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合同范本>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

时间:2023-11-06 09:09: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5篇[集合]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合同5篇[集合]

房屋合同 篇1

  一、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

  房屋赠与合同书主要内容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赠与不动产的名称、数量和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三、房屋赠与合同的公证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通过商议,对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坐落于 市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楼 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房屋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费用,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费用,如超过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对房屋另行出租,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养护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整改,若确实有需要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整改,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应爱护房屋中的所有设备及墙面和地面,保持墙面的整洁。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收视费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 元为押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遇房价调整,甲方有权对房屋租金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在租赁期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由甲方对房屋进行验收,如乙方未对房屋造成任何损坏,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内对房屋内的.设备和墙面、地面造成损坏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对房屋损坏部门进行修缮,若修缮费用超出押金金额,乙方必须在修缮结束后三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缮费,如因修缮时间影响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内的租赁价格承担期间的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橱柜、燃气灶、油烟机、房间内灯饰、卫生间坐便、洗漱柜、淋浴头、燃气热水器、钥匙5把。乙方应妥善使用,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年 月日乙方(签章): 年 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探讨。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尽管该条是针对宅基地申请而规定的,但从该法及该条的规定来看,农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对该出售行为设置任何限制。但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通过房屋的转让,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扩大到非集体组织成员、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同样,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房屋转让只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也有可能使购房者通过房屋的受让而使自己拥有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农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转让,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就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持审慎的`态度,缘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贯政策规定。《土地法》明确: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学论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探讨》。从八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多次行文,强调对耕地的保护。有关行政规章、文件对农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也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居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建房,还应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再按上述两种情况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宅基地申请有严格的规定,村民转让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问题,应从严掌握。只有在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申请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认定购房合同有效。如果这种观点成立,村民售房的权利将无从行使。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未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 ,下次付款提前 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 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有限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 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商铺建筑面积约为 ㎡,分摊面积约为 ㎡。(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二个月租金当意向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 ,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5、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向甲方缴纳,水费单价为人民币4.5元,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5元。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

  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年(以甲方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

  8、如乙方因其它原因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签订租赁意向书的5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将所收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5天内未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的联络信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三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四、若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乙方提供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相关文章:

【精选】房屋合同11-03

房屋合同08-18

(精选)房屋合同08-25

(经典)房屋合同09-07

房屋合同【精选】09-09

(经典)房屋合同09-26

房屋合同(经典)09-16

房屋合同(精选)09-27

【经典】房屋合同09-10

房屋合同[经典]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