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从一段故事开始的,我们的童年不能没有故事,丰富多彩的故事应该陪伴着我们的一生。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改变你一生的小童话大启发》,在读的过程中,我培养了情感,丰富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明白了道理,懂得了人生。读这本书,真是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在每段寓言后面,都加了一段大启发,对除了让我们领会文章的主旨外,对题目是否吸引人,也做了适当的点拨,让我们明白文章的题目就是文章的眼睛。
比如,《还欠款》,这篇寓言就告诉人们,在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材料上,下笔写时,要慎之又慎,尽量避免多音字引发的.歧音的词语,不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说到底,要学好语文。
每 看完一篇文章,都会在人们脑海中,展开形象的画面,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在乐观健康,优美动听的故事里明白一个又一个道理,其中蕴含的道理,都是通过细节表现出来,便于我们了解,这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寓教寓乐‘”吧!这里面的题材广泛,寓言深刻,内容丰富,故事精彩。
希望大家去看一看,因为,那里展 现了一条宽广的五彩路,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正像这本书的名字一样,真得像书的名字有一样,可以“改变你的一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
《中华上下五千年》,多么亲切又悦耳的名字。这本书分上、中、下三册,都是介绍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
昊昊始祖,吾华肇造,唯我华夏泱泱文明古国。自炎黄创叶兆基以来,纵横两万里神州大地,金戈铁马;上下五千年王朝政治风云变换,不尽长江万古流。数千年来,帝王将相、先贤圣哲、才子佳人、诸子百家、商贾名流、贩夫走卒、乱臣贼子……形形色色的人物,匆匆奔波于历史舞台,乱纷纷你唱罢我登台。正是那些一闪的生命,擦出了无数亮丽的火花:廿四朝的政治兴衰存亡历史通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璀璨星河;清代以前遥遥领先于世界的科技成就;统一与分裂中的华夏民族的融合;广泛的哲学思想与宗教文化;无数辉煌壮丽、豪华典雅的皇家建筑;无数精致小巧、宛如碧玉的园林风景与大漠荒沙、长河落日的古朴自然、人文环境……够成了一条条绚丽多彩的艺术长廊。略读过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触就是“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因为它让我明白了许多自己感兴趣而以前又不知道的'问题如:远古原始社会的历史新趋势和夏朝的文化艺术还有清朝的清宫疑案等,它们使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自盘古开天以来,勤劳的中华人民不停的奋斗着,这本书就是炎黄的结晶。正因为中华民族长河一般悠久的历史,才使我把这本书视若瑰宝。
如果你有幸能欣赏到这一篇篇壮丽的历史诗篇的话,那么在你徐徐舒卷之后,定能在增广见闻的同时,有所领悟、有所感叹、有所抒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
读书可以增强学识、读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读书可以提高修养、读书可以开阔视野、读书可以改变人生、改变命运等等。 我最喜爱的书叫做[冒险小王子],是从新华书店借了的,在成千上万的书里毫不容易找到的。 我很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内容很精彩,也有点搞笑。这本书分很多集,我借的是。隐形船和玻璃小精灵,作者是周艺文,是一部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包小龙做了错事家人都不喜欢它他了,包小虎成了最喜欢的人,要什么吃的,玩的,家人都给他买。包小龙晚上睡觉就听见包小虎打键盘的声音怎么也睡不着,突然包小龙进了一个葡萄味的'梦境,见到了笨笨、冰茶茶和毛毛,贾德老师说;‘我们中间有内鬼,许多小精灵被什么东西抓走了,而且回来的小精灵都失去了记忆,回来的小精灵都说看见了隐形船。包小龙他们就查找姿料。在一天,笨笨也被抓走了,包小龙他们就兵分两路,一边查找姿料,一边营救笨笨。包小龙在博物馆里认识了一位叫茉莉的小女孩,茉莉给包小龙介绍许多小精灵。
包小龙在博物馆里东张西望,找到了玻璃小精灵,书上写着最后一个玻璃小精灵是在空之海那里。贾德老师就又变成了一个梦境是葡萄味的梦境,包小龙把发现告诉了贾德老师。他们就去空之海那里,把 笨笨救了出来,内鬼就是茉莉。
读完这篇小说,感觉精彩,又刺激,让我增多了一些想象力。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发生在世界各地充满神秘色彩、情节曲折、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三个智慧少年知难而难,闯入一个个危险地带,惊心动魄。在破案现场你有时可以用GPS定位仪才能发现可疑线索,当书中让我好奇,倍感神秘的是每个故事问题,极大的掀起了我的好奇,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我就会拿出书中的多种解密卡往神秘记录一贴,答案就会水落石出,揭开了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套书的插图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插图的表现手法十分夸张,画面上的人物有的面目狰狞,看了让人胆战心惊,有的张大嘴巴,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有身披白衣的幽灵,有眼窝深陷的僵尸,有流泪的骷髅,还有巨大的蜘蛛……这些更让故事情节更加惊险、刺激,也极大挑战了我的胆量。
书中最吸引人的还是它险象环生的故事情节:茫茫大海里,到处都是可怕的鲨鱼。科学家潜入鲨海考察,从此一去不复返,水下摄像机拍下了扑朔迷离的'事发现场,却让人无法辨别真凶到底是鲨鱼还是另有其人。险象环生路上,小虎队能凯旋吗?丛林深处来了一支队伍,没想到麻烦事接踵而至,像皮艇被破,饮用水被下毒,帐篷让大火烧了,小虎队员能阻止罪恶的发生吗?
故事中的一个个悬念让我看了上篇又想看下篇,恨不得一口气把故事读完。我仿佛成了第四只小虎,为他们身处险境,而捏了一把汗,为他们化险为夷,松一口气,和他们欢呼胜利。
路克、碧吉、帕克里克,他们是三个形景不离的好朋友,他们生活经验丰富,他们善于观察,合作乐观;面对困难,永不放弃,面对朋友永不抛弃;他们富有爱心。痴恶如仇,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
听了我的介绍,你的心一定动了,欢迎加入小虎队,和我们一起去冒险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
我的房间里许多我喜欢的书,包括《三字经》《中国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经典之作,也是我的最好的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发我很多的思考。
《三字经》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小组,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这本书的第一句,很简单,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要是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又如“养不教,父子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道理,都能从这本书中懂得。
《三字经》里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等许多经典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母三迁》里的断机教子。孟母为了孟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几次搬家选择居住地。但孟子有一天逃学了,孟母就当着孟子的面把刚刚织好的布给剪断了,说:“你读书不专心就像断了线的麻布,学习不努力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
孟子牢记母亲的话勤奋读书,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大思想家。这让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勤奋和专一。
《三字经》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这本书是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和思想宝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
在众多的书籍里,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魔恋三部曲》中的首部曲─《银色十字梦》,这本与众不同的书,是由梦三生着,内容时而令人胆颤心惊,时而令我感动落泪,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情感,将主角描绘得栩栩如生。
书中的女主角拥有妖艳的面容,以及纯真的心灵,在某次“意外?中,她成了个吸血鬼女王,后来发生的种种战乱,令身为读者的我,不禁感觉似乎身在其中,被恶鬼大卸八块,被利刃划破皮肤,每看一个字都让我屏住呼吸,却又迫不及待的看下去。有血腥残忍的战争,当然也有感动人心的温馨场景,在女主角找到朝思暮想的'人时,那一刻,是多么令人兴奋,是如此的感动,有如失明的人,终于重新见到光明的世界般,那样幸福。
除了触目惊心的情节,还有一个原因,使我如此珍惜这本书;当初我为了得到它,必须到自家菜园挥洒汗水,才能换来这本得来不易的小说,在过程中,不小心划伤了手指,又被蚊虫叮咬,因而损失了宝贵的“三滴血?,虽然仅只有那几滴血,但,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怕只需要我的一根头发,我也是十分不舍的!这不计代价的付出,让我对这本书更加地爱不释手。
作者的笔法令我叹为观止,刺激的情节、感人的场景,充分描述了书中的各个角色,其中的“爱情?故事,是最令我动容的,男主角对女主角不离不弃的精神,使我心向神往,书里的欢乐气氛,在不知不觉中,已沾染在我脸上,在冥冥之中,我已深深地爱上了这本独特的小说。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9
“四四方方一座城,里面住着方块字,天下大事全知晓,多看能使人聪明。”这个谜语的谜底说的就是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的益处很多,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快乐,读书使我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怀特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威尔伯的小猪一出生就面临被杀的厄运,在女孩菲恩帮助下顺利躲过一劫,威尔伯一天一天长大了,菲恩的父亲决定把他送去弟弟的谷仓,那里有牛、马、羊、鹅,还有一只可爱的老鼠和一只蜘蛛。在谷仓里,威尔伯和名叫夏洛的蜘蛛成了好朋友,我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是要被做成熏肉时,伤心不已。蜘蛛夏洛答应他一定会让他看到冬天的雪。夏洛分别织出4张带字的网,创造了奇迹,帮威尔伯摆脱被制成熏肉的命运。最后,夏洛守住了自己的承诺,让威尔伯看到了冬天的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夏洛,他乐于助人,遵守诺言。为了让威尔伯能见到春天的雪,她牺牲了自己,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威尔伯,他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一次又一次的去求老鼠。他们之间真正的友情让我感动,也让我懂得真正的友谊是互相付出!。
读书能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乐于助人的夏洛,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才知道了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故事,这么多的人物,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0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2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3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4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
《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这本书非常有趣,赶快去欣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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