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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02 16:03:52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常用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常用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马小跳”这个名称我想在班里并不陌生。后来,我才明白“ 全国优秀 ”这四个字是怎么落到这本书上来的了。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写的是调皮的马小跳和家长、老师、小朋友之间好玩的故事,反应当代儿童的生活现实和实际心理,呼吁大家理解儿童,多和儿童沟通,尊重孩子们自己的生活和思考方式,给他们一个快乐的童年。

  马小跳这个人调皮、性格豪放、天性好动,和他的3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天天给老师和同学惹事,他们这几个全校有名的四大金刚,要是四大金刚不在,他们班就不会这么热闹,这么有名。

  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我看了多长时间呢?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这套丛书我已经看了2年了,看了有20多遍,几乎有时间我就看,反复的看,回味那些有趣的情节。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看马小跳?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马小跳这个人有一颗纯真的童心,这是孩子该有的思维和做事方式,有4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可以破世界纪录了,好朋友的友谊真是地久天长,他们在一起做一些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事情,这套书描写了他们一千多个故事,经常看得我乐得满地打滚,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当我很累的时候,我拿起马小跳的书,看着看着心情就变好了,疲劳也消失了。

  瞧!《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的功效是多么的好啊!我推荐同学们也去看看《淘气包马小跳》,也能像马小跳一样,生活充满快乐,富有想象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看书,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在我所看的书中我最喜欢是《100个道理故事》,因为这本书是在我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对我它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本书满含爸爸的期望,这本书浸透爸爸的深情……

  这本书是由许多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从生动浅显的故事中明白一个生活哲理,让我们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我认真地读完了每一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是《要钱不顾命的人》。故事是这样:有一对夫妇,丈夫年老体弱,不能出外给别人给别人干活挣钱了,所以生活得很贫困。但他的妻子却不体谅他,整天闹着向丈夫要这要那,老头没有办法,十分苦恼。一天,老头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头大象在吃青草,吃完草后飞上天。第二天,当大象吃完草后,又要飞走时,老头紧紧地抓住了大象的尾巴,来到了天国。老头在天国里得到了许多的钱,于是抓着大象尾巴回到了地面。消息传开了,附近的人们看到了都很羡慕,前来打探消息,并希望老头能带他们也去天国,也去得到许多的'财富。好心的老头答应了,领他们来到了大象的地方,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抓住尾巴,飞到半路,别人问天上的前有多少,老头用手比划,一只手比划不够,就用两只手,当手一松开的那一刹那,他们掉下来摔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

  我们,不要异想天开地想不劳而获,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这是别林斯基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说的。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我就是个爱看书的`人。

  每晚,我写完作业,就会捧着书坐在沙发上看半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上床睡觉。

  我看过的书有许多,有《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汤姆索亚历险记》……可在众多书籍之中,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的《西游记》,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怕危险、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来学习。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当读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真想钻进书中,帮唐僧一把;当读到猪八戒有时贪生怕死,我真想去教训他;当读到唐僧冤枉孙悟空时,我真想去告诉师傅真相。

  《西游记》这个大故事中,还有许多小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真假美猴王》……..无论在哪一个小故事中,都表现了孙悟空不怕危险、勇敢的品质,我非常敬佩孙悟空,无论敌人多强大,他都不畏强暴、机智勇敢,这一点让我很感动。

  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困难有多大,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无论亲人怎样对你,那都是为你好的,不能怨恨,就像唐僧念咒语,让孙悟空头痛,可是孙悟空却从来不记恨师傅,只要师傅有危险,他都还会挺身而出,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救回师傅,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最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喜欢你啊,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

  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

  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

  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

  《一头灵魂出窍的猪》,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希望大家能去读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她的文字像涓涓细流般,静静地流进我的心胸。透过一本本凝聚着她在生命的不同时刻,穿过一滴滴沙漠中那孤独的目送。这本神奇的书,使我翻开了一次又一次,那就是——《目送》。

  这本书是亲情的坦言,几段简单的文字,触碰到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根丝线。书中主要讲述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衰老、儿子的离别、朋友的牵挂。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上幼儿园时,儿子华安一次次目送着妈妈的背影离去,一次次与妈妈疏远,小华安的眼里流露出企盼。后来,华安出国上大学了,却是妈妈一次次目送着华安的离开,华安也不曾像小时候那样回头看着妈妈。虽然是两次截然不同的目送,但是都流露出母子之间永不改变的爱。

  仔细想想,我好像也跟他们一样。我走在前面,到校门口,在某一个角落,总有两双深邃的眼睛目送着我进入校园。他们的眼神从我出生的那一刻,就一直伴随着我。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眼神越来越迷茫,直至模糊不清。只有感受过,才能真真切切地体会到父母的.那份痛苦与无奈。他们或许期待,或许渴望我们的微笑,渴望我们的关注,但我们从来没有给过。那眼神中所流露出的企盼,总让我心中一恸。我小的时候,常不懂事,长大了,常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懊悔曾经的话语,懊悔曾经的所作所为,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在懊悔中,时间渐渐地流逝。是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

  我们在时光消逝中成长,但我们的父母却一天天老去,他们的皮肤渐渐铺上了皱纹,他们的身影一天天变得佝偻,而我们只余下一次次的目送,这是一场永恒的遗憾。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文字如温暖的春风,拂过我的心头,沁人心脾,带给我平静。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神奇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匪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记得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今获一 “营养品”,有时让我欢乐,有时让我掩卷长思,有时让我心潮澎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巨著。

  翻开这部伟大的作品,那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精彩的内容,让我想一口气读下去。小说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让我感动。特别是关羽最让我敬佩,他是忠、勇、义的化身。在曹营时,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招待他。可是当他知道哥哥刘备在袁绍处时,过五关、斩六将,足见他多么勇猛、忠义。在攻打樊城时被曹仁射伤右臂,刮骨疗毒时他意志又是多么坚强。最后虽然败走麦城仍坚贞不屈,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改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的豪言壮语。充分显示了他的大义凛然。我也敬佩诸葛亮,他料事如神、鞠躬尽瘁。一出火烧赤壁,让曹操一百多万雄兵荡然无存。他演绎的空城计以两千五百老兵吓退了司马懿二十万精兵打退。鲁迅在评价诸葛亮时认为他太神而近乎于“妖”。这是对诸葛亮的'才智近乎神话的最好褒奖。我终于明白刘备三顾茅庐后,说“如鱼得水”。这说明诸葛亮的确是个奇才。所以我越读越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每读之,乐此不疲,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同时也让我了解了那段远去的历史,给我许多知识与启迪。藏克家曾说过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月色伴着我的台灯,邻居家的大门早已深锁,灯也熄了,此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万籁聚寂,我熬着夜,阅读着追风筝的孩子,早已遗忘明日还要上学,我忘我的看着,看着可怕政权剥夺了人民的一切。

  女人裹着黑布,大步的从市场离去,塔班正四周巡察,我和哈山一同躲在晦暗的小房间里,战火,可能随时影响到家园,喀布尔的足球场,总是上演着一场场血腥的囚犯表演,不是用石头把人活活砸死,就是用卡车把囚犯分尸。这里,充满了人性的污秽及不合理的政权,女人没有自由,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还是有着人情的温暖。一年一度的追风筝大赛,除了可以看见争夺风筝的场面外,亦可遇见男主角和小童仆的一段友情,让此书不单单只有人性险恶的一面,也有着男孩们之间巧妙的关系。

  翻阅完追风筝的孩子之后,我的心,就像与书中人物一起度过重重难关,久久无法平复,从没想过,还有人生活在干戈的.摧残;从没思考过,还有国家未建立两性平权的价值观。此书,不仅仅带给我紧张的气氛,也使我产生想一读再读的冲动,让我再次向塔班政权挑战;让我再次为友情而流泪;让我再次看见人性恶毒的一面;让我再次与不平等下的女人一同逃亡。

  躺在柔软的床铺上,双眼,注视着天花板,默想:“不知现在哈山是否在打扫?不晓得喀布尔的足球场是否正围着人群看秀?不知女人们是否蒙着黑纱,蹲在小溪旁浣衣?”,手里,紧握着追风筝的孩子,想让在遥远国度的朋友,感受来自台湾的祝福。阖上双眼,我静静地享受物质充足的幸福,没有战火的幸福,两性平等的幸福,以及能有追风筝的孩子此书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这是一本关于两个双胞胎姐妹,莉亚和艾莉丝的故事。这对姐妹身上背负着几千年以来古老预言的命运,在阴错阳差之下,姐姐莉亚和妹妹艾莉丝的出生顺序,因为医生的失误而相反,让活在意识界的恶灵有机会重整旗鼓,统治和平的人间。

  莉亚在经历一连串的怪事后发现:原来她和妹妹的身分是完全相反的。妹妹早已完全臣服于恶灵的'诱惑,而只剩下姐姐莉亚可以与恶灵互相抗衡,保护脆弱的人间。故事最后,莉亚和预言中的几个好朋友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找到了许多终结预言的线索,但她们最后发现,终结预言的真正关键,是双胞胎姐妹的携手合作……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庆幸,因为我的妹妹不像艾莉丝拥有那么多恐怖的想法、甚至想要害死自己的手足。我的妹妹多半时间是个和我意见相合的小女孩,就算我们有时候会吵架,但是最终都会合解。“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没办法独自完成所有的事情,也往往需要家人和朋友的协助。就像陈之藩先生说的:“无论什么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即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因此,遇到困难时应该携手合作,其实大家都会很乐意帮助你的!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想不要有这个兄弟姐妹有多好,但是在这一生,有手足的缘分真的很可贵。武侠小说中常常出现的“莉将千辛万苦找到失散多年的姐妹”,和“失去你这个兄弟,我在这个世上就没有亲人”的这种情节,也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这一切,无非是在提醒我们要珍惜家人陪伴身边的可贵。千万不要等到失去时才后悔、想要珍惜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小学五年来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独特女孩——安妮的成长故事,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内心充满阳光,她对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终保持一颗热爱与感激之心。她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景气干,二是乐观丰富的想象力。对于安妮来说,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变得丰富多彩,她给绿山墙农舍和整个亚芬里村庄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朝阳般的气息。

  这本书中安妮活泼可爱,她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她毫不惧怕,乐观地面对困难,从不退缩。她的想象力丰富的惊人,时不时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头漂亮的黑头发;幻想自己穿着白纱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个勇士,正在经历探险;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树神,甚至有鬼……她还不断地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房顶上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她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能使人学到许多东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学到很多:热爱生活、勇于担当、知错就改……

  《绿山墙的安妮》就是这样一本书,他俘获了无数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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