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3篇[实用]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子全部从乙方购买,乙方沙子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由其他渠道购买沙子。
二.供货内容及地点:
三.供货单价:沙: x元(大写)/立方米。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则该批沙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x日内换送合格沙子。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xx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xx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款按照每月完成沙子总价款的供应的'百分之七十预付。工程结束x个月之内支付尾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九.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x%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
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1.5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100元/店,每晚一天追加100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200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300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月日
需方:x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二零xx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号:
合同签署地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署: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购买,乙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出售下列设备或材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或材料名称 型号 厂商 产地数量 金额及服务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设备价格已包含配件、运费、保险费以及服务费用等其他费用,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二条、交货 运输 保险及包装
1、交货时间:在乙方收到预付款 60 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买方)公司 收货人: 电话:
3、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
4、乙方负责为设备投保
5、包裝:乙方应提供设备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水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以及较长时间的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良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验收调试及技术标准
1、外包装检验:全部设备或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检验内容为:设备或材料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是否正常等。
2、设备的调试和安装验收:
2.1乙方负责完成设备的安装,甲方应提供相应技术人员协助安装;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非人为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2.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0天后,由双方共同按照双方协议的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如果达不到双方的协议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利顺延验收期限或者退货处理。
3、技术标准:国家相关标准、厂家技术标准,按国家GB/17587.3-1998标准执行。
第四条、付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乙方在收到货款后发货;
2、乙方在收到合同总价值90%货款后由乙方根据实际收到货款开出增值税发票;
3、剩余 10%设备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 7 日内向乙方支付。
4、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第五条、保修与维护
1、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设备价格已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装和保修服务费用;
2、 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单》次日起计算;
3、保修期内设备出现任何非人为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根据情况进行免费更换;
4、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多次故障使甲方足以对乙方产品质量产生不信任,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使用寿命期为 10 年);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使得在交付时甲方无法对设备进行全面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在交付时甲方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在交付后的一年内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3、如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质量保证与其他在本合同产品上质量承诺不一致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有利于甲方的内容;
4、该设备所包含的技术条款中的所有条件乙方必须满足,因为技术条件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影响到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索赔,具体数值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自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期满次日起按滞延天数每天支付甲方设备总价值0.5%的.滞纳金。但延迟交货的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设备总价值的30%;
2、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致使乙方延迟交货,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仓管费,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3、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设备总价值30%的违约金;
4、如乙方的迟延交货的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不允许在设备上设置密码或者其他障碍妨碍甲方正常使用,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以及其他损失赔偿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7、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由于乙方设备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设备连续3个月开机率达不到95%以上,且乙方采取的弥补措施仍未能达到最初设计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甲方因使用乙方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解决纠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包括为诉讼而支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与差旅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如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在正常情况下迟延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服务超过 20 天的;
2)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义务,经甲方提出异议后 20 天内没有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2、甲方根据第本条款约定解除本合同,并不损害甲方在解除合同时要求金钱赔偿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更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予以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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