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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时间:2023-12-16 07:40:0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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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1

  xx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研究课题的申报组织、结题鉴定工作。课题日常管理委托各课题组(教研组)实施。

  1、各课题组(教研组)组长要按照申报办法及程序,组织好课题组(教研组)成员的教师个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设计和论证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教师的研究课题申报学校教科室备案后应及时督促课题承担者落实研究实施计划,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关注过程管理。学校教科室实行联系课题制度、动态服务制度。教科室对一些有研究基础、有可能出优秀成果的课题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至少有一次面对面的交流。教科室要对部分重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3、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课题承担者将有关结题成果资料送学校教科室。结题材料主要是课题研究报告1份或者3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1篇和与课题紧密相关的教学设计和教后感各1份。学校教科室组织有关科研骨干集中审阅各课题的结题材料,组织评审。

  4、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有成效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优秀成果(论文、案例、随笔、叙事……)推荐到全国、省、市、区参加评奖或推荐投稿给杂志社。

  课题组长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组的核心成员,是课题研究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课题组成员设计实验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并组织开题会。

  二、组织带领实验教师一起参与课题研究,对课题研究的进程了如指掌。并和实验教师一起总结、反思研究过程中的得失,调整研究的策略,和实验教师一起共同努力,不断将课题研究引向深层次。

  三、课题组长应密切配合学校主管科研领导的工作。如为学校组织召开开题会、阶段总结会、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等献计献策。

  四、每学期期末要组织实验教师对半年来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形成报告。五、对实验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汇报,以利于解决。

  教师研究课题申报办法(试行)

  xx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研究课题是由教务处审定批准、备案的教师研究课题。

  1、对象:我校所有在编专任教师。

  2、课题申报由教师个人自主申报,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研究者,课题申报者是研究主体,同时也是责任主体、利益主体。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也可以适当吸收部分教师参与协作研究。

  3、申报者申报承担研究课题的内容可以是参与学校总课题的三级子课题研究,可以是市级教师个人专项课题的研究,也可以是校级教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学科范畴的小课题、小问题的研究。因此研究的方向和内容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①全局性。符合学校总课题的研究要求和方向。

  ②学科性。符合自己专业发展的趋向。

  ③针对性。就是指关注当前新课改中的学科课堂教学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选题小,一个问题,一种现象,一个学生,一种方法,一次活动均可以作为针对性研究的内容。

  ④创新性。能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用新的视野、新的思路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找到新的研究切入口、突破口,进行创新的探索实践。

  ⑤实践性。课题的研究重点是在教育教学实践层面上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教师研究课题是每学期申报的教务处备案课题,充分体现了它的“短、平、快”特色。每学期第一个月申报立项,最后一个月结题。

  5、申报程序按照个人——课题组(教研组)——学校三级逐级向上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教师首先确定本人的研究内容(课题题目),填写《xx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研究课题申报书》报所在课题组(教研组)。

  ②各课题组(教研组)汇总、审阅,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③部分优秀课题将送贵阳市教科所,申报贵阳市市教师专项课题。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质量,鼓励多出人才,推动学校走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有关奖项按学期进行评奖,所奖励的范围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第三条:本条例所奖励的资金从绩效考核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支出,约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左右。

  第二章奖励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教师个人荣誉奖教师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教育、德育、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受到表彰,获得荣誉,按以下标准奖励。

  荣誉类别省级、市级区级校级综合性荣誉700元500元300元200元条线荣誉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注:

  ①综合性荣誉指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条线荣誉指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高尚好园丁等;

  ②如上级已有相关奖励,则不再重复,如上级奖励不足本校规定的标准,则按标准补足。

  第五条:教改科研奖

  一、论文评比发表奖

  1、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奖后按以下标准奖励;由教育学会、研会等组织的论文评比,奖励标准下调一个档次。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一等奖250元180元120元100元

  二等奖180元150元100元80元

  三等奖150元120元80元50元

  注:论文参评费由教师个人承担,非经学校相关部门推荐而由教师个人参加评奖的论文不予奖励。

  2、在正式出版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按以下标准奖励:级别省级市级区级奖金500元300元200元

  注:

  ①同一篇论文既获奖又发表的不重复计奖;

  ②因学校科研需要,由学校同意推荐的发表论文,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再享受奖励;

  ③非正规途径发表的论文,一般参照省级三等奖计奖;

  ④合作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各按0.5篇计奖,后面的不再计奖。

  二、新秀、能手、带头人奖

  级别新秀能手带头人校级级100元200元300元区级500元1000元2000元市级1000元2000元4000元注:参评费由学校承担。

  三、课堂教学比赛奖

  等次省级市级区级校级

  一等奖800元500元300元100元

  二等奖500元300元200元80元

  三等奖300元200元100元50元注:

  ①教师参加综合性业务比赛,按上述标准奖励,各单项奖不再计奖;

  ②教师参加各类单项性业务比赛,如教学设计比赛、说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基本功比赛等,按课堂教学比赛奖励标准的50%奖励;

  ③教师公开教学、德育展示活动按同级二等奖标准奖励;

  ④递交课件参赛的课堂教学按同级获奖论文计奖。

  四、学术讲座

  省级市级区级校级

  800元500元300元100元五、课题研究开题立项奖、结题鉴定奖

  课题性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备注学校科研课题8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开题立项奖教师专项课题4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

  学校科研课题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100元结题鉴定奖教师专项课题800元600元400元200元50元

  第六条:教师指导学生个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获得优秀成绩,给予指导奖。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指导奖按同级一等奖标准奖励。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一等奖150元100元80元50元30元二等奖100元80元50元30元20元三等奖80元50元30元20元10元

  第七条:教师指导学生团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获得优秀成绩,根据参赛学生人数及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奖。

  1、市级以上航模、科模等比赛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一等奖1200元800元300元200元二等奖800元500元200元100元三等奖500元300元100元50元注:获得组织奖另外奖励100元,计奖时以发奖单位的级别为准。

  2、市级文艺会演(舞蹈、合唱等比赛)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奖金900元600元300元

  3、市级小球、棋类等比赛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奖金600元400元300元200元1 00元50元4、区级以上大球比赛

  级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市级1500元12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区级2500元1800元1200元800元700元600元5、市级田径比赛比赛得分每分奖励金额30分以内1 5元31分-40分25元41分-50分40元51分-60分50元61分以上60元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奖项设置特等奖奖励参照相同类别一等奖奖金120%执行,优秀奖奖励参照相同类别三等奖奖金80%执行。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的参照相同类别一、二、三等奖执行。

  第九条:设立贡献奖。学校或其他科室、团队工作成绩显著,获得荣誉,由校长室视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条:本条例的宗旨是表彰先进,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是一项严肃的激励机制,各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期末时由年级组长或分管行政根据教师本人申报初审,教导处复审,报校长室核准发奖。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20xx年9月起试行,凡与本条例抵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第十二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xx区职教中心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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