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

时间:2023-09-21 07:16:04 七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的初一作文(集合)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初一作文(集合)

初一作文 篇1

  宽容,好似火花,在漫漫人生中虽只有一刹那,却能温暖一生的阴冷;宽容,如同良药,在短暂的苦涩、误解之后,却驱散了心灵的阴霾!

  怒目而视

  在朦胧中苏醒,宁静的清晨多出一分不和谐的声音。“包子包子!卖包子啰!刚出炉的大包子……”好不容易熬到一个周末,却连觉都睡不好!我穿起一双拖鞋,半眯的眼睛中分明闪烁着一丝怒气。刚走到窗户前就破口大骂:“喂!卖包子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你看看这大清早的!才几点啊?” 那小贩也不甘示弱:“我卖我的包子,你睡你的觉,井水不犯河水,我怎么就扰你清静了?”“有没有素质呀我才懒得跟你吵,哼!”我自觉无趣,这场战争也就熄火了。?

  独自寻找

  在微凉的晨雾中,我懒散地走着,仿佛意识都被这刺骨的寒风冻僵。“像这种天气,吃烤红薯最好了,?待会儿一定要多买几个。”我喃喃自语道,想到这里,顺手拍了拍口袋。“天呐!我的钱包呢!!!完了!完了!一定掉在路上了。”我十分心慌,那可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呀!我焦急地往回跑,东张西望的寻找着,心里默默祈祷着,希望能看见那令人心安的蓝色。没有,没有,还是没有!到底在哪里呀?手心的衣角都被我拽皱了,突然间,一个熟悉的声音钻进耳朵里“喂!找东西呢?”我抬头看了看,哦!原来是没素质的包子小贩啊!我才不想理他,把头扭向一边,“找什么呢?”那小贩笑着开口到。‘笑什么,你没掉过东西么,有什么可幸灾乐祸的,没素质!’我心中嘀咕着,嘴上回答到“一个浅蓝色的钱包,有事儿啊?没事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哼!”说完掉头就想走,“别急着走啊!”只见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递给我“喏!你的。”我愣了一下,马上接住,打开数了数,一分不少,“放心吧!没动你的。”那小贩说着说着就推着小推车走了,我望着那个远去的那背影,嘴角抿得紧紧的,心中又多了几分难以言表的'情绪。

  紫罗兰的花语·宽容

  周末放假了,我骑着一辆自行车飞奔在回家的公路上。脚下的链条却突然卡了一下,自行车打滑,啪!我被成功地甩出一米多远。这下子可摔惨咯!膝盖擦破了皮,鲜血像条红绳似的弯弯曲曲地流了下来。脑子一片空白,周围的行人只是看着,却没有丝毫举动,我觉得有丝丝丢脸,就在我不知所措,想着:“要不要忍着痛站起来?”时,那个卖包子的小贩正好走了过来,停下手推车,看了我一眼。他皱了皱眉,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帮我按住膝盖的伤口,他又开口了:“伤口要用清水洗洗,才不然会发炎的。别动!你等一下,我车上有水。”他拿来了一个旧旧的浅灰色水瓶,打开瓶塞,将水倒在手上,轻轻地为我清洗着伤口,然后又用纸巾按住了伤口。看着他做的一切,脑海中又想起了几天前的画面,我的脸有些发烫,心中钻出几分感动,还有几分愧疚与歉意 !

  冬悄悄的远去,春天再次降临,路边的树木路边的树木们纷纷抽出新芽,一股和煦的春风从脸颊拂过,带来了一股盎然的生机。鼻子不禁嗅了嗅,原来风中还夹杂着一股淡淡的、?幽幽的紫罗兰的芳香……

初一作文 篇2

  独品肖复兴的《苦瓜》,心底亦有几许惆怅久久飘荡,因为我也深深迷恋于那苦瓜淡淡的清苦,痴迷于那辗转于舌尖的点点轻涩,久之,不禁沉沦。

  然而,不只我对苦瓜情有独钟,在我家,就连平常谈“苦”色变的母亲竟也会略尝一二,少时,一缕清苦,一点淡雅,便久久萦绕于我们心间。

  其实,苦瓜早已是我家盛夏不可多得的佳肴,他的雅致,他的.清苦,颇受我家青睐与爱戴。久而久之,每至进餐之时,必与一阵清香撞个满怀,随即一点雅致的嫩绿便绽放眼前,让人沉醉。

  每当母亲下厨“苦瓜蛋花汤”时,我定会在一旁观赏。母亲噙着优雅的神情,展示着娴熟的手艺,略有泛黄的小手似芭蕾轻盈的舞者,在空中舞现一抹令人叹为观止的惊艳,那挑菜的手法,去皮的手艺,入锅的技巧无不似一位老练的舞者所展现的舞姿,轻轻的,我竟看痴了。

  时至开饭,我迫不及待的夹了浸于汤中的苦瓜,一口咬下,淡绿瓜汁喷洒,缓缓流入心底,霎时,那般的清苦便蓦地充盈着我空虚的内心,久久不去。

  如今,步入初中,与母亲见面的机会少了,却终究忘不了,忘不了母亲手下的苦瓜,那般清苦,那般淡雅,然而,在那般的苦中,却有缕缕清甜回味,那是一位母亲的爱,一位母亲无私的爱,我渴望心中的苦瓜得以永生……

初一作文 篇3

  我家位处一个不错的地方,有青山有绿树。

  每年这个时候,我总是把红枣拿出了晒晒。一个头灰溜溜,毛白白的,尖嘴猴腮的小鸟,总来偷枣。鸟样一看就觉得是只贼鸟。我也不知怎么了,不讨厌它,还挺喜欢它的。我蹑手蹑脚的躲到门后,生怕惊吓到它。他似乎吃饱了,就飞走了。

  我晒枣,它吃枣。渐渐地,我们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有一天,它静静地吃枣,我从门后来到了它跟前,它猛地一抬头盯着我,眼神里充满了警惕与愤怒,我不由的后退,虽然它稍稍放松了,但似乎一点也没有要让我在靠近一步的想法。警惕的同时它也不忘啄几下美味的枣,看见它那“奸商”样我“哈哈…”的笑。这使胆小的它逃走了。我不由的感到它不多呆一会儿有点可惜。算了,我也吃枣去。

  在知了的琴声中,它又回来了,身后跟随着一只较大的`雌鸟,我以为那是它的伴侣,但是它们都个吃个的,其间很冷清。我似乎明白了,这就像我和妈妈一样,它们也是母子吧。在临走时,老鸟还叼走了一颗枣,不知是给谁吃。弟弟躲在窗后看到了一切,出来时便哈哈笑着说:“姐啊你那只鸟归我了,明天我就把它拿下!嘿嘿,谢谢了啊。”第二天,在他捉鸟时,我缴了他所有的捕鸟工具,恨恨地说:“抓什么鸟啊!这么可爱的鸟你要吃掉它啊?靠边站,一边写你的作业去。”弟弟马上就反咬一口:“你以为你吃的鸡比谁少啊?”

  这些天,我出去旅游。回来时,阳台上的枣已尽,我急忙抓了一把,撒在阳台上,希望鸟儿回来。一天,两天……一个星期。鸟不会再回来了,弟弟说:“省省吧,不会再来了的,也能省下不少好枣。”

  或许是弟弟还小,不懂,我的惋惜,我的哀叹,不只是为了那只小小的鸟,只是弟弟和鸟都不懂得珍惜这样一种情感,是他们都不屑与这种温情,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中,多点温情不就是多点生存价值嘛?

初一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所崇拜的人,或许是个人的看法与角度不同,所看待的人也不同。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我本开始并不了解她,直到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选自的“再塑生命”,才懂得,了解她那悲惨的人生。

  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为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里的高烧,导致他成为了一双耳失聪,又失去视觉的残疾人。此后,他的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又只能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在1887年3月3日终于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日,家中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在莎莉文教师的关心呵护下,与海伦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著名的女作家。只不过,一个从1岁半时,就双目失明,失去听觉,到底是靠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坚持下来?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拼着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残,但是,她志坚。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学习了数学,自然,法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女子大学。她学会了说话,与他人交流,她讲座自己无私的,甘愿奉献了给他人,奉献给教育事业。

  不过,他也岑有期望,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去看这个世界,去感受自然,感受阳光,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又有健康的身体,是否应该跟去努力学习,去报答,奉献我们的祖国?去仔细观察,看待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用不能再去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最美的极致!

初一作文 篇5

  “仟骨,你真的要去冒这个险么?集齐十件神器固然能解你师父的毒,但若是放出妖神,你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是啊,骨头你可真想好了?”东方彧卿也跟着说,而仟骨却丝毫没有动摇,只抛下一句利落的“嗯”,转身离开。

  我的好朋友花仟骨是长留上仙白子画唯一的徒弟,前段时间他们去游历时遇上了魔界的蓝羽灰,她手中的幻思铃和自我修炼的摄魂术伤了白子画,现在的他比普通人还要虚弱,奄奄一息。时日不长,仟骨得知只有及其神器方能解毒,所以不顾长留长老们的责罚也执意要去。她是个固执倔犟的人,我知道怎么劝她都是徒劳,但还是担心她会出什么问题,我没有能力陪她同去,只把她托付给朔风师兄和东方。只愿她一切都好。

  “轻水,你不跟我一起么?”仟骨问我,我笑笑,摇头轻叹:“本事不到家,给你拖后腿呀!”她也笑,收拾着东西,听我不停地唠叨。仟骨保重!

  他们上路了,我只盯着通天镜(东方留于我的宝物,可见他们行踪)看着那一大一小的身影直冒冷汗,生怕有妖魔不来将她年仅十岁的身躯吞噬。他们先去的.是蓬莱岛,想找到岛主倪千丈取出不归砚,但却一无所获,因为倪岛主在密室修炼还须一个月才能出来,仟骨得知不归砚在蓬莱岛的地下水晶宫中,由岛上最厉害的杀害搜看管,她什么也不想,直奔水晶宫。仟骨隐去身形,让东方和朔风解决神器,只见她取出流光琴,弹出乐曲后,两个人似乎回忆起了最伤心的事情,抱在一起痛哭起来,仟骨对朔风和东方使了个眼色,取出断念想要杀了门卫,可就是久久下不了手,我明白仟骨,她从小不喜杀戮,对待任何一个生命都是那样小心,生怕出了什么差错。可如今,是两个抱头痛哭的可怜人,你叫她怎么下得去手?她久久凝视着,东方悠悠飘来一句:“骨头,再不杀他们,神器不得,师傅不生。”仟骨,仍是不动,最后,紧闭着眼睛,二人逝去。但我知道,仟骨心里不安。

  她最后还是解了白子画的毒,但自己因为集齐神器不慎放出妖神受到了十七根消魂钉和断念的一百零一剑,流放蛮荒,又因为对妖神真身南无月下不了手,转移妖神之力,成为真正的妖神。她最难放下的,便是在这一路上为她牺牲过的人。她从未想过杀阡陌会为她沉睡;朔风为了她现出真身,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蓬莱岛因为岛主的失职而死伤无数;甚至长留也因为她的离开引发仙魔两界的战争,杀阡陌说:“仟骨一日不回,我便杀一人”。仟骨,她为了师傅什么也不顾,但那点梨花白,是她永恒触摸不到的温度,算不上劫数,但也也是痛苦了生生世世的轮回。她却无悔。

  每个人都渴望被爱,但这世间岂会有像花仟骨这样不计利息地爱一个人。而在这世界上,所有的成功也都是需要经历死伤胜败的,就像武则天是踩着一具具尸体登上后位甚至皇位一样,你成功,必定会有人失败,心软有时会成为致命杀手,大奶却会让人觉得,败了,也无悔。

  不要害怕付出,也不必惧怕失败,只要是经历过的都是一份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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