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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3-10-08 06:59:3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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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篇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点(学校)名称:xx

  报名号或学号:xx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xx

承诺人:

日期: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我是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 《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于20xx年1月1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做出的处罚决定。

  请选择报考种类(在报考种类前打“√”,单项选择)

  [ ]考试科目:四门

  [ ]公共管理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考试科目:三门

  [ ]推荐免试

  承诺人签名:

  网上报名号(9位):

  报考学校名称: 20xx年XX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中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们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他人作业,不剽窃他人学习成果,学习上不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考试违纪行为。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借用他人财物及时归还,不欺骗家长,不恶意拖欠他人费用,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困难补助;不强行索要、偷窃、诈骗他人财物。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欺骗他人;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其它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5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 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考生签名:xxx

  考号:xxx

  日期:xxx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7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8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字):

  二0一一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9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0

  我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考生号:xx

  签字日期: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1

  我是参加20xx年聊城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考生,我对以下事项做出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弊行为,本人承担一些后果。

  2.本人提供的'高考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时向当地招办提供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产生的录取或学籍问题,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体检信息真实、准确,身体状况适合考试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和不适合考试要求的身体状况,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和考场规则,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和接受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

  报考专项:xx

  承诺人身份证号:xx

  承诺人签名:xx(并按手印)

  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曰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2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不无故中途离场

  2、按时独立完成试卷

  3、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凡带有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4、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5、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

  6、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7、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8、遵守其它考试考场的相关管理规定

  9、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处理。

  经过这次会议中老师们的鼓励和剖析以及诚信承诺书的.签署,希望同学们都能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性,严格遵守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做到诚信考试,谨遵考风考纪,严格要求自我,规范自我。同时,希望大家可以在本次考试中考出优异成绩,考出优秀品德。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3

  我是报考参加20__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_______

  承诺人签名:__x

  20__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4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