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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3 16:46: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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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电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

  安全是电力企业的根本。安全保证是评价工作成绩的前提,没有安全,经济效益就无从谈起。预防为主就是防微杜渐,居安思危,抓事故苗头,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所长是供电所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所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供电所是处于最基层的供电企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要完善供电所的安全管理体制。所长是第一责任人,所长要有相当高的安全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于来自设备和人身的不安全因素要有足够的'预控能力。各生产班组都要设安全员,具体落实本班组的安全责任。安全员要真正起到纽带作用,一方面要严格落实上级的各种安全要求,另一方面要对本班组的安全进行监督,组织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安全运行分析。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设备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人是最富于变化的特殊事物。人既是安全管理的主体,又是安全管理的客体。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往往是人本身,保证安全更要靠人。首先要抓好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三种人”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互相把关互相监督;其次是广大职工和农电工,要增强自保互保意识。以设备为基础,就是对于本单位的设备运行状况要非常清楚。建立设备档案、台账和维修抢修记录,按规定周期进行线路巡视。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反装置性违章活动,避免出现倒杆、断线或其它设备损坏事故。

  四、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两措并举的工作手段

  安全教育要经常进行,定期开展。可以采取讲座、业务技能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的学习兴趣。内容要丰富,既要有各种电力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又要有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安全教育应和生产实际相结合,防止走过场和形式化。供电所在完成各种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要经常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通过宣传画册、张贴标语和广播等方式,提高广大用户对安全用电的认识。要经常深入到学校和家庭进行宣传和教育,引起教师和家长的重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五、坚持“四不放过”为原则的事故调查程序

  事故发生后,供电所安全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在追查事故责任的过程中,不得讲人情,顾面子。姑息迁就相当于无形杀手,将为单位和个人带来更大的损失和灾难。只有分清责任,严肃惩处,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2

  1、因生产需要新增安的高压电气设备及电缆(6KV),必须全面检查,进行绝缘电阻摇测和耐压试验,并把测试结果报机电区存档。试验合格后,按供电设计及施工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2、备用供电回路、供电设备与使用回路及设备应同等对待,定期进行测试,并每月轮换使用一次。确保备用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检查,并由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严禁入井使用,违者罚款200元。

  4、为加强防爆设备及电缆的现场管理,机电区依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两次检查,凡失爆一处及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一处罚款1000元。

  5、在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时,必须提前一天到机电区办理“停电工作票”,变电所值班员凭“停电工作票”填写操作票,然后按操作规程执行停电任务,否则不许停电,违者罚款100元。

  6、凡在采区变电所停电时,停电人员必须将停电原因,所需时间和影响范围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认定许可后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员,严格按停送电制度执行。

  7、在配电点停电时,一律由电钳执行,停电开关一律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否则一律按“三违”论处。

  8、无论在何处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如用电话联系送电时,必在报清停电人姓名,否则配电工拒绝送电)。

  9、采区变电所因事故(接地)跳闸时,必须巡查跳闸单位。当查出跳闸单位时,只能给正常单位送电,严禁给跳闸单位送电。并把跳闸情况汇报调度室,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送电,违者罚款200元。

  10、如遇紧急情况,配电工有权采取应急停电,但事后一定要按停电场所地要求,补办停电气续,否则按隐瞒事故论处,并罚款50元。

  11、凡安装检漏继电器的场所,检漏继电器必须坚持使用,任何人无权停用。配电工必须每班进行一次就地试验,设备组每半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报机电区存档。

  12、各掘进区队,必须坚持使用风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掘进头不许生产,任何人无权停用或拆除,发现闭锁失灵时,安全、机电、调度等部门,有权停止作业并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

  13、需要增容用电的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机电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机电区设计验算后,下发负荷增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据“负荷增容通知单”的要求搭火。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款100元。

  14、井上下所有电器设备的保护整定,机电区要依据《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负荷调整及电流整定计算。并由机电区签发“整定计算通知单”,使用单位按照“整定计算通知单”的数据,进行整定,否则罚款50元。

  15、为加强接地系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1)禁止几台设备或几处接地极串联接地。

  (2)局部接地极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管形接地极,钢管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3)主接地极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4)接地母线应采用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铁或断面积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

  (5)连接导线应采用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铁或断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6)严禁铝质材料作为接地件。

  (7)每季度由设备组负责对井下接地极及高压电机进行测试一次,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高压电机绝缘电阻不低于6兆欧,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机电区存档,否则罚款100元。

  16、每年的3月和10月底以前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由机电区组织对6KV架空线进行检修,并整理检查结果,报机电区存档。

  17、运行中的变压器,于每年的4月底以前,由设备组负责对所有高防开关、变压器油进行取样化验,并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存档,对不合格的变压器油进行更换,违者罚款100元。

  18井下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包括电缆)。搬迁设备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22条所规定的内容。

  19、检修清扫高压设备及线路时,必须停电作业。并进行验电、放电,挂好接地线,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否则严禁施工。

  20、每年4月底由设备组负责对避雷器及地面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机电区存档,否则罚款200元。

  21、每年的4月和10月由设备组负责对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并将测试报告送机电区存档。测试不合格的由机电区负责更换,否则罚款200元。

  22、设备组对井下供电图板,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随时调整更新,采区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排水系统图、压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每月更新一次。对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更新,并将每次调整资料分类存档,否则罚供电管理技术员50元。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二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应结合具体情况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四条: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条: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条: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4

  供电所备品备件管理办法备品备件系指为保障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提高供电可靠性而必须储备的一定数量的供电设备、部件、材料和配件。备品备件包括事故备品、轮换性和消耗性备品。

  一、管理原则

  (1)备品备件的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快速抢修事故,缩短停电时间的需要。

  (2)技术员根据本所辖区检修计划,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并应保证备品备件随时可以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

  (3)备品备件的存储尽量做到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防止资金的积压、浪费。

  (4)备品备件工作要贯彻勤俭办所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利用修复能力,大力开展修旧利废,节约物资资金。

  二、备品备件的范围

  (1)备品包括配件性备品、设备性备品和材料性备品。以下两种情况应进行备品:

  1)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易磨损,配件中一般也不需要更换,但若损坏将造成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直接影响设备的安全,必须立即更换者;

  2)零部件一旦损坏后,不易修复、购买、制造或材料特殊而恢复生产又属急需者。

  可根据供电设备周围环境恶劣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分别加强的一、二类备品一定数量的`储备。如:漏电保护器、各种规格的电杆、导线、10KV避雷器、跌落式开关、电表等。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包括在备品范围:

  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容易磨损,正常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为缩短检修时间用的检修轮换部件;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设备损坏后,在短时间内可以修复,购买,所需部件和器材。

  三、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供电所的物资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条件下,为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必须的和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数量的标准。

  (1)备品的储备定额要合理,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供电所辖区,历年运行的设备健康状况及检修经验,由技术员认真研究,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本着既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技术员应切实做好备品定额管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熟悉在用的设备及零部件的技术要求,掌握其损坏规律和更好变动状况,定期检查定额执行情况,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提高定额管理水平,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3)根据供电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等级系10K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定额储备按上级核定下达。

  四、备品备件的储备

  (1)备品备件的储备管理。要做到备品备件质量保持合格,不受损伤、质变或丢失。设定有领运、验收、保管定期检查,领用退库,修理补充等各项制度,并符合以下规定:

  备品备件入库时应进行验收,并填入库验收卡片,由负责验收人签字,和实物一起存放;有关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图纸等由保管人员妥善保管,验收不合格的备品备件不能入库;备品备件应单独建帐分类存放;备品备件的领用,要经手续审批,防止使用不当。

  (2)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备品备件供应由上级单位负责,供电所负责保管核定定额的备品;按备品备件的定额由供电所向上级单位申请计划;供电所对消耗备品备件按月上报,及时申请补充。

  (3)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

  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是勤俭办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技术员应加强修复和管理,对修旧利废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供电所应将不能修复的备品及时送(退)回县供电企业修复。

  (4)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办公用品以及熔丝、胶布,用于配电盘上的开关、保险以及工程结余的零星导线、金具等。对低值易耗品应每月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领回供电所,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实行领用签字,防止流失。供电所自购的低值易耗品,应建立台帐,定期盘点,严格管理,防止丢失。

  本规定由XX县供电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5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检修、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应遵守的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四、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采掘机组除外。)

  五、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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