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殖合同合集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殖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养殖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南旺村委会
乙方:
根据南旺村的实际情况,依托乡党委政府,引进符合本村实际的项目,发展本村的经济,惠利农民群众。现将南旺村委会所有的.20只羊(合计人民币:4500.00元 大写:肆仟伍佰元整)交由本村菜籽地组村民周四放牧。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 协议养殖期限为三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的需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二、 利益分配,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本分利的前体下,按照平分的原则(50%)共同享有羊群带来的经济及其他的利益;
三、 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有权利分配各自利益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对方都不得干涉或阻挠否则将究其赔偿。义务方面,羊群所带来的各项支出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同时甲方愿为乙方修缮羊圈且每月提供食盐5斤(60斤每年)。若羊群在放牧时,误食或损毁他人产业时,则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羊群不明死亡和在放牧过程中走失的乙方应尽快告知甲
方,共同调查,若是人为因素造成以上结果的,要追究当事
人责任并勒令其赔偿,若是自然原因则由双方协商办理,不得单方面处理,否则将勒令其赔偿。
五、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各负其责、共担风险,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单方面停止或违背协议内容,否则将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六、 在协议期内,若一方出现重大变故,双方可在协商之后决定停止协议。
七、 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南旺村委会(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鸡
养殖回收合同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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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鸡痘、皮炎鸡痘10%以下,免于扣罚,10%以上,每增减10%比例,毛鸡降价0.2元/公斤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养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合同 篇5
村委会 甲
签订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 方)
乙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养护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引排能力,经研究聘用乙方为河道管护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 管理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按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管养范围,尽心尽力管养好所辖范围内的'路段,并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
二、 管理范围:乙方管护的河
合道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里。
三、 管理要求:
1、 村内河道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2、 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畜禽尸体
3、 河坡整洁,无水花生生长,无任何堆积物和各种垃圾
4、 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
5、 无乱挖、乱填现象
6、 沟塘水面无漂浮物
四、 管理报酬:
乙方按甲方管理要求完成到位的,经考核合格,甲方按每月基础
400元,考核工资200元,计全年报酬7200元。
五、 管理奖惩:
甲方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每月底对乙方进行全面考核,对照得分进行奖惩。
六、 管理时间:
本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年。
七、 协议期间,在工作中,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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