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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质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贷款人、质押权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质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台
车架号码分别是:发动机号码分别是: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辆照号码分别是:,实际行驶里程公里,外观内置情况: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质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借款费用: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五、本合同约定:
甲方按月交纳和综合费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六、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八、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票证资料。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4、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债务为止。
7、超期付息费还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5‰增收违约金。
8、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驶质押权处理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的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不接受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变更。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捺印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出借人、质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质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封存车辆时实际行驶里程公里。
第二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取人民币元(小写:)整。质押车辆估值:人民币元整(小写:)。
第三条、借款及还款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如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随时对出质车辆行使质权,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乙方也可以与甲方协议以出质车辆折价清偿债务;逾期还款期间,甲方承诺按借款本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依约定期限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取回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提供的出质车辆证件等,本合同自即刻止。
第五条、出质车辆质权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封存,甲方承担乙方债权实现前必要停车费用,以保证存放车辆地点符合基本安全标准。
3、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车辆尽到一般注意保管义务。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盗损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或增加新的担保,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车辆出质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机动车辆。
7、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一旦被乙方行使质押权利,甲方应当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出质车辆相关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于滨海新区塘沽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可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本合同为甲方双方协商一致下共同草拟签订,双方均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已全部知晓。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
一、质押借款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台。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双方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借款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借款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延期。逾期未付清本息,视为转让。转让合同《旧机动车转让合同》
4、转让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转让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过借款期限,每日按借款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借条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4
出质人(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个月,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利率
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服务费用按月计算。在本合同签订后纳利息和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借款
借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还款
借款到期后甲方应一次性清偿所借款项。
还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承诺如下条款:
第五条质物
1、甲方自愿为本合同的债务向乙方提供自由车辆作为质押担保,车辆情况如下:
(1)车辆厂牌型号:
(2)车辆车牌号:
(3)发动机号:
(4)车架号码:
(5)封存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公里。详细情况参考本合同所附的《质物清单》。
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乙方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驶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3、质权的权利及物质所生的孳息,以及因物质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代替物。
4、质物的价值发生了不利于乙方的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质物价值,甲方应在要求时间内补足。
5、乙方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应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补办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或相关证据灭失或毁损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6、乙方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罚质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提存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2)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3)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4)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时,甲方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六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罚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甲方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七条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质物及相关物品(详见《质物清单》)交付乙方,乙方验收无误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押凭据。
第八条质物的`行驶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行驶质权:
(1)借款到期甲方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四条第四款的情形时,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补足质物的价值的;
(3)甲方和乙方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前偿还到期债务的;
(4)乙方依法可以行驶质权的其他情形。
2、乙方在行驶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处置方式,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处分质物的所得不足以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或丙方继续追偿;其他条款
第九条担保约定
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罚息、违约金、补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甲方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甲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时,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丙方在借到乙方通知的个工作日内垫付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
3、丙方履行担保责任代偿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乙方保证自己所借出款项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2、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乙方与保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借款。
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丙方的相关资料证件真实、合法。
4、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合法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因非法所有或其他纠纷而产生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由甲方或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为善意即不承担责任任何相关责任。
5、甲方保证在质押期间不对质物进行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的行为。
6、甲方保证所借款项用于正当合法的活动,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的检查及监督。
7、甲方承担本项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
8、丙方保证对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9、甲方与丙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出借款项的,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为该合同已经支付的评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全额弥补。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甲方应支付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的,除应按约定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每日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甲方或丙方偿还全部借款、利息、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由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若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由本合同的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下的借据、《质物清单》、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声明条款
甲方和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以本合同书面文字为准,所有口头协议无效。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5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_,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二条 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条 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______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四条 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 甲方承诺声明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个月综合费率共计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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