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汇编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签订合同 篇1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④抵押财产的价值;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
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②抵押合同被解除;③债权人免除债务;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①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②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③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④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⑤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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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篇2
技术合同履约率低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它与当前的经济环境、执法力度、社会风气、企业家素质密切相关。为了维护技术合同的严肃性,减少无效劳动,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克服急躁情绪,恰当地把握签约成交的时机,防止技术合同“早产”,以提高其“成活率”。
1、签署意向书
除了小型和“微型”项目,一般情况下,双方初次接触,不要直接签合同。尤其是在各种技术交易会上,技术交易双方接触时间暂短,不可能深入洽谈,即使签了合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仓促签约的买方可能为了拿几个合同回去交差,也可能抱着“先占下来再说”的心理;有的则是为了去申请贷款,但是拿到了钱也不一定上这个项目。双方应当签署意向书,约定深入洽谈的步骤、方法和时间。
2、考察签约的诚意
如果买方开口就问技术转让的费用,通常只是问问而已,并没有购买的诚意。从转让费开始的洽谈,会很快陷入僵局,如同沙滩上的阁楼缺少牢固的'基础。有诚意的购买者一般会从市场前景、接产条件、经济效益等方面逐次谈起,最后才涉及技术价款和付款方式。如果客房进而要求提供更加详细的技术资料、数据和产品样品,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和销售网点情况,准备进行考察,就说明真正发生了举,有了成交的征兆,值得继续深入接触和洽谈。但是,此时签订合同的时机交没有成熟,如果技术卖方建议签合同,客户会说“等一等,我还要考虑一下”。
3、签约时机
签约的恰当时机应当是:1.技术买方对市场和生产厂家进行了一家考察;2.技术买方对项目本身进行了经济技术分析(可行性研究);3.技术买卖双方逐条讨论了技术合同,就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没有误解;4.技术卖方确认买方有实力履行合同,按时启动项目;5.技术买方深入细致地询问并着手筹划项目建设前期的具体事项。在这个阶段可以把话题转到签约成交上来。
签约是技术洽谈的最后一关,双方应当十分谨慎地营造并维持一个“合同已经谈妥”的气氛。此时多言无益,争论更无益,任何一方不可“喜怒形于色”。签约之后,应当互相表示感谢,并且对履行合同表示充分的信心。尽管从双方签字之日技术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并非完事大吉,更不能高枕无忧,因为,此时的合同还没有实际约束力,否则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毁约案例。双方应当保持着信任与友好的关系,直至第一笔合同价款到账,技术合同才开始产生某种实际效力。为了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可以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合同中增加“定金”条款,即合同签字生效后几日内,技术买方付技术卖方一笔定金,其数额比第一笔技术价款少,例如由几千元至几万元,技术卖方同时提供一部分技术文件或技术服务。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合同的约束力,起到保约作用。当然,付了定金之后,一部分技术合同仍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因为付过定金之后又中止执行的合同也为数不少。
签订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从而达到对用人单位的惩罚。从本条的条文去理解,法律并没有设置任何条件去限制劳动者提出赔偿,只要结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在实际中,法院、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一些“指导意见”或是“意见”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却“规定”了限制性的条件,使得劳动者希望获得二倍工资赔偿非常困难,法律条文规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达到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
法院、劳动仲裁机构最多只保护11个月工资的赔偿
从《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上述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只能保护11个月(如20xx年1月1日入职,从20xx年2月1日开始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为止,为11个月,以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就不计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条文的理解,只要是单位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不管是1年没有签订,还是2年或者更长时间没有签订,均应该按照实际时间计算。在国务院制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本条规定了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两倍工资需要保护,同时并没有排斥超过1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的赔偿了。也不能理解为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代替了两倍工资的赔偿,其本身就是两回事。但是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来看,只保护11个月的工资的赔偿。如《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20xx年10月公布的)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用人单位无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只要证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者,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如前述,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如劳动者有过错,而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其实际如劳动者不愿意或是恶意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避免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的延长。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制定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1条第2款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该规定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从而也纵容了用人单位去想方设法去寻找到证据来证明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者,但是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没有签订,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资。甚至用人单位制造出许多伪证,如让员工做假证、拟制虚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资的计算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来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中对单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资,并没有规定为基本工资,按照通常理解应该是工资总额才对,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非如此。在《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如在广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员工在某一家建筑监理公司工作,其工资为基本工资为1500元,而其他工资(如奖金、津贴等)为1500元,工资合计为3000元,因该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该员工向单位主张2倍工资的赔偿,法院的判决按照1500元来计算2倍工资。
以仲裁时效届满为理由而影响了二倍工资赔偿的提出
如某员工在20xx年1月1日入职某用人单位,该单位一直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20xx年1月1日该员工离职,并同时向单位主张从20xx年2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为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中,这样说明理由:“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职期间曾就劳动合同问题向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仲裁时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从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过一年时间,所以,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其劳动仲裁机构将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的仲裁时效限制在如上例从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一年,如超过,则不保护。如此规定,是对劳动者维权极大的限制,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从多方面考虑不会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劳动者只有在离职后才能提出赔偿请求,而如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均得不到保护,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的计算是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如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那么在离职时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就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笔者认为,2倍工资的赔偿仲裁时效应从离职时开始计算,如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一样,这样才有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签订合同 篇4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
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签订合同 篇5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与员工的正当权益,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续签《劳动合同》作以下规定:
一、各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必须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定期对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及时通知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各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及时向公司申报以下材料:
1、分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请示(附件1)
2、《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附件3)
4、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附件4)
三、将以上材料上报公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续签《劳动合同》。
现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申报材料样本、格式下发给各单位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分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请示 附件2:《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劳动合同》续签申请 附件4: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 附件5:劳动合同签订规范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附件1:
关于等 名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请示
公司:
我分公司员工 名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分别于 年 月到期。鉴于名员工在本岗位中的表现,经研究,同意该名员工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请示。 附:
1、《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基本情况表原件(见附件1) 2、《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原件(见附件2) 3、《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原件(见附件3)
单位(盖章):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公司经理签字:
附件2:编号: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
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公司决定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拟订立合同期限为_______,现向您征询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请您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填写一下续签意向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如到期未反馈的,视为您不同意续签,公司将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被通知人签名: 签收时间:
......................................................................................................................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本人已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对公司提出的`续签劳动合同同意反馈如下: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不在续签
本人签名: 签收时间:
签订合同 篇6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做虚拟办公室项目,经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提供商用虚拟办公地址,提供呼叫中心电话服务,代发信函、邮件并及时反馈,此项服务为_________元/年。
2.以客户名义来电,根据客户指令处理商务的联络事宜,提供10张/月(含10张)以内的文章简单打字服务,超出按________元/张收取费用,以上服务为_________元/年,每月可使用会议室_________次,限2小时/次。
3.提供网页设计,按_________元/页收取,网站制作除应交纳域名、空间、推广费用外不另交费用(域名、空间、推广费报价见附件)。
4.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拟订以及商业方面的咨询,不提供诉讼的辩护服务,按_________元/年收费,不限次数。
二、工作时间
1.“五一”、“十一”、春节等大型节日正常休息。
平常每周工作7天,每天上午9:00到下午6:00。
2.办公间的人员安排
安排专人负责,对于客户的不同要求给与相应的对待,合同期间服务不中断。
三、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时间
签约后当天交付,签约一年,以营业执照的时间到第二年的.相应时间。
五、甲方应遵循的义务
1.甲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可留出乙方的单位电话与地址。
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乙方应遵循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期满,停租或续签,需另签合同予以补充说明,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 篇7
一、装修工程书面文件齐全
在签订装修合同前,首先要看一下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其次,除了装修合同本身,装修公司还应该提供工程预算表,完整的设计图纸(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并由双方确认并签字。所有装修文件要妥善保存,后期如果发现装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可以根据这些文件,要求返工。
二、装修材料要标注清楚
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地标明材料的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详细列表作为装修合同附件。所有材料进场必须由业主验收并签字。如发现假冒材料或不是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等均由装修公司承担。
三、工期约定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业主急于入住,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方商榷此条款。装修合同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工程款的某比例赔付给业主。若再合同中只约定工期,却无注明违约责任,工期的约定等于一条空文。
四、工程项目增减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项目的调整,即通常所说的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对于增减项,有两个注意点要落实到合同上:
1、所有项目增减,必须由业主认可并签字才有效,否则可以拒绝支付。
2、装修结束后,费用结算一般都会超出预算。对于超出预算的幅度要在合同中明确好。比如,除业主主动要求增加项目部分,实际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预算的10%。这个比例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这样才能保证装修整体费用支出的可控。
五、付款时间
装修公司付款方式一般分三次付款: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小编建议这样的支付节奏:首付30%,水电验收结束30%,油漆结束30%,全部验收合格后10%。
六、室内空气质量要达标
对于环保要求,一定要白纸黑字落实到合同里面,这样才能对装修公司进行有效地约束。装修完工后,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如不合格,要求装修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七、明确保修期和保修范围
一般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负责维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要签订“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知识拓展:
1、什么时候签订装修合同
业主在选好认可的设计师后,会先交定金。设计师在完成设计稿以及工程预算后,会和业主确认,并做二次修改,直到业主满意。在所有设计以及工程预算都谈妥后,就可以和装修公司签合同了。
2、装修合同由哪些部分组成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目前,装修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工商局都制定有标准合同。一般地,装修合同主体内容大致包括:
(1)工程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信息,施工地址等。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签订合同 篇8
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八点:
一、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您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至于人常说的资质证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惊人,没有必要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一般家庭装修、装饰公司有四级资质足矣。
二、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如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
可以开始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了,首先,应该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应该尽可能齐全。那么,应该包括哪些资料呢?
第一,一个完整的家庭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设计图纸应该齐全,它应该包括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等;可能有人会问,“必要”是什么意思?这里所说的“必要”就是,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没设计的部位就不需要图纸了;此外需要审查设计图纸的诸因素是否齐全,这几个因素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有缺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
第二,审查工程预算是否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做好,把缺项漏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做好。
第三,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对于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应该十分明确。
第四,为保证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合同当中施工工艺的说明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而不应该像目前一些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那样,对材料重视,对工艺忽视。
三、不要急着签合同(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因为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谈判过程中签合同之前往往比较仔细,节奏也比较慢;但是一旦这个过程接近面临签合同时,消费者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这样的消费者一般都有这样的想法:用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就是这个吧!这样多少给人有点撞大运的感觉。在此建议您,前期多用些时间,后期的烦恼才会少一些。所以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您与装饰公司之间有关价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还有没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些疑虑,但是又说不大清楚的地方?合同网建议您,先回家去,把装修的事情放在一旁,两天以后再和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探讨,到那时,大脑思路也许就会变得十分清晰。
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
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份合同的内容,反而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所以,建议您在签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谱”再回来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五、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约定条款
曾经有一个装修过房子并且有被骗感觉的消费者说过,他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用某个理由支了出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合同内容已经填好,就等他签字,等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所以,这项注意特意把没有实际内容的“共同填写”拿出来,算是给还没有签装修合同的消费者一个小小提示。
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
对北京市通用的家装合同,作者认为有下面几个条款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签订合同 篇9
单位领导: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20xx年我在参加省农村XX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XX 月 XX 日
签订合同 篇10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为无效,由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公司有财产能力的应自行承担,没有财产能力的由总公司承担。
相关知识: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实践中由于有的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此时其就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也有自己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话,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此时合同也是有效力的。如果是既不具有法人资格,又没有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先由分公司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的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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