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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6 16:32:5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系统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系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系统管理制度

系统管理制度1

  1、该工程实行专人负责制,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运行一直到维护、管理,专人负责,一跟到底。

  2、严格按配料比选料入池,料液浓度控制在6%-8%,ph值控制在6.8-7.4,每隔10天向沼气池内补充总容积1%左右的纯净牛羊粪,原料温度低于8℃时严禁入池。

  3、严禁农药、杀虫剂、抗菌素等对沼气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质进入沼气发酵装置。严禁加入过多的酸性物质,如醋糟、果渣或青草等,以防料液ph值下降过多,抑制沼气的`产生。严禁使用过多的碱性物质,如石灰或石灰水等,以防料液ph值升高到8以上,而引起碱中毒。

  4、每周清理一次前处理池中汇集的卫生巾、塑料等杂物,每月清理一次前处理池中的沉淀物,牛羊粪进池前先除杂草,每隔10天将贮肥池中的沼液施入学校菜地或果园。

  5、沼液冲厕春夏秋秋三季每天四次,冬季每天二次,辅助人工清理,以保持便糟不围积粪便,地面干净整洁。

  6、沼液回流搅拌系统每隔四小时搅拌1次,每次搅拌3-5分钟,每月通过回流搅拌污物泵出料一次,出料时,应根据料液浓度调节泵的水位深度。泵潜入水下不超过0.5米。

  7、沼液冲厕和回流搅拌泵潜入水深不超过5米,离水在0.5米以上,不得陷入泥中,不得露出水面,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拉动电缆,更不可作为起吊之用,以免因电缆损坏发生触电事故,如需调整泵的位置或有触及泵的动作必须先切断电源。

  8、每年对沼气输配系统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水加甘油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测,严禁使用明火或用闻无味的方法检测。及时对开关旋塞除抹黄油防止露气,每月检查一次自动停水器和沼气浮罩水封池中的水位及时补水,防止水位过低而跑气。

  9、保温室及其周围严禁使用各种烟火。严禁卫生巾、塑料袋、沙石、砖块和柴草等杂物。进行沼气发酵系统及水封池。

  10、每半年再生一次脱硫器中的脱硫剂,重新安装要进行气密性检验。检验方法同8。

  11、9月底前,在厕所和沼气设施保温温室门窗上加保温帘,进出关闭门窗。进入冬季前,检查沼气设施保温温室顶部的阳光板与墙体是否密闭。北方地区宜在温室上覆盖一层塑料薄膜和保温被。

  12、沼液冲厕和回流搅拌器工作期间或气温15℃时,冬季11-4点每天打开保温室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以降低可燃性气体毒副气体的浓度,以保证管理员的人身安全。

  13、沼气主管路入户前先与防回火装置连接,严禁因使用不当或气流不足引发回火而导致沼气系统发生爆炸事故。

系统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系统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原则和部门

  1、公司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配备电脑系统。

  2、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3、综合管理部为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规划、指导、实施、运行和维护等各种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系统选取及采购

  1、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计算机主机系统(不包括周边设备)的运行周期暂定为7年。

  2、因工作需要更新、新增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及软件系统的(包括周边设备,如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等),均应由部门提出申请后,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部统一购买或处理。

  3、系统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第三条:计算机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1、授权综合管理部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管。

  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供电、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拆装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3、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4、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自行安装和开发编制各类软件。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先提出申请,并会同综合管理部确定具体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协调落实,进行自行编制或购买。

  5、凡由综合管理部提供的各类软件,在工作中如需进行调整、修改或升级,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综合管理部协调实施,不得自行修改源程序。

  第四条:日常维护

  1、使用人员应遵守“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工作环境干燥和清洁,定期进行除尘等卫生工作。

  2、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做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派人解决。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为确保信息资料的安全拷贝,首先要防止遗失和破坏。

  4、综合管理部应作好系统的病毒防治工作,每月对每个部门的电脑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维护检查,以确保每台电脑的正常使用。

  5、一般故障综合管理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需送出维修的,应在72小时内完成。

  第五条:安全保密

  1、未经授权,不得通过各种方式非法获取密码,侵入不属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数据区域,进行非法操作,不得任意篡改服务器信息。非网管人员,不得私自修改本人及他人计算机系统的网络、安全设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法令、法规处理。

  2、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经授权使用网络的用户,如发现密码遗失或失窃,应速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及时更换密码。

  3、需经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的`保密资料。相关人员应明确其申报范围或提示。

  4、所有员工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5、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进入重要应用软件(如人力资源系统、技术质量系统、财务系统等)的账号密码。暂时离开时也应退出程序,以防他人在无意间修改重要数据。如发现密码丢失或被窃取,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部,尽快更改密码。

  6、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的规定。传递涉密信息的电子介质应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打印、复印、传真涉密计算机中的资料。涉密计算机外出维修要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包括卸除硬盘,业务人员现场监督维修等)。维修过程中换下的涉密载体需带回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后销毁,禁止将旧件抵价维修或随意抛弃。

  7、如确有工作需要,外来人员需携机入网的,应有网络管理员的批准并在其指导下,进行网络安全配置,由指定端口入网。

  第六条:电脑病毒的防治

  1、凡需引入外来软件及电子资料文档的,必须先经过防病毒处理,方可入网。

  2、使用人员应使用综合管理部提供的防护软件,随时查杀。不能杀除的,需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处理各类病毒和木马。

  3、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本机中贮存外,还应备份到其它存储介质,必要时由管理员进行光盘刻录,以防遭病毒及其它破坏而遗失。

  第七条:上网管理

  1、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上班时间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聊天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操作,部门应将其视为考核的一部分,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如发现员工有类似行为的,先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情节恶劣者,授权综合管理部关闭其电脑的上网端口及其它附带功能,并对其做出处罚。

  2、禁止利用公司网络运行黑客程序或密码破解程序,禁止用bt下载任何档案或文件。

  3、不得利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遵守国家互联网络管理规定。

  第八条:人员培训

  公司计算机操作人员均应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但以内部自我培训为主,由综合管理部提供教材及指导。如确需进行专业培训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落实。

系统管理制度4

  一、修理电器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办公楼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办公楼的电力总掣、业主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业主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办公楼供电系统,及时排除故障。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办公楼之总掣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掣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有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贴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的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办公楼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堂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八、在办公楼出入口处,各大堂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设备,管理处亦应常备手电筒。

  九、办公楼内的总掣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各种杂物。

  十、办公楼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供电。

系统管理制度5

  根据《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甲醇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甲醇安全生产,结合甲醇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监控矩阵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完善监控系统的缺陷并做好监控维护、维修等工作。

  8、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在硬盘录像机上保存,便于查对。

系统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涉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所有单位。

  3.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4.监测监控系统

  4.1调度室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视频监控区域进行监控,出现问题逐级上报。

  4.2当检测监控系统各气体监测传感器显示数据超过设定值报警时,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作业区域主管部门及外委施工单位,并通知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对警报区域的监测内容进行检测,发现该区域危险因素超标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短时间难以消除时,应组织施工人员撤出该区域。

  4.3全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监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建立本辖区内“六大系统”设施设备的台账及监测、检查记录,主要包括: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4.6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5.紧急避险系统

  5.1安全管理部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监督检查,采掘作业二区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2安全管理部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避险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联系施工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5.4安全管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入井人员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6.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6.1生产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装备工程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6.2生产管理部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

  6.3生产管理部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入井人员监督管理,做好出入井签字登记工作。

  6.4生产管理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识别卡信息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6.5生产管理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6.6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供水施救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

  7.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7.2各单位每月对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安全管理部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7.3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8.通信联络系统

  8.1装备工程部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

  8.2装备工程部应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8.3装备工程部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4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8.5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8.6装备工程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9.责任追究与考核

  为了保证“六大系统”运行可靠,对本制度执行不力,各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六大系统”长时间处于故障或失去应急避险功能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提出以下考核:

  9.1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业环网、供电线路的`管理维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六大系统”的所有线路负责,出现线路损坏断裂时,考核该区域责任单位1000元,并负责恢复该段线路。

  9.2没有依照本制度规定对各系统进行巡查,导致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发现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3“六大系统”各种台账、记录没有按本制度要求进行落实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4各子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由负责单位进行排查,并组织整改,对整改缓慢,导致系统长时间处于不工作状态的责任单位考核1000元;

  9.5凡是发现故意损坏“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罚。

  10.其他

  10.1“六大系统”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安全管理部、档案室归档保存。

  10.2物耗管理部应做好“六大系统”物资备件储备工作,确保系统损毁零部件能及时更换,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1.附则

  11.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1.2本办法由####矿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1.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系统管理制度7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范围

  适用于xx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工程维护部负责人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行政管理部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内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电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处理;若电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巡视小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工程维护部电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或班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秩序维护部负责人的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消防专员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系统管理制度8

  1.给排水设备的日常维保按《楼层水电工巡视记录表》项目展开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水工对二次供水系统和水箱、水池等供水附属设施严格管理,防止二次污染。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3.每年2次请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进行检验、清洗、消毒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4.定期清洗排污系统,保证排污系统通畅。做到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或浸泡发生。

  5.给排水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时,检修水工应按《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排除故障,做到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6.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7.得到停水、限水通知,应尽快通知用户,以便用户提前做好准备。

  8.水泵房按《水泵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以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9.物业公司检修水工检查、监督外委工作的执行,其评估结果作为付费和续约凭证。

  10.维保后,3天之内将记录表整理成册存档,长期保存。

  11.相关记录:〈楼层水电工巡视记录表》

系统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一、 运行维护组织

  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对处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负责,并接受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3.信息化办公室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

  二、信息化办公室运行维护职责

  1. 信息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

  (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

  (3)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执行;

  (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7)负责对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2.信息化办公室维护职责

  (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7)负责机关财务ERP软件环境设置。

  (8)负责对OA平台系统的各项工作管理:OA的数据的备份管理、各部门的OA平台上的工作流提供培训、维护等技术支持、OA系统不定期的升级与各功能的维护。

  (9)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处综合项目管理软件各项目部录入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并按文件评分汇总,最后按汇总对全处通报。

  (10)保障工程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

  (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12)及时查阅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13)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根据相应发展制定工程处信息化系统及硬件升级计划,审核通过后,具体实施。

  三、维护界面划分

  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

  3.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 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具体标准参见《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当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化办公室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事件类型,启动《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二、信息系统故障解决要求

  信息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本地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及上级部

  1.门进行申告故障。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2.如果故障问题比较严重并牵扯到相关部室,在解决故障期间应给相关部室进行通知,提前做好备份工作。

  3.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4.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案填写详细记录,对以后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可以有个参考方案。

  5.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

  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

  1.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OA系统升级及模块更改、搬迁、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部署的改变等。

  2.信息化办公室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审批通过的方案,不得自行对系统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

  3.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正常工程,无法进行书面请求和审批。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例如综项评分表单的更改、OA系统模块的更改。对于普通变更,应有执行人员根据变更影响的范围和深度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出现错误如何回退等情况。

  4.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维护人员可以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先期模拟变更,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解决方案应有备案。

  5.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后的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无误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

  四、维护作业计划管理

  1.信息化办公室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维护制度,保障工程处网络的正常使用。

  2.维护制度要求在每次维护结束后填写维护记录,对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3.维护时间,原则上应在晚上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对受影响的部室通知后,进行解决。

  4.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制订作业实施步骤。

  五、信息化检查管理

  信息化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工程处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一次检查。信息系统的检查的具体实施:

  1.制定技术检查计划,列出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固定检查表格;

  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检查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检查过程中实施、解决。

  3.检查完毕后应对本次检查填写详细记录和问题汇总。

  4.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解决,牵扯到相关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进行处理。

  六、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

  (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ip地址分布图;

  (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

  (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

  (6)上述资料的变更资料。

  2.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以上详细参考《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七、备份及日志管理

  1.原则上,应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

  (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

  (3)对于mysql数据库系统,包括mysql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

  2.信息化办公室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3.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

  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5.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实际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具体措施参照《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八、机房管理

  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xx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

  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

  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

  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5.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

  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

  8.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

  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具体措施参照《机房管理制度及布局图》。

  九、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2.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按照《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补救工作。

  4.在外网设备上设定病毒与木马拦截,路由管理帐号禁止透漏给非信息管理人员,设定非工作需求的网络软件禁止联网,禁止非允许的网络设备、软件连接工程处信息系统。

  5.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6.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不定期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

  7.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

  运行参考请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系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用户和密码管理

  第一条对于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应用程序,系统用户都必须通过用户和密码认证方可访问。

  第二条用户权限分为普通用户、维护用户与超级用户三个级别。普通用户为各应用系统的使用者,维护用户为各层面系统维护者,超级用户为各层面的管理员用户。

  第三条具有重要权限的帐号密码设置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一)密码不得包含常用可以识别的名称或单词、易于猜测的字母或数字序列或者容易同用户发生联系的数据,比如自己、配偶或者子女的生日和姓名等内容。

  (二)密码长度至少是六个字符,组成上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标点等不同的字符。

  (三)如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了密码安全周期机制,则帐户密码必须至少每120天修改一次。

  (四)同一密码不得被给定账户在一年内重复使用。

  (五)如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了密码安全机制,则必须在30分钟之内连续出现5次无效的登录尝试,其账户必须锁定15分钟。在此期间,超级用户可以采用经过批准的备用验证机制重新启用账户。

  (六)厂商默认密码必须在软件或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修改。

  (七)对于操作系统,必须禁用GUEST帐户,并将管理员帐户重命名。

  第四条密码保护与备份策略:

  (一)范围:网络设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ADSL帐户拨号信息;

  (二)包含项目:网络设备包括访问的IP地址、端口,所有超级用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

  服务器操作系统的IP地址、所有管理员帐户名、密码;

  数据库中所有具有系统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的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

  应用系统中所有超级用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帐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五条需要全面、系统地考虑整个网络的安全控制措施,并紧密协调,一致实施,以便优化公司IT系统运营。明确规定有关网络的规划、实施、运作、更改和监控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网络安全状态进行持续监控,保存有关错误、故障和补救措施的记录。

  第六条网络层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用系统所有者相关部门必须同集团信息管理部密切合作。

  (二)必须编制并保留网络连接拓扑结构。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负责生产网络、办公网络的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员必须掌握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使用安全工具或技术进行系统间的访问控制,并根据系统的安全等级,相应的在系统的接入点部署防火墙等网络安全产品,保证网络安全。

  第三章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第九条操作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指定专人担任。

  第十条操作系统管理员主要责任包括:

  (一)对操作系统登录帐号、权限、帐号持有人进行登记分配管理。

  (二)制定并实施操作系统的备份和恢复计划。

  (三)管理系统资源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系统变更、升级计划。

  (四)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发现不良侵入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五)每1个月检查系统漏洞,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版本升级计划,及时安装系统补丁,并记录。

  (六)检查系统CPU、内存、文件系统空间的使用情况等。

  (七)检查服务器端口的开放情况。

  (八)每月分析系统日志和告警信息,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在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前,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删除操作系统中所有测试帐号,对操作系统中无关的默认帐号进行删除或禁用。

  第十二条操作系统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可兼职,当操作系统管理员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换管理员口令。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操作系统维护帐号进行日常维护。

  第十三条本地或远程登录主机操作系统进行配置等操作完成后或临时离开配置终端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在操作系统设置上,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将操作系统帐号自动退出时间参数设置为10分钟以内。

  第十四条操作系统管理员执行重要操作时,必须开启操作系统日志,对于一些系统无法自动记录的重要操作,由操作系统管理员将操作内容记录在《系统维护日志》上。

  第四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数据库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不可兼职。数据库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服务支撑帐号进行日常服务支撑。

  第十六条数据库管理员的职责:

  (一)数据库用户注册管理及其相关安全管理。

  (二)对数据库系统存储空间进行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扩容计划。对数据库系统性能进行分析、监测,优化数据库的性能。必要时进行数据库碎片整理、重建索引等。

  (三)制定并实施数据库的备份及恢复计划,根据备份计划进行数据库数据和配置备份,并检查数据库备份是否成功。

  (四)监测有关数据库的告警,检查并分析数据库系统日志,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记录服务支撑日志。

  (五)检查数据库对主机系统CPU、内存的占用情况。

  第五章主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主机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主机系统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可兼职。主机的访问权限由主机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并为系统应用人员分配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权限。

  第十八条主机系统管理员必须每日检查主机机房工作环境是否满足主机的工作条件,包括不间断电源、温度、湿度、洁净程度等。若主机机房的'工作条件不能满足主机的工作要求,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提出改善主机机房的要求,以保障主机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主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安全措施的设置,系统用户管理和授权,制定系统安全检查规则,实施对生产系统服务器的访问控制、日志监测、系统升级,防止非法入侵。

  第六章终端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各计算机终端用户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私自调整网络参数配置。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终端设备为公司生产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生产工作场所。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终端设备均应用于与公司办公生产相关的活动,不得安装与办公生产无关的软件和进行与办公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所有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统一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接受公司防病毒服务器的统一管理,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中安装非公司统一规定的任何防病毒软件及个人防火墙。对于特殊专业使用的终端设备必须安装适合的防病毒软件,符合防病毒安全管理规定。长期在外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和防病毒软件。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部采取必要的管理工具或手段,检查终端设备是否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是否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信息。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办公用机器上是否安装或使用非办公软件及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定期检查是否访问反动、不良网站。

  第二十六条各计算机终端用户负责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口令的保密,并根据密码管理的要求及时修改口令。不得将自己所拥有系统帐号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计算机终端上开放具有“写”权限的共享目录,如果确实必要,可临时开放,必须设置基于用户的共享,禁止将共享权限赋予“Everyone”,在共享使用完之后应立刻取消。在下班时将自己使用的个人计算机关机。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分区或卷上存放重要数据,以及以软盘、移动存储设备、红外设备或手提电脑等形式将重要数据带出系统。如需要将移动存储设备连接到个人计算机,需征得信息管理部同意并进行病毒查杀后方可接入,未经同意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造成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的,根据情节,将提交领导进行行政处理或其它处罚。

  第二十九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将非公司计算机或者笔记本电脑接入公司内部,必须经信息管理部同意并检查后,方可接入。

  第七章病毒防治

  第三十条信息管理部应在信息系统的主机和终端上统一安装性能优良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因硬件或操作系统比较生僻而无法安装防病毒软件的主机应注意升级系统补丁、关闭不使用的系统服务和配置相应的访问控制规则。

  第三十一条网络管理员通过人工或者系统自动提醒的方式完成定期(每天一次)更新终端防毒软件内的病毒码。

  第三十二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了解最新的病毒信息和病毒动向,及时检查并下载杀毒防毒补丁。

  第三十三条公司内部计算机终端用户必须启用防病毒产品的实时检测功能,任何主机系统和终端在加载任何软件或数据前,先对该软件或数据进行病毒检查。

  第三十四条信息管理部网络管理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系统中的程序或数据文件进行病毒检查,填写《病毒扫描记录》提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阅。

  由于个人计算机系统漏洞或者误操作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程序的,必须及时切断本机网络连接。在病毒发作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诊断、分析和记录,对于因计算机病毒而引起的重要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损坏等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领导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章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房的电源系统、空调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的服务支撑以及对电源电压,地线、接地,环境温、湿度,各种电缆走线,清洁度,防静电,防霉,防虫害,防火,防水,防易燃、易爆品,防电磁波等方面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信息管理部配合公司物业安全保卫部门对防火、防盗、防雷、应急出口、应急照明等系统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机房环境管理

  (一)机房附近不应有污染气体、强电磁场、强震动源、强噪声源及所有危害系统正常运行的因素。

  (二)机房的洁净程度必须满足设备制造厂家要求的工作条件,地面要最大程度的达到整洁,机房门窗必须封闭。

  (三)机房必须保持清洁,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到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机房周围应保持清洁,凡路口、过道、门窗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妨碍交通。

  (四)机房内核心设备与服务器必须配备UPS,至少保证断电情况下UPS可对核心设备与服务器持续供电30分钟。

  (五)必须严格遵守设备制造商有关设备保护的要求。

  (六)信息管理部应监控及调节机房的环境条件,保证机房的温度在18---25摄氏度内。

  (七)机房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通信设施和良好的防静电设施。

  第三十八条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一)机房必须配备灭火装置等防火设施。

  (二)严禁在机房使用与生产无关的各种电器,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带电作业。

  (三)加强机房施工监护,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各种安装施工禁止使用UPS电源,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后应关闭工具电源。

  (四)机房内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良好,高压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防护工具,并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五)机房应设置灭火装置和安全防护用具,安放在指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一般的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六)消防系统需要定期委托请公司消防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大面积使用化学溶剂。

  (八)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第三十九条机房内部管理:

  (一)机房管理实施安全责任人制度,信息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机房管理。

  (二)机房管理人员应保持机房内整洁。

  (三)机房管理人员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操作与自己不相关的设备。

  (五)检修设备由相关人员进行,他人不得随意操作。需停设备检修时,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能进行。

系统管理制度11

  一、按要求配足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七、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九、传感器及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系统管理制度12

  1、凡装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岗位,不得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止火灾报警控制柜的运行。

  2、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能够依照“操作提示”指令,进行操作、运行火灾报警设备。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应保持冷静,看清报警区域后,能根据“区域对照表”直接找到事故地点。核实无误,立即汇报值长并报警(厂消防队:2119),同时采取紧急扑救措施。

  4、接到误报警和鼓掌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亚能”公司维修消缺。

系统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

系统管理制度14

  1.将导气管与输气管分离,排完沼气后,再打开天窗盖。

  2.操作人员在池外用泥浆泵或手动抽料器将池内料液尽量出净,用鼓风机向池内强制通风30分钟,以便尽快更新池内空气。

  3.天窗盖打开两天后,把兔子、鸡、鸭、猫等小动物装在笼中吊入池内,观察30分钟左右,若动物活动正常,人方可下池。否则,严禁下池,以免发生窒息、中毒事故。

  4.下池人员,腋下系上结实的安全绳,池外必须要有两人以上防护。严禁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单人下池操作。

  5.揭开活动盖时,不得在池口周围点明火照明或吸烟,下池人员只能用手电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或吸烟。

系统管理制度15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后期工程施工通风要求,切实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后,方可回采。

  严禁采区进回风巷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都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道。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4、矿井主要通局扇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矿井主要通局扇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防爆门每半年由矿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由机电一队记录保存)。有计划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新安装的'主要通局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机电一队要做好运转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新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阻力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优化工作。

  6、采用永久通风系统的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科室做好协助工作,绘制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按《规程》要求,定期做好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7、永久通风设施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构筑,临时通风设施也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其功能可靠。

  8、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掘进,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9、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计算,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10、每旬对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所有测风站应有测风牌。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写在该处的记录牌上,并及时上报,根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11、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局扇通风(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不在此限),避免角联通风。确需串联风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相应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12、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主要进风巷道进风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13、建立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进、回风系统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

  14、通局扇房由专人管理,通局扇房人员要认真值班,并对主要通局扇及附属装置等的运行参数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等相关科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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