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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作文

时间:2023-12-09 17:16:47 作文大全 我要投稿

那个人作文(常用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那个人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个人作文(常用11篇)

那个人作文1

  生活在人群的世界里,接触了很多人,云云纵生中,哪个人才是最懂自己的人?相信,每一个人都希望有那么一个最懂自己的人,在自己开心的时候,为自己高兴;在自己伤心的时候,陪伴着自己;在自己想要哭泣的时候,借出他的肩膀;在自己想要放弃的时候,不断的鼓励自己,不要放弃!

  那,那个人,会是谁?谁才是最懂自己的人?

  有的人,会说,最懂我的人是我的父母。他们一直伴随着我长大,见证着我人生的每一次成长,鼓励着我勇敢地前进,告诉我不要放弃;即使世界都抛弃你,不要你,没有人认同你,他们依然会陪伴着你,支持着你,一直前进,到永远!父母,对自己总是很大度;不像外人,即使自己怎么任性,犯了一个怎么不可原谅的错误,他们依旧会包容自己,依旧等待着自己的归来。世间上,只有这么一对人,一直对自己有信心。在这成长的过程中,自己也不知道犯过多少次傻,但,他们依旧对自己好,不求回报的好。长大了,我们工作后,平时放假也只是记得要和朋友聚聚;只有真的累了的时候,才记得有一个家,家里有着两老一直在等待着自己。即使怎么惦记着自己,依然不会说,每次电话里都会告诉自己:工作要紧,累了记得回来家门永远为你敞开!要注意身体,注意饮食。一大段关心的话语,在挂机前,总是叮嘱不断那个最懂我的人。

  有些人,会说,最懂我的人是我的好朋友。在同一个叫“青春”的季节里,相识,而又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好朋友懂自己,不会像父母那样唠叨自己,只会是用一种平辈的身份和自己商量事情,而不是以长辈的身份来告诫自己,指给自己一条平坦的道路,让自己的人生更加舒适。而好朋友,会尊重自己的选择,再加上适当的建议;而不像父母那样,强制性把认为好的事情塞给自己,这期间,没有问自己想不想要那个最懂我的人!。好朋友,懂自己,知道有时候,不需要说得太多,只是坐在旁边的陪伴。即使很久没有联系,说起一件小事也能谈论很多,静静的坐着,什么也不说,也不会觉得尴尬。因为互相之间懂,有时,只是需要这种无言的陪伴。

  有些人,会说,最懂我的人是我的爱人。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自己;很多时候,自己遇到不愉快的时候,也会告诉自己: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他懂自己,有时,只是耍耍脾气,事后,还是会原谅自己,不会去计较的太多

  有些人,会说,最懂我的是自己那个最懂我的人作文3篇作文。别人总是不会懂,自己需要什么;很多时候,自己想要的,却无法被别人所知道。只有自己才是最懂自己的`人,明确自己想要什么,要怎么去努力,自己还欠缺什么。

  世界上总有一半人不理解另一半人的欢乐,幸运的是你与我是同一半人。

  不管是你我第一次相遇的美好,还是你那双手的小巧,全都让我心中的那个世界神魂颠倒。不管是你让我的一切不再凌乱,还是你轻轻的把我呼唤,都会让孤独的我感到温暖。

  在这个雨过之后的晴天,看着那些因为你才会有的改变。好想来到你的面前,认真的望着你的眼,然后说:世界上没人懂我比你多,你就是我最美的花朵,有你在我就不会寂寞,更不会感到失落。你从来都不会对我啰嗦,也从来不会对我发火,不会对我闪躲,不会让我难过。

  那个最懂我的人

  静静的望着窗口,看着两旁的那些楼,不知道哪里是旅途的尽头。默默的走在无人的街边,突然间,你的出现,那让太阳都失色的明艳。我对你一切的想念,离别时的留恋,都抵不过此刻与你的相见。

  离别时有霓虹晃到你的身上,沾染上了你的脸庞,伤心中的你也漂亮。我不会让你心伤,不会让你流浪,我不会让你迷茫,不会让你的泪流淌。我不会让你离开我身旁,我会给你一个肩膀。

  每当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时间就像坏掉的沙漏。你让我不在因为心痛而泪流,你让我因为幸福而颤抖。就当你抚平我的伤口,牵着我的手以后,想忘记,已不能够,每天都在记忆里把你的美感受。

  你的容颜似画,你的笑靥如花,你是我一身的牵挂

  就算风起云落大浪淘沙,我也无法把最懂我的你放下那个最懂我的人。

  世界上的所有人,头上都是同一片天空,可是只有你把我懂。我们的默契就像铸在一起的青铜。我的世界,只有你懂。你做的一切都会让我感动。

  但,有些人,会说,没有最懂我的人,连自己有时也不懂自己。我们要记住,每个人都在雾中行走,只有一直在努力,才会不断的看清自己,认识到“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那个人作文2

  走在茫茫人生路上,纵然见过面孔三千,最终不过是模糊一片。可是,为何我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有那么一个人,曾把百般的世态炎凉化为感动的泪水,流淌在我的心田……

  犹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与母亲走在繁华的大街上,看着周围一片灯红酒绿,倒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可很快,这般光景便被不和谐的音调打破了——正当我们走得起兴时,突如其来的一声“滚开”把我和母亲都吓了一跳。我循声望去,只见在前方不远处,一个贵妇正对着一个老人破口大骂:“臭乞丐,看你把我的鞋子都弄脏了,还不快滚!”刺耳的尖叫在街上久久地回荡着,贵妇的泼辣、路人的冷漠,让跪坐在肮脏街角的老人显得那样的无助。

  然而,老人并没有放弃。他双手合十,低着头弱弱地答道:“女士,真对不起,我只求你行行好……”那位贵妇大概是被纠缠得不耐烦了,便狠狠地踹了老人一脚,吼道:“真受不了你这疯子!给你!快给我滚!”说罢,她随手扔下了一张50元,也就扬长而去了。

  大街上终于恢复了平静。老人并没有生贵妇的气,他干裂的嘴唇露出了一丝笑容,连忙小心翼翼地捡起钞票,放进搪瓷碗里,拄着拐杖站了起来——我惊呆了,他,竟然是一个残疾人!在他褴褛的衣衫下,那半截左腿显得格外刺目。

  一股寒意顿时涌上我的心头:这些年过花甲的老人,本应在家里安享晚年,但如今却因为饥饿,因为寒冷,因为死神的威胁,只好无奈地放弃最后的尊严,来到街上行乞,真是可悲可叹啊!

  想罢,我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便毫不犹豫地向母亲要了20元,走上前去递给了老人。老人笑了,声音沙哑地道:“谢谢你啊,小姑娘!这世上,还是好人多……”我微笑地点点头,母亲也走上前来道:“是啊,听说人民广场过几天要举行一场捐款活动,到时候咱们也去捐个款吧。”“嗯。”我答应着,却忽然留意到老人的眼中,有一道兴奋的光芒一闪而过。我征了一下,蓦然回头,老人却已淹没在茫茫人海中了。

  几天后,捐款地点。

  在长龙般的队伍前,几个捐款箱正闪着耀眼的光芒。我和母亲等了个半晌,才自豪地把钱放进了捐款箱。正当我们怀着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的心情回家时,队伍的后面却突然骚动起来。怎么了?我们刚挤出人群,一个一瘸一拐的身影便走进了我的视线——啊!这不是前些日子在大街上遇到的那位老人吗?他怎么会在这里?我的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难道他要捐款?但是在几天前他还是一位在街上行乞的乞丐啊!

  惊讶的并不止我一个。看到一身破布衣的'老人,人群里顿时议论纷纷:

  “乞丐也来捐款?真不自量力!”

  “看他那穷酸样儿!大家小心自己的财物,以防他趁乱浑水摸鱼!”

  安静的队伍一下子因为这位“不速之客”的到来而变得嘈杂,面对众人鄙夷的目光,老人却依然面不改色地向队伍走去,一瘸、一拐,仿佛下一秒就要摔倒。然而,就是这么一位老人,单着脚,拄着残旧的拐杖,在猛烈的阳光下坚定地站了整整十多分钟,犹如一座令人望而生畏的丰碑。

  当老人来到捐款箱前时,人群里霎时一片哗然——只见老人把手伸进了他衣服上唯一一个完整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卷就如他的手一般皱巴巴的钞票,认真地数了数,又努力地挺了挺驼得不成样子的背,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心中的自豪似的。而在那卷钞票中,有一张50元格外醒目,它原来的主人,不正是几天前的那位贵妇吗?

  此刻,没有人再议论他,所有人都在默默注视着这位”乞丐“、“小偷”。老人并没有理会人们愕然的表情,只是攥紧了那卷毛票,仿佛下定了决心,对准了捐款口,一瞬间,毫不犹豫地,松手了——他,没给自己留下一分一毫!

  刹那,如雷如潮的掌声再次打破了沉默,我也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在我眼中,那天贵妇对老人的辱骂与今天老人捐款的一幕幕不断交替重播着,这时候我才意识到,那卷钞票,是老人忍受了多少耻辱,流了多少汗水换来的呀!突然,一股热泪顿时湿润了眼眶,而身旁的母亲,则早已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在一片掌声中,老人转身离开了,我清楚地看见,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正洋溢着如孩童般灿烂满足的笑容。是的,尽管此时他身上没有一分钱,但他仍是全场最富有的人!

  滚烫的泪水终于从我眼眶中滑落,老人的身影在我眼里渐渐变得模糊而又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接受与给予在老人身上重叠,给这个城市勾勒出了一条美丽的风景线。如今,虽然小悦悦的遭遇使我们痛心,但这位老人更用行动向我们证明:谁说这个城市没有爱?然而,我相信,老人远去的步伐阻止不了正能量的传递,只因,这个人、这些事,给了我永恒的感动与怀念……

那个人作文3

  已经是我第九次在来到这里了,虽说不怎么陌生但总觉得我与这里的感情并不怎么深,只是所谓的熟悉气息让我感到温馨罢了。

  “你又去那了吗?你真是死性不改,明明告诉过你他不会回来了你还这么等他有意思没意思啊!真是的难到有句老话你没听懂吗?爱一个人要学会放手。”好友将一杯巧克力奶茶放到我面前的桌子上像狼咆哮般的对我大叫。

  我捂住耳朵低下头不去看她,因为我心虚了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以为他已经在天堂享受去了,怎还会记得我这个对他痴情的人?

  “悠雅,嗯,我想问你如果你像我一样每天想他每天思念他。说不定你会体会到我的现在的感觉了吧,这里很痛。”我伸出右手指指胸口,那是心脏的位置。我现在的心情想沉底的船一点点消失在深深地湖中。我渺茫了。

  会想起以前他拉着我的手跑到一片金黄的草地上,在不远处有一颗樱花树花儿正开着,一朵朵樱花洒落在空中像一个个小精灵般的在空中飞舞摇摆不定。

  我扭头问他:“这是哪里啊?似乎以前没来过。”

  晓朔闭口不语只是默默地看着我眼神里有些许的宠溺与温柔他轻轻转过头看向樱花树的位置张开嘴说道:”允礼,我希望我们以后能生活在这。这里只有我们知道你。我答应我好吗。”

  我还能说什么?我爱晓朔他的任何事情我都会答应的.!我拼命点头:“好!晓朔我答应你我们会以后要生活在这。”

  他拉起我的手放在脸颊旁轻轻摩挲着扬起一抹微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我有些陷进去一般痴迷这个微笑,要一直这样那就要幸福死了。

  可是老天却跟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然我瞬间从幸福中跌落永不见底的深渊。

  “悠雅,你骗我!他不是还好好的怎么几天就不可能。你骗我!今天不是愚人节!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假的!快点啊。快点。”我拽着悠雅的运动服将手里的报告单撕得粉碎,嘶声大吼着,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顺着眼眶夺出砸在冰冷的地板上建起一个个小水花。

  不可能!晓朔还跟我。。去樱花树底下的为什么会。。死掉呢?明明答应过我要厮守一生的难道都是在骗我?我失力倒在桌子边放声大哭,这时候的我比任何时候都害怕和恐惧。

  悠雅抿紧嘴唇蹲在我身边将我抱在怀里轻轻说:“允礼,我不想瞒你。其实晓朔的了心脏病,晓朔在临死前嘱托他弟弟照顾你。他还留了封信给你呢,他一直放在我这,他告诉我要在这天给你。”悠雅从运动服中掏出一张白丝卡纸上面贴着一张照片明媚的笑容,不用猜那就是我。

  我颤颤的接过白纸擦掉还残留在脸颊处的泪水仔细看着那我熟悉到可以印在心里的字体一行一行看着

  “允礼,我是晓朔可能你在看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天堂喝茶了很抱歉最后才跟你说,我已经是心脏病晚期再怎么治也是于事无补所以索性就不再接受治疗,陪在你身边然我读过最美好的时光,我们相遇像天注定一般偶然让我们相遇并相恋,这段美好回忆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间了。没遇到你时我以为我人生都要画上一个不完整的句号,永远不再美好不再圆润。还好上天眷顾我将你给了我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你是我一辈子无法放下的一个伤痛。我以前并不害怕死,认为死与不死都是那么回事,可是这一刻我却有些畏惧死神的降临。我害怕失去,失去与你永走天下的梦想。我便拜托我弟弟假扮我陪一辈子。我宁愿瞒你一生一世也不会告诉你我的不存在,我明白纸终究包不住火还会知道的。”

  眼泪开始更加疯狂向外涌出,用手捂住嘴眼泪打在白纸上溅起水花将白纸浸湿。那白纸的手开始有些颤抖我没有勇气再看下去,可是,我要知道!我要明白!

  “我开始数,一天两天三天。我在数我什么时候会死去。我每天不断翻日历日历被我翻得都有些陈旧,到后来我就不去再数了,该来的总会来怕什么?!你可能现在都不知道我得病吧,呵呵!你看我瞒得有多厉害!连你都能瞒过去呵呵!这封信希望你要保留下来想我时记得拿出来看看,就像我在一样。可以吗?允礼,LLOVEYOUMYgirlfriend”

  那一刻我有些恨自己,明明每一次都会看到晓朔以卫生间的理由出去没什么自己都没有察觉直到今天才知道呢?我好恨自己真的比千穿百孔都要痛。

  “已经一年了,还想晓朔。人家亲弟弟可追你一年多了。你都不答应?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悠雅撇撇嘴咬着奶茶吸管猛吸一口不满的说。

  “你要给你吧,我现在没有心情和你在这闲聊,我有事先去图书馆了。”书吧拿起书包向奶茶店外跑去,根本不理会好友的哀嚎。

  “喂!你怎么一点也不体会一下你好友我的感受啊!”哀嚎声渐渐小去,一切安静了。

  我停在一棵樱花树下,樱花树开始在阳光下绽放一朵朵美丽无比。

  晓朔,樱花开了。你是不是在看着我呢?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呢。

那个人作文4

  那个青青的、涩涩的小苹果,曾是爷爷对我最真的爱,更是我对爷爷最真挚的怀念。——题记

  夜深了,那夜无月。

  无月的夜晚,显得格外静谧,小院外的大街上早已褪去了白日的喧嚣,此时也隐隐透出一种恬淡。我和爷爷坐在那棵苹果树下。

  “爷爷,梦想是什么啊?”我昂起头稚嫩的问着。“梦想啊,就好比这棵小树,它的梦想就是能开花结果,但它必须要努力扎根汲取养分来完成自己的梦想,小树就好比你,爷爷甘愿来做这些养分,在你的人生中陪着你,爷爷会一直在你身边。”爷爷没读过多少书,却用最质朴的话语向我诠释了梦想的含义,更诠释了一位老人对他孙女满满的关心和爱。那一棵树下,这些淳朴真实的话语,那会心的笑,清脆而又和谐,构成一幅温馨的画面。

  爷爷没有什么大学问,但他却教给了我太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我不懂得谦让,他给我讲“孔融让梨”教给我凡事为他人着想;我不懂得礼貌,他告诉我礼貌是做人的基础。终于,我懂了,我却不得不走了。

  临走之前,我瞥见了挂在树上尚未长大的青苹果,“爷爷,我要吃苹果。”“好,好,等你下次再来,苹果就熟了。”爷爷笑了,可眼中分明噙着泪水,我的泪也来了,我转过身强忍着泪水,走出家门,心中一遍遍说着“不要回头,不能哭,不要回头...”我想,如果当时我回头,爷爷那平时挂满笑容的脸上怕是爬满了晶莹的'泪珠。上车后,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低声抽泣起来。

  慢慢地,学业任务越来越重,爷爷的电话一遍遍打来却又一遍遍失望的叩掉,每次的计划都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打乱,原本的计划也被搁置,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心中总想着下次吧,下次再说吧。

  那时的我,总以为离别离我是那么远,这样美好的幻想却被突如其来的那天打破。那天妈妈急急忙忙地来到我的房间,不由分说拉我起就往外走,“出了什么事了?”我不耐烦地甩开妈妈的手。“快,快回家,你爷爷快不行了。”我愣住了。来到爷爷家,沉重的气氛扑面而来,看到躺在床上的爷爷,心中涌起一阵酸楚。脚就像灌满了铅一样慢慢来到爷爷床边,爷爷吃力地睁开眼,看到我来了,终于将那不曾松开的手伸到了我面前,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青青的苹果,“给你……苹果。”虚弱的声音传来,随即又悄无声息,我的父母,我的亲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哭泣声顿时充斥了整个房间,我的泪又来了,伏在床边号啕大哭起来,我透过泪水看了爷爷最后一眼,看了这个爱我如命的人最后一眼。奶奶因伤心过度去了医院,其他人有的去照顾奶奶,有的去料理后事,到处全是一片悲伤的气息,所有人都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里,是的,爷爷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

  独自来到田野中,这里还是一片春意盎然,生机勃勃,同往年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我身边没有了往常那位笑意春风的老人,不远处有一位老人,带着他尚还年幼的孙女,老人时不时的弯腰挖野菜,时不时的又陪她的孙女捉蝴蝶,逮蚂蚱……我羡慕极了,我开始羡慕这个小女孩,她正一步一步的重温着我的童年,我的嘴角扬起,眼眶却湿润了。或许是注意到我的异样,也或许是没了玩的兴致,他们走了。我慢慢的坐在草地上,然后躺下。“爷爷,你在那里过得还好吗?我好想你,你还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吗?是我不孝顺,没有经常回来看你,爷爷,对不起。”一滴泪从我脸庞滑过,落入土中,消失不见。

  后来,奶奶告诉我,那次我走了以后,爷爷就像个无助的孩子,天天心神不宁,魂不守舍的,他每天守在电话旁,期待着我说什么时候回家,每次爷爷听到我的声音,接到我的电话,都会开心的不得了,我虽然每次都是草草几句话,敷衍了事。奶奶说着不禁叹了口气,满眼也都是怀念与悲哀的神色,而我心里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愧疚在我心中迅速蔓延。我亏欠爷爷太多了。

  深夜了,窗外寂静无声,大街上也只有稀疏的几盏灯,我还在灯下忙于写作业,累了,闭上眼揉几下,我忽然想到了小时候,爷爷在夜里给我讲故事,他说眼里进沙子了,也是这样揉了揉眼,然后又是聚精会神的投入故事中,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感和心酸感。我瞬间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又有了旺盛的精力来投入到学习中,被思念笼罩的房间中,我奋笔疾书,书写着自己的人生。

  还记得小时候和爷爷在河边钓鱼,看到我在河边跑着一脸开心的人,对着我喃喃的说道:“孩子,爷爷真希望你可以永远像现在一样快乐。”“好啊。”我想也没想就说了出来。我们拉钩,就这样,夕阳下,一双稚嫩的手勾着一双历经沧桑的手。我和爷爷经历了春夏秋冬,度过了早晨傍晚,这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吧。无忧无虑的昨天已不会再回来,面对的,只有满怀着爷爷的祝愿不断奔走的未来。

  思绪渐渐散去,那看似遥远的童年,却又那么真实,往日的一切都还那么的历历在目,爷爷离开我也好多年了,春天来了,却不会再有人可以带我放风筝,再也不会有人为我编花环,再也不会有人可以给我一个春天来到的惊喜,夏天悄然而临,秋天渐渐逝去,冬天依然对我没有什么大意义......晚上,我还是会踢被子,可那个为我拾起被子的人,有爷爷变成了妈妈。日子一天天过去,不惊不喜。

  后来,无意间,我从爷爷家的床下发现了个盒子,那是爷爷的,我打开一看,这不是我送给爷爷的贺卡,这个是我落在爷爷家的小头绳……在最下面,是我和爷爷唯一的一张合影,照片上的爷爷笑得很腼腆。

  谢谢你,我的爷爷,给了我一个美好的童年,也给了我满满的怀念。我的童年充满了教育,却全是你淳朴的教导。我真的很想你,我会坚守我们之间的约定,坚持我的梦想,我一定会快乐的,爷爷,你放心,这次,我不会再让你担心。

  这夜亦同往日一样,无月夜,亦是思念夜。

那个人作文5

  昨天看了同学的一篇文章,回忆她的奶奶,她讨厌奶奶活着的时候,最后老人终于去了,那些怨恨瞬间消散,她回忆着参加葬礼,看到老人那张悲凉恐怖的脸,生前的恩恩怨怨都化作悲恸,没有什么比死亡更沉重。

  看了之后,也想起了我的奶奶,一个我不愿提起的人,一个我憎恶又陌生的人。

  清明,原本是万物生长的节气,送走寒冬,迎来万物生的春天,迎来一年的希望,同时又是人们扫墓悼念先人的日子。

  她走了有七个年头了,如果没有爸爸带着,我连她的墓是哪个都搞不清楚,坟前应该是种了一株老柳树,为什么要移种柳树,也许是迷信吧,也许是传统。关于她,她还在的时候,我甚至不愿意叫她一声奶奶,这么多年遇见那么多老人,叫了陌生人那么多声奶奶,我甚至不愿意在她活着的时候叫她一声。不过也无所谓,反正她那么多儿孙,又不少我这一声吧。

  她是哪一年开始瘫痪在床,我记不清了,也许是小学吧,也许更早。在我的记忆里,她几乎每天都是躺在床上的,因为中风说不清话,总是流口水,偶有太阳暖和的时候,她被人扶着出来走走。她的衣服总是有涎水印,屋子阴阴潮潮,看起来邋里邋遢,散发着霉味,回去的时候我只站在门口远远的`看她一眼,客气的说上一句话便走了。是的,我嫌弃她,行动不便又邋遢的老人,我想在哪里都是被嫌弃的吧。

  她和爸爸的爸爸是重男轻女的,是啊,什么时代了还有这思想。但是,确实如此,在农村,老人们总是重男轻女的好像只有男人可以继承家业传承香火,女儿总是要嫁出去的,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女儿像是家里寄养的客人。

  我自然是被轻视的,在记忆里,她没有疼过我,她不像大家所熟悉的奶奶那样,抱我疼我,没有给我糖,没有给我做可口的饭菜,没有贴心的亲亲我。我和她,没有交集,因此没有感情,我唯一知道的是妈妈说她曾给我做过一件小棉袄,但是太小了穿不了。我们没有感情,我自然不愿和她亲近,后来她又一直躺在床上,我更甚不愿叫她一声。

  听说,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特别利索又有力气的女人,做起农活来,丝毫不比男人差,走起路来风风火火,骂起人来嘴皮停不下。如果后来她没有中风,也许我可以见到她的风采。她年轻的时候不曾享过福,她的丈夫懒得不下地,她又有四儿一女,靠她一人把儿女拉扯大,我想她一定吃了不少苦。后来儿女们都成家了,她却瘫痪在床了,自此更无福享受,还要遭儿媳冷眼,儿女们也很少去看她。她的那个丈夫每天混迹在茶馆,早出晚归,中午有人给她做饭吃吗,有人给她翻身吗,有人给她按摩吗???倒是堂姐和弟弟们常去看她,因她总是把客人送的补品让他们拿去分了解馋。

  初二那年,在秋天,她突然就走了。我知道时,并不觉得悲伤,觉得生老病死很是正常,走了也好,不再遭罪了。

  回去参加丧葬,请的几个乐队在吹吹打打唱唱闹闹,萧瑟里热热闹闹的唱几嗓子。她穿着新的寿衣干干净净的躺在棺材里,叔伯们白衣白鞋跪在周围,我在外面静静坐着,远远看着棺材,蜡烛,纸灰,乐队唱着戏钻进我耳朵里,一边是沉闷的灵堂,一边是热闹的吹打,这才顿觉几分悲凉。

  在西方,人们去世的时候,每个人都笑着参加葬礼,从他的出生,童年,成年,一一回忆,笑着祝福。现在,一边是唱戏的笑声,一边是低头哭着的叔伯婶母们,我该笑还是哭呢。我终是没勇气走进棺材去看她,人们不是说尸体是很恐怖的吗。

  秋天,村里早上的空气凉凉的,有点逼人,她躺在里面会冷吗。不,我竟忘了她已经死了,死人是不知道冷暖的。

  该祭奠的也祭完了,中午该出殡下葬了。

  棺材上盖上了一条崭新的红布,由十几个年轻有气力人抬着,鞭炮声开了道,纸扎的房子被高举着,女人孩子哭起来,唢呐声凄凄吹着,长长的送葬队伍前进了。如果红布下的棺材换成红轿子,那应该是她生命中最幸福的那天吧。

  老人生命的灯火说燃烬就燃烬了,像一株夏天的麦子,一株秋天的黄豆,成熟了就等待收割,不会再贪恋阳光明媚,日子的绚丽。被岁月抽取了油脂的生命憔悴成一株面黄肌瘦的黑麦穗,被树木合成的棺木紧紧抱拢着,打发生命上路。在她最后的那段时间,她越来越瘦,干干瘦瘦,脸上颧骨突着,原来是油尽灯枯了。

  在她走之后,每次过年,我们都会去她坟上烧点纸磕三个头。我在上学的这七年,不管在家还是外地,几乎不曾想起过她。有时候在街上,看着小女孩亲昵的叫着奶奶,我的心头会沉沉的,也许是羡慕也许是愧疚,我不曾善待过她。

  死亡是最沉重的,生前的恩怨我都原谅你了,愿来生,我们可以善待彼此。

那个人作文6

  那个人是我父亲但我只叫“那个人”。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个人”因为偷生产队的东西,还导致一个追赶他的人掉到河里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亲和“那个人”离了婚,带着我独自生活。

  小伙伴们常常拍着手齐喊:小树小树,有贼作父!我高声反驳:“那个人”不是我父亲。

  “那个人”成了我心底永远的伤疤。

  “那个人”出狱时,我正上小学五年级。母亲问我:小树,你还要不要“那个人”做你父亲?我摇头,很坚决:不要!“那个人”只好住到废弃多年的老房子里。

  后来,我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第一学期就得交四百多块钱的学杂费。母亲去找村支书,求他暂时给我在村灶具厂安排个活儿,好挣点儿钱凑学费。村支书同意了,把我安置在仓库里打杂。我看到“那个人”也在灶具厂做工。我耷拉着眼皮,不正眼瞧他。

  九十年代的那场洪灾,让我家陷入极度贫困。念高中那年,母亲又问我:你还要“那个人”做你父亲吗?我警惕起来:不要。母亲啜泣了:实话告诉你,这学期你用的钱,大多是他出的,我一个人就是拼死拼活也供不起你啊。我感到了一阵羞耻:早知道你用那个贼的钱,我就不念高中了。

  母亲瞪着眼,吼道:不许叫他贼,要不是他隔三岔五偷点粮食,我们娘俩早就饿死了。那个时候,大伙儿都饿,都偷……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打断母亲的话:这事以后再说,好吗?母亲只得闭了嘴,低下头。

  高考后一个多月,我收到了一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很高兴,之后就问我:开学得带多少钱?我看看缴费清单,上面显示的数目是一千三,就随口说:得千把块钱呢。母亲开始掐指算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狠狠心:大学我不上了,我想进灶具厂上班挣钱。

  母亲很气愤: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后代也读不起书,你就得去读大学。母亲的话令我震撼,我动摇了,可是,我不想再用“那个人”的钱。

  在我看来,不管怎么样,那个人是做过贼的,而且还葬送过一条性命。

  九月初,母亲卖了猪和羊,凑了一千两百多块钱。她心情很轻松:一千块钱你用来交学杂费,两百多块钱作为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张张嘴,但我没有吱声,因为母亲已经很不容易了。

  晚上,我动起了脑筋:空缺的钱到哪里去弄呢?我想到了村灶具厂的仓库,我不如先去“借”点灶具救急,等将来赚到钱再想办法将功赎过。说干就干,我溜出了家门。

  没想到,收购站的老板对我的`“废品”很感兴趣,答应每个给我十块钱。我昏了头,红了眼,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个晚上出入仓库。

  当我的所得达三百块钱时,我提醒自己该收手了。可是,夜幕降临,我的心又开始发痒。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初衷的荒谬——我已经嗜偷成瘾,是一个贼了。我像瘾君子一样无力地对自己保证:今晚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我轻车熟路,爬进仓库,正要动手,忽然从窗户的缝隙里看到外面陡然冒出许多光柱,这些光柱显然在向我围拢。不好,肯定是村里发现丢了东西,在这里设下埋伏。完了,我的大学梦完了!

  正万念俱灰时,黑暗中蹿出一个人,借着朦胧的光,我认出他就是“那个人”。他什么时候跟踪我,是怎么进来的,我丝毫没有察觉。“那个人”举起一件灶具照我脑袋就是一下。我一懵,瘫倒在地。仓库的门被踢开了,电筒把屋子照得雪白。“那个人”凶巴巴地指着我:兔崽子,竟敢跟踪你亲老子,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抬脚还想踢我。人们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嚷嚷着:抓到了,抓到了,他还打伤了自己的儿子。

  阴差阳错,“那个人”又成了贼,而我,俨然是大义灭亲的少年英雄。

  我完全清醒时,已躺在自家床上。母亲眼睛又红又肿,手中捏着一叠零碎的钞票,那是我藏在被单下的销赃款。她神情恍惚,反复念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委屈自己呢?我恍然大悟,是“那个人”拯救了我,拯救了我这个准大学生,拯救了我这个一直不愿叫他父亲的儿子。

  只是,我不能理解母亲所说的“总是”的含义。母亲似乎看懂了我的眼神:十几年前,他和另一个人到生产队偷粮食,被夜巡的乡干部发现,就一前一后逃跑,凫水时,另一个人小腿突然抽筋,淹死了。他被抓后交待,死掉的人是为了逮他这个贼才被淹死的。哎,被淹死的人家里比我们穷,为了那一家人能够得到救济活下去,他就撒了谎。现在,我希望你记住,他是个好人,你不是贼的儿子,你不应该干出贼的勾当。

  这些年来,我总顽固地认定“那个人”是个坏人!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曾经坐过牢的父亲,他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为了儿子,他不惜一切,再次背负起贼的罪名。我嚎啕大哭,为“那个人”的痛苦和伟大。

  “那个人”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我想去看他,他托母亲传话给我:你别来,我永远不要你踏进这种地方。

  转眼我已经毕业并参加了工作,我取出攒了近半年的工资,敦促母亲:等“那个人”出狱,你们就复婚。母亲笑了,很欣慰。“那个人”出狱那天,我和母亲去接他。我上前帮那个人提行李时叫了一声爸,“那个人”顿时老泪纵横……

那个人作文7

  在人一生的记忆中,最美丽的是那童年;在我快乐的童年中,最“美丽”的是那个她。

  ———— 题记

  童年似一杯淡淡的茶,让你回味;童年似一杯浓浓的咖啡,使你温暖;童年又似雨后彩虹,引你陶醉。童年只有回味和回忆。翻开时间的相册,回味童年的回忆。

  浮现在眼前的是有些泛黄的照片,里面的一幕幕记录着我小学生涯的哭与笑。翻着翻着,我的手突然顿住,视线停留在一张与众不同的照片上,那是张崭新的照片,岁月似乎并没有在上面留下痕迹,上面的人在眯眼笑着,她是我小学时的一位老师。从小到大,我遇到过很多老师,他们各有特点,有的温柔,有的幽默,有的严肃。但是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位老师了,她姓崔,我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崔老师。

  崔老师长得很“美丽”。她那似波浪的黑发长而卷,经常扎成一个马尾辫,看起来很有精神。一张略胖的鹅蛋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我们又称之为“火眼金睛”。崔老师还有一张樱桃似的嘴,覆盖在两排洁白的贝齿上,只要她那灵巧的舌头微微一动,一串串幽默俏皮的话便会弹了出来。

  说到崔老师的“火眼金睛”,你就会想到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他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烧了七七四十九天而形成的,能识别妖魔鬼怪,我们崔老师也有一双能洞悉一切的。思绪回归到那天,刚一下课,绵绵便向离弦的箭一样直奔他的目的地————操场,可是他却犯了崔老师的大忌————椅子没放到桌子下,那在崔老师看来就是桌椅不整齐,没个学生的样,不过幸好崔老师不在,要不绵绵可有苦头吃咯~~可我刚在心里这样想,便听到了崔老师的魔音“绵绵去哪了,他的桌椅怎么这么乱?”我闻声看去,便见崔老师已经站在了讲台前,心里不禁为绵绵叹息,你的运气太烂了。崔老师 还 发 现 绵绵桌脚那儿的一片小纸屑,我不得不赞叹一声,真不愧被称为“火眼金睛”,名不虚传啊!

  崔老师的课很“美丽”。她上起课来总是那么的轻松`活泼`生动`有趣。我们尤其爱听她的作文课,她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作文,逐渐懂得了写作的“奥秘”。“叮铃铃”,上课的铃声响了,同学们一反常态,个个面带笑容,翘首以盼着老师的到来,因为这堂课是崔老师的作文课。崔老师不负众望,终于踩着高跟鞋,面带笑容地走进了教室。今天她显得格外兴奋,只见她走到讲台前,笑容满面地对我们说道:“同学们,今天我特别高兴,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我们都迷茫的`摇了摇头。崔老师接者又说:“因为今天早上我到市场上,只花了五元钱就买了两只老母鸡,你们说我能不高兴吗?”同学们一下子哄笑了起来,我更是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认为崔老师一准又在开玩笑。谁知这是,崔老师却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我从不说假话,不信我读给你们听。”说的便拿起一本作文本大声的朗读了起来,原来是一位同学在作文中写他跟他奶奶去市场买鸡,买了两只肥壮的大母鸡却只花了五元钱。同学们恍然大悟,崔老师这是在批评某些同学写作文时随心所欲,胡编乱造。自从发生了这件事后,同学们写作文时,总要细心琢磨,再也不会写出那些不伦不类的作文了。我的作文也有了突飞猛进的效果,有一次,我把刚写好的文章拿给爸爸过目,爸爸还以为我是在那抄袭的呢,同学们也对我以“士别三日,当另目相待”的态度。

  崔老师的心灵很“美丽”。记得有一次上课时,我突然肚子疼得特别厉害,用牙齿紧紧的咬着嘴唇都不能控制那疼劲,额头上渐渐的冒出一层汗来,崔老师正在栩栩如生地讲着课,倏的发现了我的异常,快步走到我的课桌前,急切地询问着我哪儿不舒服。“我。肚 ` 肚子疼”见我艰难的回答道,崔老师便更加着急了,连忙从包里翻出面纸,为我擦试着汗水,接着又去倒了一杯热茶给我,叫我多喝些会舒服点。我接过杯子,伴着崔老师“慢点 ` 慢点”的劝声下一口灌下,只感觉一股暖流自心底涌出,直漫全身,肚子也仿佛不疼了,心里对崔老师甚是感激,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奇妙的感觉。

  崔老师就像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崔老师就像春蚕,奉献自己,成全别人;崔老师就像园丁,操劳自己,呵护别人。崔老师是一位多么可亲可敬的老师啊!我对崔老师的评价,一个词————“美丽”。崔老师,我想对你说,虽然现在我已经小学毕业了,但是我们以前的快乐时光一直活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永远。

  记忆是我们生命中飞舞的雪花;记忆是我们生命中绽放的花朵;记忆是我们生命中燃放的烟火。快快去回味一下留在你记忆中的那个人吧!

  ———— 后记

那个人作文8

  他,是一个爱狗的人。不管到哪里都会带着他的狗,吃饭,逛街,就连睡觉都会抱着他的狗。他对待他的狗就像对待他的亲人,他总会亲热地叫它玛丽,给狗带最好的链子,给狗吃最好的粮食,给狗最温暖的床,可以说是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不允许任何人去碰玛丽。只要发现有人去逗他的狗,他就会大声呵斥,然后再拿扫帚把他赶走。所以在人们看来,他是一个爱狗如命的怪人。

  但其实他也是一个孤独的可怜人,他没有打事业,总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着。没有什么亲人也没什么朋友,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那个狭小的空房中,只有他的狗与他相依为命。他不喜欢和别人谈话,每当有人和他打招呼,他总是视如不见,径直从他身边越过,连看都不看一眼。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不再和他说话了,而他也总是和玛丽一起,从不分开。

  每天早上他来到公司时,有的人都会用怪异的眼光去看他,有的人会窃窃私语,有的人干脆就像躲瘟疫似的离开,生怕和他扯上什么关系。可是他却总是低着头快步走向自己的办公桌,没有说任何话,也没有看任何人,直接就投入工作。

  这天,他正在埋头苦干,陈秘书走过来,敲敲他的.桌子。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带着点蔑视的语气说,"喂,总经理叫你进去。"说完,又像是趾高气扬地瞟了他一眼,迈着轻盈的步伐离开,空气中还残留着香水味。而他自始至终没有抬头,只是收拾着东西,再低着头走向经理办公室。

  "笃笃"微弱的敲门声响起。

  "请进。"

  他缓缓走进去。

  "坐。"经理抬抬下巴,示意他坐下。

  他依旧低着头,没有直视经理。

  "你也在这间公司工作了十年,看得出你的确是很卖力,工作也很认真,我知道你的表现很好。可是你知道最近公司运转不是很好,资金周转也不是很好……"说到这,经理有意无意地看了看他,可他依旧低头不语,看不清表情。经理咳嗽了一下,"为了扭转这种亏损的局面,所以公司决定裁员,你……很抱歉。"他的手指动了动,终于抬起头,面如死灰,眼睛失去了原来的光彩。他站起来,朝经理鞠了一躬,然后笔直地走了出去。

  在他把门轻轻关上时,那轻微的响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大家盯着他,看着他走回办公桌,开始收拾东西。脸上有嘲笑的,有惊恐的,害怕厄运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有事不关己,看好戏的。对于这种神情,他只用沉默来回应。

  正在这时,经理走出来,对他说:"那个……你桌上的杯子是公司的吧,还有这些文件,还有这支笔,还有……"最后,他只拿着他爱狗的照片从公司走出来。

  当他回到家时,玛丽扑上来,扒住他的腿,不停地摇尾巴,一副讨好的样子。他露出了慈爱的表情,蹲下身,紧紧抱住狗,他想,至少还有玛丽在他身边吧,是的,还有它在。

  日子一天天过去,因为失去了工作,他每天都呆在家中,和玛丽一起生活,他们还是像往常一样,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洗澡,一起睡觉。这一切让他渐渐从失业的阴影中走出来。他认为,或许一直这样下去也是幸福的。

  这天,他们一起散步,当他们走过街心公园时,他买了一支冰淇淋,转过身想给玛丽,但却发现它不在了!他四处寻找,四处呼喊,最后终于在马路中央看见了玛丽,玛丽正在啃一根别人丢下的骨头。他松了口气,正准备过去把玛丽带回来时,却发现一辆大货车朝玛丽疾驶过来,他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大声呼喊,玛丽听到主人的呼喊,从诱人的骨头中抬起头,冲主人友好地叫了两声,然后坐好,讨好地向主人摇摇尾巴,好像还希望得到主人的奖励似的。

  货车越来越近,而玛丽却浑然不知,依旧朝主人摇尾巴。就在货车碾上玛丽的时候,他冲上前去,用力将玛丽的脖子抱住,再向旁边一甩,将玛丽甩到一边,然而自己却撞上了货车。顿时血花四溅,主人鲜活的生命定格在那一瞬间。玛丽迅速跑到主人身边,朝他叫唤,用舌头去舔主人已血肉模糊的脸,希望能将主人唤醒,希望主人能够再抚摸它。可是,主人已经永远睡过去了。

  他死了。当人们聊起他时,只会说:"哦……就是那个怀里常抱狗的人啊。"这就是人们对他的所有印象。

  只是,在晚上人们都睡熟后,总会有一个孤独寂寞的身影迅速窜过,站在马路上,仰着头对天长叫,那叫声十分凄切,让人听了特别悲伤。是的,它就是玛丽。它依旧在寻找它的主人,它还想和主人一起生活。

  如果你被一声哀鸣惊醒,那么请不要对它大吼大叫,也不要用扫帚将它赶走,因为那是它对它主人最后的呼唤。

那个人作文9

  明明已经回忆得思绪万千,但却又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还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那么记忆犹新。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你的那个诺言,我才会一直深深记住你,你一定要回来哦!

  ---题记---

  每到放寒暑假,我最喜欢和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乡下。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人的热情,那里空气的新鲜河水的清澈与及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对那里未知的事物的好奇。

  但真正追溯起原因的话,那也只是其中一个小理由,最重要的是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抛弃了烦恼开心快乐就够了,而那个地方的人事物恰好可以满足我的愿望。

  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龄,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叱咤演艺圈的明星,也不是男孩子们最喜欢的爸爸,而是我的堂哥。

  因为他会很贴心的.把那只捉过我的盛气凌人的大公鸡关在笼子里。再带我出去玩,他会随手拽一片树叶就吹出一段当地有名的山歌调调,在我羡慕他的时候又死也不说出怎么去吹,最后再在我委屈要‘下雨’的时候装着很无奈的教我秘诀;

  他可以直接跳入江中很久不浮出来,在我这只旱鸭子犹豫着要不要下去的时候在我身后唬我一下,我要是生气了,他就会像变魔术一样从我的帽子里拿出一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鸭蛋,然后信誓旦旦的说做蛋羹给我吃,但其实为了保证蛋羹的美味,最后动手做的还是心灵手巧得让我望尘莫及的堂姐。

  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他把我找到老槐树下,然后他在树上把槐花打得纷纷扬扬的,我循声抬头一望,上空那白压压的一片立刻碎成小雪花飘落,又涩又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几乎可以让人陶醉。

  不过,之后管着老槐树的大爷追着堂哥满村跑的时候,我一定在美滋滋的吃着槐花,至于他被弄成什么样子我可就不知道了。

  堂哥在我眼里是个好哥哥,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能干老实、学习好才是标准有出息的人,但他实在是太‘机灵’了,所以一些事情就会被搞砸,自然就是人人教育孩子的典范:

  你看看,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像王开宇一样,那你这辈子就完了!

  但堂哥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变成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他说,他只是想当好自己,长大以后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正如那啥啥高耳朵的鸡说的:大人做错了事,所以上帝才会惩罚大人,小孩子还没有做错事,所以就好好享受吧!

  我当时并不太懂这些,对于那只鸡也一直疑惑,什么鸡那么有学问,比堂哥家的那只大公鸡还厉害?鸡也会有耳朵吗?不过,我对堂哥的敬佩也是一天比一天的深。

  但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叔叔本来就身体不好,后来在地里工作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的时候被检查出得了癌症。一家人好不容易凑到钱给叔叔治病的时候,就因为堂哥的顽皮,那些百元大钞一下子化为灰烬——堂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装有钱的纸箱烧了。

  堂哥一下子成了全家的罪人,家里人的责备打骂,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这些对于堂哥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承受了,堂哥几次当着我的面哭泣,我很怕,因为在我的影响里我从没有见过堂哥哭过,更何况是哭得如此伤心,堂哥后悔了,但后悔无济于事,钱已经被烧了,回不来了。

  也许是因为承受不了了,也许是真的想负责人,堂哥留下简单的:“我要去打工挣钱,不赚到那么多钱我是不会回来的”纸条,便离开了家门。

  一年之后,堂哥找过我,他的样子我差点认不出来。

  憔悴的面容,无神的眼睛,没有了顽皮的微笑,没有镇定自若的神情,曾经小圆润的五官变得开始变得深刻,明显是瘦了很多。黑色的长发在风中凌乱纠缠,时不时抽到脸上,像是蘸了盐水的牛皮鞭,可以把皮肤撕裂,印上一道道深沟一般的裂痕,紧蹙的眉头仍然让人感到彷徨和痛苦。

  我不敢想象这一年里堂哥经历过什么。

  冬雨向来比冬雪还要寒冷,但堂哥穿得很单薄,寒风灌进了有些旧的灰色宽布袍中——那是他离家时带的衣服。

  那像有无数看不见的针就这样随风刺过宽布袍扎进皮肤里,深深扎进温热的皮肉,扎进柔软的血管,停滞在骨髓,是刻骨的寒冷。

  当时我哭着央求他回家,我说叔叔已经康复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叔叔阿姨为找到他几乎要疯了,只要堂哥能回家,叔叔阿姨一定不打他。

  但堂哥只是淡然一笑,堂哥是大人了,上帝要惩罚他了。他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到做到,等他赚到了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回来,不要告诉叔叔阿姨,因为他再也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操心了。

  我努力地挽留,我说,堂哥走了,就再也没有人会叫我‘木头木’然后被逼着说是‘两颗树’,再也没有人半晚给我讲鬼故事了……

  但,走还是会走,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的脚步。

  不过堂哥哥许诺说:小林,等到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一堆糖,给你讲鬼故事,给你做蛋羹,给你摘槐花吃……

  后记:

  哥,那个每次被你叫‘木头木’都会哭的爱哭鬼一直等你回来。

那个人作文10

  许多年前,一个妙龄少女来到东京帝国酒店当服务员,这是她涉世之初的第一份工作,也就是说她将在这里正式步入社会,迈出她人生的第一步。因此她很激动,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干。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上司却安排她洗厕所!

  洗厕所!说实话,这是个没人爱干的行当,何况她从未干过粗重的活,细皮嫩肉,喜爱洁净,干得了吗?洗厕所时在视觉、嗅觉以及体力上都会使她难以承受,心理暗示的作用更是使她忍受不了。当她用自己白皙细嫩的手拿着抹布伸向马桶时,胃里立刻翻江倒海,恶心得想要呕吐却又吐不出来,太难受了。而上司对她的工作质量要求特高,高得骇人:必须把马桶抹洗得光洁如新!

  她当然明白“光洁如新”的含义是什么,她当然更知道自己不适应洗厕所这一工作,真的难以实现“光洁如新”这一高标准的质量要求。因此她陷入困惑、苦恼之中,也哭过鼻子。这时,她面临着这人生第一步怎样走下去的抉择:是继续干下去,还是另谋职业?继续干下去——太难了!另谋职业——知难而退?人生之路岂有退堂鼓可打?她不甘心就这样败下阵来,因为她想起了自己初来时曾下的决心:人生第一步一定要走好,马虎不得。

  正在关键时刻,同单位一位前辈及时地出现在她面前,帮她摆脱了困惑和苦恼,帮她迈出了这人生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帮她认清了人生路应该如何走。但他并没有用空洞的理论去说教,只是亲自做了个样子给她看了一遍。

  他一遍遍地抹洗着马桶,直到抹洗得光洁如新,脸上才露出灿烂的笑容。他本是个相当有身份的人,但是,并没有把擦马桶当作一件不光彩的工作。

  实际行动胜过万语千言,他不用一言一语就告诉了她一个极为朴素、极为简单的真理:光洁如新,是办得到的事情。

  同时,他送给她一个含蓄的、富有深意的微笑,送给她一束关注的、鼓励的目光。这已经够用了,因为她早已激动得几乎不能自持,从身体到灵魂都在震颤。她目瞪口呆,热泪盈眶,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她痛下决心:“就算一生洗厕所,也要做一名洗厕所最出色的人!”

  从此,她成为一个重新振奋的人,工作质量也达到了那位前辈的高水平。她很漂亮地迈好了人生的第一步,开始了她的不断走向成功的`人生历程。几十年光阴一瞬而过,她由一名普通的百姓升到了政府的主要官员——邮政大臣。她的名字叫野田圣子。

  野田圣子坚定不移的人生信念,表现为她强烈的敬业心,“就算一生洗厕所,也要做一名洗厕所最出色的人”。这就是她成功的奥秘。

  不管做什么,要做就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到最好。如果不能成为山顶的一棵劲松,那就做一株最好的小树成长在山谷中,一样沉浸于欢乐,一样接受风雨考验。如果不能做太阳,就做一颗明亮的星星,黑暗里,发出一丝光亮,指引迷路者找到回家的路。如果……不管你做什么,失败了再重新站起来,因为,要做就做最好的自己!

  剑桥郡的世界第一名女性打击乐独奏家伊芙琳?格兰妮说:“从一开始我就决定:一定要成为一名著名的音乐家。”她生活在苏格兰东北部的一个农场,从8岁时就开始学习钢琴。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对音乐的热情与日俱增。但不幸的是,她的听力却在渐渐下降,医生们断定是由于难以康复的神经损伤造成的,而且断定到12岁,她将彻底耳聋。然而,她对音乐的热爱却从未停止过。

  她的目标是成为打击乐独奏家,虽然当时并没有这么一类音乐家。为了演奏,她学会了用不同的方法“聆听”其他人演奏的音乐。她只穿着长袜演奏,这样她就能通过她的身体和想象感觉到每个音符的震动,她几乎用她所有的感官来感受着她的整个声音世界。她决心成为一名音乐家,而不是一名耳聋的音乐家,于是她向伦敦著名的皇家音乐学院提出了申请。

  因为以前从来没有一个耳聋的学生提出过申请,所以一些老师反对接收她入学。但是她的演奏征服了所有的老师,她顺利地入了学,并在毕业时荣获了学院的最高荣誉奖。

  从那以后,她的目标就致力于成为第一位专职的打击乐独奏家,并且为打击乐独奏谱写和改编了很多乐章,因为那时几乎没有专为打击乐而谱写的乐谱。

  至今,她作为独奏家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了,因为她很早就下了决心,一定要成为一名著名的音乐家。

  因此,不管在现实生活中你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无论你有什么技能,你都应该争取在这一领域做最出色的那个。而这一理念也能够让每一位努力成就自我的人,在未来的大路上开创出自己的天地。

那个人作文11

  在我死了之后,我的所有资产将由收养我的爱宠“么么”的好心人继承。我希望这位好心人是真心的对我的宝贝好,而不是为了我的遗产。这样,我死也瞑目了,谢谢。 ——遗嘱

  “他,真的这么说?连一分的遗产都没留给我?”

  “大哥,爸的遗嘱上是这么说的。”

  “该死的,我偏不让他如愿!狗呢?”

  “狗在昨天晚上咬断绳子跑了,现在下落不明”

  “走,不管怎样都得给我找出来!

  某居民住宿区

  “二毛,快来看,我的新宠物‘贝贝’。”

  “哦,哪来的?”

  “刚刚自己跑到我们家来的,好可爱哦。”

  几天之后……

  “你个死狗,每天睡我睡的地方,吃的比我还好,啊?很嚣张是吧?还敢不看我!”

  “呜……”

  “叫什么叫,还敢和我争宠是不,我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还真不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将贝贝装进袋子之后,二毛小心翼翼的向树林里走去。

  “死狗,我就让你有去无回,哼!”

  “哎哟,谁那么没道德,在这挖坑,啊,你个死狗,想跑哪去?”

  欲起身追狗的二毛猛得又跌回去。

  “哎哟,痛死我了,正是霉到家了,看来得等等再回家了。”

  接近傍晚的时候,宁静的树林里响起了清晰的狗叫声,紧接着就是几声焦躁的喊叫:“老公,老公,二毛,你在哪?”

  “在这,我在这,菜花,快过来。”

  “你真的出事啦?怪不得贝贝一回来就一直咬我的'裤子拉我走。”

  “贝贝回去找你去了?我以为……”

  “走,我扶你回家。”

  菜花吃力的扶着二毛,一步一摇的向家中走去。在夕阳的余晖下,两人的倒影拖的长长的,旁边,还有一只狗紧紧的跟着。

  “大哥,那只狗就是么么,要行动吗?”

  “当然,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隐秘的树丛里,两抹可疑的身影悄悄的跟在了二毛他们身后。

  “哦,贝贝,我们回家咯。”

  “老婆,我去给贝贝做饭,它肯定饿了。”

  “嗯,好的,快去。”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也急促的响起。

  “来了,来了。”菜花放下贝贝,小跑到门口,打开了门。

  “请问,你们找哪位?”

  “你好,请问你们最近是否捡到了一条小狗?”

  菜花心猛的咯噔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回过神来。“嗯,是捡到了一条。”

  “哦哦,那就好,请问,我们能看下你捡的狗吗?”

  “呃,哦,嗯,好的。”

  语毕,菜花缓缓的转过身,然而,转身后的她没能看到男人嘴角阴险的笑……

  “这就是贝贝,我捡的狗。”

  “么么,真的是么么,大哥,快看!”

  “嗯嗯,我看到了,么么,哥哥想死你了。”

  男人边说边挤出两滴眼泪。

  “菜花,怎么了?来客人了?”

  “不是,是贝贝的主人来接它了。”

  “什么?不行,他们凭什么说贝贝就是他们的狗,证据呢?”

  “哎,对了,证据呢?”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不屑的开口道:“么么的脖子上的铃铛上有它的名字,你去看看,有没有啊?”

  菜花连忙跑到贝贝的身边仔细的看了看,颤抖着对丈夫说:“有,有。”

  “那好吧,你们把它带走吧。”

  说完,菜花哭着跑进了卧室。

  两个男人笑着抱起么么,转身欲走,突然……“等一下,这是贝贝的玩具和食物,你带着,它比较习惯这些东西,麻烦你好好的爱它……”男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打断了二毛的话:“知道了,你甭管。”

  “好,好,我走了,你一定要记得。”

  “知道了,命都快没了,要这些有什么用,呵!”男人在二毛走后将食物和玩具随手丢在垃圾桶里不屑的说道。

  几天后,二毛家门口再次响起了不寻常的敲门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之后,大门快速的被打开,菜花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男人,嘴里不住的念着“贝贝,贝贝,是贝贝吗?”

  “太太,你好,我是刘董事长的律师,我依照董事长临终前的遗嘱把么么托付给真心爱它的主人。”

  “真的吗?那前两天来的男人呢?”

  “哦,他们是董事长的儿子,因贪恋遗产而使计骗走么么,然后,在知道留给么么的遗产只是一枚希望工程爱心大使的徽章时便狠心的遗弃了么么,我将它找到并抱来给你们。现在,你们愿意抚养么么吗?”

  菜花一时之间愣住了,嘴巴一张一合的发不出声音,许久之后,“愿意,当然愿意了,谢谢你!”

  “哦,那就好,现在,我正式将么么托付给你了,希望你能好好爱它。”

  “当然,当然,贝贝,妈妈想死你了,呜呜呜呜……”

  “哦,其实,给么么的遗产除了徽章以外还有一条钻石项链,现在,我把它也一起交给你了。”

  “项链?不要了,不要了,我只要贝贝就行了,项链就算了。”

  “太太,这是董事长遗嘱所托,我只是奉命办事而已。”

  “哦,那好,谢谢你,真的,谢谢。”

  “好的,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重得贝贝后的菜花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每天,她都回抱着贝贝去买菜,散步,喝茶,打牌……

  从此,她有了个新的称呼,叫“怀里抱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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