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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合同

时间:2024-08-29 16:57:0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农副产品合同集锦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副产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农副产品合同集锦7篇

农副产品合同 篇1

  __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买受人

  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简称出卖人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出卖人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受人交售___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买受人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向出卖人计付货款。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 )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出卖人(买受人)供应,包装物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 )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交售的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 —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 —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出卖人在交售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_____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买卖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买卖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卖方: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名 称

  品 种

  产地

  商标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发生争议, 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浦口区工商

  行政管理部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鉴证方留存

  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买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3

  买受人: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县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订

农副产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进一步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

  规定,本着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农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农产品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产地、等级或商标

  订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农产品质量标准:

  三、农产品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四、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五、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及运输费用负担: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九、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合同变更和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

  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 (签名盖章) 卖方: (签名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备案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副产品合同 篇5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为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结合公司农副产品开发计划及农户的基本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合同,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要求:有特殊质量或品种要求的'农作物种子由甲方提供,无特殊要求的农作物由乙方自选种子。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统一提供子种的种子款由甲方垫付,垫付资金于产品收购时扣回。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禁止对农作物使用农药、化肥等。

  1)玉米收购质量标准:无杂质、无霉变、无碎粒、颗粒均匀饱满、水分含量在13%以内、阳光照射凉干,不得用柴火或煤碳烘干。

  2)土豆收购质量标准:无杂质、无破损、无腐烂、单个重量100克以上.

  3)其它农产品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不予收购或另行议价收购。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种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副产品,并按市场收购价上浮8%收购。

  第五条 产品收购地点:预约定时定点收购。

  第六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货款两清。

  第七条 合作期间,甲方要及时对乙方农作物种植进行规划与布署,按时提供种子,无偿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

  第八条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可拒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仅对订单农户有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次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6

  __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买受人

  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简称出卖人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受人交售___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买受人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向出卖人计付货款。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出卖人(买受人)供应,包装物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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