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安全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安全和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签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开工前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JTG H30-20xx<<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并按要求制定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保障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乙方在养护维修作业中要严格遵照JTG H30-20xx<<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的`要求进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设置各项交通安全标志,按已制定的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保障方案实施。
三、乙方在养护维修作业中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技术教育,掌握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在施工期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应做好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预案,并积极与当地交警、医疗抢险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采取及时有效援救措施。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以保证维修作业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六、由于乙方违反JTG H30-20xx<<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同时将依情节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安全合同 篇2
1、轮休假期间,幼儿园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提高服务质量,不得有缺岗,串岗及迟到、早退现象,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当即取消当事者轮休资格。
2、各班保教人员要按时组织幼儿进行户外活动。不得让幼儿坐冷板凳,精心照顾好幼儿的一日生活环节。保教人员在组织幼儿各项活动时视线不要离开幼儿。不得聚堆闲谝。
3、轮休假期间,各班保教人员要特别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发生任何事故。做好幼儿的'来园接待和离园工作。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如有事故发生,按制度扣罚当班人员工资及一切待遇,并按旷工论处。另外,假期还要谨防幼儿冒领及走失现象。
4、轮休期间不允许一个教师上班,中午值班时间自己安排。
5、当班人员要做好室内外的卫生工作,消毒工作,消灭“四害”,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离岗时要做到及时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并且要保管好班上的财产。
6、伙房人员要按人按量按食谱做好幼儿饭菜,坚持为幼儿采购新鲜食品,不得购买变质食品,谨防发生食物中毒。伙房组长要全权负责,合理安排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7、门卫人员负责维护园内设施,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确保幼儿的开水供应。
8、加强门卫制度,预防在园幼儿走失,积极参与“创卫”,工作不得松懈,严禁非本园工作人员入内,等严格门卫制度。
9、按时上交各类计划,8月29日全园开学,不得以任何理由休假,否则按制度扣罚外,取消假期补贴工资。
10、放假前必须清理本班财产账。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11、放假期间每周定期通过博客学习本周业务学习内容。
12、假期值日班级工作安排(8月8日~8月26日3周),共五个班。第1周为中一班、第2周为中三班、第3周为小班三个班共同完成.(值日内容如升旗、教研室管理卫生等不变)
13、财产物品不得损坏,如损坏,原价赔偿提前做好物品转交工作,不用的物品各班组自行管理好。
14、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需提前二天上报,并按双倍处罚办法处理。自行解决,一切后果自负。
15、幼儿园在暑期有维修与装修工程,各班人员必须按要求组织孩子活动,重视安全,预防意外。
安全合同 篇3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品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积极协助销售商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者的`责任
1、食品销售者要对购进的食品的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措施。
2、食品销售者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
3、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合同书自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书一式 份,双方各 份,向当地工商所备案一份。 供货商(章): 销售商(章):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安全合同 篇4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
四、 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 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 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 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发包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里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派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监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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