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供应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方需向乙方订购下列石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交货时间:甲方提前20天通知乙方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通知(通知方式为订单签收即为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必须现场交货,每逾期一天承担逾期交货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确定解除合同。
二、交货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创艺时代主城工地卸货到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在该工地以外的,甲方不予认可。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人民币200万以内的石材由乙方垫资,超过200 万以内的石材由乙方垫资,超过200万元部分乙方货到工地交货,甲方付款。垫资部分在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运输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验收;乙方供货时负责向甲方提供质量监测中心的质量报告。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石材验收后签字确认,石材误差范围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每批货必须按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料单顺序发货,并在每箱石材包装上贴清单,每片石材上须标注尺寸编号。
六、天然石材若有轻微色差属正常现象,若发现色差严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认定,对色差严重的`石材乙方无条件换货。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贵阳签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2
乙方(配送方):
甲方(订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蔬菜配送服务事宜,达成协议,为保证双方的权利,特订本合同。
一、蔬菜配送的.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的蔬菜质量按甲方的要求质量配送,无腐烂、无农药超标。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
3、时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
4、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甲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
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每个月15日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三、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甲方必须将货款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每学期开学前5日,付上个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的货款)。
四、违约责任:
1、如因货物质量不符或不对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3‰收取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得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在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 方代表:
20xx年8月25日
供应合同 篇3
供货方: (简称甲方)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供货交易的任何程序为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和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供需合作关系成立:
1.甲方所供应蔬菜,达到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蔬菜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甲方还须提供卫生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按乙方所需蔬菜,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绿色、安全的蔬菜。
在本合作协议书期限内,甲方供应蔬菜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并保证其供货质量。
二、货款结算
甲、乙双方情况,在供货蔬菜验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货款结算:
1.现款现货结算(□否;□是)
2.期结(□否;□是),甲乙双方按月为一次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月25日支付给甲方当月所供蔬菜价款,甲方应当每三个月给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甲方应提供完所有菜款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违反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四、协议期限
本合作协议期限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签订新协议书。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供应合同 篇5
出卖人:
买受人:
一、品名、质量指标:
二、供货数量及期限: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出卖方自选运输方式并代办运输,自卸车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 交货地点:电厂煤场,交货前的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按《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GB/T18666-20xx)执行。
2、买受方在煤炭到厂后7日内出具煤质化验结果,出卖方应主动与买受方联系,索取化验结果,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煤炭到厂10日内,向买受方提出复核,或将买受方留存的备份煤样提出,交由X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仲裁化验,仲裁化验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出卖方逾期未对化验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同买受方化验结果。
3、数量以买受方计量为准;计量方式:以买受方地中衡过磅计量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以到厂单价进行结算,即:煤炭单价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所对应的大卡含税单价计价。煤炭结算价格详见双方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在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前,此价格一直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卖方供煤统一采用一票制(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到厂煤炭验收质量,由出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3、执行期自签订日起,如遇市场煤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买受方通知出卖方签订补充协议,结算价格由买卖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六、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及质量要求:
1、计价方式:发热量计价。
2、计价标准:出卖方煤炭煤质化验指标(全水分Mt除外)在结算期内按加权平均数计算。
3、吨煤热值计价法:吨煤热值计价法:1吨煤价=4500Qnet.ar ×0.135大卡含税单价。
4、全水分8%﹤Mt≤10%的,超过8%的部分按同等比例在煤量中扣除;全水分Mt﹥10%的,超过10%的部分按双倍比例在煤量中扣除。扣除水分的部分给予扣水返热值补偿。
5、出卖方供应的'煤炭灰熔融性温度(DT)﹤1350℃时,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停止供煤。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结算时出卖方提供矿产品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由买受方一并支付。
2、买受方收到货经验收后,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期;出卖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全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自行与承运人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八、供煤诚信保证金:
出卖方应向买受方缴纳供煤诚信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相关条款详见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本合同附件:供煤诚信保证金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严禁煤炭分层、分区装车,各层各区质量差值Aar≥5%,Qnet.ar≥200kcal/kg,按掺假处理。买受人在到货验收中发现木、石、铁块及杂物(以粒径长端超过500mm为准),经双方确认,罚款5000元/次,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当月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掺假、掺杂、掺水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停止接收出卖人的煤炭;同时通知出卖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质量,并书面承诺不再作假,待出卖人整改完毕提出供煤申请,经买受人同意后可继续发运。对于已卸车的掺杂使假煤炭,买受方有权按车内最差煤质样化验结果作为同批次煤车(指同一发运地当日进厂煤车)日后结算的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情节恶劣者,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前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罚款5000元,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因掺杂使假,给买受方安全生产及设备造成损失,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要求的矿点或非合同煤种时,买受方有权拒收出卖方供应的煤炭;如已发生卸车行为,出卖方须承担装车费自行运回。
3、出卖方应严格按分月合同量组织发运,出卖方如要超合同量发运,应得到买受方的同意,未取得买受方的同意超过合同量发运,买受方有权拒收;买受方根据社会用电和电网负荷高低,有权对月度合同量进行调整,调整前买受方应提前通知出卖方。
4、出卖方接到买受方签定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通知,不按时前来签定,买受方将停止接收出卖方的煤炭,并停止支付供煤暂付款,由此引起的后果出卖方自行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上级机关协调;
3、由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有条款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7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1)合同的有效期:签订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2)除上述第九条中明确的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外,双方一致认为应变更、终止合同的。
供应合同 篇6
供方:
合同编号:20130511
签订地点:需方办公室
需方: 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店岗二期项目部
签订时间:
需方因承建? 店岗二期17#18#19#23#楼? 工程的需要,需购钢材,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材料名称、数量、价格:
(1) 材料名称:建筑用材(品牌:马钢)
(2)数量:需方需钢材数量约3600吨。
(3)价格:
供方垫资部分价格按供货日《不含税》,货到现场之日起每天每吨另加肆元计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随车提供原厂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方的公章)。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钢材送到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姜其保 电话:13977621760
和谢志电话:15200300278?? 同时在供方结算单(送货单)上签字或打欠条认可,签字后视为欠条。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项目部施工场地,装车及运费由需方承担每吨40元费用,卸车费由需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先检测,后使用。如有异议需在到货三日内向供方提出,并保存原货物,否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螺纹按理算,线材、盘螺按过磅重量或钢厂出厂标牌验收,偏差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否则需方有权拒收。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需方:
(1) 需方根据施工需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供方提供需求计划,供方应在需方提出需求计划2日内将合格产品足量供应给需方;
(2) 需方在收到的材料全部合格的情况下,应及时验收和签收供方按照需求计划送达的材料,不得推迟或无理拒签;
(3) 需方应保证材料到工地的运输路线畅通并及时组织卸货。
2供方:
(1) 供方承诺按需方实际需求量供应钢材;
(2) 供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费、吊装费由供方先垫付,结算时并入结算款。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垫资款:由供方供应1000吨钢材为垫资款。
期限:(1)需方收到本项目第一笔工程款时需方须结清供方垫资全部款项的60%;
(2)后期每次供货货到工地需方需支付支付货款的60%;
(3)垫资总量不得超出600吨,余款于本工程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款项。
八、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需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钢材全部款项的;
(2)需方与其他钢材商另签购销协议;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供方有以下情形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供方未能供应1000吨钢材为垫资款。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异议,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双方可解除合同,同时需方必须无条件在一个月内付清供方全部款项,如未能按合同付款,需方需支付供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未付所有款项为基数,从所欠款项供货之日起按月利率3%计算。
十、争议解决方式:供方有权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供方主张债权所产生费用包括聘请律师费、诉讼费等由需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
供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代理人:
电话:
账号名:
需 方
单位名称: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店岗二期项目部
项目经理: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需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担保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供应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酒店用餐所需蔬菜、肉类、作料等食用材料(以下简称食材)。
第二条 订货方式
甲、乙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书面订货清单等方式订货。如是书面订货清单的,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分别签后各置一份留底。
第三条 交接货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上门,送达地点为 厨房。
第四条 订货和交货时间
1、甲方一般在头天下午18时前告知乙方第二天所需食材的种类、数量等,乙方必须于每天早上8:30前将甲方所需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食材的,应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临时订货通知后,必须无条件的在接到甲方通知的3小时内按甲方通知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的要求及时将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第五条 价格
食材价格的参考基础是 的市场价格。食材价格采用乙方报价,甲方去市场询价的方式,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乙方每周报一次甲方可能用到的食材价格,甲方不定期去市场询价,如果乙方报价低于市场价格,以乙方报价确定食材价格。如果乙方报价高于市场价格,则按市场价格的80%确定食材价格。
第六条 质量
1、 所有食材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需要检验合格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食材需在甲方验货完毕后的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第七条 验收
1、 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
2、 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3、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双方的交接货人员应当场填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品种和数量清单二份,同时说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双方交接货人员在清单上签,各执一份。如果任何一方拒绝在清单上签的,任何一方均可邀请当地村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乡政府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单独制作上述清单,拒绝在清单上签的一方承诺无条件放弃对另一方制作清单的品种和数量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因的任何抗辩权利。上述清单作为双方的合法有效依据。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缴纳 万元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后,无息退还,若有不足扣款之金额,由乙方补足。
第九条 结算
1、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的依据是经双方签确认的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甲方的订货清单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
(2)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材必须及时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甲方去市场询价,如果乙方的报价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应提供合理依据,比如市场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者价格主管部门公告的价格或者三个以上商家愿意出售的价格等等。
(4)验收食材时应以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质量的食材,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补,拒收或要求退补食材时应认真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拒收。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每次订货的要求,按时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送到甲方厨房。
(2)交货当日乙方应无条件正常交货,不可擅自变更食材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
(3)为确保甲方员工及客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乙方在选购食材时,必须精心挑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严禁选购含有剧毒农药或其他对身体有毒有害的食材。
(4)乙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如需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一个月以后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食材导致甲方员工(包括甲方股东,下同)或客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等事故时,经相关部门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提供的食材造成的,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员工和客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如乙方的报价高于 市场价格的,第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10%违约金;第二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20%的违约金;第三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30%的违约金;第四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总货款2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3)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30分钟以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10%违约金;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30分以内不足6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日货款20%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乙方的送货时间如果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60分钟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2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
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货款中自行扣除,无需征求乙方的意见。
第十四条 其他
1、甲方确定的订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qq号: ,传真号: 。
乙方确定的订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qq号: ,传真号: 。
2、甲方确定的验收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确定的送货人: ,身份证号码 。
3、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4、本合同中所列出的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按该地址向另一方送达涉及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另一方拒收或被邮局退回的,均视为一方的通知已有效送达到另一方。
5、本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因建设XXXXXXXX市政工程需要,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将工程所需的砂石材料及标准砖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执行。
一、供货地点:XXXXXXX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二、供货内容:上述工程所需的碎石、石渣等。
三、质量要求:
1、碎石规格为20—40mm,要求碎石清洁、符合砼配合比要求。
2、碎石含泥量不得大于2%,含屑量不得大于2%。
3、石渣规格为50—150mm。
四、供货要求:
1、数量:碎石约81650m3,石渣约4554m3,结算按乙方送至现场后甲方施工员签字单据为准。
2、按甲方需要量供应(提前1—3天通知),不得因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五、供货单价:碎石元/立方,石渣元/立方。(以上价格包含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他未列材料,由双方以补充合同进行增补。)
六、结算办法:工程结束后一次结清。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
代表:代表: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9
一、供货商品的价钱
价格必须保持与市场同步,不得恶意涨价。
二、供货商品的质量
1、保证质量,每天送来的货品包装、牌子、质量必须一致,不得私自更黄品牌,如有违者,则当天的货款全部不予结算。
2、如一月中累计出现3次质量不合格者,则当月的货款扣罚20%。
三、送货时间
1、固定送货时间;
2、必须按时到达,如因乙方送货不及时导致甲方未能按时加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有临时补货,乙方不计货物的多少必须在2小时内送到,否则扣除当天全部货款。
4、出现菜品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商全部负责,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结帐方式:由甲方每月10号之前给乙方结清上月货款。
6、甲方每月不给乙方结清货款,超出一个月之内,乙方可起诉甲方追回货款。
甲方:乙方:
公司公章: 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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