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公司合同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合同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00000000
买受人:×××
根据买受人和卖受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具体项目出卖金额明细如下
出让人×××以 出卖 方式给买受人×××,将属于×××位于××××××公司,以现金交易形式出让给买受人×××,其中所含买卖项目明细如下:
(一)公司土地
公司地块土地面积为××亩(实际为××亩),价格×××万元/亩,合计:××亩×××万元=×××万元。
(二)交通用具
1、×××轿车×辆:价格××万元/辆,合计金额为: ××万元××辆=×××万元;
2、×××轿车×辆:价格××万元/辆,合计金额为: ××万元××辆=××万元;
3、××货车两辆:价格××万元/辆,合计金额为: ××万元××辆=×××万元;
(三)厂房、办公室合计×××万;
(四)燃料××万元;
(五)机械××××万元。
以上五项总合计×××××万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须按以下方式按期付款:
付款方式按总价50%付出,应本人周转经济不到位,现在×年×月×日已付人民币×××万元整给卖受人×××,在50%剩余款到×年×月×日包括车辆×××万一次付清×××万元,总价剩余款在×年×月×日付清×××万元。
第三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给卖受人,买受人已付给卖受人所有的款,卖受人有权一律不予退款给买受人,并同时收回本公司的一切财产。
买受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到时卖受人×××按卖公司手续办理全交给买受人×××名下。
关于公司所有员工由买受人×××处理,包括过户费用一切由买受人×××承担。
卖受人:
买受人:
证明人: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租车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大众帕萨特
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20xx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
二、租用期限:
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 日止,
共计5 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办公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 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一) 审议通过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 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 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四) 审批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报告;
第七条 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二)负责起草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四)向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合同签订与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八条 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 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三) 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 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 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授权
第九条 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 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 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非经公司招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对外洽谈、签订对外投资、合资、合作;资产转让、租赁;购置不动产;合伙、联营;行政性承包、经营;资金(产)借贷、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土地征用、使用权转让;特许权、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 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立项
第十二条 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 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四条 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 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 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八条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五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条 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xx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 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 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 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 第三十八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 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 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 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发票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八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就彩钢板制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
二、工程造价: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达到合格。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合格,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产品。
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甲方如逾期不取货,乙方有权将货处理,定金不退。
2、产品出厂前,甲方必须将支票或承兑汇票面额不低于合同总价预留给乙方;
3、产品全部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费另计)或甲方将产品全部自运完毕后,将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照合同法索赔。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之因素,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付清全部货款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方生产和生活所需人员卖报纸乙方及其劳务人员的利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使用乙方劳务人员______名(每月变化以实际人数为准),负责安排其工作岗位,并进行日常管理:
2、根据岗位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监督考核,乙方劳务人员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甲方可以将其退回乙方:
3、每月月底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派入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工资标准及考核兑现办法按甲方规定执行,但工资支付补的违反法律法规。
4、有义务按协议规定的标准、时间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时间按标准换取“其他费用”:
2、保证甲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流失。
3、教育劳务人员贯彻甲方岗位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4、乙方应按国家规章制度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已经派入甲方的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5、乙方负责劳务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劳务人员出现工伤时,乙方根据国家及本市工伤保险政策为劳务人员办理工伤认定、费用报销、落实工伤待遇等手续。
四、乙方劳务人员工作标准:
1、准时到岗,遵章守纪,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指挥。
2、保持工作岗位设备清洁,复制本方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应立即处理或保修。
3、预防责任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4、保证服务质量,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语言文明。
5、其他内容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委托甲方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1、乙方委托甲方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工资发放的具体人员以乙方实际输入到甲方工作的人员为准。甲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时,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甲方在工资单中代扣,并以“其他费用”的形式划转到乙方。
2、乙方应按标准为劳务输入到甲方的.人员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房积金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因特殊情况撤销岗位或服务项目是,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每晚通知一天,则应多支付乙方向伏安劳务人员一天的工资及“其他费用”。
2、乙方因人员变动,不能履行协议某项岗位内容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的,每晚通知一天,则应按相关劳务人员一天的工资及“其他费用”标准向甲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有权通过商议或法律程序解决矛盾。
八.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的原《劳务协议书》自本《劳务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作废。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公司合同 篇6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 ___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 月 __日至________年 ___月 __日。 承租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和租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3、若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出租方应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照顾承租方,但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
三、 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付款方式
1、年租金(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2、办公设备及水电等其他费用押金:(人民币。(合同终止按照实际情况退还给承租方)
3、租金付款方式:4、物业管理、水电费及其他对于出租物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 出租方与承租方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
五、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给对方。
六、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代表人(签名):
日期:
联系方法:xxxxxxxxxxx 出租方(签名): 日期: 联系方法:xxxxxxxxxxx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北京中科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修
2、 工程地点: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领航国际大厦3号楼1单元801、802室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以工程完工为准。
第二条 乙方工作任务
2-1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劳动用工合同书3-2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按劳付酬原则,结合工作价值,对应公司规定的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资,在项目完工后,根据实行绩效考核和项目总体考核后进行兑现。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2 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4-3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并自愿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5-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5-2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乙方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安排。
5-3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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