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商业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业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业合同 篇1
XX广告有限公司影视制作合同书
甲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经双方协商,就拍摄影视广告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制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产品壹条. 本影视广告片长度为, 广告片语言为:
2. 广告片的材质为: 柯达电影胶片拍摄
二. 制作周期:
合同签订预付款到位后30天内交完成片,详细进度附摄制进度表。
三.制作费用:
本广告片拍摄制作的总费用大写金额为,小写金额为: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即付总额的 费用给乙方,在广告完成片终审通过后,3天内,甲方将余额 付清。此后,乙方将完成带交付甲方,版权归属甲方。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按<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本广告产品的有关企业产品资料,以及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产品样品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协助好乙方的拍摄工作;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款,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时间和资金完成工作;
3. 甲方应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考虑乙方的工作周期等因素,对乙方提出的修改要求和建议,应及时完整地作出书面答复,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种业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广告片创意设计,剧本和拍摄方案的修改要求和建议持有异议,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的修改要求和建议,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余款;
4. 甲方在初审样片后,可在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应具体明确并且可行。由乙方负责在收到修改意见后五天内制作完成片交给甲方。如甲方在收到初审样片后逾期七天未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意见,视为甲方同意按初审片交付完成片, 甲方不得拒收。
5. 对于乙方提交的符合专业电视台播放及甲方要求的最终成品带, 甲方不得拒收;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品带持有异议,应当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余款。
6. 由于甲方付款迟延,资料样品迟延及其他需甲方提供协助之工作迟延造成工作延误,交货时间相应顺延。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根据甲方对该广告片提出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和拟定拍摄方案,附创意说明及广告脚本;
2. 乙方提供的广告片创意设计,剧本和拍摄方案需经甲方审定认可后才开始拍摄制作工作,已经过确认的广告片剧本和拍摄方案, 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做出修改,否则视为违约,但本合同第五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除外;
3. 乙方拍摄制作的广告片应符合剧本要求,画面整洁,声音清晰,符合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返工制作修改,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才予以验收,广告电视片按甲方审定的`剧本制作并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不能拒收,亦不能以此为由拒付余款;
4. 乙方提供广告业正式发票给甲方,按付款方式
开发票;
5. 乙方需严格遵守交货时间,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交最终成品带,提交成品BETACAM带两盒,VHS带两盒;
6. 乙方需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如有违约甲方将追究责任;
7. 乙方应在广州完成主要拍摄工作并交付完成片,但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8. 乙方应保证其在制作过程中以及交付的成品中不存在任何构成对第三方(肖像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及时给付预付款,提供本广告产品的有关企业产品资料,以及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如果甲方未及时给付预付款,提供上述资料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者影响, 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并不得因此而拒绝付款;
2. 在拍摄过程中,需要进行在原定方案之外的改动,均需双方另行商议解决,由甲方确认方可,因改动而所需增加之费用和时间由甲方承担,如是乙方改动或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3. 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擅自终止及解除合同。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在创意、筹备阶段,已付之款项, 乙方不予退回;在拍摄完成阶段,须按本合同全部费用支付95%,在剪辑制作、配音及完成片初审阶段,须全额付费。乙方中途解除合,除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外,还须支付本合同全部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4. 若甲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起算,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交付合格的完成片,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算,每日按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 若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或所交付的成品存在侵害第三方(肖像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况,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八.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行为造成延误,交货时间顺延。
九.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提供之影视创意,制作服务成果,甲方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评奖、教学、著作、研讨等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但事先应告知甲方。
2. 广告中演员影视发布肖像权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亲自洽谈签署的特殊演员(如明星)影视肖像权由甲方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提出诉讼方所在地法院。 十一.其他:
1. 乙方应详细列出计划表,以供甲方追踪参考;
2. 本合同共4页,经双方签定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传真、电子邮件,凡双方协商一致的,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2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每项/元)
1.项目价格: 2600元 /月/店铺
2.项目内容:店铺所有产品的拍摄
3.图片格式: png、jpg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拍摄前,甲方支付项目拍摄费订金40%;
2.乙方完成项目拍摄后,甲方结清尾款费用60%。
三、拍摄的`时间
1.样稿图片: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拍摄,每批产品拍摄周期为3-5个工作日
2.补拍图片:根据甲方建议对项目图片进行相应的重拍与补拍,拍摄周期为2-3个工作日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需保证所拍摄的图片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2、乙方拍摄完成的作品,甲方将委托摄影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作品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摄影作品。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摄影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产品特点及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拍摄。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拍摄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样稿图片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以市场价支付摄影验收通过作品的拍摄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不收取任何拍摄费用。
3、当图片验稿后,双方有义务保证方案的稳定实施。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所拍摄的图片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任意发表及转让。
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传真:
日期:
传真: 日期:
商业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房屋的使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 商业用房租赁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将位于 (清水房)商业用房(套内面积: ㎡,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第3条 场地用途:乙方承租2层楼整层用于经营餐饮、茶楼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套内面积 元/㎡/月,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计算时间:自乙方入场装修之日起4个月后计算;租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租金起算第一季度租金。
第7条 租金按 支付,于应交期提前 天支付本季度租金。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10条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租金。
第四部分 租赁相关费用
第10条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缴纳由于房产租赁及土地使用而产生的税收和费用,并办理租赁登记。
第11条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因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
第12条 租赁房产的网络线路、闭路电视、电话等,甲方只负责提供接口,由乙方自行办理使用申请并承担费用。
第13条 与租赁房产有关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系统、供配电 KW等),乙方如需变动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同意乙方经营所需天然气从该物业现天然气接口接入,另外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负责落实该房屋正面公路旁的停车位,乙方负责制作停车指示牌,并由甲方协助乙方落实地下车位 个,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6条 租赁期间,乙方由于经营不善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进行抵押给第三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抵押期间甲方及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需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8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经营需要。
第19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可作房屋结构调整,乙方因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第七部分 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20条 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第21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可正常使用房屋,不得阻挠、干涉、介入乙方的合法使用。
第22条 甲方保证拥有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甲方保证租赁房产现状不属于违章建筑。甲方保证拥有租赁房产具有完全的,不可争议的排他性所有权,甲方如需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以及出售,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不影响乙方租赁期内的正常营业。
第23条 甲方负责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租赁房屋门前的树木移栽,并将门前的绿化区域建为平台,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24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乙方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临街面二楼门厅入口进行加宽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权利及义务:
第25条 乙方拥有合法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火灾,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28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投资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29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根据经营和竞争需要,可对租赁房产进行重新装修。
第30条 乙方可在所租赁房产范围内作广告,包括(外墙面)
第八部分 争议解决
第31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2条 租赁期间,乙方的通讯、室内环卫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租赁期间自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甲方须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用水、电),并于租用时与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
第九部分 合同生效及终止
第33条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34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应予以退还,乙方同时结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第十部分 违约责任
第36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7条 甲方在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投资总额3年折旧损失费,并承担 元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按该房屋3年租金总额的3%)。
第38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按该房屋3年租金总额的3%)。
第十一部分 消防安全
第39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消防设施,租赁期间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出租人)
住址(注册地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商业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迎接校园文化艺术节,切实达到为新生提供便利的目的,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本校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活动概要
20xx年11月,XX大学文化艺术节拉开序幕,乙方---XX大学XX学院,作为拥有着近位新生的学校第二大院也在积极的做着准备,并希望能与xxxx公司进行合作。
第二条详细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赞助:
1.甲方为乙方提供海报20张,宣传单20xx张;
2.活动期间,甲方提供乙方活动期间所需要的'经费四百元整。
乙方学生会外联部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活动期间甲方公司的宣传单由乙方负责发放;
2.活动前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具体的宣传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宣传帮助。
3.活动前后,乙方负责在各大食堂门口的宣传栏以及宿舍帮甲方张贴海报.
第三条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允许解除本协议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
2.甲方或乙方承诺的支持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兑现。解除协议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应当视为无效解除。
3.各种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协议失效。
第四条违者责任:
违约方应向被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如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对以上各项条款均无异议,同意签署该协议。该协议自签定起即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5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北京体育之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专注于体育场馆赛后运营管理的专业机构,目前是北京工人体育场、中国国家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天津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山东德州体育运动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负责包括北京工人体育场在内的等以上体育场所的商业运营。
本协议中如未特殊注明,"工体"即代表北京工人体育场。
乙方()1980年建厂,1993年组建集团,是中国最大啤酒企业集团之一,在中国大陆地区连续10年产销量第一。
本协议中,甲方作为北京工人体育场的战略合作伙伴及商业运营公司,负责20xx年共"工体足球嘉年华"活动啤酒类赞助商的合作事宜;乙方是赞助"工体足球嘉年华"活动的企业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赞助定义
赛事组委会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已经与赛事主办方签订了承办协议的赛事筹备组织。
"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总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机构、其继承者、获得授权者及销售商。
赛事赞助商是指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三个层次的赞助商,其所享有的回报权益依据赞助企业所处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别,本合同以下条款中所述的,即表示处于上述第个赞助层次的赞助商。
"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几个品牌(附件列明)。
"产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产的下面几种产品及其附属物(附件列明)。
"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内可将广告、促销材料用于宣传的地区。
第二条赞助确认及赞助回报约定
甲方作为本届赛事的唯一资源经营机构,全权负责本届赛事赞助招商各项事宜。甲方同意并乙方自愿成为本届赛事_赞助商,现予书面确认。
根据本届赛事赞助招商的相关事宜,乙方作为本届赛事赞助商,将享有合同附件1所述回报权益。
第三条赞助总额及出资方式
作为本次赛事赞助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美元)的赞助,具体内容如下:
现金万元人民币(/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交付总赞助现金额的%,前交付完结剩余的%。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届赛事闭幕,乙方可在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的商业活动中宣传使用本届赛事的内容。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中国所生产和梢售的类产品,可在其包装上出现本届赛事标识及名称。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帮助,具体方式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向乙方提供赞助回报权益,并保证乙方为本赛事唯一赞助商。
乙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赞助款。
本合同一经签署,除非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否则即视为放弃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双方均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法人单位,具备所有必须的政府批准和许可,可以进行本合同下的业务,并将保持在中国进行此等业务的良好声誉和资格。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时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以上陈述、保证和承诺不仅在文首日期真实,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内都是真实的。双方确认以上的每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都是关键性的。
第六条开支和记录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协议各方各自负担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开支。
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之后至少两年期间,甲方必须保存证明下列事项所需的帐目和记录(统称记录):
甲方在本合同下作出的'承诺真实准确,甲方完全符合本合同的条款;
所有交由乙方支付的帐单和费用都有效和正确;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赞助金额和赞助产品只用于赞助本届运动会运作之用,并无用作转付第三方的任何不合法或不妥当之付款;
甲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可能影响乙方签署本合同或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的乙方雇员或其代理支付任何款项。(此处"款项"包括现金、实物、服务或其他利益。)所有记录必须以贯彻始终的、一般被接受的会计制度填写。乙方或其代表有权经事先两个工作日通知后,在甲方正常办公时间内的任何时候审查与乙方有关的记录。
第七条商标
所有本合同内提及的所有权属甲方或乙方的商标、标签设计、品名、图案、广告、营销和推广概念(以下简称商标)都是双方各自的独立财产。根据有关商标或版权法或其他知识产权法,所有以上商标权的利益都归双方各自拥有。
双方授权对方就本赛事使用本方商标,但双方均不是专有使用对方商标,也不得将此权利转让予第三方。所有对双方商标的使用都须经对方审查并事先征得对方书面批准。没有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生产、销售或许可生产、销售带有对方商标的促销品。
第八条有效期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届赛事闭幕或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天内未能纠正;或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款约定的赞助款。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第三条款约定的赞助款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九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在不违反上述情况的一般性的前提下,双方明确同意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位置张登其类广告的权利是本合同的根本目的之一,任何对此的限制、局限或其他修改构成根本目的的失败。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局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其他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作为正式生效。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他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6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
住 所(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办理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 款;
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3 购销或服务合同:指乙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
1.4 应收账款: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 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1.5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1.6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
1.7 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甲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 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1.8 保理余款:指甲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 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9 保理账户: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在甲方开立的用于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0 保理业务手续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而有权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2.2 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3 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乙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 本合同不会引起乙方违反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2.5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赖以产生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 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2.6 乙方与购货方订立的购销或服务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7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乙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2.8 在本合同生效时,没有针对乙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构成任何形式 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2.9 提供给甲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 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乙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乙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2.10 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相应
应收账款以及扣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该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11 乙方授权甲方对保理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 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甲方对到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
2.12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保理账户直接扣划其所对应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1) 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乙方未能足额偿还应付利息;
(2) 融资到期日(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能足额支付应还融资本息;
(3) 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提前到账。
2.13 融资到期日保理账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保理融资本息的,甲方有 权从乙方在甲方或中国工商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 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不执行本条规定,但甲方按照本合同第6.3条通知乙方回购的除外。
2.14 本合同项下融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3.1 乙方将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甲方,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合同项下每 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应收账款转让清单》见附件,下同)之和,给予乙 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
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 甲方给予乙方的每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起至甲乙 双方约定的融资还款日止,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3.3 实际融资发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据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记载的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事 项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4.2 融资利率按 项确定:
(1)按融资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三个月shibor加个基点(bp)执行(年利率 % 或月利率‰)。
(2)以融资发放日的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与本合同第3.2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 (上浮/下浮/零) %。
4.3 以4.2(2)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融资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按下列第种 方式处理:
(1)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第二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次类推。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融资发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在每一利率确定日,按该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定的浮动幅度对融资利率进行调整,分段计息。
(2)在融资发放日后的每一个6月21日和12月21日按当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 定的浮动幅度对利率进行调整。
(3)在整个合同期限内融资利率不作调整。(4) 其他:
4.4 融资到期乙方未按约定偿还的,融资逾期部分仍适用上述利率确定方式。
4.5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4.6 本合同项下融资按项约定结息:
(1)发放融资时一次性结息;
(2) 发放融资后,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 (月/季)结息。融资到期,利随本清,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
4.7按照第4.6条(1)约定方式结息的,甲方在发放融资时扣收融资利息;按照第4.6条(2)约定方式结息的,结息日前乙方须将应付利息存入保理账户,由甲方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本合同项下融资到期日,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
第五条 应收账款的回收
5.1 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回收,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1)甲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2)由乙方进行催收,督促购货方及时将应收账款存入保理账户。
5.2 甲方收到购货方全额付款后,应与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逐笔勾对,确认无误的,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勾销,如有保理余款的,甲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应收账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6.1 由于乙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6.2 除6.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乙方也应按照甲方通知进行回购:
(1)因货物损失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购货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到期日,甲方未收到购货方付款,或购货方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3)构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甲方宣布到期的应收账款融资。
商业合同 篇7
甲方: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艺术表演团体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相互协商,决定举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时间定于:
________
3、演出地点:
________
4、演出场次:
________
5、演出装台、排练时间:
________
二、演出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__________元,舞美制作费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及食宿费)。
或:
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票房,票价档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场地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营业税由_____方负责。
3、演出的宣传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节目单印制由_____方负责。
4、演出道具由_____方提供,演出灯光由_____提供,演出音响由_____提供,演出布景由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装、化妆由_____方提供,演出乐器由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运输费由_____方负责。
6、演出从北京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费由_____方负责,其中飞机票_____张,火车软卧票_____张,火车硬卧票_____张。
7、演出总人数为_______人,在演出期间的当地住宿费由_____方负责,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上宾馆,其中单人标准间_____间,双人标准间_____间。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_____方负责(用餐标准及时间见附件)。
三、结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项在________内结清。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须向乙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则须向乙方赔偿全部票房中乙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须向甲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则须向甲方赔偿全部票房中甲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六、互不承担责任: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________乙方:
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
盖章:
________盖章:
________
地址:
________地址:
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
账号:
________账号: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传真:
________
邮编:
________邮编:
________
商业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商业用房租赁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已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及面积
1.1 甲方将座落于绵阳市 区 路 项目 2 号楼 二层1、2号 商业用房(具体见附件1:租赁房屋平面图)实际使用面积约为 20xx.35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
1.2 如上述面积与交房时现场测绘的实际使用面积存在差异,双方同意按现场实测核定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租。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租赁房屋用于从事 鸭天下餐饮店 经营活动。
2.2 乙方改变房屋的租赁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房屋从事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经营业态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从 20xx年11月30日 起 6年 ,但租赁起始时间最晚不超过 20xx 年 12月 30日 。
第四条 租金
在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本商业用房的租金明细如下: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3 个月的免租期,期间免收租金。若因乙方原因,实际租赁时间不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一个计租年度的租金标准核收免租期的租金。自 免租期结束之日 起,开始计收租金,起始租金¥ 48 元/㎡.月(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租金内须另行计收),自第三个计租年度起,按照 5% 的比例逐年递增如下:20xx.35㎡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
5.1 租金 每半年 支付一次。
5.2 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一次性预付首期半年租金¥ 600870 元(大写:人民币 陆拾万捌百柒拾元整 ),以后的租金由乙方 每期届满前15日一次性足额 向甲方预交。
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
6.1 租赁保证金为¥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元整 ),由乙方在进场之前支付给甲方。
6.2 合同期满后,经确认乙方未下欠应缴费用及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财物无损坏现象后,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无息退给乙方。
第七条 物业管理
7.1 房屋交付时,由本项目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乙方均应认同该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并应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租赁面积交纳物业管理费。
7.2 物业管理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费用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报经当地价格行政主管机关核定的标准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30 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按 三个月 为一期支付,首期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该房屋之前交付给甲方,乙方须在 每期届满前15日一次性足额 预付下一期物业管理费。
7.3 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油烟、噪音、污水和垃圾的排放应符合城市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夜间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治安管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违反上述规定被相关国家机关予以处罚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4 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场地内的物业管理,以及场地内的供电线路、消防设施、通讯线路、宽带网络、自用空调系统等的维修与更换。
7.5 乙方空调外机的安装应统一有序,不能破坏和妨碍建筑立面的整体观瞻。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
8.1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的时间可根据乙方装修需求确定,但最晚不超过 20xx 年 12月 30日 。该房屋的装修和设施设备情况在交付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8.2 乙方承诺在交房后 3个月内 开始营业。
8.3 除双方另有约定的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的依据,以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第九条 装修约定、维修养护责任
9.1 乙方可根据需要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装修或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装修或改造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如依照国家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验收的,还需经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验收。
9.2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用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扩建或增添。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公共设施承担维修义务,因房屋建筑结构、屋顶及墙面防水、高低压配电、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房屋自身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缮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但因乙方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的不在此限。若出租方变更为非开发商的买受方,则此条款不属于甲方的'转签内容,买受方不具有承担此条款的义务。
9.4 合同因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终止,乙方可拆除属于其租赁后投资购买和安装的设施、设备,但在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与房屋正常使用密不可分的相关设施和设备,保证房屋处于无需修缮便可再次投入使用的良好状态。对于与房屋不可分离的装修,或虽可分离但分离后将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外观的装修,无偿转让给甲方。
第十条 水、电、气等费用的收交
水、电、气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宽带网络使用费等与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服务性收费,按照管理房屋的物业管理单位的规定办理。
11.1 在房屋范围内, 乙方安装广告或店招须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批,且应符合房屋所在区域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规划。
11.2 因广告或店招倒塌、脱落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许可他人安装广告或店招。
第十二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
12.1 甲方有权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均应告知第三方房屋被乙方租赁的事实,并在与第三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第三方应认可并接受本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继承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
12.2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若要全部或部分转让房屋的承租权,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
12.3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须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是否继续承租房屋,甲方若继续出租本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甲、乙双方相互协助,友好合作,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13.2 甲方权利、义务
13.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合同进行监督。
13.2.2 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
13.3 乙方权利、义务
13.3.1 乙方有权在房屋内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依法自主经营,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门前三包工作。
13.3.2 乙方在承租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纠纷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3.3.3 本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其它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前10日内清偿其所欠甲方及各种物业费用,在保证不损伤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应将属于其的财产、设备及其相应的招牌广告等搬迁撤离,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签收认可。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限期搬迁的通知书。在送达乙方后,乙方仍不搬迁的,甲方视其为乙方遗弃物品,有权处理,并从中租赁保证金中扣减所造成的费用。
13.3.4 乙方在退场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装修装饰,保证房屋和设施设备良好的可使用状态。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还租赁房屋的义务。若乙方不能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主张该剩余部分的损失赔偿。
14.1 在租赁期内,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拾万元整 )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14.2 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比照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
14.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当期应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如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未交租金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执行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提供包括供水、供电等一切服务;如乙方累计逾期达到30天的(含30天)未交租金及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乙方比照本条第1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
15.1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可以终止:
15.1.1 本合同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的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15.1.2 本合同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解除。
15.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税费和合同的善后
16.1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16.2 双方在租赁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清偿各种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应清偿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组成、补充和通知方式
17.1 合同的附件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议、函件是本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
17.2 甲乙双方应以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作为双方向对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送达地址,如任何一方的上述情况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对方承担。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手印)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相关文章:
商业合作合同02-18
商业租房合同03-05
商业用房合同04-02
商业租赁合同04-15
商业房合同04-16
国际商业合同04-20
关于商业合同04-02
商业活动合同03-20
商业房出租合同03-26
商业广告合同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