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殖合同范文汇编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殖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猪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赁金额伍千元整,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乙方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壹仟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
2、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3、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电费、取暖费等等。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猪生产,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
5、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猪场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6、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猪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乙方按价赔偿。
7、对猪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
9、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搞好室内外卫生。院墙外20米之内不能存放粪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
4、后附物品明细一份。
甲方负责人: 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招商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养殖场地,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在甲方提供的养殖场地内建设钢构大棚,甲方根据乙方养殖特点拓宽水沟为乙方使用。招商协议期终止后,乙方在甲方场养殖基地建设所有钢构大棚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养殖期间的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费用及其他辅助费用。
二、招商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招商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至少6亩面积的养殖基地以及乙方养鹅使用的.水塘。
2、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不少于两个钢构大棚,首个钢构大棚完工后,6个月内建设第二个钢构大棚,后期乙方可根据自身养殖发展决定是否继续建设钢构大棚。
3、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钢构大棚,建设大棚材料需甲方认定。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水沟拓宽至3.5米以便乙方养鹅需求。
5、协议期内,乙方开展重大活动需向甲方报备,乙方出现安全养殖及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身负责。
6、协议到期后,乙方建设的钢构大棚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甲方基地上的大棚产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根据.........给予乙方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养殖要有知情权。
2、甲方保证基地道路畅通,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民情纠纷的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设养殖钢构大棚,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4、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转让及转租。
5、合同期满后,基地上的大棚归甲方所有,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养殖基地的使用费。如甲方将大棚外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6、协议期满,乙方须保证钢构大棚仍可继续使用,如甲方有有整修要求,乙方须免费整修。
7、乙方确保养殖符合国家标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 总则:
1、饲养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愿饲养数量为 只,合计只并定向出售给甲方。
4、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鸡回收率在90%全部退还;未达到90%时,按照实际只数退还押金。
5、甲方按照每市斤元的保底价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无病活体,单体重量4市斤—5市斤)。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回收;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回收。采购价不含运费
二、 毛鸡回收:
1 毛鸡回收实行甲方棚前过磅或乙方自送两种方式进行
2 乙方自送鸡按照合同鸡胴体出成指标倒推算毛鸡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鸡到甲方,运费按甲方宰杀计划按时装车出发,因道路,天气等原因不能进车时,由乙方负责倒运,若导致计划放空乙方承担0.2元/只的放空费,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不合格鸡(死鸡、残鸡、小鸡等)严禁装笼,在鸡装笼时,要排放均匀,不能有挤压和仰卧现象,抓鸡时不得抓翅、抓腿,一律双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鸡,在宰杀前出现残翅、残腿、断爪和淤血现象,将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按最早出栏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报出栏计划,回收日期以甲方确定日期为准。乙方提报计划经甲方确定后,不得私自退计划,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合格毛鸡质量要求
1 甲方回收率不超过90%,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回收只数以生产胴体只数统计数据为准。
2 当毛鸡平均只重高于5市斤时,超出部分按当天市场价回收(超出部分=总重量-乙方当天回收毛鸡总数*5);当平均只重低于4市斤时,按照甲方标准结算。
3 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如不符合要求比例在2.5%以内,当天结算金额和结算重量都按正常价格和重量结算;如超过2.5%,超出部分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鸡只按照公司标准结算,不符合要求的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4乙方当天毛鸡平均只重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范围之内,但平均重量在3.7市斤以上,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内,按照甲方现行结算标准结算,如乙方鸡只低于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过部分结算价格在甲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0.03元/斤;鸡只数量及重量以甲方生产胴体数量及重量为准,结算价格以甲方标准结算。
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毛鸡必须是均匀,无秃背,无脚垫,无胸囊炎,无其他皮肤病的健康鸡。死鸡,病鸡,单只重量低于3市斤的小鸡甲方不予以回收,注:如乙方提供鸡只有秃背,脚垫,胸囊炎在5%以内甲方不予以追究,比例超过5%,超过部分按照正常价格下浮0.03元/斤回收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如期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毛鸡,根据乙方出栏计划,按时装车,如因乙方原因耽误装车造成的运输费用损失和误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雨雪天路滑,汽车不能靠近鸡舍,由乙方负责倒运装车,倒运费甲方自负。
2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停水,停电,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及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回收时,
甲方不承担损失
3乙方场内或鸡舍内不得存养合同以外的雏鸡或其他鸡只,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并将该批鸡降价收购。
4、乙方出栏时提前10小时停食,提前两小时停水、保持鸡体干燥,如不按规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时发现嗉中有食,乙方将按抽检出的每只鸡的实际食量的5倍从每只鸡中扣除。
5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肉鸡饲料管理技术和疾病防治技术,协助解决乙方饲养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6、乙方应在成鸡出栏前一天到当地兽医检疫部门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检疫费由乙方承担,无检疫证明不回收成鸡,并承担相应的车辆运费损失车辆消毒证明,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有效。
对发生疫情伤亡过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确定后备案处理(注:乙方须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处理文件方可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棚前过磅称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准备磅称。(磅称须由技术监督部门
验证合格)。
五、药残控制
1、乙方防疫、消毒和预防治疗用药必须来源于公司,禁止滥购乱用非公司指定的药品,发现病情应立即告知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用药。
2、毛鸡进厂时,甲方将对乙方饲养的肉鸡提取样品,并标明饲养单位及编号,然后低温冷冻存放,每20天集中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本批检验费用及经济损失,并按合同约定的药残价格处理。
六、结算:
1甲方须持现款购雏购料,乙方在成鸡回收后按本合同约定之价格15日内付毛鸡总款额的50%,其余的`50%(作为药控保证金)30日内全部付清,结算地点***。
2、结算时,给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补贴,冬季时间从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间饲养的肉鸡,按实际饲养天数每只鸡(按出栏成鸡数计)每日给取暖补助0.01元,夏季从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饲养进入天数,每只鸡每日给降温补贴费0.005元。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予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提出方负担。
4 出栏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须在出鸡期限内出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私自外卖,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2.0元/只违约金。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字之日起生效,毛鸡回收付款后本合同随之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电话: 日期: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种植养殖一体化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合同。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合同即终止;
2、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2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金堂大道祝新村13组乙方(养户):电话: 鸭舍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充分理解并知晓其以下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与乙方系代养养殖关系。待乙方每批次代养期满后,乙方必须交回给甲方,该肉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必须由甲方统一计划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卖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肉鸭销售工作,若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销售困难,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如果乙方私自卖鸭,除承担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约定:如果乙方私自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性质、批次和数量。该合同为年度批次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批次数量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结算协议》。
三、合作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与甲方按“公司+农户”方式进行合作,甲方回收乙方代养的肉鸭再向市场销售。甲方对饲养流程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鸭苗、饲料和成鸭回收,乙方在代养期间内必须完善甲方提供的《饲养管理流程记录》,在每批鸭代养结束后结算时交回甲方核对备案。即乙方领货时甲方按市场价(即领料单价格)向乙方提供鸭苗、饲料,结算时鸭苗、饲料、成鸭回收价按双方约定价执行,具体结算办法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养殖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养殖风险(有关养殖方面的风险,包括饲养管理、疾病风险、自然灾害等等),自负盈亏。
五、饲料、鸭苗领取方式。乙方在代养期间,乙方所用饲料,鸭苗等均采取记帐现金方式,由甲方垫资并且送到乙方指定养殖场(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运费由乙方垫付,甲方以养殖代养费的`方式另行结算给乙方。待该批鸭达到上市标准后交回甲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将《饲养管理流程记录》交回甲方核对,否则不予结算。
六、保证金。在开户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低于__元/羽(大写:元/羽)的合作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甲方收款凭证为准。在乙方每批鸭结算时,如果出现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费用为负数时,甲方有权直接从 收取乙方合作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三天之内补足。如果乙方所交纳的合作保证金不足__元/羽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合作保证金额确定排苗数量(合作保证金额÷每羽合作保证金)。
七、上市率要求。为了加强乙方在代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代养的肉鸭上市率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不得低于94%,若上市率低于94%,乙方按以下情况向甲方报告登记:
鸭群如因疾病发生死亡,连续三天每天死亡10只以上或每日死亡数量超过30只,乙方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人员到场核实登记,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处理死鸭。甲方人员必须将剪下的带鼻上嘴壳带回办事处登记。甲方出据认可手续《肉鸭管理记录表》,《病死鸭回收条》后,作异常处理[乙方需支付鸭苗款和饲料款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若低于94%,乙方又未向甲方报告登记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市率在90%以上在94%以下,视为乙方工作疏忽大意,在乙方结算时扣除少交这部分鸭(低于94%这部分)对应金额:即乙方按:少交只数×结算均重×回收价的标准赔付给甲方。
2.上市率在90%及以下,视为乙方私自盗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在十日内赔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量要求及回收。
1、回收日龄和重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饲养(具体见补充协议)。
2、回收方式: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交售成鸭,如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人员确认后可临时安排。交售成鸭地点:棚前或甲方指定宰杀场。
3、回收质量: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公告和相关规定使用兽药,进行相应的防疫和免疫,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屠宰加工肉质检验时发现乙方商品鸭肉质不符合要求,药物残留超标,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交售甲方毛鸭应于交售前2—4小时停食,要求毛鸭口腔至腺胃不得残留食物和杂物,体表无泥沙,水分等杂物,以及体表不得有皮炎疮斑(含啄羽)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有进行相应扣减或罚款。
九、毛鸭回收价格计算。
回收价计算及料比核定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按该协议约定方案执行。
十、投苗计划。
1、甲方放苗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好进苗前的准备。
2、乙方根据自己鸭场生产能力提前3-7天向甲方提出装苗申请,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组织放苗和放料。
十一、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于回收毛鸭后 7个工作日内给乙方结算款项,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超出结算时间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款项,则按银行利息给予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该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乙方的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甲方垫资给乙方的饲料费、鸭苗费、等合计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且没收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外,另支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总额*5%。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司会根据季节变化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公司《肉鸭代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作相应修订,以确保养户利润的合理性,如果该修订后的协议与本合同(或者已签订合同)有相冲突的,按最新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察。
2《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手印)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7
( 合同编号:_______) 委托方: 养殖方(养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委托方(衡阳县种畜場,以下简称“公司”)和养殖方(以下简称“养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猪委托养殖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养殖的约定 1、双方坚持以优势互补、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委托养殖。 2、公司负责猪苗、饲料等物料供应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制定肉猪饲养环节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技术标准。
3、公司为养户提供的猪苗、部分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养户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应的土猪,均属于公司财产,养户不能擅自处理。
4、养户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点领取物料、交付产品等所需要的费用。
5、养户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土猪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养户应按合同规定将委托养殖的肉猪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二、委托养殖的猪苗数量和保证金
1、猪苗数量:公司根据养户的栏舍面积、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确定本批的饲养数量为___ _ 头,具体以领苗单为准。
2、养户向公司按每头猪500元的标准交付保证金,具体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足额交付保证金的,公司按公示的养户利息支付办法向养户收取利息。
三、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公司向养户提供猪苗 2、公司向养户提供不同饲养阶段所需部分的合格饲料,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料时确定的为准;
3、公司向养户提供各种合格的'药物、疫苗,数量及价格以养户到公司领取时确定的为准。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 四、 产品回收价格及结算方式
1、产品回收标准及价格:
正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70~210斤/头,健康、无残缺,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为_____元/斤;
次品标准及回收价:体重在110~140斤之间/头,或稍有残缺,为_____元/斤;
级外品部分由双方另议回收方式和价格。
2、公司提供给养户的各种物料及肉猪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据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结算时可对养户进行浮动补贴,或对已领取物资及肉猪回收价格进行10%以内的调整,以确保养户利益的平稳。
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几种结算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的,公司应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养户。
②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所有结算款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转帐完毕。
五、交货时间、地点:
1、土猪回收上市时,公司应提前7小时通知养户;回收时间不得迟于委托养殖(即养户领苗时)开始后的天,超过回收期限15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时间和地点:养户按上市通知规定的时间在养户猪舍旁将肉猪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猪的过程中,从养户猪舍到过磅前,公司工作人员、养户和客户三方共同检查猪只是否出现死亡,如有猪只死亡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公司回收肉猪前的车皮过磅、肉猪过磅以及猪只数量必须由公司销售人员、养户及客户三方签名确认。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养户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回收委托饲养的符合上市标准的土猪,并及时支付结算款项。 3、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物资及提供免费的养殖技术指导。
4、经常征询和听取各方的意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应承担因市场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对养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养户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结算款。有权对公司提供的物资的规格和质量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可在公司交付物资时提
出。养户在公司领取各种物资时,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如不能亲自签名确认时,需书面委托领用人,并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签领物料。
2、对公司制定的利益调整方案可提出建议及意见。 3、对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监督的权利。
4、养户应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提供符合公司规范化饲养管理要求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猪群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猪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公司与养户共同确认,否则视养户所报猪只死亡和淘汰无效,按养户私自变卖猪只处理。
7、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对国家限制使用的药品要按规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对产品进行催肥。
8、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土猪饲养日记表,接受公司养户管理员的定期检查。
9、不能将公司以外的猪只掺入公司委托的猪只中混合饲养。交付肉猪时须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不得掺杂非公司肉猪,不得灌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公司违反合同,迟延回收肉猪的,在公司回收产品后,按每天不少于元/头猪补偿给养户;迟延支付结算款的,按迟延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养户滞纳金。
2、公司违反合同,拒收养户交付符合标准的肉猪,每拒收一头,赔偿养户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养户发生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养户领取物资时提出异议,如情况属实,公司仍未改进,由公司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将不承担此款违约责任。)
4、养户未按照公司约定时间及质量提供肉猪的,公司有权拒收。养户除应支付未交付肉猪的总价值(以土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另行支付15%的违约金给公司。
5、养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对不按照第七条第7款规定使用饲料和药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养户负责赔偿。料肉比在2.10~2.40之间,料肉比不足2.10或超过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6、养户私自变卖公司委托养殖的土猪、变卖公司提供的物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赔偿1500元,变卖饲料每40公斤,赔偿140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养户:(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养殖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____亩,地租为每年每亩____斤小麦和____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____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____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xx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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