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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02 08:02:3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通用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通用9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桩基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7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2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0.3%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的违约金。若超过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姜堰市俞垛镇房庄村委会

  乙方:

  为策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相关需要,甲方经招标,现将房东大圩内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的土方运积、平整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运积、平整土方按实际塘方计算施工。运挖平土价格为 元/ m3,标段内甩方价格为 元/ m3。(含施工段面内的杂物清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晴日内需将土方运、平整到位。桥头土方待桥竣工后按村委会要求进行加土。

  3、乙方所缴10000元工程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村委会验收合格后退回。

  4、付款方式:工程进行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5%,年底付25%,余款XX年底结清。

  5、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取土,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俞垛经管站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XX年3月19日

工程合同 篇3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

  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交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帐户: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工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xxxx

  公司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xx)、法规的规定,经甲、已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方指定区域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施工工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美英华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空气治理工程办公区室内除装修有害气体及异味施工。

  1.2 工程地点:

  1.3施工内容:除装修有害气体施工

  二、工程委托范围:

  2.1净化工程具体包含:1.室内装修污染空气处理;2.现有家具有害有机挥发物质消除;3.装修异味消除;

  2.2治理项目: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2.3治理项目: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比治理前(初检数据)明显降低,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复检数据 与国家标准数据对照值为依据。

  2.4治理后复检

  2.4.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范或双方确认的项目或约定的治理指标(见2.2)要求复检验收。

  2.4.2、乙方在治理结束后3天至7天内(产品技术要求时间),预检验收所治理工程,并出据复检报告,若约定治理项目在施工工期达不到治理目标,将执行违约责任条例中的规定。

  三、合同工期:

  工期: 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进场为准。

  四、质量标准:

  按照治理合同、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治理方案,达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xx(20xx版)。

  五、工程委托方式:

  5.1本合同采用按建筑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方式。

  5.2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管理、技术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六、合同价款

  6.1 面积金额:合同含税按建筑平方米综合治理面积计算,单价RMB 30元/平方米,治理总建筑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价为RMB ,大写 元整 。

  七、付款方式和约定

  7.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总价50%)RMB ,大写: 。

  7.2施工完毕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余款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乙方须在7日内提供正式发票。

  7.4甲方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乙方收到首付款后按照甲方要求日期正式开工。

  7.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每逾期开工一天,按预付款金额的1%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7.6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的金额1%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八、甲方职责

  8.1 及时确认治理范围点,并在入场前作好室内清洁工作,不留施工余料,确保装修完工及室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室内现场未具备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要求的'室内施工条件的,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8.2负责向乙方提供水、供电源连接点,配合施工人员施工中的用水用电,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8.3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8.4须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书后两日内签字认可完成,有通风系统须正常开启,保持室内光线充足,开窗通风。

  九、乙方职责

  9.1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9.2乙方项目部如需变更人员安排、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变更。

  9.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治理的方案施工。

  9.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

  9.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1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9.6在治理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7所使用的治理药剂均为国家检测合格产品。

  十、暂停施工、工期延误

  10.1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规定的完工日期或以前完成本工程。

  10.2 乙方的实际开工日期应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0.3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10.4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正式通知乙方,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

  10.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令,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流程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乙方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11.2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甲方在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上签字同意的日期。

  十二、合同的生效、争议、解除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12.2本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2.3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不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2.4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其他约定

  13.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对方应通知的事项;

  13.2本治理合同仅对以上约定事项负责,如果治理结束后,空气质量验收检测前甲方因再次装修或添置家具,改装等原因引起新的污染,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治理过程中,如因甲方造成的治理时间变化,则治理工期顺延,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治理期,经双方协商后,治理期顺延。

  13.4治理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作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3.5 在工程结束经乙方检测合格后,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甲方会出资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做第三方检测,双方最终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最终报告。若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工程余款;或乙方安排在一周内重新施工一次。第二次施工完成后,由乙方出资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检测,若能达到合格标准,甲方付乙方全款。

  13.6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合同法律条款进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委托代 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空调工程。

  建 设 地 点: 。

  第二条 工程明细见附件(工程报价单)。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按甲方的装修进度完工。

  乙方按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确定最后竣工日期,乙方应按协商好的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xxxx 元,大写: xxxx 元整。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工程合约内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作为定金

  2、乙方主设备到场,甲方需付工程合约内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

  3、在乙方把空调安装调试好后,甲方需一次性付清合约内工程余款(即是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要求付款形式:(二选一)

  1、汇款到乙方基本银行账上,否则乙方有权不承认此笔款项。(确认款项以汇款单据或支票为准,其它一切不确认)。

  2、汇款到乙方个人账上。

  第六条 在工程完毕一个星期内,甲方必须派人协助乙方的工程负责人按合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 乙方安装的空调机安装完毕后按厂家规定进行保修。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户 名: ①户 名: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行:

  ②户 名: 卡 号: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财务电话: 财务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工程合同 篇7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 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 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工程合同 篇8

  工程名称: 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 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 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_____ 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计 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1.2、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 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 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__份,发包人 __份,设计人 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程合同 篇9

  装饰企业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设计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图纸及预算)。 1.3 工程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件预算);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附件预算)。

  1.4 工程期限 (晴)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

  日期 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件预算)。

  其中辅料和人工费 元;代购主材费 元,税金(3.441%)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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