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作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昆明鑫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设计的广告内容)进行广告布的`喷绘及广告牌的安装、维护等工作。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义·公园里》项目形象展示墙喷绘制作及安装。
工程地点:兴义金水南路
合同签订地点:公司办公室
二、规格数量:
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三、综合单价:
喷绘布11 元/平方米 ,广告牌维修费用14579元,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10日内付清全款,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为 6 个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须提供广告制作的相关喷绘内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广告布喷绘开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喷绘过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对已喷绘的广告布进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计价,支付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对破损广告布予以维护、修整。
3、乙方对人为损坏的广告布在能够修补的,无偿进行修补,如不能修补需进行更换的,甲方需按照相应面积予以计价、付款。
六、补充条款: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崔金玉
账户全名: 账户全名:昆明鑫石传媒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030008834237001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748941796
日期:日期:
制作合同 篇2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承揽方式及范围
本合同承揽方式为以下第
1.本工程由定作方根据承揽方要求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包工、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制作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
2.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制作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费用¥:xx,大写:元整。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部付清全部款项。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开具相关税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价格明细、成品规格
见附件1(在此附件中标明以上标题各款内容,材料提供方,并在页尾加双方签章)
四、制作安装时间:
乙方应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制作安装完毕,双方应在xx年xx月xx日之前验收完毕。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方隐瞒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应在收到原材料时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完成定做任务后原材料有剩余的,仍归定作方所有。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揽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按本合同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
5.承揽方对定制物保修期为年。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承揽方应在得到定作方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修复或退换。保修期内招牌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定作方损失的,定作方有权向承揽方追偿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每天违约金按照总额1%累计计算。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完成制作安装工作,逾期不能完成工作的,每天违约金按照总额1%累计计算。
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xx
3.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规定的承揽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乙方(盖章):xx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xx
电话:
传真:xx
开户银行:
制作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守约原则,甲方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就厦门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村北98号的楼顶广告,委托乙方厦门传世鑫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广告规格、用料及价格:
第二条、 原材料的采购、完成期限及质量:
一. 原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乙方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重做的材料及价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制作完成日期:20xx年x月31日。
三.制作质量已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检查验收。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设计的调整: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四条、广告手续的报批:
乙方负责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材质、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户外广告安装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所有款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供完成后的照片和客户确认表,验收合格表及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讫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10% 进行罚款。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10%。
五、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七、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广告牌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合同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关于补充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发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必有时,可就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附合同。附合同一经签订,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对合同条款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成都SXD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成都盛世立元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有关材资料及素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共守。
一、协议事项
1.1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施工项目安全提示横幅及安全施工宣传展板,尺寸:1.2宽×2.4高,计1 9个,制作单价980元。横幅3条,红底白字,90公分×16米,制作单价388元;运输安装:1186元。展板框架与支架为不锈钢制作,单个为合页链接,可单个摆放,也可做整体使用;画面为PVC板裱高精度写真,防水、防风、防晒。
二、协议款项及支付办法
2.1 经双方协商,制作设计及运输服务费用总计20970元人民币。
2.2 乙方交付产品三日内,甲方以转账形式全款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2.3 乙方账户开户行: 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展板宣传素材。
3.2监督乙方广告宣传及设计的质量进行监控。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以最优秀的'人员配置全力为甲方提供广告宣传方案及策划方面的支持。
五、违约责任
5.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 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 方;成都SXD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成都盛世立元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参见《附录:网站设计结构图》。
2、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网站及网页的设计制作前提供有关网站整体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内容包括:首页和内页的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3、甲方应及时、充分地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相关图片和文字(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以保证网站建设工作的如期进行,并负责网站所有文字和图片的校对工作。甲方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并签字后,有权提出文字和内容的基本修改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4、在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则视同网站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行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加收涉及修改部分总费用的80%的修改费。
5、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6、在乙方制作网站过程中,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围的文字、图片、程序及风格等方面的修改或添加情况时,须签订合同的补充条款,并由双方协商应补充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优质及时的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公布在任何媒体或公开给第三方。
3、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
4、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签字后的最终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制作。
5、乙方不负责甲方的文案创意,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文案创意,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6、乙方应在甲方验收确认且付完全部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所需空间,同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7、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三、合同期限: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供网站所需的一切资料。
2、乙方须在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后
即:网站制作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xx年xx月xx日结束。
3、网站制作周期应因甲方提出网站修改次数及其修改或增加数量和功能所用时间而顺延。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延误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延误一日减免合
同总费用的1%的标准减免合同费用,最多不超过15%。若因甲方未及时、充分的提供网站建设的资料,和其他原因造成网站建设的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四、验收确认:
1、甲方应在网站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三日内,进行网站验收工作。
2、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验收时,以《网站建设明细表》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条款为标准进行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5、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相关密码及资料。密码一经交付,乙方将不再对网站的安全负责。若需乙方进行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甲方则应授权乙方保管甲方相关密码及资料。
五、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1、本合同总款项为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付金额,计人民币
3、甲方应在验收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向乙方一并支付本合同余款,共计人民币2500元
4、如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动态效果、网页特效和其它功能等应按合同附件
之《网站建设明细表》收费,并应与合同余款交付之日交付超出部分款项。
六、后期服务
1、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三个月内五次一个页面内文字或图片的修改,超出部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更换版式、增加网页、功能按当时乙方公布价格为准(文字须由甲方提供电子稿)。
2、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用户确认单。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录: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北京博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郭德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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