风暴精神,别看芦苇身体纤细,却是一条条在风暴面前宁折不弯腰的好汉,所以人们爱他、赞美他!我更爱家乡的芦苇!
抒情作文 篇4
虽不像阳光那样刺眼;又不像月光那么清澈;却是明亮的!她,如同是天上的人们提着灯笼巡视;如同无数漂在河上的航标灯。瞧!银河近的那几颗星多像飞翔的天鹅;银河南端的那几颗星多像高举双夹的蝎子;尤其是那北斗星,她曾给多少人带来安慰与期望!梦幻般的.光洒到凡间,把大地变成了一个奇异的世界,诱发着人们探索的欲望!
抒情作文 篇5
我喜欢静静地。静静地透过蓝色的玻璃注视着窗外,看窗外的天空有多蓝。多净。偶尔几只小鸟飞过,发出清脆的鸣叫,然后消失在天际。
每天清晨醒来,窗外的天,永远是那样的蓝,窗外的云,也带着浅浅的蓝色,徐徐飘过。红红的太阳微微探出了头,把蓝天渲染的好美。
每日的黄昏,静静地守侯在窗前。蓝盈盈的光芒下,太阳披着一层蓝纱,含着羞涩慢慢隐去,晚归的鸟儿张开翅膀从我窗前飞过。
下雨的日子里,淅淅沥沥的小雨闪着蓝蓝的光,轻轻溅起的小水花像蓝色的星星在闪烁。
久而久之,我相信这就是真实,这份梦幻的色彩被我涂进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相信天是柔柔的,云是柔柔的,整个世界都是柔柔的。
忽一日,一个想法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为什么不出去走一走,领略更美更广的蓝色世界?
那是一个雨天,我信步走出房间,当我睁开兴奋的双眼抬头去望篮蓝的天,不,遥远的天空竟是如此苍白,白的见不到一朵云,雨水从眼前滑过,没有一丝蓝色!那飞溅的水花像一个亮点,却没有蓝色的`光在闪烁,冷风袭过,我不由得的了个寒颤。记不清是怎样回到窗前,只觉得我“真实”的梦,像水花一样四处飞溅,再也找不回从前的颜色。
我又常常坐在窗前,凝望窗外的世界。只是,我的目光落在那块普通的玻璃上,透过它,我看到了真实的世界:风里寒流的袭来;炎热里暴雨的降落;苍天中太阳的升起;冻土里春潮的讯息。
抒情作文 篇6
后桌那个男生,这个星期告诉我说,他有女朋友了。
后桌,一直在追求我们宿舍的班长,很痴迷很疯狂的那种,但没想到,女朋友不是她。
曾经我们看电影时,他告诉我说,对于宿友,是他在这个学校呆了四年唯一喜欢的女生,而且是一见钟情的。我当时感觉他们会很长久。但是这个星期他告诉我说他有女朋友了,我说为什么?他说他向她表白了三次,都不被接受,而最近又有一个女生在疯狂地追求他,所以他就接受了,所以他就有女朋友了。而且她觉得,其实放下后,觉得也没有什么感觉了。
我把他臭骂了一顿,他说他也觉得我骂的对,但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很神奇,顺其自然吧。他说他只把这件事告诉我,其他人都没有说,因为觉得我人很好,而且喜欢她的`事情也就我知道那是一见钟情的感情。
我把他臭骂一顿后,还是告诉他说那是他的选择,还是祝福他们两个吧。然后自己默默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只是希望,在我们还有选择权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将就感情!
抒情作文 篇7
深夜的早晨,丝丝细雨姗姗落下。
下雨了。绵绵的秋雨像姑娘倾吐着心事,雾蒙蒙地飘洒下来。我没有躲开,让秋雨尽情地浸润着我的脸。漫步河边,蜿蜒的河流向远方伸展而去,弯曲而且劲。河边小路旁开满了白色的野菊花,我俯下身去,闻了一下,依然带着雨水的清香。我在河边闲着步,顺手撩开千丝万缕的柳条,柳枝上的雨滴顺着我的衣袖钻进我的手臂,冰冰冷冷的。垂下的柳枝,就像一片片绿色的幕帘,把这秋的盛景羞羞答答地呈现出来,依稀朦胧的,真让我沉醉啊!河边,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花,竞相开放。另一边,小树林里,几只雀儿在叶的缝隙中窜来窜去,活泼可爱。
远处的稻田里,谷子都成熟了,金灿灿,黄澄澄的一片,农民伯伯正抢收着谷物。秋雨轻轻地跳下来,打在谷子上,打在田地里,打在农民伯伯沟壑般的皱纹,幻化成最美的笑容。
雨滴调皮地落在行人的衣服上,钻进头发里,要是你接住了这朵小花,会觉得凉丝丝的,舒服极了。
雨渐渐小了,飘拂的'雾气笼罩着小树林,羽毛般的轻雾缓缓的流动,轻盈地飘荡。小草从晨雾中惊醒起来,身上珍珠般的露珠更显晶莹透亮,轻轻一动,就会滚来滚去,落在泥土里,地不见了。
雨,悄悄地停了,风,也屏住了呼吸,远处,渐渐传来几声犬吠,落在碧叶上的雨珠还在往下滴着,叮咚!
仿佛是一场秋雨的余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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