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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合同

时间:2024-09-22 02:32:2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住房合同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房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住房合同八篇

住房合同 篇1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便职工办理贷款手续,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工购建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

  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已补缴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与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公积金贷款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和下述4项规定确定。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本细则规定的,以申请贷款额作为贷款额;申请贷款额超过本细则下述4项任何一项规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额。

  (1)贷款最高限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分三个级别掌握,一级为市中心,二级为分中心,三级为管理部。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50%。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应以评估价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4)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况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2个月×贷款期限×40%。

  2、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龄最小的计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上述规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3、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一年期的执行合同利率。

  四、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证。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户口簿。

  3、借款人、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借款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借款人婚姻状况为单身或丧偶、离异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并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供结婚证。

  5、购建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合同、契税票据、过户后的房产证;购买单位集资、定向开发房的,应由单位集中办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分房方案、职工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40%以上首付款收据、用于抵押的房产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许可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房屋的产权证、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施工合同及预算书等资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

  6、担保资料。以现房抵押的,须提供房产证;以期房抵押的,须有售房单位的济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资料;质押担保的,提供市中心认可的质押物。

  五、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担保公司保证和质押。

  1、借款人采用现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认可并签订合同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公司作为偿还贷款的连。

住房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正安县凤仪镇山奇社区五小区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60天

  4、开工日期20xx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7月30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首付贰万元整,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8、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XX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

  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年月日

  备注: 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年月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及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年月日

  备注栏

  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____区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让人为_____;该公有住房系统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

  年月

住房合同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达成:华北集团司机之家商务宾馆(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为:华北集团物流园内; 及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为: 。

  第一条建立长住关系

  1.1房屋

  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司机之家商务宾馆xxx房间(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应包括附件二(家具、电器配置清单)所列明的固定装置、设备、附件、家具和其他财产。

  1.2用途

  甲方同意仅将房屋作私人住宅自用或供其雇员、代表、官员及直系亲属作私人住宅使用。

  1.3长住期

  本协议的长住期限(下称“长住期”)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如果本长住协议在一年内提前解约,乙方有责任必须付满一年的房费。一年后可以解约,乙方应在一年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意向。

  1.4房费

  长住期内的房费(下称“房费”) 为每月人民币 元(含管理费),按 月 交付,并且应于每 月 的第 一 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应不用公寓预先要求,如数将房费付给公寓。长住期内第一个日历月的房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全数付清。如果协议的生效日不是每月的第一日,则协议期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费将按比例计算。

  1.5公共设施费

  除房费外,乙方同意在整个长住期内,自行支付暖气气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等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下称“公共设施使用费”)。应乙方委托,甲方可代乙方办理相关的缴费事宜,并在缴费后向乙方提供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收到上述费用的发票后三(3)天之内付款。

  第二条保证金

  2.1应在支付首次房费时向甲方预付相当于两个月房费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应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的保证(下称“保证金”)。保证金在整个长住期内由甲方无息保留。

  2.2若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甲方既可以终止协议并扣留保证金,也可以在纠正乙方违约行为所需的范围内,使用或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凡在甲方使用或扣除保证金的情况下,作为本协议继续有效的先决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足够的金额,从而使保证金恢复到甲方原来按本协议第2.1条所应持有的数额。

  2.3在遵守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乙方完全而忠实地遵守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将房屋在无人占用的情况下以良好、清洁和可继续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给甲方,则保证金应在协议期满三十(30)天内归还给乙方;或在乙方因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和条件而对甲方赔偿后三十(30)天内交还给乙方,以其中较晚的日期为准,不计利息。

  2.4乙方不得用保证金抵付本协议项下的房费或其任何部分。

  第三条支付

  3.1协议所述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其他费用都不得因乙方或其他住客届时未使用或未居住该房屋,或因公用设施费涵盖的设施发生故障或因任何原因无法使用而减付或停付。

  3.2乙方可以人民币支付房费、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费和一切其他费用。如果应付款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的公共假日,则该到期日应延期至该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公共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乙方应遵守、服从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有关入住房屋的一切法律、法令、条例及其他规章和惯例,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和修订的规章。

  4.3因乙方在使用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过程中的行为或过错,或因火、烟从房屋或其任何部分向外蔓延或水浸(包括暴风雨或雨水)而直接导致甲方被索赔、受损害、发生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涉诉、被判决和负责时,乙方同意全额赔偿甲方,使其不受损失,并为其加以辩护。

  4.4因乙方或其住户直接导致房屋或房屋内一切装置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4.5 乙方在长住期内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甲方建议乙方将贵重物品交由甲方前台贵重物品保管箱托管。乙方在长住期内如需外宿,应提前知会甲方公寓管家。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5.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个清洁、功能齐全的住所,其中包括可正常使用的燃气、水、电源插座和家具(见附件二)。甲方同意使乙方得以在长住期内持有和享用房屋及家具,条件是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一切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

  5.2甲方同意将非由乙方负责的房屋屋顶、主结构、墙壁、主要排水管设施、管道和缆线维持在适当的使用状态。但因乙方或其住户的作为、疏忽、过失或遗漏而造成损坏的除外。

  5.3甲方同意交付与土地和房屋使用有关的一切税款。

  第六条乙方免责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有非乙方原因而产生任何燃气、供水、供电、空调之失灵、故障或中断,从而给乙方、其任何同住人或其他人造成任何财务损失或个人损伤,甲方及其代理、代表和雇员均无需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房屋的损坏

  7.1如果房屋由于火灾、天气、不可抗力或者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出现实质性毁损,导致不适宜使用及占用,但亦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咎于乙方的情况时,则在房屋重新可以交付或适于使用之前,房费可以停付。但假若甲方认为修复房屋不经济和不实际时,甲方无需修复房屋。

  7.2如果甲方决定不修复房屋,甲方可在该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乙方。届时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应搬出房屋,甲方无需补偿,同时返还保证金。

  7.3如甲方决定修复房屋,则乙方有义务从修复工作完成之日起按本协议支付房费及一切其他款项。如修复房屋所花的时间从不适于使用之日起计超过三十(30)天,则乙方在提前十四(14)天将其决定通知甲方后,便可自由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续约

  8.1当本协议完全有效并可执行时,且乙方未有违约情形时,乙方应有权或有选择权将本协议的原有期限再延长一(1)年,条件有待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

  8.2为了行使以上规定的续期选择权,乙方至少应在本协议原有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行使该选择权的意向。在上述期限内如未收到有关行使选择权的通知,本协议应在长住日期结束时终止,而无需另行通知。

  8.3在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内,甲方保留权利发布信息说明房屋将要给其他客户使用。在得到合理的书面通知后,乙方须同意甲方带未来的'住户参观房屋。此等要求只有在必需时方得做出。

  第九条违约

  9.1违约

  下列每一事件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在应付之日后七(7)天内(无论是否正式提出支付),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的要求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

  乙方公司破产,或者将要进行清算,或者提出结业申请,或者无力偿债,或者房屋将要遭到扣押执行;

  乙方未能忠实执行、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而且,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未能在长住房屋内、在乙方的注册或最后所知地址送达书面通知后七(7)天内完全纠正该违约行为。

  4)如果发生上述任何事情或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合法地收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所设定的长住日期随即届满。在有任何明显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乙方应立即腾空房屋并交给甲方,而不影响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乙方违约而发生和/或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和费用(不论是应计的还是预期的)的补偿部分,而且也不影响甲方在情况必要时进一步提出索赔的权利。

  9.2水、电、气的中断

  在不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第9.1条的规定,如有违约发生,甲方可以自由选择,但需提前十五(15)天将其意向通知乙方而中断对房屋的全部电、气、空调和水的供应。甲方因中断和在此后重新恢复该等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支付,可以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还,或由甲方按本协议规定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9.3权利的行使

  乙方在房屋内或在乙方的注册或者甲方所知乙方的最后地址向甲方送达书面通知,表示甲方特此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收回权,即为完全和充分地行使此项权利,而甲方无需实际进入。

  9.4接受房费

  甲方在任何时候接受乙方支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其他费用或其中一部分,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其因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而对乙方动用法律程序的权利。

  9.5利息

  在不影响甲方在发生违约时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月1.5%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该违约持续的天数逐日计算。

  第十条一般规定

  10.1通知

  本协议要求送达的一切通知书均应用英文或中文书写,且应在以下时间便视为有效送达(1)以乙方为收件人,同时把通知书留在乙方的屋内,经过三(3)天; (2)以挂号信方式按乙方的注册公司地址或最后所知的地址寄出后三(3)个工作日.

  10.2争议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苏州分会,按其程序规则进行调解和仲裁。任何仲裁裁决都是终局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费用须由败诉方或按该仲裁委员会确定的方式承担。此条款不得被解释为限制甲方行使本协议其他部分规定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在各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签署与修改

  本合同由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的中文版正本。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完整统一的文本,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经由双方再签署书面文件,否则本协议或其任何规定不得被放弃、修订、解除或终止。

  第十三条放弃

  任何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不得视为在以后任何时候也放弃该等条款和条件,亦不得用以废止或影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律师费用

  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准备本协议而发生的律师费用。任何其他相关的费用(如印花税或注册登记费,如果有的话)应由双方均摊。

  双方已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天津市华北集团冠鑫物流司机之家商务宾馆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乙方:XXXX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住房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区(县)___路___弄(新村)___支弄 ___号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一、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二、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三、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_%计算。逾期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盖章):___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略)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略)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略)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略)

  附件五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_,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_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年人: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6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行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变故,甲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______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或个人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或经济收入证明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合同 篇7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通知书》的要求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称贷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 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至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规定为年利率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以委托人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通知为准,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建位于南充市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下列账户内,用于购买或修建本

  合同第四条所列之房产。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贷款的归还

  第六条 乙方授权甲方以无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下列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

  账户户名: 存折卡号:

  若扣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变更扣款账户,乙方应到甲方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或原扣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网点还款。

  第七条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计算公式为:

  (1+月利率)n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 月利率

  (1+月利率)n -1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息后本、息随本清的原则,乙方存入的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九条 乙方应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归还,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利息的,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条 乙方在贷款发放后的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得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款手续;如乙方需要提前还款,必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甲方才能办理乙方的提前还款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应提前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万分之 计收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期偿还贷款,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在借款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罚息利率。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乙方拒绝或阻挠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乙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契约和协议;

  (5)乙方连续三个月并累计六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7)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

  (8)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影响的天数和损失的数额,每天付给乙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开户银行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贷款。

  借款担保

  第十六条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等费用)以为抵押物(质物)提供担保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购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后,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质量、权属等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起顺延计算。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规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姓 名性别 文化程度电话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合同编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为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 (劳务单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或甲方委托劳务单位有权安排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二)乙方工作应达到劳务单位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劳务单位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督促劳务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加强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据劳务单位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含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的劳务报酬由甲方根据乙方在劳务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参照同条件人员确定。并按税务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

  的过失给甲方或劳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甲方或劳务单位管理制度的;3、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向甲方支付一个月劳务费总额的赔偿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当地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如当地开展了补充医疗保险,甲方应按当地政策为乙方办理。

  2、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3、乙方合同期内,发生患病、工伤、死亡等情况,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劳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服从劳务单位的岗位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务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甲乙双方主客体情况发生严重变化,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可失效;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无法履行;

  3、 。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

  支付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及劳务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或劳务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违法受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以及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

  5、拒不服从劳务单位工作安排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经有关部门认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六)劳务单位涉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的情况出现,即终止劳务合同的执行,甲方不支付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如甲方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或劳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八)除上述第(七)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甲乙双方有一方消失;

  3、因不可抗力出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出现;

  5、。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5点情况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5、乙方辞职而未被甲方批准的;

  (二)双方同意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按未履行的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相当于乙方上年度一个月平均工资(不足一年的按前几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给对方或劳务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或劳务单位为乙方出资进行培训、委培、人才引进、进修、出外考察等的费用,赔偿标准为:按出资后的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额,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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