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大全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 篇1
采购单位:榆林高新区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横山县兴隆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采购名称:
榆横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绿化专用化肥采购
二、采购内容:
各项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
三、合同价格 货款总额:
人民币玖拾陆万肆仟伍佰捌拾壹元肆角零分(¥964581.40)。
该化肥合同价格为到现场价格,包含化肥的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及涉及到该货物到场的一切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应化肥的名称、规格等要求必须符合以上第二项条款里的要求,化肥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化肥必须是全新的厂家正品,且产品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如产品属专利产品,则需提供产品的专利证书等资料。
3、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乙方不得供应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失效期前六个月)的产品给甲方。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化肥的质量达到该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达到合格等级。
5、化肥如有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供货方式
按甲方在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供货方式按时间分三个批次供货,首批供货于20xx年5月15日之前,依照榆横实业投资有责任公司广场公园绿化服务分公司指定的地点,依照采购要求,第一次供采购总量的40%,剩余部分按照30%的比例分别于20xx年6月10日,7月10日之前送达。
2、交货地点:供货单位必须按时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即在榆横工业区范围内的使用现场),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验收标准:
(1)货到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包括甲方确认的化肥的样品及相关说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前三天提供化肥的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化肥样品后方能批量供货。
(3)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的化肥进行抽查,乙方保证一次开袋合格率达100% 。乙方提交化肥的相关资料将作为产品验收的有效依据。
(4)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说明。
(5)经甲方验收产品无外观缺陷后,甲方视供货单位已根据有关国家或行业的规定提供了合格产品,但并不表示甲方对产品质量的认可,验收单须经双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名盖章方为有效。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产生的货款按照批次货到付款,供货单位在前两次结算货款时凭实业投资公司的验收单,在最后清算货款时需提供合法的销售发票、供货合同及相关资料,办理货物结算手续。本合同所述金额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保证所供化肥必须符合合同及相关资料规定的要求,且进货渠道合法。
2、产品保质期:在当事人双方人员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认验收单后之日起计不少于了六个月的产品保质期。
3、产品保质期内,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产品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无条件为甲方更换相关的合格产品。
4、产品保质期内,如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如期按质按量更换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另选供货单位供应货物,从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乙方供应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所提供的资料具有欺瞒性而导致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供货的,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程序)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说明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偿付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更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向担保银行没收的履约保证金,并将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乙方不守诚信的行为,记入政府采购报价或招投标信誉度极差不予采用的单位名单中;除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外,还需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九、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五天内提供有关机构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分送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20xx年1月20日订
购销合同 篇2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________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________(不少于________吨/每年)(________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供应________(货到_________________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________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_____________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________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____________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________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___________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________________系统(不包括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约为____________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____________万人民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账户作为__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________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________)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____________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____%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____%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购销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___(公章) 代表人:___(盖章)
乙方:___县___乡___村___村民___(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订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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