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申请书 15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裁决申请书 ,欢迎大家分享。
裁决申请书 1
申请执行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一案,______仲裁委员会作出的'(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已经生效,被执行人_____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履行_______________。(写明请求执行的具体内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纠纷,已经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裁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具体裁决内容),该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被申请人一直未按裁决书内容履行义务,经申请人再三催促未果,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生效法律文书_____份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裁决申请书 2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月日
附:仲裁裁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份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B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因购销××合同纠纷,业经××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执行人拒不遵照裁决履行义务。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被执行人给付货款××万元人民币,并加付逾期利息。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贸易公司
××年××月××日
附:××仲裁委员会所作(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申请书 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________________案,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___字第_____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事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书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件;
2.物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件;
3.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复印件一份。
裁决申请书 4
申请人:___公司
负责人:___
地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男 汉族 __年_月3日出生
住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1、裁定撤销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
2、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_0日向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__省__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20xx年4月_2日作出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申请人认为:
1、仲裁裁决没有管辖权。
2、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3、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理由:
1、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无管辖权:
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__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
2、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xx】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xx】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__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
3、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20xx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__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__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__二建承担的责任。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__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
综上所述:济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
此致
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公司
20xx年__月__日
裁决申请书 5
申请 人:某某某公司
负责 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12345678900
被申请人:某某某 男 汉族 某某年1月3日出生
住 址:某某某某某某1号楼1单元3楼东户
电 话:11111111111 邮政编码:11111111111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某劳仲案字 [XX]第 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1. 裁定撤销某劳仲案字 [XX]第 00 号裁决书。
2. 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年3月10日向某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某某省某某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XX年4月12日作出某劳仲案字 [XX]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申请人认为:
1、仲裁裁决没有管辖权。
2、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3、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理由:
1、 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无管辖权:
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某某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
2、 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XX】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XX】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某某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某某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
3、 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XX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某某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某某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某某二建承担的责任。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某某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
综上所述:济劳仲案字 [XX]第 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
此致
某某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某某某公司
XX年某某月某某日
裁决申请书 6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经营场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坎头圹"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申请撤销事项: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裁决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中劳仲案字[20xx]44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8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60元、护理费5040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但是其用药清单并未提供,无法判断其医疗费是否存在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使用药物是否属于社保基金核准的范围内,如果案涉的医疗费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社保基金核准的用药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表》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被申请人应就他治疗工伤的诊疗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而负有举证责任。而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此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就做出裁决,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张超过该标准的医疗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其次,裁决书认定护理费5040元,而该笔费用在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已经有所体现,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属于重复计算了护理费用,违反法律规定。
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5元/天标准过高。
综上所述,中山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20xx]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二O一*年 月 日
裁决申请书 7
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沈英华,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梁某
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20xx)第X号仲裁裁决。
事实与理由:
本案仲裁庭审时间为20xx年5月23日,其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施行,《仲裁裁决书》也已载明,裁决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但是,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但是,本案的仲裁庭成员多达五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仲裁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有违公正公平原则。
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庭审时仲裁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5、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本案并未在庭审过程中出示、质证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可见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均未经过查证属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6、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但是,本案的仲裁裁决书却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没有仲裁员的签名,所有仲裁员的名字都是打印上去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以上六点均可由《庭审笔录》和《仲裁裁决书》予以证明。
综上所述,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景劳仲案字(20xx)第X号仲裁裁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请求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
二○xx年七月八日
裁决申请书 8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xx制衣厂
经营场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坎头圹"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申请撤销事项: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裁决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中劳仲案字[20xx]44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8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60元、护理费5040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但是其用药清单并未提供,无法判断其医疗费是否存在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使用药物是否属于社保基金核准的范围内,如果案涉的医疗费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社保基金核准的用药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表》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被申请人应就他治疗工伤的诊疗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而负有举证责任。而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此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就做出裁决,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张超过该标准的医疗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其次,裁决书认定护理费5040元,而该笔费用在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已经有所体现,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属于重复计算了护理费用,违反法律规定。
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5元/天标准过高。
综上所述,中山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20xx]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
(一)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大涌镇xx制衣厂
20xx年xx月xx日
裁决申请书 9
申请人: ***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
请求事项:撤销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东劳人仲黄庭案字[20xx]*******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一、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
本案事实是:**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为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职务是业务员。合同期间,被申请人没有完成任何一单业务。试用期满前,因为被申请人长期在公司以外活动,不回公司上班,即使申请人电话通知他回公司结算,被申请人也不回,所以申请人只得在20xx年11月17日以短信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被申请人不同意。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手机证据予以佐证,但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南城劳动争议仲裁庭直接以申请人主张的事实“申诉人不予确认,故本庭对被诉人该主张不予确认”为由对上述事实予以否定,导致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二、仲裁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南城劳动争议仲裁庭在认定事实上的`错误,导致适用法律上严重错误。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综上所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黄江仲裁庭作出的东劳人仲黄庭案字[20xx]*******号仲裁裁决书,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存在严重错误,导致错误裁决,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撤销该裁决书。
此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裁决申请书 10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省 市 区 楼 室。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 人仲案字[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
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1)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 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2)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 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 [20xx]第 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20xx年 2 月 日
裁决申请书 11
申请人:上海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XXXXX号X
法宝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陆XXX,汉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
请求事项:
1、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2、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仲裁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综上,申请人认为, 嘉劳人仲(2xxx)办字第19XX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X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xxx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决申请书 12
申请人:厦门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厦门象屿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厦门市鹭江道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S
住所:
请求事项
申请依法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20xx)第000号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厦门A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S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纠纷一案,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11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争议因无仲裁协议,且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因此该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事实上,向A公司购买房屋的是厦门G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G),付款的也是G,S仅是作为G的员工并且代理G与A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相对方应该是G,而非S,也只有G才可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而S在仲裁中故意隐瞒了有关代理关系的相关证据,导致了仲裁委最终认定S为权利义务主体而非G,该认定与事实相悖。S隐瞒了足以影响了公正裁决的证据,是该案仲裁裁决应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二、A公司与G间有关仲裁的约定并未生效,因此该争议不应由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决。
合同第二十五条约定,合同经厦门市公证机关公证成立。事实上,该合同并未经过公证,因此,合同并未成立,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当然也未成立,应视为双方间不存在仲裁协议,而原告据此向厦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理应予以撤销。
三、该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
(一)根据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议,A公司于20年月日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厦门商报》上发布清算公告。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告的规定,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即年月日前向A公司申报债权。而G向A公司主张债权也理应在该期限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但实际上G并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而与A公司无权利义务关系的S又是在债权申报期内的年月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且仲裁委也予以立案并审理作出裁决,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退一步讲,即便是可以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也应该是A公司清算组,因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公司不再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而只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若仲裁程序启动,被请求人主体也应是清算组而不是A公司本身,包括在案件审理中的送达主体为A公司也是不正确的,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三)《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以以邮寄、传真、电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述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的,可以公告送达。但事实上,A公司于《厦门商报》三次以清算组名义发布清算公告,均于清算公告内容中明确注明清算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此仲裁委在对A公司的送达上完全可以以直接通知或邮寄等其他可以直接联系的方式送达,但仲裁委在送达上则违反了上述有关送达的规定,即在未尝试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避开了可以直接送达方式,迳直采用了公告送达,这显然不符合仲裁程序中有关送达的规定。
(四)债权申报期年月日届满后,A公司清算组向公司提供了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出具了审计报告,A公司于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工商局于年月日向A公司发出了《企业核准注销通知》,则公司于获得该通知当日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而在仲裁审理过程中主体消灭,仲裁理应中止,至少应待A公司权利义务承受者确定后案件才得以继续进行。但事实上,仲裁委在A公司主体消灭后,并未中止审理,而是继续审理并于年月日最终作出裁决,这显然有违仲裁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四、厦门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A公司存续时的股东,在A公司注销后,即为A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因此申请撤销仲裁应由上述两公司提出。
综上所述,仲裁庭的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裁定撤销裁决。
此致
敬礼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裁决申请书 13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经营场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坎头圹"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被申请人:刘德全,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226196707037395,住重庆市**市香龙镇高坝村3组18号。
申请撤销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裁决申请人无需向被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裁决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中劳仲案字44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8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60元、护理费5040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但是其用药清单并未提供,无法判断其医疗费是否存在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使用药物是否属于社保基金核准的范围内,如果案涉的医疗费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社保基金核准的用药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表》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被申请人应就他治疗工伤的'诊疗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而负有举证责任。而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此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就做出裁决,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张超过该标准的医疗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其次,裁决书认定护理费5040元,而该笔费用在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已经有所体现,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属于重复计算了护理费用,违反法律规定。
且裁决书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护理费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我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中府办〔20xx〕26号),然而该通知上没有护理费的规定,此裁决为适用法律错误。
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5元/天标准过高。
综上所述,中山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二O一x年 月 日
裁决申请书 14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申请撤销事项;(2)事实和理由。(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
3.证据件。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省××开发公司
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
申请撤销事项:
××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开发公司
××年××月××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
3.申请人××年××月××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员函副本。
裁决申请书 15
申请人:__________省__________开发公司
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经理
申请撤销事项:
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仲字第___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1.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2.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仲字第___号仲裁裁决书;
3.申请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员函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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