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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扫地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志,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2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由生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核批准。
二、添加剂的'使用应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营养质量。
三、不得使用添加剂掩盖视频的缺陷,如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消耗,改进贮存条件,简化工艺,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六、除了国家预算规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其它添加剂使用量为达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3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检验报告单或合格证,库前严格验收。
二、使用添加剂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三、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在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标准和用量和使用范围。
六、食品添加齐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
一、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 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 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 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 入库检验
1) 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 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 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称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 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5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购买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入库前严格验收。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时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进行备案。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
6、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入库及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6
1、厨房不允许使用学校批准以外的任何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设立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一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采购食品添加剂;
二专:库房、厨房对食品添加剂设立专人保管;
三专:库房建立专门的食品添加剂的进货台,厨房安排专门的负责人领用。
四专:厨房建立专门的食品添加剂领用台帐;
五专:库房、厨房设立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上锁。
3、专柜外贴标识,标明负责人等;专柜内食品添加剂连包装存放,不得扔掉外包装。
4、柜内配备食品添加剂计量小称、《食品添加剂登记本》、《食品添加剂管理手册》、食品添加剂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课件、人员签到、考核成绩)共四样与食品添加剂在一起存放。
5、每次领出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登记,登记表按食药局提供的.表格为准。登记记录要求存在期限为两年。
6、添加剂使用量按学校规定的使用量操作,不能超出该添加剂标明的最高使用量比。
7、申购:正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流程申购,新品要经过食堂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试用合格后,供应商定价方可正常申购。
8、采购要求:指定专人采购,购买时按照公司指定的品种购买,不规范或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购买。食品添加剂购买时需向食品添加剂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国家认证检验检疫报告。食品添加剂购买要求在大型超市购买,且有购买小票,并将购买小票原件留库房保存,复印件在厨房食品添加剂柜内存放。
9、验收: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标准验收,需有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QS认证(国内产品)。进口食品要查看是否有中英文对照标识。还应注明“食品添加剂”及添加标准剂量,有批次质检报告。
10、存放要求:食品添加剂不在库房存放,每次厨房申购直接拨到厨房,但库房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电子台帐”。
11、保存:及时关注现存放的食品添加剂,保证在失效期前3个月使用。
12、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严格控制用量,并有专用称计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一般由采购负责人专人购买,采购时应注意其特性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其包装应有标识并符合国家规定。
二、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质量部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应方提供的产品,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并填写索证记录。
三、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量部门必须索取本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和企业近期有关的检验报告。
四、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
五、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车间配料记录应详细记录使用的`添加剂使用量和标准名称,配料室中应注明允许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配料人等内容。
七、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并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八、及时向职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门公布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和可能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科学认知和掌握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限量,从源头上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2、职责: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管理办法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9
1、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3、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4、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5、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7、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
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8、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0
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限量0.2%。
5、亚峭酸盐的使用,最大用量为每千克不得超过0.15克。(中毒量为0.3一0.5克,致死量为3克)
6、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杭氧化剂、着色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品质改良剂等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
7、因制品工艺制作要求的需要,应尽可能地从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采购添加剂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标准的.食品、原料。
9、严禁使用超过有效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或受潮、霉变及其他感观异常发生色变的。
10、严禁使用医疗、工业、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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