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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0-19 08:39:5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5篇[经典]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合同5篇[经典]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 (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达成如下约定,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的房屋及用途

  1、租赁的房屋位于 负一层至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地下室使用面积 平方米)。

  2、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使用,但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涉诉、或遭到行政、刑事责任追究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二、租赁期限、租金、履约保证金

  1、租赁期限为拾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为捌个月,免租期间不收取租金,但免租期间因乙方产生的水电费、人工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免租期间,乙方发生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则甲方有权以约定的租金为标准要求乙方据实际使用房屋的时间支付租金。

  2、租金为人民币 整(¥: )/月,按照季度(每三个月为一季度)预交,即每季度届满前五日,预交下一季度的租金,第一季度的租金与履约保证金一同缴纳。前述租金必须是现金人民币交付甲方或转账给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租赁期间乙方支付的租金为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缴交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3、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且合同期满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三、房屋的交付

  1、房屋交付的时间:乙方在交付第一季度的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交付的房屋须满足使用时具备 KW电力和 分管进水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四、房屋的转租及抵押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如需要抵押融资,则仅限于所属于乙方的财产,且必须事前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间,甲方若向银行申请将房屋抵押贷款,在对乙方没有造成任何利益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同意。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干涉乙方合法正常的经营活动。

  2、乙方因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则甲方可以配合乙方进行办理并提供所需的租赁房屋基本资料,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甲方配合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并在乙方违约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期缴纳租金,并按照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不足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补足。

  2、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的财产安全,如有损坏,必须进行补救,如需更换的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且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房屋结构质量和使用寿命受损的,乙方应承担修缮和赔偿责任。为了整栋楼的承重安全,房屋内隔墙,房屋的装修及施工必须使用轻质砖或者其它轻质材料,不准使用红砖或水泥沙砖。租赁期满或终止协议,所有装嵌物归甲方所有。

  3、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房屋的装修、施工或者电梯安装,必须事前报甲方备案或者经甲方同意,前述房屋的装修、施工或电梯安装等,乙方必须维护好房屋左邻右舍的关系,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避免遭到他人的投诉。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及财物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安全事故,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因经营所需安装的电梯由乙方购买安装及进行日常维护,购买、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双方协商折旧由甲方购买使用。如甲方不愿购买,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妥当,如因乙方未处理妥当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5、乙方因经营需要设立门面或者其他室外广告,其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违规被追究法律责任,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6、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发生的水电费与经营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时,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并解除租赁合同。

  2、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则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季度租金3%的滞纳金,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季度租金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损害房屋的结构或者设施设备,在限期内未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的,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乙方须同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季度租金15%的违约金。

  4、乙方如违反房屋的用途或者用于违法违规经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则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季度租金3%的滞纳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6、因乙方经营导致房屋损毁或者发生火灾的,则乙方应同价补偿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

  1、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毁损,乙方应在退租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抵扣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2、租赁期间,房屋设置在负一楼的消防水池和十三层顶的生活用水池及二间房屋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十三楼顶为甲乙双方公用场所,但乙方不得搭建建筑物。

  3、非甲方过错或者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添附到房屋上的所有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接受前述添附物,则乙方必须限期清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清理费用。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突击及生效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有关诉讼如需委托律师的,则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合同自双方签章且乙方交付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行叁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非甲方过错或者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添附到房屋上的所有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接受前述添附物,则乙方必须限期清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清理费用。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突击及生效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有关诉讼如需委托律师的,则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合同自双方签章且乙方交付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行叁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拆迁许可证》文号 .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 方米,使用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 ,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 颁发的 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

  2.

  3.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 ______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 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甲方以 地点, 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XXX第八条 乙方在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 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 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 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 _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 _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XXX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3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位于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场地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场地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仓储用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

  1、水电费:按水电管理部门的规定价格征收。按征收部门规定的日期缴纳,逾期按实欠金额日1%收取滞纳金。

  2、采暖有乙方自己承担。

  3、卫生费:按城建标准自行缴纳。

  4、卫生区划分,门前长米,冬季必须将积雪铲除垃运,未及时清运的罚款200元。

  5、乙方须向甲方交500元的卫生等押金。乙方遵守公司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优美、干净整洁,优质服务,如出现卫生脏、乱、差、服务质量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经营期间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及各种税费(营业税、治安联防费,各种证照审验费及其他费用)自理,接受工商、税务、城建、消防、安全、公安、安全、卫生等单位监督检查,其相应的社会性摊派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因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责任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地转租的。

  2、擅自将房屋、场地转借他人,调换使用的。

  3、用租赁房屋、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4、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项目。

  第六条政府命令、城市规划、公司搬迁、企业改制等政策性变动,合同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在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目,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3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乙方逾期一个月,来交满年租金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把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立即终止,解除合同。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其他

  1、安全问题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因安全问题发生,影响甲方的效益州,合同自行解除。

  2、物品有乙方自己保管,丢失损坏有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水电暖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自理,乙方在装修改造中不得损坏甲方房屋的安全结构,如因乙方在装修改造中损坏了甲方的房屋安全结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装修设施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和破坏,将其装修后的房屋无偿交付甲方。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向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租赁期间发生任何伤害人身安全的经济赔偿责任一切有乙方自己负责承担,于甲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仓储改造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和人员伤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案情]

  原告:顾连群。

  被告:杜涛。

  1993中7、8月间,原告顾连群与被告杜涛口头商议,由原告将自己拥有产权的座落于本市闵行区莘庄镇莘凌路的平房二间(建筑面积为151平方米)以5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同年8月12日,原、被告出于少缴税费等原因,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议定为人民币30万元。该契约还载明:被告向原告预付购房定金15万元,本契约经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同年8月23日,原、被告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莘凌路197号平房二间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被告应在199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预付购房款30万元,原告在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交房屋钥匙给被告,其余28万元房款在1994中3月底前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屋总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

  1993年8月31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原告也将上述房屋交付被告。1994年1月15日,原、被告前往闵行区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双方按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缴纳了有关产权移转手续费、契税、超标费等费用。1994年4月11日,被告又开出了金额为28万元的转帐支票一张,用来支付原告剩余房款,后因存款不足,遭信用社退票。同年5月30日及6月2日,被告又分别支付给原告房款4万元及8万元。1994年9月

  12日被告领取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该处开设了酒家。同年9月30日,被告又开出了二张转帐支票,金额分别为14。399万元及2万元,其中3990元为利息,因支票大写不规范及过期支票,又遭信用社退票。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付其余房款,被告于1994年l1月5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条,言明欠顾连群人民币16万元。1995年1月24日,被告又支付给原告3万元。尚欠的13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逐诉至法院。

  原告顾连群诉称:其为了将平房二间出卖给被告,双方于1993年8月先后订立了二份房屋买卖契约,其中12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30万元,23日订立的契约,将房价定为58万元。双方还约定,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不作为双方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后双方为了少缴税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了30万元房契之交易过户手续。被告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后,共向原告支付45万元房款,尚欠的13万元房款,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讨。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13万元。

  被告杜涛辩称:其为了向原告购房,确与原告订立二份房屋买卖契约。但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是按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申报的,该契约应受到法律保护。而房价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是无效的,现原告已得到45万元,其中15万元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对于原告之诉讼请求要求驳回。

  该案在审理期间,杜涛对其提出的多支付的15万元房款,应由原告返还之说,明确表示不作反诉请求。

  [审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的民事行呜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原、被告为达到少缴税费等目的,恶意串通,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58万元,

  以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有关产权过户手续。现房价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批准,但该契约乃当事人瞒报房价所致,其偷逃国税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故该契约当属无效。然房价为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也确实是在按此协议履行,只因被告未付清房款而引发诉讼。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l款第(4)项、第(7)项、第84条、第l08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杜涛给付原告房屋买卖欠款13万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1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仍是一审时所持的理由,并认为原审法院判决错误,二审法院应予改判,驳回顾连群的诉讼请求。原告则要求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顾连群与杜涛为达到少缴税费等目的,故意将双方谈妥的'房屋买卖价格人民币58万元,以人民币30万元的价格向闵行区房产交易所申报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予批评教育。一审法院责令双方当事人按人民币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是正确的。一审法院根据房屋买卖价格人民币58万元的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杜涛已付给顾连群房款人民币45万元,尚欠人民币13万元的事实,依法判决杜涛给付顾连群房屋买卖欠款人民币13万元是正确的。一审沈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杜涛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l款第(1)项的规定,判决驳回杜涛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110元由杜涛负担。

  [评析]

  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双方签订的房价为30万元及58万元的二份房屋买卖契约的效力。

  关于房屋买卖价格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效力问题。众所周知,房屋的买卖,当事人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之所以签订该契约,也正是为了去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国家向当事人征收各种税费是按房价的一定比率收取的。当事人缴纳费用的多少直接与他们申报的交易价格相关。故本案原、被告出于少缴税费的目的,经合谋故意将早已谈妥的58万元买卖价格,以30万元向房产交易部门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其恶意显而易见。该契约虽经房产交易所审核,被告也已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但该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性质是瞒报房价,偷逃国税,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均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30万元房价的房屋买卖契约当属无效。如何看待房屋买卖价格为58万元的买卖契约。该契约所确定的58万元房价,先由双方口头谈妥,后又以书面形式确立。在契约中除明确房价外,还规定房款的支付期限和交房的办法。并特别载明双方交到房产交易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契约不是正式契约,只是为了应付产权过户之用。可见双方的房屋交易价为58万元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纵观被告支付房款的情况,也不难看出当事人是在按58万元的契约履行,被告对未给付的款额,也向原告出具了欠条。由于被告对13万元欠款拖欠不付,才引发原告诉讼。由于58万元房价的买卖契约未经房产交易部门审核,故该契约尚未生效。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当事人的错误行为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责令当事人按58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补办有关手续,补缴有关税费的差价。使当事人少缴税费的目的不能得逞,国家利益得以维护。

  只要正确把握上述二份房屋买卖契约的性质,法院处理案件也就游刃有余了。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杜涛给付顾连群欠款人民币13万元是正确的,对双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以诉讼费各半负担予以体现,也是妥当的。故二审法院驳回杜涛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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