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马的作文集锦9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马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马的作文 篇1
自从布封先生写的《马》刊登以后,野马大受欢迎,都成了香饽饽,连大马路上的警官见了野马都得敬礼,哎!这个世界啊!
偶然的一天,一匹野马正在一条清澈的.小溪旁喝水,正好一匹家马也过来喝水,野马有些不高兴,嚷道:“喂,老兄,这是我的地盘,请你离开。”家马连头也没抬一下,继续喝水。过了一会儿,家马清了清嗓子,说道:“呦呦,这不是野马大人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野马气得脸都红了(本来都是红马)“什么?你……”野马正在发怒了。
“没听布老师说吗?野马是马系家族的骄傲,哪像你们,一点马性也没有!”“胡说,我们家马都是驯良的,脾气那可是相当的温和呕,哪像你们。
马的作文 篇2
马是一种草食性动物,性情温顺,现代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
马的头平直而偏长,耳朵短小,四肢很长,蹄子很坚硬,能在地面上尽情飞奔。架上马鞍,挥舞马鞭,享受飞奔的感觉,真是爽极了!
马的重型品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还有一种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
马的种类也有很多:有大宛马、哈萨克马、普氏野马、蒙古马等等。蒙古马是中国乃至世界较古老的马种之一,主要产于蒙古草原,它耐劳、不畏严寒,生命力极强。经过训练的蒙古马能上战场,在古代是一种良好的.战马。马术比赛上通常用的是法兰西马,苏联布琼尼马和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
马的平均寿命约为30年。而寿命最长的马是克利夫血统和东方血统马的杂交种,是英格兰的“比利”,它有62岁高龄。
马的作文 篇3
如果说世界上所谓的完美,能用亲情换来的话,我宁愿变成一个无知愚昧的傻子,也不会让亲情消失,就算你用亲情换回了完美,那你活着的意义就会和亲情一同消失在时空里,亲情是你最宝贵的东西,就算你不是那么好,可你拥有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亲情。
那么如果你是亲情如同生命,那接下来你要成为一个虚心的人,古人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话是不可磨灭的真理,虚心可以让你进步,让你有所作为,假如你傲慢,我坚信你一定会失败,随后你要改掉你骄傲的坏毛病或是再接再厉保持虚心的.优良品德。
接着你要做一个有礼貌又爱读书的人,礼貌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只有有礼貌,别人才会尊重你,我想你一定会很开心,因为被别人尊重是荣誉,这能说明你是一个尊师重道,有礼貌的人,再有就是要多看书,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会让你从一个“从一个远古野人”进化到一个“现代人”,让你从“一个愚昧无知的小智者”变成一个“聪明、懂事的大智者”!
如果说这些你将全部做到,我很欣赏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一定要成为一个胸襟如同大海一般辽阔的人,有时候我相信你一定会接受不了一些人做的错事或他们的缺点很多,这是我希望你会想到一个观点:我既然都说了每个人都不完美,你父母也有欺骗你的时候,可你还是接受了他们,你既然都能接受你父母的“过失”,那你为何不尝试一下去接受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呢?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些。
可是有人会问,这些如果我们都做到了,不就很接近完美了吗?我会回答:“不是的,世界上还有很多要学习的,有知识、礼貌、宽容等等....”我认为这些只是做人的最基本,我希望这篇文章的读者,能够按照我说的去做,努力去改变自己,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进步,有所领悟。加油!我相信你们!
马的作文 篇4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秦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马的作文 篇5
“骑马啦!骑马啦!十元一人,十元一人呀!”那个骑马的人喊着。我赶紧叫妈妈骑一匹,可那人说要把马骑到前面大草坪上去赛马。怎么可能呢?我是第一次骑马,别说比赛了,先看能不能骑到那去。妈妈骑一匹,我自己骑一匹。
我选了一匹强壮的黑马,它四肢很发达,速度很快,可能骑它有点难度。它的马蹄上有四块大铁板,怪不得跑起来会响。长长的毛尾巴,粗粗的脖子,头上有一对长长的耳朵。
妈妈骑的是一匹青色马,它也很强壮,听说是多次比赛的冠军呢!可有好马,得有会骑的人,妈妈也是第一次骑马,似乎也有点难度。妈妈先把我抱上去,我脚踩马蹬,手紧紧抓住绳子。我惊奇地发现了马脖上有个铁环,马嘴里都含有一块铁的东西,马好像很难受。我们出发了,这马很听话,我绳子往左摆它就往右走,不走时往后一拉,铁的东西就在它嘴里一直往后退,我想那一定会很疼。
我们一直走到大草坪,妈妈让我去参加儿童马术比赛。我答应了,于是就去比赛了。我心里紧张,流了许多汗,只听绳子一甩,我赶紧跑,可这马好像不听话了,直往前冲,由于跑道是环形的,就快碰到栏杆的那一刻,马往左一摆又继续跑了起来,当时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最后我得了第四名,对我来说已经不错了。我和妈妈又从草坪出发准备回去,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由于我刚刚一摆的.时候,马身上所有的装备全掉下来了,我从上面摔了下来。马就疯狂地跑掉了,我赶紧上妈妈的马去追它,可它速度太快追也追不上,一直到下午都没有……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骑马经历,它已深深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马的作文 篇6
二表姐的爷爷奶奶住在一座大山脚下,因为山陡路峭,交通不便,所以他们家便养了一匹马来作主要的运输工具。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山外的东西驮进来或是把山里的东西运出去,又或是把山下的`种子、肥料运到山上去,再把山上收获的粮食运回家。
二表姐爷爷家的马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高大而帅气!别看它的蹄子细,可是很有力的哟,若是人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另外,这匹马的食量也是很大的哦!我记得有一次,二表姐喂了它半背篓的草,可是它吃完后还是饿得直叫,二表姐只好把所有铡好的将近一背篓的草全都给它吃了,它才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啦!
我非常喜欢这匹枣红马,给它取名Handsome(高大而帅气),每次去二表姐爷爷家我都会亲自去喂喂它。
马的作文 篇7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带着这匹马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需要我帮助,我会尽心尽力帮助他们。例如,我会帮在农村上学的小朋友们,他们住得距学校远,常常迟到,我可以让他们骑着这匹马快速地上学、回家。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什么事情都和它商量,它永远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我会骑着它去帮助汶川、四川、和玉树的那些同胞们,给他们送水、送饭、送工具,让他们的房子快一点建起来。他们就可以让孩子们重新上学,重新在家里面过着快快乐乐的生活。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骑着这匹马去驰骋天下,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下、白云下自由奔跑;我一定会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给它配戴上最好的`马鞍和装饰,没有一丁点污渍,干干净净地走遍天下。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要给它插上一对翅膀,助它飞上蓝天,带上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和奶奶们。他们一同在天空上做游戏,翱翔;和雄鹰、大雁一同玩耍;还会叫上我认识的小朋友,老师们嬉戏,并拿上许许多多的书本,玩具。而在地球即将要破灭的时候,它将把全部的人民都接到天上去住,去生活。
马的作文 篇8
一头瘦驴和一匹壮马驮着东西在路上走,瘦驴累坏了,对壮马说:“救救我吧,我要累死了。”壮马不理也不睬。又走了一会儿,瘦驴真的累死了,主人把它驮的东西全驮在壮马的马背上,还加了一张驴皮。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时候,在帮助别人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帮助自己。
马的作文 篇9
这是一种孤独的抵达。意味着“尘埃落定,而我也将永远孤独。”“那是我的家。我神明赐予的草场。此刻落雪无声。”“向北飞翔,飞遍我那四时更替的草场。我深知那宝贵的牧场和纯净的水泽已不知掩埋在哪片黄沙下,就象记忆的碎片早已不知在何处飘散,而那只美丽的阳光的精魂般的大鸟,根本就象跑进了一个金光迷离的梦,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我记得念北一直跟我说起牧包、草原。那是越来越小的草原,可能已经消失,但在他的内心永远存在。草原消失的原因,是“黄沙赶人走”。他说。
浮现在念北脑海中的是草原,是在他体内奔跑的草原,是那日渐萎缩的草原,其上牛羊成群,牧人温暖,牛羊忍受着一个又一个黄昏和变迁。可能,在他心中一直有一种对草原亲切的眷恋,我想在秦念北这个笔名可能就是在这种因素下才诞生的。
时间在草原之外,深深地流失了他的怀念、挂牵。这是他内心的一块净土,一个可以回达的家园,也是盛放灵魂最终的归属。念北一直认为文学作品必须凸现思想的光芒,一定要体现一种真诚、一种关怀、一种人文的关怀。
一首诗歌,或者一篇文学作品,不是一种简单的构建。而是交织着多个层面的情感以及关系的一个极其复杂的组合,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和价值的结构。深化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携同人们对生存进行必要的思考。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社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城市生活的厌倦,构成了一种想回归的愿望。从情感主义的怀抱艰难的退化,导致内心越来越失去那种“陶醉”的场景。“城市孤独感”一直充满了很多人的心房,因为这是做为一个生命个体和城市物欲横流的环境,有着一种不能融入和一种在强烈反差下的“自我忏悔”、“自我挽留”、“自我解剖”,以及一种“自我拯救”,借此得到一种纯净的安慰。在这种背景下,展开一种轮廓、诗形,其价值取向、感情方式,以及内心都是把握某些节奏和情感明显地表达一种渴望,一种回归的渴望。
在经济大潮中,渴望可以回到某种更为单纯的生活状态,不是在一种无力或不能融入的状态下表述这个“暗暗”的愿望,而是用一种亲切的感觉表述极其个人化的情感。透明的.心灵,在城市中有一种无可是处的感觉:感觉不到真实,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把这些背负,那种复杂的沉重的情绪,总给人一种变异的感觉。城市的发展,意味着人们获得了新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方式,这是中国在开放过程中追求现代性的必然结果。但如果牺牲了内心、生态等等,是不是值得呢?
草场,这是一种根植于念北内心的记忆,他将一生携带着、背负着、生活着。可能是生他,养育他的地方。是这片已经永远消失的草场给了他最原始的知觉和一种短暂存在的状态。故乡,是人们内心以及灵魂的栖息地。当然,有故乡必然有不能归家的游子渐渐浓结的乡愁。乡愁,是人类共同的情感主题,有广阔性和世界性,也是人类情感的母土,这是一种归依,一种承载。想念家乡,这是一个“生命人”的一种无法割舍的情结,深植在骨子里。“生命人”和故乡,永远有一种联系,一种和土地的联系,一种血肉的联系。这是一种在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无法说清的纠缠的联结的情感。骨子里有一种渴望回归和抵达的强烈愿望,也许这种回归和抵达太过完美,需要耗尽一生的时间,去回忆,去怀念,去纪念,去思考,去叙述,去抒情。可以用我的诗中的一句话来说:唯有过去美好。这是一种对过去的记忆,是对那些逝去的事物加以祭奠,对一种历史上的存在加以铭记。那些生动的阳光,阳光下嫩绿的草原,他的额吉,以及草原上的一切,清晰而真切,真切的让人心生疼痛,让人想念。这是一种对历史的感情。他的述说,是让消失的草原再度“复活”,是对内心的审视,是一种对生命起源的追寻,这种回忆赋予的文字,渐渐被文字赋予灵活的情感。草原,是他情感的一个符号,可能是念北的一种象征化的记忆。在这里,记忆为了他找到一种存在的意义。
我一直认为,诗歌或者文学作品需要回归。回归到内心最为原始的情感。述说,就是一种回归或者抵达,精神的返回和灵魂的回归。其实,回归是人类精神历程的永远去向,是种支撑人类记忆的顽强意象。是对母性乡土的依恋。那么这种回归,无疑成为人类最纯洁、本真、纯朴而原始的需求:一种抚慰,一种靠近,一种零距离的靠近。踏上一条不归的时间之路,物质上的事物并不能保证让诗人或者作家在内心,灵魂和意识上投入、参于、接受和驻留。虽然时光一去不返,但多年的乡土文化在念北内心的沉淀和积累,自然地流露于他的笔尖,让人身陷于其中,久久回味。我本人觉得和繁华的刺激的匆忙的以及病态的城市体验,与其的斗争和冲突将持续一生的时间,那么这些文字无疑成为一种见证。渴望回归,本身却并不能回归,这就是一种强烈却隐藏的无法看见的矛盾。我们只能用心怀念故土的模样,一次又一次勾画家乡的轮廓,进行灵魂的精神的回归。去构建自己内心的乡土。这种乡土的诉说,常常不能言尽其情,情却多有淤结。这种藕断丝连的情感,是一种自己无法把握的心理置换和情感移情。我们热爱的一切,其实都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破碎和失去。唯有记忆在岁月中央独自亮着。这是一种暗隐的伤悲,高贵的伤悲。这需要人生的经历,心态的复杂、淡定、安静、思考,决定了文学作品的价值取向,因为不同的表达就意味着有不同的艺术效果。
闭上眼睛,你会觉得他就是一匹无比俊美的马匹,在微风中欢快地奔跑在草原之上,目视着成群的牛羊,衰老的额吉,死去的韩叔,以及日渐退萎的草场,内心流下晶莹的泪水(可能他认为泪水只会流在心里),这是一粒粒的文字,流动着,诉说着。
马啊,你为谁坚守最初亦或最后的守望和眷恋?马啊,请带着你自己的草原,向远方奔去。也许幸福很远,但有奔跑就已足够了。我为之用心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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