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临时用电。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5-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三、临时用电办理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四、临时用电的危害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五、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本公司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六、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供电主管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七、《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供电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由用电部门通知电工班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签字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
八、管理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和审批。
2.安全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临时用电业部门或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一、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21、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22、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24、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25、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26、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2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黄沙等;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28、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食堂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校长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电蒸饭车和电热水箱等大功率电热器不能同时使用。
2、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3、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4、食堂用电出现故障需向总务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2、在维修食堂炉器具是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对食堂的电器、液化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食堂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教师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4、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5、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6、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7、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8、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9、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0、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1、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9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3、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5、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
学校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安稳的环境,确保学校师生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用电、用水、用气及水路、电路、供气等设施、设备由学校后勤统一管理,应经常对学校水路、电路及用电器、供气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特别是暴风暴雨后进行及时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2、各校(园)校(园)长为水、电、气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各班主任是本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师生安全用水、用电、用气意识。
3、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水路和供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应做好师生饮用水消毒杀菌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
5、禁止师生喝生水和不卫生的`水,防止、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不在有水池、水塔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6、教育学生不得违章操作电器,使学生知道人体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更不能以人体任何部位直接接触裸露的带电体,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7、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查本班电路,发现问题不准自行拆修,应立即报告学校后勤组织维修。
8、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电器,不乱摸电源线路、闸刀、开关及电杆拉线,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9、教育学生不随便拨弄燃气设施设备,避免因燃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和范围:
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通过规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各项行政事务正常运作,从而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并保证大家的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办公物品采购、通讯事务以及房屋租赁管理、宿舍管理、卫生安排、员工宿舍管理等。
二、职责:
后勤服务为公司全体员工,保证各项办公物资及时添置,合理安排宿舍管理和整洁的工作环境,以及各项后勤事务。致力于为公司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而提升优质的办公环境以及各项后勤管理(服务)。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所需的办公用品如a4纸,办公文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负责管理。
2、各部门如需办公用品添置应于每月1—5日(5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将填写完成后的《办公用品申购单》报后勤处统一购置、领用。
3、临时需要购置的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后勤处统一按总经理批示办理(总经理批示由后勤统一采购)。个人的办公用品应由本人签领。
4、工作调动或离开本公司者,必须先办理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且上缴回归物品要完整齐备,若已损坏,应作合理解释,故意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应酌情处罚。
四、通讯事务以及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后勤处每月定期前往电信局,办理宽带、电话机、缴费及打印详情单等电信业务。以及负责各租赁宿舍的房租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用清缴等。
五、采购与储物间管理办法:
采购范围:公司办公室所需的用品用具。规范采购点:所有物品均在原来定点商店采购,保证合格供应物品。申购程序:申请部门或者个人、审核并做计划、采购、登记入册、发放至申购者。
后勤处需对所采购的物品凭申购单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入库册登记手续,然后按申购发放。后勤处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统计办公用品的使用金额。后勤处应对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会应定期对储物室进行清理,保持储物间整洁。对储物室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为储物室采取定期除湿等有效措施,避免产生物品腐烂、变质等现象。并树立安全防患意识,避免产生火灾、盗窃现象。
六、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办公室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线、乱搭线以及违章使用电器。下班后请自觉关闭自己办公所用电脑等有关带电的电源设备,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该将办公室的灯关闭,节约用电。个人应注意防范意识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应将抽屉或保险柜锁好,提高防盗意识。安排当周值日的成员须严格执行卫生轮值,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卫生间的清理等。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
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与完善员工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整洁、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规范员工的个人生活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宿舍区的住宿管理。3.内容
3.1员工入住、退住管理。
3.2员工入住必须填写入住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确认后到后勤处进行宿舍安排,申请批准后便可迁入。
3.3入住员工宿舍时,员工需先核对宿舍物品清单与宿舍公共设备是否完好后便可签字确认,才可以进住。
3.4宿舍公共物品以及宿舍内的配置,任何人都无权予以处置。
3.5员工入住职工宿舍必须具备本公司职工身份,入职员工如因家庭原因需协同亲属一并入住职工宿舍的,在员工宿舍住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允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办同意后方能协同亲属一并入住。但今后如果员工宿舍住宿紧张的情况下,不允许协同亲属一并入住职工宿舍。
3.6员工住宿期间因特殊原因,希望调整宿舍者,须先到后勤处填写调舍申请单,经总办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和登记。未经申请批准随意调整宿舍者,给予罚款50元,并搬回原宿舍。
3.7员工申请住宿不得弄虚作假,申而不住,只占床位,扣款20~5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3.8员工住宿实行对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现一人占有两床,否则罚款50元。
3.9员工因辞职、辞退等通过正式手续离开本公司者,首先将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净,由后勤处检查核对过原宿舍的物品清单,并将行李搬出宿舍后将宿舍钥匙交付后勤处后,后勤方给予签字。
4.宿舍房租、水电管理
4.1员工宿舍的水费、电费、煤气等费用按公司规定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员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员工集体宿舍内提倡不使用大功率的'烧水用具及炊具,例如:电烤炉、电吹风等。
4.3员工因用电不当或恶意破坏引起租赁宿舍水电设施损坏的,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责任。
5.宿舍维修管理
5.1员工宿舍内设施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全舍人员承担或责任人承担。
5.2宿舍公共设备如出现故障或者损坏需要进行维修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后勤处联络房东安排人员维修。
5.3宿舍设施及水电设施不得人为故意损坏,否则按房东租赁合同内物品定价标准进行处理,若是公司财产不达使用期限而故意损坏或丢失的,应支付维修费用或按照原价进行赔偿,由责任人承担或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员工分摊。
6.宿舍的配置与分配
宿舍区(四楼、五楼、十楼):
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1)四楼宿舍公共物品配置:电视机3/台、冰箱1/台、热水器1/个、微波炉1/台、煤气灶1/个、煤气1/罐、电饭煲1/个、空调3/台。
(2)五楼宿舍公共物品配置:电视机1/台、冰箱1/台、热水器2/个、煤气2/罐、电饭煲1/个、空调3/台。
宿舍分配:
(1)经理级人员1人/间。配置:1台空调、1个衣柜、1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2)主管人员2人/间。配置:1台空调、2个衣柜、2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3)男职工单身宿舍楼:8人/间。配置:4张上下铺铁床、4个衣柜、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4)女职工单身宿舍楼:2人/间。配置:2张床、2个衣柜、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注:根据实际人员安排相应进行调整。7.宿舍水电配给标准与费用分摊
宿舍区水电、煤气费用为:四楼、五楼水费3元/吨、电费1元/度、煤气113/罐(市价),十楼水费3元/吨、电费1.15元/度、煤气113/罐。
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定电费收取方法如下:
7.1、计费方式:公司集体宿舍每层楼,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层每月100度,用水每层每月提供20吨水,煤气两个月1/罐煤气;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电费每层每月120度,用水每层每月提供30吨水,煤气每月1/罐煤气超出电费价格按照租赁时水电标准收取1元/度;用水标准收取3元/吨,超支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按住宿人数平均承担,每月月度30日为电费结算日。
公共补贴不累积追加,次月重新计算。
7.2、收取办法:现金支付。
八、项目宿舍管理
1.目的
针对项目运行的员工,考虑其工作的特殊性,必须充分保障项目职工地生活和工作,使其充分投入到生产一线工作当中,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运行员工的住宿管理。
3.内容
3.1凡是项目运行的员工,需本人向向项目主管申请住宿意见后,员工入住必须填写入住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确认后到后勤处进行登记,申请批准后由项目主管进行宿舍安排便可迁入。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住职工宿舍。
3.2在项目生产一线入住的员工,应优先选择居住在项目厂区内,以便紧密的于项目运行保持一致,方便处理项目日常相关事务。
3.3项目主管根据实际人员需求,合理的向后勤处提出相应的房屋居住条件与环境。项目运行成员应该配合后勤处统一的宿舍管理,项目员工必须服从项目主管对于宿舍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项目主管有权合理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由拒绝。
3.4居住在厂区项目内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厂区宿舍管理规定,在入住厂区宿舍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复印件交给公司后勤处进行存档,入住宿舍时认真检查厂区内提供的宿舍公共设备,以及我公司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3.5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6如果项目上没有相应房屋安排入住,可在外选择较近的房屋租赁居住。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应根据项目运行人员需求,相应的租赁房屋。员工申请住宿不得弄虚作假,申而不住,闲置空房。员工住宿实行对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现一人占有两床,否则罚款50元。
3.7员工因辞职、辞退等通过正式手续离开本公司者,首先将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净,由项目主管检查核对过原宿舍的物品清单,并将行李搬出宿舍后将宿舍钥匙交付项目主管后,项目主管方可放行。
4.宿舍房租、水电管理
4.1员工宿舍的水费、电费、煤气等费用按公司规定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员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2员工因用电不当或恶意破坏引起租赁宿舍水电设施损坏的,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责任。
5.宿舍维修管理
5.1员工宿舍内设施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全舍人员承担或责任人承担。
5.2宿舍公共设备如出现故障或者损坏需要进行维修必须先报知项目主管,再由项目主管填写《维修清单》,由项目主管联络房东等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5.3宿舍设施及水电设施不得人为故意损坏,否则按房东租赁合同内物品定价标准进行处理,若是公司财产不达使用期限而故意损坏或丢失的,应支付维修费用或按照原价进行赔偿,由责任人承担或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员工分摊。
6.宿舍安全管理
禁止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项目事情,项目主管必须时刻叮嘱负责项目运行一线的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好相应的作息安排以及控制职工日常饮酒,以保证项目运作正常。
7.宿舍的配置与分配
各项目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公共物品配置:电视机1/台、热水器1/个、煤气灶1/个、煤气1/罐、电磁炉1/个、电饭煲1/个、电风扇2台。
宿舍分配:
(1)项目主管1人/间。配置:1个衣柜、1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2)项目职工2—4人/间。配置:2个衣柜、2张床、1个垃圾篓子、1个扫把、1个拖把。
注:根据每个项目实际情况相应进行调整。7.宿舍水电配给标准与费用分摊
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定电费收取方法如下:
7.1、计费方式:公司项目租赁宿舍,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人每月20度电,用水每人每月提供10吨水,煤气每个月1/罐煤气;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电费每人每月40度,用水每人每月提供20吨水,煤气每月1/罐煤气。超出水电费价格按照租赁时水电标准收取;根据租赁时水电费用标准每月将付相应的款项支付水电、煤气费用。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员进行分摊。公共补贴不累积追加,次月重新计算。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2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3
学校安全用电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师生安全大事,为确保安全用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经常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二、学校不定期对电线、插座及用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
三、班级用电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用电安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专用室用电安全由管理员负责。各班级各部门在使用电器中发现不安全情况,先停止使用,再通知电工处理解决。
五、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器,每天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由每周值日教师负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倡导节能减排。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贴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5
1、遵守国家安全用电管理法规,明确用电管理科室,落实用电设施的选型、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
2、用电管理部门应在当地专业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配电、发电、用电、备用电源的安全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凡有高压电、容易触电伤人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应粘贴铭牌,说明用途。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木,防止引发事故。
4、选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考虑发展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安装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电工进行,采取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5、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不准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按其要求采用用电设备。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漏电等安全事故。
7、按规定请专业部门每年对接保护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安全可靠。
8、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已淘汰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9、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维修,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强行接通电源。用电设施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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