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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6 16:17:5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 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 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公司管理制度3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四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五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计盈亏。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总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层的考核。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下发各分公司,并将分公司的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每半年能够提出年度预算的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确认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各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资金拆借务必遵循资金有偿使用原则,收取资金使用费。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四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开办的分公司,总公司依据合作开办的分公司合同协议,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被委派人员,承担相应的职责,并按总公司授权行使权力。

  第十三条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总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人员和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总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的总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执行董事或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并发放。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总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分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分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

  4、支持并保障所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在权限范围内所在分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贷款及其他形式筹资管理制度;

  4、预算管理制度;

  5、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均由各分公司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7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5日前报送总公司。

  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层办公会决议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执行董事审议或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及时报告总公司执行董事: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大额银行退票;

  4、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5、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6、重大行政处罚;

  7、关联交易。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执行董事负责。各分公司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对外洽谈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洽谈,所有合同的签署由总公司执行。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资合同;

  5、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6、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八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须预先工作计划的,事先务必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4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5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来文由综合办公室文书负责登记签收,将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来文机关、编号、名称登记入“外来文件登记册”。

  2、收到来文在来文上加盖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编号,贴上文件传阅单,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后送至公司主管领导批阅。

  3、文书将主管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及时将文件送达公司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

  4、文件送传后各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应在文件传阅单上签署意见,由文书负责督促和催办。

  5、文件处理完毕应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完整无误地按收文编号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将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档案室归档。

  6、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类会议时收到的文件应移交综合办公室。各部门收到所属范围内的各类文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移交综合办公室。

  7发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记录,均属发文范围。

  8、发文先由主办部门用黑色水笔拟稿,移交综合办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签发单,按公司统一编号、登记后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发。需要时经其他领导和部门会签。

  9、综合办公室建立公司发文登记册,登记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

  10、文件签发完毕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页需用统一的公司红头文件纸。

  11、文件打印清样由拟稿人核对无误后,复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12、已签发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文件原件由综合办公室文书按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使用暂行规定

  1、本规定所称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门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预决算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证书指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含副本)等;证明文件指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均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门、各子公司、按实际需要由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

  3、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应该确实做到按规定使用,指定专人妥加保管,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直接对其的保管使用负领导和督促责任。

  4、禁止部门、各子公司利用领取的印章、证书擅自为他人提供各类担保;禁止利用证书卖标、串标或将证书出借给他人使用;禁止超越专业用途使用各类专用章;禁止将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用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任何活动。

  5、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对外签订工程合同,外地偏远地区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财务用印章,应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相关印章分别专人保管制度。

  7、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职务变更调动,或机构设置变更、撤销原领用人应将原领取的一切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全部及时交还公司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办理手续发

  放,不得迟延不交。

  8、领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实施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对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权利。由此触犯刑律的,依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

  9、为承接业务,向社会各界及有关建设单位宣传、推介本公司工程业绩,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荣誉集锦,各部门因业务承接之需,可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公司収回成本费。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透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透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公司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保安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岗位职责明细:

  2.1.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坚守岗位,収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3.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4.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2.5.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収工作。

  2.6.保持接待大厅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2.7.上班是提前20分钟到岗,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劢,及时収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収生的刑事案件戒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2.8.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戒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劣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2.9.外来人员访谈时闱为8:00-21:00,未到时闱戒赸过规定时闱无特殊情况丌放行。

  2.10.会所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客户带宠物出入会所。

  2.11.凡已不我公司解除劳劢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

  2.12.执勤期闱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丌留缺口;杜绝闰散人员进入,晚上9点准时关闭内部门禁系统,无关人员丌得进入会所。

  2.13.晚上8点以后关闭大厅空调及大厅大灯,留小灯,10点关闭招牌灯。

  2.14.规避丌明身份、衣冠丌整、神色有异者进入会所。

  2.15.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2.16.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収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敁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丌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2.17.规定好巡查路线,每天19:40-20:00检查一次,23点检查一次,凌晨8点检查一次各楼层的安全状况。

  2.18.判断巡查过程中収生的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叏行劢,并报告人事行政部,判断事敀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2.19.日闱灾害急报有关人事行政部,夜闱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戒救护单位120。2.20.

  3.意外处理

  3.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戒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3.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収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叏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3.3.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収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3.3.1.会所収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3.3.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戒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戒驱散围观人员。

  3.3.3.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丌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戒加入戓局,丧失理智。

  3.3.4.若为下班时闱,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劣。

  3.3.5.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3.3.6.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3.4.发现窃盗时,应立即报警,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叏证。

  4.行为准则

  4.1.上班时闱为下午20:00、下班时闱为早上8:00,収现迟到早退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时给予开除处理。

  4.2.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4.3.収现酒后上岗戒擅离岗位,开除处理。

  4.4.収现未按岗位职责明细工作造成损失的,按奖罚管理制度执行。

  4.5.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6..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4.7.同事之闱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8.对本职工作负责:丌拖沓、丌积压、丌抱怨、丌挑拣。

  4.9.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丌卑丌亢。

  4.10.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丌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4.11.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4.12.办公桌上丌放不工作无关的用品。

  4.13.未经同意丌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戒他人个人物品。

  5.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5.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戒者侮辱、殴打他人。

  5.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5.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5.4.参不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戒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5.删改戒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5.6.侵犯个人隐私戒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5.7.仪容丌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5.8.值班时闱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5.9.对群众、来宾敀意刁难戒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戒送货人员索叏好处及贪小便宜。

  5.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5.11.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本制度自20××年7月18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9

  服务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完善企业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客户对本公司服务人员所提供相关服务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专业素质产生不满,并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投诉的,均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

  三、投诉途径:

  1、客户服务投诉电话;

  2、微信公众号;

  四、接受客户投诉:

  1.公司营运专员通过客户投诉途径接受客户投诉,详细地记录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客户要求、客户地址、客户联系方式,详实填写《客户投诉记录表》;

  2.了解客户主要的投诉内容后,判断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投诉不能成立,用婉转的方式答复客户,取得客户谅解,并消除误会;

  3.及时将客户投诉信息传递至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并填写发送《工作联系函》(一式两份,签收后存档一份)。

  五、被投诉部门调查处理与回访:

  1.被投诉部门负责人调查客户投诉的具体事件及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负责人;

  2.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客户的合理处理要求,被投诉部门主管拟定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

  3.被投诉部门负责人30分钟内(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能超过4小时)主动、积极与客户取得联系,提出投诉解决方案,取得客户谅解和达成共识,被投诉部门负责人指定投诉处理责任人负责推进投诉解决方案;

  4.投诉处理责任人填写《投诉处置表》,并在限定时间(投诉涉及安全、影响客户起居等紧急情况的须10分钟内人员到位跟进解决;非紧急的一般情况应在两天内解决。)完成推进投诉解决方案;

  5.投诉处理责任人在完成推进投诉解决方案的当天内对投诉客户进行回访,确认投诉处理结果及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

  六、信息反馈与资料存档:

  1.投诉解决方案完成,投诉客户得到满意处理结果,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当天内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至营运专员处。

  2.营运专员在《客户投诉记录表》上详实记录投诉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对于投诉处理过程进行综合评价。

  3.在投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投诉处理原则:

  1.耐心:耐心倾听客户的投诉,不要轻易打断客户的'抱怨和牢骚,鼓励客户提出意见;

  2.态度真诚:态度诚恳,礼貌热情会降低客户的不良情绪;

  3.反应迅速:表示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使客户得到尊重,把矛盾缩小化;

  4.语言得体:尽量使用婉转的语言与客户沟通,不能和客户针锋相对;

  5.重视程度高:根据投诉级别,由相应的主管人员亲自解决投诉,化解客户的怨气;

  6.坚持回访:所有投诉处理全部回访,对客户持续关注,让客户重新感受周到的服务。

  八、服务投诉原则与技巧:

  1.处理原则

  1)在接受投诉的过程中,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准则,以尊重客户、理解客户为前提,用积极诚恳、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客户投诉案件;

  2)在处理投诉时,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平和。必须掌握'先处理心情、后处理事情'的原则,改变客户投诉时的暴躁心态,然后再处理投诉内容,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3)应将客户的投诉进行实事求是的判断,不得加入个人情绪和喜好;

  4)对没有把握的情况不随意向客户承诺。

  2.处理技巧

  1)注意倾听

  a.如客户上门投诉,为避免影响其他客人,最好将客户引领至专门的接待区。待客户落座后,及时为客户送上水,以转移和减少客户的抱怨;

  b.电话必须在响铃三声内接听:'您好,任我住。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结束通话必须等对方先挂断电话再轻轻放听筒:'感谢您的来电,再见!';

  c.接听投诉电话时须预备纸与笔,以便随时记录下投诉相关信息与要点;

  d.客户在陈述投诉理由时,不得随意打断客户的说话,让客户把话讲完,以避免影响客户的情绪;

  e.要认真倾听,准确记录,尽量做到不让客户重述,以避免客户的怒气升级;

  f.如客户说话太快,可以示意客户:'对不起,请您慢慢讲,我会尽力帮助您的。如确实没有听清楚,可以对客户说:'对不起,我没有听明白,请您再说一遍好吗';

  g.适时给予回应,点头并同时发出'嗯'等语气词或说:'嗯,是这样'''等口语,用以缓和气氛;

  h.倾听时,严肃并流露出非常关注的语气,以向客户表示你对这件事的关注程度。

  2)询问

  a.当客户陈述完投诉内容后,要对全过程进行详细询问及修正记录;

  b.询问时,语速保持适中,并作详细的投诉记录;

  c.询问过程中,语气要有亲和力、真诚,以鼓励客户给予最好的配合。

  3)安抚

  a.如客户表现出非常的气愤、焦急、伤心、激动等异常的情绪,首先要自我暗示,让自己保持冷静,再去安抚客户,安抚时要学会转移客户注意力;

  b.安抚客户时,首先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同情和理解客户。

  c.一般安抚语:'发生这样的事,真是够麻烦的,不过,我们应该积极面对解决'。'请您息怒,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为您解决。'

  4)解释

  a.无论是否我方的原因,不得先强调我方的理由,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做合理的解释或澄清。如是我方的原因,必须诚恳道歉,注意保持恰当的语气。如是客户的原因,也应委婉地向客户解释,不得表露出对客户的轻视、冷漠或不耐烦;

  b.在没有完全了解清楚客户投诉的问题时,不得马上将问题转交其他同事或相关部门。如需要其他同事帮忙,接转过程中不要让客户等待太久;

  c.在解释过程中,如客户提出异议,不得与客户争辩或一味地寻找借口,更不得试图推卸责任;

  d.在解释过程中,应尽力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客户面前评论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不是。

  5)确认

  a.当了解整个事件全部过程后,将客户投诉的内容向客户作简要重叙;

  b.必须向客户核准你的记录,以便保证客户陈述的准确性;可以采用的确认话语:'刚刚您所讲的是这样吗'或其他类似的话;

  c.如果客户的投诉确实是错误

  的,要耐心解释和对客户进行劝导,禁止批评客户。

  九、客户投诉处罚与处分:

  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扣除月度绩效考评5-15分,或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报全公司:

  1.接待客户服务态度冷淡,服务效率低下;

  2.对业务工作不熟悉,无法提供专业服务;

  3.不尊重客户,讥笑、议论客户,在客户面前指手画脚、交头接耳;

  4.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刁难客户者;

  5.不尊重客户,与客户发生争执者;

  6.对投诉事实拒不承认者;

  7.主管管理不力,不能有效监督服务工作及解决投诉者。

  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扣除月度绩效考评15-30分,或同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并通报全公司:

  1.不配合解决客户投诉,延误处理时机,使投诉进一步恶化者;

  2.接到投诉或预见可能发生的投诉,隐瞒不报者;

  3.辱骂,殴打客户者;

  4.对投诉客户进行打击报复者;

  5.因未能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6.对客户给予不实之承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失者。

公司管理制度10

  1、 每个员工应该遵纪守法,做合格合法公民。

  2、 公司员工应着装整齐,熟悉公司各项收费标抓。公司车辆应车貌鲜亮,体现公司完好形象。

  3、 对待客户应和气,严禁偷、拿、索要客户财物。爱护公司,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说,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4、 对待业务无大、贵贱之分,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业务。

  5、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问题应及早反映解决。

  6、 干活过程中,在客户家中不抽烟;在楼道中不打闹;在行车中不向车外抛弃废物。爱护客户财物,对客户物品做到不丢、不损。

  7、 中午期间严禁喝酒。

  8、 工作当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现象,严禁未经公司统一私自丢活,降价。

  9、全体员工应同心同德,共同遵守各项章程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总经办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手册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行政中心

  负责审核本手册,对全公司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全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

  3.3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此手册,协助行政中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有奖惩的资料备案管理。

  3.4各部门主管

  1)熟悉和执行本手册,确保本部门员工执行本手册;

  2)对本部门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职守,放任不管。

  3.5全体员工

  了解、熟悉本手册,讲究职业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内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时间

  1)各中心/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客户或业务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员工也应积极配合。

  4.1.2打卡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员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4.2行为准则

  4.2.1仪表仪容

  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穿职业装(深色无条纹西服或CI职业装),车间人员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和劳保服,着装总体原则为庄重、整洁、干净、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仪容和安全性。

  1)男性员工不得着无袖、无领汗衫,不得着短裤。纽扣须扣整齐,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

  2)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无袖衣裙,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拖(孕妇及特殊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脚。

  4)参加集团和公司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着职业装。

  5)本公司员工办公期间必须佩带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纪律

  1)保持办公区安静、禁止喧哗。

  2)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节约公司能源,确保安全,员工下班离开前,要关闭个人电脑、并对办公桌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做到人离机关(用电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人离灯关、人离窗关、人离门锁。

  4)保持个人台面的整洁,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办公台面不宜摆放、张贴与办公内容无关的字画或装饰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如确有必要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接待公务来访也应在指定的洽谈区进行。

  6)禁止携带小孩进入厂区、车间,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拍照。

  7)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特别是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

  8)工作时间内因公因私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办理出门手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在部门考勤处留言。

  9)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睡觉、干私活、看书报杂志(非专业书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10)员工应爱护公司设施,设备,工具,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11)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

  13)员工不得擅自标贴及涂改公司各类通告。

  14)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15)员工不得有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知情员工应立即上报,维护隐瞒或知情不报者,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16)员工不得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日常工作。

  17)员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公司纪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

  18)员工不得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严禁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状况或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以任何形式之协助。

  19)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入其他员工工作区域逗留,窥视,翻看。

  20)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随意拷贝,删除,篡改公司电脑资料,或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电脑资料信息。

  21)员工不得将公司文件遗留或存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须将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2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3)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调班,请假等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24)员工须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段。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均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严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义办理公务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作任何用途,滥用公司名义者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有关员工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26)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该绝对服从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为,员工应按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7)员工在确认上级指令违法违纪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更高层上级报备。

  28)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员工应积极参加由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团队精神。

  29)不得因失职造成商品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除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降职或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12

  为了确保混凝土泵车在工作时能达到规定的技术状态、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寿命、必须认真执行其使用的维修规程。

  一、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混凝土泵车作业的安全性,避免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1、场地选择。应尽可能远离高压线等障碍物。

  2、作业前的检查。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位于“关”的位置;混凝土排量手柄及搅拌装置换向手柄应位于中位。

  3、支腿操作。混凝土泵车应水平放置,支撑地面应平坦、坚实,保证工作过程中不下陷。支腿能稳定可靠地支撑整机,并能可靠地锁住。

  4、臂架操作。臂架由折叠状态伸展或收回时,必须按照规定顺序进行。臂架的回转操作必须在臂架完全离开臂架托架后进行。在处于暴风雨状态或风力达到8级或8级以上时(风速16~17m/s),不得使用臂架。臂架绝对不能用于起重作业。

  5、泵送作业。当开始或停止泵送时,应与在末端软管处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末端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m,而且不准弯折;在拆开堵塞管道之前,应反泵2~3次,待确认管道内没有剩余压力后再进行拆卸。

  6、作业后的'检查。臂架应完全收回在臂架支架上;支腿也应完全收回,并插入锁销。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处于“关”的位置。

  7、蓄能器内只能冲入氮气,不能冲入氧气、氢气等易燃及爆炸危险的气体。

  8、紧急关闭按钮。混凝土泵车上有一系列紧急关闭按钮,分别设置在支腿控制阀、有线和无线遥控系统及控制箱上,如遇有紧急情况,只需按下其中的某一个紧急关闭接或就可关闭机器。如果紧急关闭按钮发生故障,在突发危险情况时就不能迅速关闭机器。因此,在每次开始工作之前,必须检查紧急关闭按钮的功能。当紧急关闭按钮被按下时,机器的电动系统即被切断,导致电磁阀等关闭。如果液压系统产生泄漏,会造成如布料杆下沉等故障现象,此情况不能用按紧急关闭按钮的方法来解决。

  二、使用要点

  1、混凝土泵车的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2、所泵送的混凝土应满足混凝土泵车的可泵性要求。

  3、混凝土泵车泵送工作要点可参照混凝土泵的使用。

  4、整机水平放置时所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3°,更大的水平倾斜角会使布料的转向齿轮超载,并危及机器的稳定性。如果布料杆在移动时其中的某一个支腿或几个支腿曾经离过地,就必须重新设定支腿,直至所有的支腿都能始终可靠的支撑在地面上。

  5、为保证布料杆泵送工作处于最佳状态,应做到:

  ①将1节臂提起45°。

  ②将布料杆回转180°。

  ③将2节臂伸展90°。

  ④伸展3、4、5节臂并呈水平位置。若最后一节布料杆能处于水平位置,对泵送来说是最理想的。如果这节布料杆的位置呈水平状态,那么混凝土的流动速度就会放慢,从而可减少输送管道和末端软管的磨损,当泵送停止时,只有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才会流出来。如果最后一节布料杆呈向下倾斜状态,那么在这部分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就会在自重作用下加速流动,以至在泵送停止时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还会继续流出。

  6、泵送停止5min以上时,必须将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排出。否则由于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脱水,再次泵送作业时混凝土就会猛烈的喷出,向四处喷溅,那样末端软管很容易受损。

  7、为了改变臂架或混凝土泵车的位置而需要折叠、伸展或收回布料杆时,要先反泵1~2次后再动作,这样可放置在动作时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落下或喷溅。

公司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管理制度15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相关专题:XX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a、数量或质量;b、价款或酬金;c、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d、违约责任;e、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a、广告发布业务合同;b、广告制作合同;c、广告市场调查合同;d、广告代理协议书。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

  a、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

  b、广告合同;

  c、承接登记记录;

  d、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

  e、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

  f、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

  g、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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