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塔吊租赁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塔吊租赁合同1
承租单位: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项目部 (以下简称项目部)
出租单位:湖南展鹏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决定租赁乙方塔吊 壹 台,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台及操作人员。
三、租赁费用及计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计算(含 个操作人员工资),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工资标准:司机 2 人,工资 3000 元/月/人。指挥 3 人,工资 2200 元/月/人。
4、计算时间:从塔吊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备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报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付款日为每月 15 日。设备出场前,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督促项目部审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有效证件。
2、督促项目部审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按规定应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督促项目部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塔吊基础按设备要求做好,不得违章指挥或超负荷工作,确保设备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项目部负责主电源接至塔吊基础,并按临时用电要求配好配电箱,确保用电量,预备功率每台 50 KW。
5、督促项目部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并负责为乙方需住工地人员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合格,由项目部持塔吊安装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标志。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条件的塔吊,应具备甲方需审核的原始有效的各类证明材料,提供基础施工图。
2、乙方负责该塔吊的维修保养、配件及维修费用。
3、乙方负责派技术熟练、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如操作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进行人事调整,乙方应支持配合。
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进行加节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如因设备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7、密切配合需方对该设备的备案工作;
8、所有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9、塔吊升节必须严格按该设备的说明书的控制高度进行升节;
10、该设备的所有附着必须是原厂配套的原装附着;
11、保证项目部24小时施工时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在工作岗位待命作业;
12、乙方提供的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服从需方施工人员的统一指挥,接受主管部门检查,配合项目部的工作。
13、由于乙方提供的'塔吊发生机械故障和指挥及操作不当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及承担法律责任。如项目部对乙方提供的机械强行进行违章起吊及强行要求供方进行不合理的施工,所引起的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4、乙方保证无偿提供对塔吊的维修保养,每周必须派专人对塔吊检修保养一次,保证塔吊正常使用,如在施工中供方没有按要求做检查保养,项目部有权另派专人维修,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15、乙方需为设备以及操作人员购买相关的工程设备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该复印件交给需方;
1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施工日志以及检查维修记录;
17、项目部的安全员对该设备例行检查时,如发现有标准节、附着螺栓松动等处供方500元∕次的处罚。
18、乙方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的奖惩。
19、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的工程需要而增减相关操作人员。
20、项目部放假或停工连续时间超过(含)七天时,供方不予收取此期间的租赁费及人工工资。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塔吊正常运行,确保人员安全。
2、出租方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如每个月累计修复时间超过48小时,由甲方提供书面材料按 1100 元/天的标准扣除本设备误工租赁费。
3、甲方必须按合同支付租赁费给乙方。如甲方在所租用设备退场后一个月内未能付清租赁费,一个月后每天按未付租赁费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4、设备出场时,由于道路不畅和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安全出场,停滞在施工现场期间,塔吊租赁费由甲方项目部承担。
5、争议和解决方式: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甲方项目部双方各持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业务终止并结清全部合同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公章): (单位盖公章):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甲方项目部代表签字:
(项目部盖公章)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 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机每月租金 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3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开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材料员: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米,12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1
塔吊
qtz6018
1
根据需要
60
予埋节式
第2条:费用组成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塔吊进出场费(元/台)
基础预埋费(元/台)
月租费(元/台)
1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 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4.1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山东华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月元(大写元)加节每月大写 贰佰 元)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写,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按双方事先约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须保证塔吊在安装完成能正常运行,若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且退还一切费用。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自身机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更换钢丝绳、附轴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因出租的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物的质量以及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如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其自身质量问题(如塔吊臂断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
4、计费时间:
1)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7
合同编号:____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____
生产厂家:____
出厂编号:____
出厂时间:____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长度:____m
独立安装高度:____ m 最大安装高度:____ m
附墙后自由高度:____m 设置 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大学城中医学院普济路南贵阳中医学院新XX学生公寓项目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的报装告之手续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甲方负责该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6、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7、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8、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9、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甲方在塔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1、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3、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 倍扣除租赁费。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 倍扣除租赁费。
15、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X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置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六、相关费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
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1)装拆费 ____元;拆卸费 ____元。
2)顶升加节或降塔费用。每节为 ____元/节。
3)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 ____元/件。
4)小计:
塔机检测费。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申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原因导致再次或多次检测的,再次或多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机租赁保证金___ 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5、设备的进场费 ____元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6、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电费由乙方负担。
7、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
地 址:____ 地 址:
电 话:____ 电 话:
____日期:____ ____日期:
塔吊租赁合同8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 年 月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塔吊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x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x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49000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从20x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
塔吊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 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 3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 12 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11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 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联塔式起重机 台,型号为 ,塔机安装高度以满足该项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楼的高度),起重臂长 米,实际安装臂长是 米;
二、租赁期
2.1、租期不少于 个月,不足 个月租期的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过则按实际 使用日期计算;
2.2、正常情况下塔机启租日期按塔机经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当日起计算,在乙方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检查合格证当日,若甲方仍不与乙方签定交付使用手续,则塔机从该日期第二天起租赁自动生效;如因甲方赶工,按塔机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塔机截止时间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通知停机之日为准;
2.3、乙方塔机(标塔)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在乙方塔机进场后,甲方不及时进行塔机基础施工,不及时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提交相关的属于甲方的塔机报装资料的(如:施工方案、计算书、基础验收证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盖章等全部资料、手续等)等原因造成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检测的,则塔机起租日以乙方标塔进场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开始计算(属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机进退场
2.4.1、塔机进场时间:鉴于乙方新塔机进场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历天以通知乙方进场,以满足甲方及时施工的需要;
2.4.2、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
3.1.2、租金包括塔机使用费和维修检修费,塔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
3.2、所租赁塔机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则租赁使用,交付使用当日(或启租当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过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选择停机,其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超过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塔机;应付而未支付的租金从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额为基准每日加收5%作为延迟付款之滞纳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异议
3.3、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3.3.1、进退场费: 塔机地脚螺栓费塔式起重机进退场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该费用包括塔式起重机运输、安装、拆卸、检测、塔机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等有关费用;
3.3.2、不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的附墙费由乙方承担,而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垂直距离为4米内)的附墙费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3.3.3、进退场、地脚螺栓费在进场塔机安装完成之日(一星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3.4、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5、塔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其所需的检验费、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6、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塔机作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该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则甲方须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无偿提供该塔机的用电(每台塔机供电容量不少于35Kw),应在离塔身不大于5米范围内设一专用电箱(电箱内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且参数须符合使用要求);
5、保证塔机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塔机工作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配备塔机在工地现场的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及配置对讲机、料斗、索绳等塔机作业所需的机具,且保证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挥符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司索或者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6、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平面布置图、附墙预埋螺栓等要求进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螺栓预埋;
7、及时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工地没有工作时,应协调乙方对该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少于两天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
8、甲方必须保证塔机进、退场道路畅通,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场地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因道路或场地造成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塔机无法进退场的其租金照计;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的塔机必须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及甲方该工程屋面层施工(非塔楼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别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机高度或附墙数量时,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3.5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及顶升加高所需的时间在计算租金时不得进行扣减计算;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8、双方往来的函件,应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予以回复(急函不超过三天),过期不复则视为对发函件方的默认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0、乙方新塔机制作配重时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完成;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1、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至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塔机退场后即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双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赁施工塔吊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二、塔吊型号:塔吊臂长: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装形式:固定式独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墙道
三、进场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费用结算:
进场费:___元/台退场费:___元/台组装费:___元/台拆装费:___元/台附墙费:___元/道租赁费按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历天数收取___元/日历天/台,附墙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总费用___元/天=___元大写: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塔吊进场的前三天,乙方应支付进场费用___元。
2、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负责做好塔吊的基础(固定式安装)。
3、塔吊需附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铁件的预埋,在正常距离内(4米),附墙杆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墙杆由乙方提供。
4、在基础做好的前提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场。
5、塔吊进场后,应在七日内安装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安装结束后,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安装费___元,每月结算,定期五号支付上月发生的租赁费用,若无故拖延费用,甲方有权停机。
7、塔吊结束后,立即办理结算手续,7日内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并免费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甲方应积极派人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停收当日台班费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塔吊损坏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
11、如因乙方乱指挥造成损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础等原因,造成塔吊损伤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做好塔吊的准备,于三日内退场。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进行操作,禁止无证上岗。
14、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
违约按照总价10%收取违约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贰份,因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条款待全部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肌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简介:QTZ63贰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光谷一路
三、租赁时间:
20_年2月10号至20_年12月10号,租期10个月。月租29500元(含进出场费、安全、报验)。甲方原因:(1、脚于架等物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乙方车辆不能进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同甲方按合同继续使用乙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乙方设备出场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设备进场后迟迟不能安装,则按设备进场后第七天开始计算租金。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壹台每月29500.00元整(贰万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机工资,租金按月结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当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每月结算。停用设备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认可后租金终止,余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设备租用的最后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或甲方汇款凭证为准(以上价格均不含税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负责塔机的基础施工,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报检。
1 .2租赁期间享受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使用。
1 .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4维护施工场所正常秩序,保证乙方人员、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承担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机损事故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1.5负责操作人员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资。
1.6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出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负责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设各所需电源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并承担设备耗用的电费;
1.8塔吊安装、拆除退场时指派一名有经验人员协调有关事项(并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该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业,附近有高压线、塔吊位于主干道上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家论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协助配合完成资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1向甲方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
2.2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违约欠款,乙方有权停机,有权提前拆除租赁设备,并向甲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2.4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派人修理,2-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排故。
2.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并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的全部责任。
2.6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7起重设备进场安装,拆卸过程中的运输,吊装,装卸人员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运行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l、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确保资金支付,否则乙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及单方面停机,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须按合同应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滞纳金。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报装、报验资料。
七、其他:
1、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计算,可书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机,扣除司机工资,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设备租赁期跨越春节,乙方减去7天租赁费)。
2、该项目塔吊报停后.如区安全站要求该塔吊拆本项目脚手架,安全站管理员不在拆卸告知书签字,则有甲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出现争议,必须在乙方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6、各种合同费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场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租给乙方,经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二、租赁时间(租赁费起止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还之日止(最多扣减春节期间2月份一个月时间,春节放假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计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个月计算)。
三、本合同附件,发货单、验收单、对账结算单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交回时必须完整清洁,如有损坏、变形、保养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况,要按租赁物的原价赔偿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规程、保养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间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物由甲方负责装车、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用完送还时由乙方负责装车、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不超出范围),租赁物交验地点由甲方指定。装车费及运输费用甲、乙方各承担一次。甲方不负责设备自身的安装及拆卸。
七、租赁时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证明信及身份证等手续,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给付上月产生的费用,送还物品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如有拖欠,乙方须承担每日‰滞纳金。乙方如拖欠租赁费超过60天,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且由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维修、拆卸设备、装卸车等费用。
八、乙方租赁的甲方设备需设专人持证操作,因操作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而对租赁物造成损坏,所产生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物品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抵债,更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否则,将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 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_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 49000 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 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 从20_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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