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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15 07:04:4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规章制度15篇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厂规章制度15篇

工厂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及组织纪律性、保证生产高效、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订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如下:

  一、服从安排

  1、全体员工需自觉遵守劳动工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敬领导,服从分配,认真积极做好本职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性质恶劣者将予以除名。

  2、严格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三次以上者视旷工,旷工看情节严重给与处罚,当月矿工三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矿工10天者,予以除名。如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经领导同意签字。

  二、安全生产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严禁违规作业及设备超负荷作业,不得擅自生产工艺。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者自行承当。

  2、严禁岗上饮酒及醉酒后上岗,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并停其当班工作,并承担因饮酒造成的一切后果

  3、爱护公物及个人使用的工具,以防其损坏。丢失或恶意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如发现员工蓄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无论公物或他人财产),将依照失物价两倍赔偿并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工作期间严禁擅自离开厂区,脱岗、聚岗、睡觉、看书、听音乐、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违规行为已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保密

  1、公司的车间及库房乃重要部门,公司员工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进入。

  2、生产过程中,与生产无关的员工严禁进入车间及库房。

  3、非本公司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如果因业务需要,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人员要求进入车间时,车间工作人员应预先向上级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在车间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公司的生产工艺、产量、库存、原材料等重要信息均属商业机密,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保守,不得外泄、对于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卫生:

  1、员工在公司内应注意仪表,着装应干净、整洁;进入车间生产时,员工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

  2、员工应注意维护公司车间、库房及院落的卫生并及时整理、清扫,保持环境整洁,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

  为确保员工的安全及利益,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此规章制度,为自身、为公司共创和谐发展的空间。

工厂规章制度2

  1、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

  4、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必须要穿工作服,务必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9、运送产品要留意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职责(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

  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

  b活动性肺结核

  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12、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一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务必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持续清洁。

工厂规章制度3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主动协作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支配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常的言行举止应老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谐相处,相互关心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别状况,准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支配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育良好的'工作心情,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需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觉,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背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奉献者或提供违背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规章制度4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公司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 劳动纪律

  一. 准时上下班,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 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三. 爱惜公物。

  四. 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五.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 串岗。 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六. 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

  七. 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

  八.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场所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九.各车间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十.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 生产纪律

  一. 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

  二. 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 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六.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做好领料时的登记工作。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仓库管理人员。

  七.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仓库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八.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九.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仓库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十.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 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 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

  三. 一个月内,请事假者不得超过两次。

  四.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 处罚条例

  一. 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

  二.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三.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或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的人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及时改正。

  四.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十一、 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十二、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2.不服从上级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制定: 审核:

XXXXX 厂

  年 月 日

工厂规章制度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以上之管理规定,于即日起实施,监督者为人事部。如有未尽之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工厂规章制度6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工厂规章制度7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 管理公司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领导机构开展管理公司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进出厂区必须打考勤卡,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五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七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八条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十九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十九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厂不可存在任何的歧视行为,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四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办公室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录用通知书到办公室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总经理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合同、厂牌、意外伤害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考勤卡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办公室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办公室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办公室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办公室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总经理批准,呈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主管经理或总经理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每月底统计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工厂规章制度8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每年的'四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危险源、重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2、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工厂规章制度9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1)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2)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3)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4)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5)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6)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7)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2)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3)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4)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5)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6)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7)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8)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9)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10)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釆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11)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12)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13)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14)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三、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1)在品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理化实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4)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7)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四、技术管理制度

  (1)为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形成一个有秩序、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3)建立图纸、测绘、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文件的收发份数、标识、保存及无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确保文件完整。

  (4)建立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做到技术洽商设计变更涉及的内容详尽,变更项目图纸编号明确,符合规范要求。

  (5)建立工艺管理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和工艺管理应实行分级、分专业进行,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交底确认,做到技术符合图集文本及设计规范要求。

  (6)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7)建立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信息是指导性、参考性资料,技术资料是工程归档资料,应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资料员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8)建立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责成专人为责任人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技术措施要做到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成品保护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实施过程有计划,并有文字记录。

  (9)建立新工人培训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由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培训应结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做到资料完整齐全。

  (10)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任责任人,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处理方案有依据,方案简单、易行、可靠,处理过程有记录和相应结论。

  五、设备计划检修、抢修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地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计划检修和生产过程中抢修质量,确保检修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到下一检修周期,保证检修项目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各单位根据选厂统一安排,依据设备运行记录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根据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分别定义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统一整理签字接收,初步审定后报主管经理,由厂部最终审定后,方可实施。

  (3)各单位依据最终审定的检修计划,认真落实检修所需的物资、备品备件及设备,需要外购的必须提前上报釆购计划(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4)计划管理员必须督促供应部门按计划要求如期购回。

  (5)设备组是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负责大、中修及在线设备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控制、指导、监督检修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6)设备组长为大、中修及维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年度大、中修计划。

  (7)设备组负责生产设备大、中修及维修后立项审核,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考核。

  (8)设备组负责改造性大修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审核,并组织实施。

  (9)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设备出现紧急故障影响生产,需要紧急抢修时,由设备组长负责组织相关维修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合理安排调配资源全力抢修,最快时间恢复生产。

工厂规章制度10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作业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开锯前检查项目:

  (一)1、检查锯上的各部润滑点是否已上润滑油(应每天上油一次)。2、检查皮带的松紧度是否合乎标准,有无老化断裂现象,必要时更换调整。3、检查主被动皮带轮、锯片有无松旷间隙及锯片磨损情况。4、检查变速器有无漏油现象、油面高度是否合乎标准(变速器应每年更换一次)。(二)1、检查矿车上的石块是否垫平、固定是否牢靠、有无晃动现象。(应将石头在车间外固定到矿车上后在推到大锯下边的'加工位置)2、检查矿车轮和轨道间的锁紧螺帽是否拧紧。3、检查大锯下边有无人员或其他妨碍大锯操作的不安全因素。

  三、开锯操作:

  (一)1、先合上电源总阀,观察操作台上的电压表电压是否正常,电源是否有缺项,再检查电流表和其他仪表是否正常。2、检查各按钮开关操作是否灵敏可靠,操作要准确,严禁按错开关。

  (二)启动水泵:按下水泵开关,从观察窗看锯片两边冷却液流量、流速是否正常。

  (三)启运主机:按下主机开关,观察锯片转速是否正常,整个机器有无异常响声,有无震动等,如情况异常,立即停止操作,

工厂规章制度11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良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主动协作质量管理部门,分析讨论解决。

  五、把握本车间质量状况,仔细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设计、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讨论解决。

  七、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工厂规章制度12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其中《工厂规章制度》简介如下:

  一、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规章制度13

  高密市会议中心是为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场所,为搞好会议中心的使用管理和会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中心在市建设局和投资办的领导下,开展会议服务工作,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服务周到,安全可靠”为服务宗旨,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安排,为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会议中心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一楼会议室600元/次,制冷(暖)费59元/小时;二楼会议室1600元/次,制冷(暖)费80元/小时;接待室200元/次。

  三、对所有会议只提供音响、灯光、冷暖、开水、茶具等硬件设施服务,会标、茶、饮料、水果、香巾及会议服务人员等,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会议使用单位,均需持市建设局办公室填发的《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到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会务事宜。会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在《使用通知单》上填写意见,办理结算手续。

  五、对未持《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联系会务的单位,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不予承接,建议其到市建设局办公室办理会议承接手续。

  六、会议使用单位和所有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进入会场请勿吸烟并关闭通讯工具,自觉爱护服务设施和用品。若服务设施和用品在会议期间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七、会场灯光、音响控制室为设备重地,除会议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八、使用单位和与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中心。与会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自行管理。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若造成用户_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100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_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29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厂规章制度15

  一,工作目的:

  加强库房物资规范管理,保证内部物流畅通、为公司经营安排顺当实施,满意顾客需求,供应基础保障。

  二,工作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库、车间在制品、成品库和综合库(含:工具、辅料、备件等)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车间在制品管理,在厂物资的质量检验、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

  2,行政人事财务部:原材料库、综合库和成品库的'管理、进、出厂物资的稽查。

  四,工作基本要求:

  1,厂区、库内物品,应按区域,整齐摆放,合理有序、便利生产;每发生一次进、出事项,应马上按进、出单具,据实填存放卡片,登记记账。

  2,全部物资出、入库必需凭有效单据(入库单、出库单、发货通知单、领用单、报废单),方可办理。

  3,仔细把好入库关,切实做到三不收:

  无入库单手续不收;

  实物件号、名称、数量与入库单件号、名称、数量不符不收;

  件号名称数量零部件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

  4,仔细把好出库关,切实做到三不发:

  无发货通知单或出库单不发;

  成品(零部件)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发;

  外包装不坚固不发;

  5,车间、库房要保持整齐,业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仔细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

  6,建立健全各类物资台帐和报表制度:

  A:原材料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外协加工的应含:在外数)。

  B:车间在制品(压制→刮灰→打磨→喷漆→装配)收、入、存台帐、月末在制品库存报表。

  C:成品库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

  D:综合库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

  E:复核当日操作者工票数量,每天登帐、月末汇总报表。

  五,操作细则:

  1,原材料、辅料、工具、备件入库:

  A:原材料、辅料、工具、备件入库,库管员应比照送货单清点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一样,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送货单上签字。

  B:库房收货后应将来料放置在待检区,通知检验人员员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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