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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1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2
一、开票员开票后,出票员复核并打印出库单,开票员开票的最小单位可以为最小包装的1/2,除近效期催销产品,按先产先出原则开单,否则仓管员有权不发货,并在半小时内通知开票员。出库单开出后次日前必须提货,系统以开票为准挂应收账。
二、关于零货的'开票规定:不足一件的拼箱允许两个批号开单。
三、商品资料内的销售价由销售内勤及时维护,维护时在价格调整单内调整。开票价格不能低于含税进价,如遇特殊情况,销售部门可与采购部、运营部沟通解决。
四、开票员恶意拆单与销售员恶意开整件货后拆零退回的,视为情节恶劣的三级错误,按三级错误规定处理。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3
一、对于本地采购,货物采购完毕后,由司机配合采购员安排送到仓库,验收员在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对于外地采购,货物到达本地后,由采购内勤电话通知司机在半个工作日内提货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送至仓库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员在接到货物后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五十个品规以上的复杂来货按上述流程,但验收入库与系统录入工作时间可以视品规数计算延长。
二、验收员根据预到货日期从业务软件中提取采购到货通知单,照单验收实物,验收完毕后做系统入库。出现以下情况验收员必须在到货后一个小时内通知采购品种负责人,验收员根据采购品种负责人反馈的信息决定是否继续验收:
1、到货数量超出采购到货通知单的数量;
2、缺少随货同行、质检报告等其它资料;
3、业务软件中没有相应的`采购到货通知单。
三、质量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入库单,所有入库相关单据交予财务部记账,不能跨月。
四、仓管员凭出库单按商品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准确发出货物,仓管员发出货物的同时由复核员照单复核,按销售单位或区域分类打包封箱,按复核员备货库库管储运员的顺序点清交接。所有的发货手续必须清楚,仓管、复核员、储运员与收货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五、17:00以前开的出库单,仓库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货物备好,放在发货区。17:00以后开的出库单,在次日12:00以前备好发货。备货时新开的单据放在下一轮备货,不得插队。
六、客户或业务员收到货后,如有疑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部门反馈。
七、新增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和客户信息必须由质量管理员处理。
八、质管仓储部必须每周实行动态盘点,每个月进行一次盲盘,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发生货物短少的,库管员承担相应损失,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4
一、对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的品种,品种负责人不仅保证所负责的品种上下限满足需要,还要考核在库时间。采购部必须与销售部门密切配合,按《滞销商品管理办法》控制品种在库库存。
二、对系统内无资料的新品按《新品采购申请表》报送,必须按表上要求注明标准通用名、规格、产地、数量等;缺项的,采购负责人可退回。申请通过后质管部留档,并将基础资料录入到业务软件中。
三、除常用品种日常备货范围内,销售部门一次性大宗采购计划,即大输液在100件以上、小针剂(含水针及粉针)与外用口服制剂在10件以上、或一次性采购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大宗商品采购计划》,经需货部门经理在采购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销售时间,由运营管理部、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对常用品种需要采购的,由销售内勤在两个小时内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计划登记报送给品种负责人,品种负责人在四个小时内提取采购计划登记并下采购订单。
五、亏损采购及未能采购到的品种,品种负责人必须事先向需货部门内勤说明,由需货部门决定是否采购,上述工作完成以一个工作日为限。
六、采购数量超过上月销售数量的及现金采购的计划,需销售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通过业务软件审核后,品种负责人方可下采购订单。
七、采购计划经确认后,在本地采购的,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需要省外采购的.,要求9天内到货,采购部全程负责,需要预付款的,从付款之日起计算。预付款采购,如果到货数量不足付款数量的,视为采购不到位。
八、急需商品请计划报送人特别说明,在本地有货情况下,在24小时内完成采购和配送。
九、与供应商交易达成后,品种负责人在业务软件中做采购订单。到货后一个月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到位。
十、各品种负责人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采购台账。
十一、供应商提出对账时,由品种负责人向财务人员预约,除每月前后五天,三天内财务人员应安排对账,对账周期不得超过三天,对账后双方确认对账函。
十二、库存商品中同品种不能超过三个生产企业,特殊情况必须由需货部门按新品采购流程执行。
十三、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GSP要求索取合格的供货商资料。
十四、向供应商办理付款时需符合《合同管理制度》之规定。
十五、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以下最有利的条件(质量、包装、品牌、折扣、价格、进货奖励、广告赞助、促销办法、订货办法、订货数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送货地点等)。经运营部审核后方可签订。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5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6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由申请人或责任人承担相应10元/件的费用并在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所有销售退货,须由退货人填写《销后退回申请表》并按表上程序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退货送到仓库为起始。若不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公司有权收取50元/天的.保管费并按50%比例留给仓管员分配。审批程序如下:
销售退回通知单(开票组必须提取原销售单据)采购部审核质管部审核运营部审核验收员对销售退回品种确认记账并将实物交与库管
四、采购退货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后开具打印《购进退出通知单》,并提供退货相关单据给财务,由供应商或储运员持票据到仓库办理退货,采购部对此全程负责。
五、上述退货流程单据办理程序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相同。退货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退货单据由内勤和仓储部门按财务要求交予财务会计。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7
错误的划分标准:
一、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
一、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二、二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
三、三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乐基金。
四、重大错误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必要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见员工手册。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8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
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实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天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事假
1、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及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按照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病假
1、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及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及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第四条婚假
员工婚假为3天。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酌情增加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婚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
第五条丧假
1、员工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予员工三天的丧假。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3、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岗位工资发放。
第六条探亲假
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因路程,公休假日又不能团聚的(团聚是指在家居住一夜或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探亲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4、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合并使用,假期45天。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
6、探亲假期间普通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年薪待遇的管理者按均月工资的60%发放(但不能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7、探亲假相关差旅标准参照《探亲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产假
1、正常生育给予女员工90天产假,遇难产实施剖腹产、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天。
2、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息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
3、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15天产假,3~4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30天产假,4~7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42天产假,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给予90天产假。
第八条旷职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到本公司上班,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事后一天内又未办理补假的,视为旷职。
2、旷职按日扣发应发工资。员工连续旷职达3天,年累计旷职5天,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2:30~17:00
第十条迟到早退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能准时到达工作岗位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的员工,迟到一次扣罚日应发工资的30%。迟到一小时以上,必须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按相应规定处理。
2、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处罚与迟到相同。
第十一条出勤打卡
员工只负责本人的出勤打卡,打卡记录做为员工出勤到岗的记录。各部门参考打卡出勤的记录确定并报送员工考勤。如发现替人打卡,替与被替者均按迟到1次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按照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提前办理,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员工考勤原始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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