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

时间:2024-03-09 14:04:28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优秀作文优秀3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秀作文优秀3篇

优秀作文 篇1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有人问:“这书就是纸做的,哪里来的黄金?”其实呀,此黄金非彼黄金。这句话的意思是,书是进步的阶梯,让人们得到与黄金一样珍贵的知识。这句古语主要阐述的是读书的重要性。

  书,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古往今来,有多少人能真正读懂书,真正理解书呢?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是德国诗人歌德的一本诗集。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这书里的内容一点也不吸引人,奇奇怪怪的,根本看不懂!有一年暑假,我到同学家玩,在她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诗集。好奇心促使我把它拿了下来,翻开一看,仔细地品味:呵!这些诗句还挺有趣的。突然,我的目光落到了一句话上: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看到这里,我突然一愣,是呀,如果爱自身的价值,为什么不用这份价值把世界创造得更有价值呢?

  书海无限大,要读完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对自己有益的书来读,来细细品味。当你沉醉其中,你会感受到读书的乐趣;当你进入书中,里面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让你觉得新奇不已、乐趣无穷。渐渐地,你的情绪会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而变化,他们开心,你也跟着开心;他们伤心哭泣,你也会跟着伤心哭泣,好像书里的人物就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上演着一幕幕真实无比的画面。

  俗话说得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你要想把这本书弄明白,就得反复多读几遍,这其中的含义,自然也就明白了。

  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本书呢?小时候掏鸟蛋、爬树、玩泥巴,不就像这书中描写的情节吗?再看成长的历程、成功的艰辛,不是会有一番感想吗?人生路上走过的坎坎坷坷,不就是一部属于自己的奋斗史吗?年老时,慢慢回忆,你便会体会到人生这本书的微妙与幸福。

优秀作文 篇2

  “咚,咚”,有上楼的声音传来。

  “你爸爸回来了,”母亲喃喃地说,便放下正在织的鞋垫起身去开门,门锁刚一旋开,正撞见父亲从包里拿钥匙。

  我一直以为这是夫妻间特有的心灵感应,要不然来来往往上下楼的人那么多,怎么可能如此自然的就听得出来是父亲呢?

  越想越玄乎,终于忍不住问母亲,母亲仍在织鞋垫,一听我这问题便乐了,“你难道听不出来吗?你爸每天要去的地方多,走的路也多,所以脚比较厚重,上楼时踏出来的声音自然是要低沉一些,就像打大鼓一样。”咬断一根线,顿了顿继续说:“你跟着你爸去了那么多地方,都听不出来吗”

  好像的确有一些东西逐渐在脑子里复苏了。

  一双不知码数的鞋

  小时候,小得我都快要记不清楚的时候,父亲的脚是很大的,大的仿佛望不见边,在与我的肉嘟嘟的小脚比起来,我觉得我永远也长不到那么大的脚,但上天好像要辩驳给我看,于是在我十三岁时,脚就达到了我曾经“望不见边”的地步,39码,不大不小,可父亲的鞋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我每次把鞋和父亲的鞋放在一起时,总感觉那鞋不是39码,是40码。

  这是怎么回事呢?大概是走的路太多的缘故吧,可我又觉得好像不只是这样,又好像有一些东西在等着我,去发现。

  一座不知名的山

  对于6岁的我,父亲的脚的确很大,可相比起这个世界来说,无疑又是很小的,可这双很小很小的脚,却又有这能耐,带我领略大千世界的一隅。

  那一天父亲穿的是棕黄色的皮鞋,领着我去了一座不知名的山,山有些高,父亲走起来却健步如飞,我跟不上时,就抱起我继续走,我休息好了,父亲把我放下来步履依旧稳健快捷,我休息了十来次,而父亲一次也没停。

  那时的山路还有些不平坦,路也没有完全修好,我抬头望去时,正见得父亲的脚与大地融为一体,隐没不见。

  一条不断延长的路

  待我已差不多能照顾好自己时,父亲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们周末骑车去植物园。”

  骑自行车去?我有些踌躇了,植物园离我们家很远,骑自行车最少要一个半小时,不去?我又有些舍不得了,毕竟周末能出去玩的时间很有限,要把握好每一次机会,“不去可就没机会了哦”“那就去吧”在父亲的逼促下,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

  那天去植物园时的`疲惫与艰辛已记不真切了,在植物园玩的如何也早就忘却了,只清晰地记得后来变成了“我们骑车去古镇吧”“好啊”“我们去郫县吧”“可以啊”等等。

  脚,我一直这样想,大概是路开始的地方吧,可又不尽然,脚也是路结束的地方,那么一前一后合起来,正好比路长一个脚的距离。

  “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是父亲经常用来自嘲的话,可转过来想“不归路”难道不能是一条不断延长的路吗?

  “人的一生很短”父亲想了想,继续说:“如果蹉跎一生,那很容易,但如果用脚去感受,感受时融入,融入后又能开辟,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立起来,活起来了。”

  这样说时,我又觉得我比父亲的脚小,而父亲的脚又比路长。

优秀作文 篇3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钟情、……种种这些,都曾因你而经历,也就誓不言悔

  告别身后凋零的时光,我们才恍然发现,曾经的喜欢剩下的只有两个字--美好。一切都历历在目,又仿佛过眼云烟。

  那是一个淡紫色九月,同时又是一个粉红色的九月。刚刚从初中毕业,满怀着对高中对大学对未来的希望的我走进了高中的校园,接着便开始了对于我们来说充满乐趣的军训生活,接着我便遇上了你,那年我十六岁。十六七岁的年纪,自以为什么都懂却什么都不懂的年纪。站在成熟与幼稚的边缘,遇到爱,就变得疯狂。但是我却惟独喜欢16岁,它不是无知的疯狂,而是一种理智的勇敢。

  记得军训时,你就在我前面站着,你那杨开慧式的短发,小燕子式的脸庞,请原谅我的词语匮乏,无法用更好的语言来描述你,其实再好的语言也不能描绘出你在我心中的形象。看到你在我面前站着,我就觉得一位天使在我面前,你那飒飒的军姿,给了我无穷的动力。每当我感觉站不下去的时候,看一看眼前的你,看一看你那"坚若磐石"的军姿,我的内心会产生一种莫名的羞愧,同时也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力量,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转眼,一星期的军训生活结束了,当你穿上那女孩子特有的衣服后,不,就算你穿男孩子的衣服也一样那么那么……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各种各样的你。

  你知道么,在高一我最喜欢上的课就是物理实验课,不为什么,就为我们在物理实验课上在一个小组,我就是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做实验,和你一起谈天说地,你对我说,你最喜欢的明星是苏有朋,我马上就觉得我也喜欢他,即使我以前并不喜欢他。我发现我们有太多的相似,有人说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知不觉的连走路都变成了她的样子,我想说的是真的是这样子。

  很遗憾,在高二的时候,我们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我的心为此失落了好长时间。幸运的是,我们两个班有一节体育课是一起上的,你知道吗,当我上体育课时,看到你我是多么的高兴,我跑起步来,精神抖擞,只为在你面前呈现一个更好的我。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虽然我们都同班一年了,我还是没有那个勇气找你玩,一起打乒乓球,虽然我们都很喜欢打乒乓球,不过我能够再打乒乓球的时候看到你,我的心中已经充满了快乐。

  不知不觉,到了传说中的高三,我的运气真是逆天,我们又在同一个班级。由于一年没有怎么交往,我虽然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再加上高三课程多,压力大,没错,是我拒绝了你,你知道吗,那天星期六,早上上完第一节课后,走廊上就我们两个人,看到你,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准备低头从你身旁悄悄走过,没想到你却叫了我的名字,我一回头,你便给了我一个飞吻。我的心跳了一上午。可我还是没有勇气对你说,我很喜欢你。

  终于,在高考的前夕,我鼓足了勇气对你说,我喜欢你。

  因为理想差不多,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很开心,也很容易走在一起。如今我们都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我不会说我会坚守爱情,你也不要说。爱情晚点来,就不会走的太早,我们并不需要失恋来成熟,我们应该借鉴别人失恋的经验成长起来。恋爱应该是日久生情,彼此熟知后很自然的走在一起,甚至无需表白。

  晚点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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